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 把洱海保护治理好
2018-06-27王丽熔中共大理州委党校副教授
王丽熔 中共大理州委党校副教授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加大生态系统保护,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群众供给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的重大举措。洱海流域位于澜沧江、金沙江和元江三大水系分水岭,属于澜沧江-湄公河水系,是“一带一路”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关键节点,是西南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家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功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大理时殷殷嘱托:“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2017年,洱海保护治理上升为国家环保工作重点,列入“新三湖”(洱海、丹江口、白洋淀)治理计划。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变为现实,大理州及洱海流域各级党委政府和周边群众必须深刻认识洱海的保护治理价值,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到行动全方位参与洱海保护治理,争当全国全省生态文明排头兵。
一、高度重视洱海保护治理,为世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新经验
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人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已经危及到人类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生态问题成为困扰世界发展的大问题。因此,如何破解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加大生态保护是符合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和人类社会发展需求的理性选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证。把中国的生态环境建设好,是中国对世界生态安全做贡献,能进一步提升中国对世界的影响力。
洱海是全国第七大淡水湖泊,云南省第二大淡水湖泊,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域。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洱海流域污水乱排乱放、房屋乱搭乱建、餐饮酒店无序发展、苍山洱海周边无序取水等现象日益突出。
洱海的秀美中国知名、世界闻名。“新三湖”一词的首次亮相,迅即吸引了公众的视线。这样一来,洱海保护治理,不仅在中国,而且受到世界的广泛关注。因此,必须从世界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来审视洱海保护治理。
洱海被正式列入“新三湖”,第一次上升到国家环保工作重点,这无疑是个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是压力。洱海保护治理得好,将为世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中国力量;洱海保护治理的经验,将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如果洱海污染进一步加剧,必将危及当地发展,影响中国的国际形象。2017年,云南省全面部署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一是启动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洱海保护治理从“一湖之治”“流域之治” 转变为“生态之治”。 二是全面打响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创新建立流域内环保、公安、工商等联合联动执法机制,严格依法治湖,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铁腕整治洱海流域环境违法行为。经过不懈努力,2017年1至5月,洱海全湖水质综合类别均为Ⅱ类,这是自2006年以来的12年中第三次连续5个月保持Ⅱ类水质,6至11月为Ⅲ类,且未发生大规模蓝藻水华。这是洱海保护治理抢救性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打破了过去那种零敲碎打治理的做法,做到发展与保护相统一,把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为世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新的经验。
二、深入贯彻“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抓好洱海保护治理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执政党的战略目标,从理论到实践再上升到制度并进一步转变为国家未来发展的具体目标任务,构建起生态文明建设的完整体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快改善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古人讲:“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洱海是白族人民的摇篮,洱海地区是云南最早的文化发祥地之一。洱海流域是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关注度最高的地区之一,保护治理洱海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因此,洱海保护治理的一举一动,洱海水质的点滴变化,都时刻牵动着中央和省州领导的心,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大理州利用民族自治地方拥有的地方事务管理立法权,针对洱海保护制定了10余部地方性法规,洱海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基本实现有法可依,但是,一是现行的《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仅针对洱海湖区及周边距离较近的区域,许多条款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二是在环境执法监督过程中,各个部门分头监管,权责不一致,监管不到位,致使洱海生态系统脆弱并呈退化趋势,洱海水质由II类下降到III类,局部湖湾水质甚至下降至V类,水生生物群落退化,洱海藻型富营养化问题突出。
基于此,一是必须站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重视洱海保护治理,充分发挥国家、地方已有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的作用,制定完善相应的自治条例,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湖,依法保护,依法促进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全方位落实好 “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重要任务。二是大理州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把保护洱海作为贯彻十九大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抓手,保护好大理人民的母亲湖,促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保护人类生态安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三是倡导洱海流域各族群众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三、深刻领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新要求,加快洱海保护治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论断,给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同时带来了新机遇,形成了新动力。新时代,人民对生活有了新期盼,有了更高层次的要求,除了得到更多的物质满足,更丰富的精神生活,还需要优质的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幸福生活除了有吃有穿有住,还要有新鲜的空气,清洁的水源、优美的环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每一个人过上幸福生活的前提条件。“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这一质朴真诚的话语,昭示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追求,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的爱民情怀。面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群众的新要求,“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
站在苍山洱海畔,看着大理古生村整洁的环境,古朴的形态,习近平总书记不无感慨地说:“留得住绿水青山,记得住乡愁。什么是乡愁?乡愁就是你离开这个地方会想念的。”多少人“一路向西到大理”,找到的不仅是美丽的风景、诗意的析居,更是幸福的家园;洱海让多少人魂牵梦系,来了又来,来了不走了留下了!洱海不仅是大理的、中国的、更是世界的。2017年,大理州共接待海内外旅游者4222万人次,成为中国知名、世界闻名的休闲观光旅游目的地。因为苍山的翠,洱海的美,“大理”两字成为幸福宜居家园的代名词。大理的美,美在洱海;洱海的美,美在清澈。可以说,没有洱海,就没有大理;洱海清,大理兴。
洱海保护治理,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大理州提出今后三年必须加快以洱海保护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打赢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当前,洱海保护治理更多是“关停”,特定时间内对整治很有成效,但是,也造成部分群众的利益受损。因此,一是大理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群众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二是要从长远思考洱海的生态环境保护,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有关洱海生态环境保护的一切整治,除了处罚之外,更多应该是洱海周边绿色经济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各民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三是要站在新的发展方位,切实维护人民利益,把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上升到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高度来思考,时时治理,久久保护,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
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全州各民族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一定能把洱海打造成:全国城市近郊湖泊保护治理的典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标杆,全国“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的走廊,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