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头衔”
2018-06-27方鸿儒
方鸿儒
日前偶见一文,是为某企业家做的“广告文字”。其“头衔”之多令人眼花缭乱——什么“协会副秘书长”啦、“联谊会副会长”啦、“中心发起人”啦,主任、理事、委员,还有五花八门、虚实难辨的所谓“荣誉称号”,长长一串,多达二十余“衔”,极具观赏价值。
“头”者,脑瓜也;“衔”者,称号也。“头衔”即乌纱、桂冠、等第、级别、职级、职称之谓也。人在社会混,有分工,有等第,自亦有“头衔”。“头衔”倘名实相副,便是责任,是担当。但在名不副实者,则是作为炫耀的资本,招摇的广告了。似乎其头衔越多,人脉便越广;帽子越高,能力便越强,身价立马飙升,名利自然双收。
于是乎当今社会中,某些人對“头衔”之追逐、膜拜,近乎痴迷、癫狂。“大师”与“泰斗”早已如过江之鲫。乱戴高帽,乱赐“头衔”,“高帽与头衔齐飞,谀人与自诩一色”,实乃“名利场”之一大景观。誉风日盛,对不虞之誉,受之如饴。笼罩在“头衔”光环下的肮脏交易,无论你如何想象都不会过分!
古有“影附”一说,借头衔而升天,图个虚名,或借别人头衔自抬身价。清人平步青《霞外捃屑》:“曾在苏州,见一家举殡,其铭旌云:皇明少师文渊阁大学士申公间壁(隔壁)豆腐店王阿奶之灵柩。”“铭旌”即死者棺材头上所刻或灵前旗幡上所写的官衔、姓名。死者家属用这种方法无端影附,被称为“同里铭旌”。
然则,检测下来,今日之某些人大有出于昔而胜于昔之势。人已归天,却偏要在讣告中特注“享受××待遇”,这“高帽”即便去了天国也是万万不可或缺的。文章已见报,却偏要在作者姓名后括上一笔——“作者系中国著名作家”,便似乎真就“著名”起来,“饮誉世界”了。诸如此类的“头衔”崇拜早已成惯例——毕竟满足一下“虚荣心”,聊胜于无,皆大欢喜啊!此所谓“一虚皆虚,一假俱假”矣!
终究是鲁迅先生,对“美誉”见得清醒,对“头衔”论得幽默:“‘不虞之誉,也和‘不虞之毁一样地无聊,如果生平未曾带过一兵半卒,而有人拱手颂扬道,‘你真像拿破仑呀!则虽是志在做军阀的未来的英雄,也不会怎样舒服的。”(《我和〈语丝〉的始终》)
确然!“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无论是“官衔”“学衔”,查一部文学史,似倒并未被“头衔”绑架。诸子百家,史家绝唱,诗仙诗圣,四大名著,流传千古,凭借的到底是作品本身的实力与辉煌,而非一串串令人恶心的“头衔”!
前些日子,某杂志刊发笔者一小文,寄来表格一份,须填什么职务、职称,参加过什么协会、学会,得过什么金奖、银奖云云。方某只能“原件”退回,无可奉填,因为在笔者看来,人生还是“留白”好! (摘自《特别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