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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六朝书论中的『骨』

2018-06-27罗朝璨

少儿美术·书法版 2018年3期
关键词:书论王献之草书

文/罗朝璨

王羲之《十七帖》选页

王羲之《孔侍中帖》 《频有哀祸帖》

“骨”是书法品评范畴的一个重要概念,出现在书论中的时间最早可以追溯到汉魏六朝,下面我们来看看“骨”在汉魏六朝书论文献中的用法。

汉代赵壹的《非草书》说:“凡人各殊气血,异筋骨……书之好丑,在心在手。”

赵壹话中的“气、血、筋、骨”都是人体特征,他将人体特征不同看作“书之好丑,在心在手”的原因之一,“骨”在此还未被置于书法品评的范畴之中。

《晋书·卫瓘传》说:“汉末张芝亦善草书,论者谓瓘得伯英筋,靖得伯英肉。”

王僧虔在《论书》中又说:“伯玉得其筋,巨山得其骨。”

索靖得张芝草书“肉”的特点,卫瓘得张芝草书“筋”的特点,卫恒得张芝草书“骨”的特点。由此可推张芝草书兼具“骨”“筋”“肉”的特点。三人书法风格相互形成对比,体现不同个性。

《晋书·王献之传》说:“时议者以为羲之草隶,江左中朝莫有及者。献之骨力远不及父,而颇有媚趣。”

时人认为王献之草隶的“骨力”远远不如父亲王羲之,“骨”提示了书迹的一种力度。

羊欣在《采古来能书人名》中评王献之说:“骨势不及父,而媚趣过之。”

羊欣认为王羲之书法的“骨势”强于王献之,而王献之的“媚趣”强于王羲之。在此,“骨势”可理解成为与“媚趣”相对的词,具有美感。

袁昂《古今书评》说:“陶隐居书如吴兴小儿,形容虽未成长,而骨体甚骏快。”

此“骨体”为小孩儿的身材、体格,亦指代书迹的形质。

他还说:“蔡邕书骨气洞达,爽爽有神。”

称赞蔡邕的书法有畅快的“骨气”,具有抽象含义,审美意味较浓厚。

陶弘景在与梁武帝萧衍的《论书启》的“伏览”篇中说:“元常老骨,子敬懦肌。”

这是说钟繇是前代书家,相比而言王献之是后辈。

而且萧衍在《观钟繇书法十二意》中说:“元常谓之古肥,子敬谓之今瘦。今古既殊,肥瘦颇反。”卫恒在《四体书势》中说:“魏初,有钟(繇)、胡(昭)二家为行书法,俱学之于刘德升,而钟氏小异,然亦各有巧,今大行世。”羊欣的《采古来能书人名》有“胡书肥,钟书瘦”的说法。

结合上述三条文献我们可知:钟繇书较之胡昭书,书法风格的革新程度更大;王献之书较之钟繇书,书法风格的改革程度又进一步。

《论书启》的“又省别疏”一篇说:“纯骨无媚,纯肉无力”“肥瘦相和,骨力相称”。

“骨”与“媚”对立,“肉”与“力”对立,认为好的书法应该“肥瘦”适中,才能充分体现“骨力”,突出了强调“骨力”的论书。

庾元威《论书》说:“余见学阮研书者,不得其骨力婉媚,唯学挛拳委尽。”

庾元威把“骨力婉媚”看作阮研书法中具有的优点。

杨泉《草书赋》说“其骨梗强壮,如柱础之丕基。” “骨梗”指人体,在此亦指书迹的形质。

综上所述,“骨”在汉魏六朝的书论中有四种用法:一、突出书迹的风格;二、表现书迹的力度;三、指代书迹的形质;四、作为抽象的审美用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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