基于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的现代学徒制探索与实践
2018-07-04薛元昕
薛元昕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国际)学院,上海201209)
0 引 言
众所周知,传统学徒制为人类手工技艺的传承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现代学校教育的基础上,借鉴传统学徒制的经验,现代学徒制逐渐成为各国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形式之一。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大趋势对人才需求的冲击,目前大多数西方国家从制度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培训标准等层面不断地改革现代学徒制,使其更加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
我国自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来,全国各地高职院校为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订单式”“冠名班”“校中厂”等多种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2014年9月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1],鼓励高校进行现代学徒制度试点。但是由于制度和国情不同,现代学徒制在我国的试点和推广,不可避免地遇到各种问题。
1 高职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存在的问题
1.1 学员身份不明确
纵观学徒制的发展,包括传统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两个阶段。传统学徒制是在师傅的指导下使艺徒获得职业技术和技能的过程;现代学徒制是通过企业和学校的深度合作,对学徒实施技能培养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2]。然而,无论是传统学徒制,还是现代学徒制,企业都是人才培养的主体,学员是企业的学徒,已经和企业签订了培训合同,保证在一定时间内为企业服务。因为学徒的身份归属非常明确,所以企业有责任、有义务,也愿意投入资金对其进行培养,不必担心合同期内人才流失。
在我国,由于制度和国情不同,学员不能像西方现代学徒制那样先和企业签订培训合同,成为企业的学徒,而是首先被学校录取,以学生的身份进入学校学习,通过校企合作的形式,进入企业进行短期实习。因为学生和企业之间并无确定的合同关系,所以学生对企业的归属感并不存在,而企业担心学生将来不能留任,也不愿意在学生身上投入过多的人力和物力进行培训,造成了现代学徒制实施过程中被培养对象身份不明确、去向不确定的现状。
1.2 企业参与不积极
企业是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规格和标准制定方面具有重要的话语权,应该是现代学徒制实施的主体,同时也应该是现代学徒制最大的受益者。在德国,企业是现代学徒制实施的主体,职业学校在服从企业培训要求的前提下实施普通和专业教育,深化企业培训中的专业理论。但是在我国,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实施的意愿并不强烈,甚至在国家推动、学校主动的前提下也没有表现出积极的参与姿态。
企业成本收益核算是影响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关键因素。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培养的成本包括学徒人力成本、培养人员成本、场地与材料成本和其他成本4个部分。收益主要包括学徒培训期间的短期收益和学徒培训结束留任成为企业正式员工的长期收益[3]。从学徒培训的总成本和短期收益来看,企业是收不回成本的,只有学徒在培训结束后,能留在本企业工作,才能够形成长期收益。但是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人员流动性较大,培训学徒留任率和留任后的稳定性较低,如果学徒学业结束后离开培训企业,那么该企业将处于净损失状态,使得培训学徒投入的成本大于企业招聘员工成本,致使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积极性不高。
1.3 政策制度不完善
现代学徒制在欧美国家盛行开来,已经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法规,以及较好的政策支持,德国在1969年颁布了《职业教育法》、1981年颁布了《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英国在1964年颁布了《产业培训法》、2009年正式出台《学徒制、技能、儿童与学习法案》,这些法律的颁布完善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学校参与、学徒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明确了企业和学校的责任和义务。
而在我国,目前国家在政策制度层面缺乏顶层设计,尚没有法律法规对企业实施现代学徒制进行指导,既没有专项经费支持,也没有税收减免措施,空白的政策和制度使得现代学徒制的实施缺乏最基础的保障。近些年,国家对职业教育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是并没有从国家层面在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之间架起有效的沟通桥梁,校企合作缺乏深度和广度,企业缺乏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又没有参与职业教育的强制性义务,加上劳动力市场的不稳定性,制约了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极大地限制了现代学徒制的推广和实施。
2 现行制度下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对策
2.1 学校依据市场需求主动出击,深化校企合作
