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网络炫富的家庭成因与化解路径
2018-06-25张文珂张国选
张文珂 张国选
摘要:青少年网络炫富事件一再刺痛社会神经,其类型包括自卑型、空虚型和炒作型;家庭成因包括生活条件优越的外泄,家长日常行为的折射,家庭关爱补偿的错位。建立注重互动交流、关爱子女生活的家庭疏导机制,包括累积文化资本,强化家庭熏陶;注重以身作则,明确责任意识;树立正确观念,培养理财能力。
关键词:青少年 网络炫富 家庭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08-0025-02
青少年网络炫富曾经是一段时期的“时髦”。这一行为冲击社会底线,刺痛社会神经,在转型期贫富分化背景下,成为全社会围观的“靓丽风景”。它助长了拜金主义,影响社会风气,冲击核心价值,腐蚀青少年健康人格。
一、青少年网络炫富的类型
当代青少年成长于物质生活相对富裕,多元文化相互交织的特殊社会背景下,在该群体身上凸显出的诸如“非主流”“符号消费”“网络炫富”等现象也引来众多非议。
1.内在自卑型
青少年网络炫富类型众多,自卑型是第一类型。这类人往往能力较低下,认知水平较差,身无所长,技不如人,自怨自艾,自暴自弃,却不甘心,总想制造轰动效应,引起围观,一炫出名。炫富青少年满足的是攀比心理,掩盖的是自卑感,想通过炫耀所拥有的超人财富,来获得自我满足和社会认同。它暴露了炫富青少年热切渴望得到别人认可和尊重的愿望,也暴露出长期被人看不起的自卑心态。现实中的不如意和被人忽视甚至瞧不起,得不到社会肯定,没有赞扬,企图通过网络炫富引起社会关注,让人投来羡慕眼神。真实意图是通过炫耀表面的富有而掩盖内在的心理贫困,并以此获取自信,战胜恐惧,抚平恐慌。
2.心理空虚型
网络时代,信息复杂性超出了个体与家庭的认知范围和认知能力,如何防范信息安全风险成为当下每个家庭面对的重要命题。青少年既是网络发展的受益体,也是网络炫富的受害者。[1]他们在虚拟世界以极其露骨、夸张的语言构筑着自己所谓的富有生活,这是精神空虚的表征,也是一种借助于网络的精神裸奔。
3.网络炒作型
“炒作”是青少年网络炫富的一种类型。这一类型的青少年在网络上晒出的照片或视频看上去似乎很富有,事实上根本不像本人描述的那样,其目的是企图利用传播迅速的互联网夸大事实进行炒作。实质上是炫耀性消费,自我炒作,是消费心理不成熟的表现,也是不良社会文化的网络表现。由于我国的农耕社会传统,经济不甚发达,聚族而居,相互熟识,荣誉感强烈,往往喜欢讲排场,好面子,相互恭维。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更应该真正关注青少年网络炫富背后的商业炒作。不法商人不注重开发高价值商品,提升科技含量,却企图利用青少年不健康的消费心理,制造噱头,借助人们猎奇、评判的心理,吸引眼球,获取点击率。个别青少年通过个人炒作,推销自己,博取虚名,扩大影响,获取暴利。平面媒体、电视广告推波助澜,渲染拜金主义和腐朽生活。无底线的网络炒作让人鄙视且憎恨。
二、家庭熏陶:富裕家庭生活环境的耳濡目染
父辈教育、家庭文化资本对青少年社会责任感的差异有负向影响。[2]家长的溺爱造成炫富青少年消费的无序无度,家庭生活“品位化”强化了炫富青少年的“身份”意识,消费水平差异导致炫富青少年消费价值取向的迷失。
1.生活条件优越的外泄
网络炫富青少年的家庭经济条件往往相对富足,他们从小就有强烈的优越感和表现欲。有的张扬个性,发展自我,总感觉高人一等;有的内心空虚,外在张狂,渴望社会尊重;他们不时表现出与众不同,总想拒绝平庸,追求差异。为了满足片刻快感,实现心理平衡,他们不是把加倍努力的成绩作为实现的途径,而是通过网络炫耀达致目的。炫富青少年创造能力一般,经济自立性差,它所拥有的一切往往来自于父辈。有的自认为身份特殊,高高在上,急于获得社会认同;有的养尊处优,标新立异,依赖奢侈品的“符号”意义来自我标榜。他们看重的不是奢侈品的内在品质和使用价值,而是它的符号价值和社会象征。他们认为“我有的是金钱和时间,想消费什么,就消费什么,完全随心所欲,毫无顾忌” [3]。是个人家庭生活优越条件的不经意外泄和自我拥有财富的蓄意展现。
2.家长日常行为的折射
炫富青少年的父母往往存在不良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当前的许多高收入阶层人员产生于改革开放之后,渴望在社会转型加速期带来的社会阶层分化定型期间内,实现向上层社会的流动,希望通过消费具有昂贵符号意义的奢侈品彰显身份。他们仅有一代人的积淀,许多人暴富心态严重,文化修养欠缺,奢靡之风盛行,文化品位不高,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斗富比阔,乖张霸道,为富不仁,互相攀比。他们对孩子宠爱有加,过度溺爱,助长子女狂欢式非理性消费,不经意地强化了纸醉金迷的享乐主义和攀比心理,不自觉地侵蚀着未成年人积极向上、踏实勤奋的坚韧意志,很难使孩子养成健康人格和崇高品行。家长是青少年的启蒙老师[4],炫富青少年对家长的财富观念、消费行为、表达方式捻熟于心,外露于行,潜移默化中促成了炫富青少年的消费主义心理和比凶斗狠观念,炫富行为在网络中就自然外露。
3.家庭关爱补偿的错位
炫富青少年的家庭往往有着较为富裕的经济资本,父母在经济上的大力支持,总是尽最大可能满足其各种欲望。炫富青少年本人大多没有经历正规的高等教育熏陶,在他们身心成长、心智塑型的关键时期,父母往往忙于事业打拼、社会应酬,极少眷顾子女教育和心灵沟通,总想通过金钱和物质的超额补偿来换取因忽视子女道德教化产生的心理愧疚。独生子女家庭的家长视孩子为生命,不愿让孩子吃一点苦,受一点委屈,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就是要让孩子过上上等人的生活,面对孩子的各种无理要求,总是心慈手软,有求必应,还时常给予惊喜,错误地认为大把钞票和天价奢侈品是表达父母爱意的最佳载体。炫富青少年的父母财富观往往错位,家长经常用金钱解决子女成长中的问题,总是过于娇慣,时常迁就和纵容,很少科学引导。久而久之,导致孩子错误地认为无论自己提出多么无理的要求父母都会无条件地满足,从而致使炫富青少年自身恶习难改,炫富成瘾,奢靡成性。
三、建立注重互动交流、关爱子女生活的家庭疏导机制
家庭教育在青少年财富观网络观的形成中具有重大影响,家长应以正确的方式教导孩子,使其形成理性的财富观、正确的网络观,要注重家庭教育,加强心理疏导,以身示范,强化熏陶。
1.累积文化资本,强化家庭熏陶
“家庭是一个天然的教育机构,对人成长的意义不言而喻。”[5]父母自身的文化学养、道德品性对子女的影响概莫大焉,家庭累积的“文化资本”对孩子良好品德的养成具有决定作用。家庭教育要注重文化素养的提升,用优秀的作品鼓舞孩子,用良好的环境陶冶孩子,用高尚的情操感染孩子,帮助孩子自覺抵制网络、电视、广告等媒介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只有家庭文化风清气正,积极向上,乐观理性,青少年健康的生活习惯、消费习惯、网络习惯才能够养成。在累积家庭文化资本的实践中,要强化环境熏陶,发挥无声语言,通过好的家规家教家风,优秀传统文化的潜移默化作用,让孩子一代代地传承。“示范影响的主要机制是把怎样做反应才能被组合成新的反应模式的信息传递给观察者,这一信息通过身体表现、图像显示或言语描述来传递。”[6]家风育人就是要在对青少年进行“言传身教”的习得中,养成日常待人接物的习性和惯常,成为外出做事的规矩和网络言行的底线。
2.注重以身作则,明确责任意识
父母是子女的一面镜子,孩子的网络行为是家长生活的外在折射。父母必须加强自身消费伦理的塑造,通过父母健康的消费行为给孩子传达正确的消费理念,从而让消费伦理教育达到知行合一。作为在网络下成长的青少年要学会自强自立自理,通过自身的奋斗与历练,提升自己的素养、能力与层次,在将来贡献社会的过程中收获属于自己的财富和荣誉,为累积家庭财富展现才华。正如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不要以为只有你们同儿童谈话、或教育儿童、吩咐儿童的时候才是进行教育。你们是在生活的每时每刻,甚至你们不在家的时候也在教育着儿童。”[7]家长的日常消费不要有炫耀心理,更不要刻意和别人进行比富比阔,给孩子购买的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要物有所值,简单实用。父母不要带未成年孩子去高档娱乐场所,要保证给孩子创造一个有利于他们身心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
3.树立正确观念,培养理财能力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学校。要树立科学的财富观、金钱观、网络观,采取正确的应对方式方法。科学的理财理念是青少年成熟的标志。青少年只有从小树立良好的金钱观念,长大成人后才能理性看待金钱,正确处理好人生与金钱的关系。家长要关爱孩子而不是溺爱孩子,满足孩子的正当要求和进步要求而不是一味地给孩子大把钞票和巨量奢侈品,对提出的非分要求要及时教育,明确拒绝,理论上讲清楚,现实中做表率;家长要注重家庭的教育功能,教会他们树立正确的财富观,科学对待金钱,合理使用金钱,培养理财意识,提升理财能力。家长要有意识地普及理财知识,主动开展理财活动,在参与中学习,在活动中锻炼,在潜移默化中确立科学的财富观。“要适度谦抑个人意志和个人理想对孩子的影响,让子女的选择和兴趣形成合理博弈”。增强他们的正义感、荣誉感、责任感、幸福感,为实现“中国梦”增添正能量。[8]
参考文献:
[1]干瑞青.协同治理:青少年信息安全困境与风险防范[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1).
[2]姚远,张顺.家庭地位、人际网络与青少年的心理健康[J].青年研究,2016(9).
[3]张悦妍,韩晓赟.炫富青少年不良消费观念的成因分析[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1(10):172-173.
[4]张国献.“门”透视出的“官二代”道德解析[J].中国青年研究,2011(7).
[5][6](美国)阿尔伯特·班杜拉.社会学习心理学[M].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88:83-93.
[7](苏)马卡连柯.马卡连柯全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57:400.
[8]张国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科学化的实践取向[J].湖北社会科学,2011(6).
责任编辑:杨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