在我国现行政策下,学校仍然是人才培养的主体。学校培养的人才毕竟为企业所用,所以必须克服各种困难主动出击,寻求合作企业。学校只有了解企业的岗位设置和用人需求,了解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努力做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4],不断提高自身的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才能缩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与企业岗位需求之间的差距,保证学生就业后能够快速适应工作岗位需求,使毕业生能够得到企业的认可,赢得企业的信任,形成校企合作的良性循环,为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2.2 应用现代学徒制理念,培养专任教师
将现代学徒制的理念应用于高职院校专任教师的培养,在企业接收学徒不便的情况下,可以派校内专任教师到企业锻炼,模拟现代学徒制的实施理念,将实习教师看成学徒,确定一位经验丰富的师傅对其进行培养和考核[5]。与实习学生相比,教师的综合素质较高,并且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够快速适应企业的工作岗位,同时教师在本单位已经享有一定的福利待遇,无需企业支付学徒人力成本,大大降低了企业的培训成本和时间。
在企业师傅的指导下,专任教师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企业实践中,跟随师傅进行技术革新,参与师傅的工程项目和设计实践,根据教学目标的需要积累教学案例,将系统的书本知识提炼转化为应用性技能,逐渐培养如何使用合理、经济、简便的方式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意识,在创新、实践、经济、社会和管理意识等多个方面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逐渐具备了作为“师傅”的资格和能力,为现代学徒制的进一步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2.3 模拟企业工作环境,建立校内实习实训场所
现代学徒制实施过程中,学徒大约有70%的时间在企业学习,但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的毕业生对应的工作单位一般规模不大,对人才的需求量也不是很高,不能为大批量的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实训的场地。为了让学生毕业后能够快速适应工作岗位,学校应模拟企业的工作环境,建立仿真校内实训基地,即“校中厂”或“工作室”,为学生实习提供实践条件、实训时间和实训项目。
仿真校内实训基地或“工作室”按照企业模式运营,学生在第二学年进入工作室实习。经过现代学徒制理念培养的专任教师担任工作室实习学生的“师傅”,将自己参与企业师傅的实际项目引进来作为学生的实训项目;不定期聘请企业师傅为学生进行专题讲座和项目指导,让学生不出校门就能够体验到企业的真实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为第三学年进入企业实习做好充分准备[6]。
2.4 签订实习就业合同,取得学生学徒双重身份
学生经过两年的理论学习和“工作室”的技能训练后,具备了一定的艺术修养和项目设计制作能力,在学校的主持下,第三学年与合作企业进行双向选择。在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企业与有意向的学生签订为期一年的实习协议书或就业协议书,使学生取得学徒身份,允许学生进入公司实习,为学生毕业后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做好前期准备[7]。
学生取得学徒的双重身份之后,按照现代学徒制的要求,4天在企业工作,1天回学校学习,校企双方共同协商制定教学计划和考核标准,明确学生在企业的实践任务和学校的学习内容,明确企业师傅和学校教师的工作职责。学校安排专人与企业师傅定期进行交流沟通,对实习学生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学生在企业和学校的学习效果。
3 现代学徒制在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的实施案例
3.1 现代学徒制在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的设计和实施方案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承担着培养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重任。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若再沿用传统学徒制之师徒相传的培养模式,显然已经无法适应当今劳动力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现行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项目化、工作室等教学模式,在实践运作中,政府、学校、行业、企业之间,并没有完全默契配合[8]。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培养技术和艺术融为一体的应用型人才,与其他专业相比,要求学生具备更强的创新创意能力,引入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存在诸多优势,也存在很多困难,虽然目前条件尚不成熟,但国内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模式与国际接轨已成为数字媒体教育发展的全球性趋势。
我校经过多年的专业建设和教学实践,探索出“深化校企合作,加强师资培训,建设仿真环境,取得双重身份”四部曲的现代学徒制实施策略,在现行的政策制度前提下,将现代学徒制的理念贯穿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将专业教师作为“学徒”派到合作企业进行培训,建设“师傅型”师资队伍;专业学生第一学年主要学习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学校一体化教室进行基本技能训练,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第二学年进入学校的“工作室”,主要在学校“师傅”的指导下进行职业技能训练(企业师傅不定期进行讲座和指导);第三学年与企业进行双向选择,以学徒身份进入企业实习培训。
这种安排既不违反现行的劳动法,也符合目前我国仍然是以学校为人才培养主体的现状,大大提高了企业与学生双向选择的成功率,减少了学生进入企业之后的培训成本,提高了学生的对口就业率。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实施现代学徒制框图如图1所示。
图1 现代学徒制实施四部曲Fig.1 Implementation processing of modern apprenticeship
3.2 现代学徒制在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的设计和实施特色
3.2.1 “学校+企业”实现双主体育人
人才培养模式由原来单一的以学校为主,转变为校企双方联合培养,进一步明确了校企双方的职责和分工,把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落实到人才培养过程中,深化了校企合作关系,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
3.2.2 “老师+师傅”实现双导师育人
学生在学校期间,学校的老师向学生传授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在企业实习期间,由企业的师傅对学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实现双导师育人。
3.2.3 “学生+学徒”实现双身份成才
现代学徒制的学员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学徒,在学校学习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又能有机会以学徒的身份参与企业的生产过程,体验企业文化,感受职业氛围,端正工作态度,提高职业修养,为将来就业做好充分的准备。
4 高职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的思考
4.1 政府顶层设计必不可少
2014年9月国务院提出加强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颁布了《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9号),2015年8月教育部公布了165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标志着我国现代学徒制的探索进入实践阶段。目前急需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政府层面的指导意见,国家应借鉴欧洲现代学徒制发展比较完善的一些经验和做法,明确参与现代学徒制各方的责、权、利;媒体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了解现代学徒制实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企业承担起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责任和义务;地方政府在现代学徒制推广过程中,要发挥其导向和桥梁作用,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制,为现代学徒制的推广保驾护航,确保现代学徒制的有效实施,为地方经济发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2 企业社会责任义不容辞
我国绝大多数企业是营利性经济组织,追求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但是企业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主要包括发展社会经济、推动社会政治进步和加强企业道德建设。企业作为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成果的享受者和实施现代学徒制的最大受益者,根据“谁受益,谁投资”的教育成本分担原则,理应承担一部分的人才培养成本,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与学校一起共同承担招生招工的职责,指导学校进行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构建,针对企业岗位实际需求确定企业和学校的教学内容,与学校一起制定基于现代学徒制的考核评价体系,保证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企业的岗位能力需求顺利对接,确保人才培养质量[9]。
4.3 学校教育主体不可或缺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在西方已逐渐完善,但是在我国才刚刚起步,在顶层架构尚未建立、企业责任尚不明确、制度法规严重缺失的情况下,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仍需时日。在此过渡期内学校还需承担起教育主体的职责,深刻领会现代学徒制的核心要素和基本特征,借鉴西方现代学徒制的理念和经验,因地制宜地将现代学徒制的理念贯穿于技能人才培养的全过程[10]。应用现代学徒制的理念,加强师资队伍培养,将教师培养成“师傅”;加强实验实训条件建设,模拟企业真实工作环境,将实验室改造成“工作室”;深化校企合作,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在第三学年,指导学生与企业签订实习或就业协议,赋于学生“学徒”身份,与企业联合制定基于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方案,逐步将现代学徒制落到实处。
学校应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大学生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诚实守信的个人修养,能够在企业的工作岗位上“留得下,干得好”。通过课题组前期对企业的调查了解到,如果毕业生能够在企业长期工作,企业非常愿意投入人力物力对其进行培养。
5 结 语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一种有效途径,是深化产学研合作教育的重要载体,而现代学徒制不但是深化校企合作的具体体现,更是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有力保障。目前现代学徒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校企双方的责、权、利还需进一步明确,如何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机制和考核指标需进一步完善等等。俗话说,“南方为橘,北方为枳”,生长的环境不同,长出的果子也不一样。想在学校的环境里培养出企业满意的人才,其中的困难可想而知。但是在目前现代学徒制实施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学校还需承担起人才培养的责任和义务,在培
养学生理论知识和综合素养的同时,主动与企业合作,努力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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