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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年说狗(上)

2018-06-25徐康

文史杂志 2018年2期
关键词:主人

徐康

一、狗叫汪汪,人气旺旺

狗年伊始,想起许多关于狗的话题。

《辞源》引《礼·疏》:“然统而言之,狗犬通名;若分而言之,则大者为犬,小者为狗。”又,《尔雅·释畜》:“狗四尺为獒。”《辞海》“犬”条则说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家畜,听觉、嗅觉灵敏,犬齿锐利,有钩爪,性机警,易受训练。寿命10—20年”。

“驯化”者,彻头彻尾彻里彻外驯服之谓也。如果说狗是动物中对人类最为驯服也最为亲近的一种,亦不为过。至于“最早”,早到何时?据科学家考证,犬类比人类的诞生要早若干万年;人类的养犬史,当远溯至自有人类之日始。

灵敏,机警,再加上它的忠诚——对人类而言,狗的忠诚在动物界堪称首屈一指——这使它理所当然地成为人类最好的朋友:看家时忠于职守,与人相依为命;狩猎时冲锋陷阵,与人同甘共苦;作为警犬,为缉凶履险探危,为破案出生入死;作为宠物,供人们逗乐赏玩,为家庭增欢添笑。至于狗拉雪橇的踏雪履冰拼命效力,驯狗表演的憨态可掬献技挣钱,等等,对人类的功用和奉献,真是举不胜举。

如此看来,可真是“狗汪汪,财旺旺”!

其实,狗的“汪汪”叫声,是它忠于职守的一种本能反映。对于狗的这种惟一的语言信号,可作多种解释,或曰具有多种功能。在夜深人静之时,这狗吠声往往是报警,提醒主人警惕梁上君子,生人来犯;晨光熹微,隨着一声鸡鸣,狗吠声渐起,那是在报晓,或曰报时,提醒主人一日伊始,应当黎明即起,洒扫庭除了;亲戚串门,或远客来访,狗吠数声,那是在报“客”或曰报“喜”: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灵性的家犬,对着主人用叫声表示报告;对着客人用叫声表示欢迎,边叫边摇头摆尾,欢跳雀跃,极尽善解人意友好待客讨人喜欢之能事。“闻狗叫,客人到”,真是不亦乐乎。由是我想,假如一个家庭,新年节庆之际而终日无人登门,养的狗也从不吠叫一声,那种寂然而门可罗雀的冷清之状,可真叫人受不了!所以,仅仅“财旺”是不够的,“狗叫汪汪,人气旺旺”,这才是更为可喜的征兆。

二、与狗相关的趣名、趣诗

“犬子”,顾名思义,即其子如犬。古人以“犬子”呼小儿,表示爱称。《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少时好读书,学击剑,故其亲名之曰犬子。”后人将此解释为“爱而字之也”,说明这个称呼包含着对孩子的爱。后来“犬子”由爱称衍化为对自己儿子的谦称;再后来,又衍化为对别人儿子的蔑称,如《三国演义》第七十三回:“吾虎女安肯嫁汝犬子乎?”爱称也好,谦称也好,蔑称也好,都可以看作一种“趣称”——将儿子称为“犬子”,既体现了人与犬的亲密关系,又说明了小孩与小狗的活泼可爱极为相似。此俗蔓延民间,百姓多以“阿狗”“阿黄”(即黄狗)为自己孩子取名,尤其是乳名,既亲切又顺口;据说以“狗”为孩子取名还暗含吉祥平安之意。

古代与“狗”相连的官名,亦颇有趣。比如“犬人”,乃《周礼》秋官之一种,是掌管相犬、牵犬以供古时祭祀的官;“犬监”为汉代所置,是专管皇帝猎犬的官职,又叫“狗监”。《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蜀人杨得意为狗监,侍上”;还有个奇怪的官名叫“狗中”。《史记·李延年列传》:“延年……及事狗中。”以上职官,皆可通称“狗官”;不过等到《水浒传》问世,“狗官”便成了草莽英雄们痛骂贪官、坏官的通用语,动不动“待俺拿刀杀了这狗官!”此语与“掌狗之官”当有歧义而自是不同。

“狗不理”作为包子品牌,其名令人称奇。初闻乍听时,甚觉不解——既然狗都不理(不食),人还吃么?人若不喜吃,怎么又如此生意红火呢?岂非自相矛盾之悖论乎?后来才知道它的出处,绝非字面意义所解,而与创始人名字有关。

清咸丰年间,河北武清县一农家,40岁上得一子,为求平安取名狗子。狗子14岁来津学艺,在一家面食铺做小伙计,心灵手巧,练就一手蒸包子的绝活,后自立门户开了家包子店。他创制了口感柔软、鲜香不腻、色香味形均独具特色的包子,引来津门内外顾客络绎不绝。由于生意十分兴隆,狗子忙得顾不上跟顾客答话,这样一来,顾客都说“狗子卖包子不理人”,日久天长,“狗不理”成为品牌铺名。后来,袁世凯统军,将“狗不理”包子带进皇宫献给慈禧,太后膳后大悦,曰:“山中走兽云中燕,腹地牛羊海底鲜,不及狗不理香矣!”从此,“狗不理”名声大振。

“犬儒”和“犬儒学派”是语言中的舶来品,指古希腊哲学中的一个流派。此派中人生活清苦、衣食简陋,故时人讥之为“犬”。他们主张视名利为身外之物,号召克己自制,于物欲无所奢求。生活似“犬”而又满腹经纶,故称“犬儒”,煞是有趣。

说到狗与趣诗的关系,不能不提到“打油诗”的来历。明儒杨慎《升庵诗话》,讲到唐代有一个人叫张打油的,喜欢作诗。有一次他心血来潮,以“狗”为由头,戏作《下雪》诗一首:“江上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此诗是“打油诗”的开山之作,自此人们把通俗游戏的顺口溜通称为“打油诗”,又称“打狗诗”。

上个世纪40年代,国统区流传一首讽刺诗《颠倒歌》:“东西逛,南北走,出门看见人咬狗,拿起狗来打砖头,又怕砖头咬了手。”内容涉狗,荒诞中颇有情趣,亦堪称趣诗。

三、与狗关连的谚语和成语

“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这是对“狗性”加以褒奖的极少数民谚之一,却讲出了狗的属性中最显著的特征:忠诚。从本质上讲,狗对主人的选择和依恋是不论贫富贵贱的。只要与主人逐渐熟悉,驯化而产生感情,它便始终不渝地忠实于自己的主人,哪怕只有残羹剩饭,饱一顿饿一顿;哪怕只有破屋陋檐,仅能遮风蔽雨,它也绝不嫌贫爱富,弃主人而他顾。即使是走失荒郊,流落他乡,它也最终会循着旧迹,顽强地寻回故宅;即使是跛足瘸腿,病饿伤残,它也会一颠一拐地,蹒跚着找回家来。这种可贵品质,使狗成为平民百姓的最好朋友,成为家庭驯养的首选动物。

可惜,与狗相关的谚语和成语多数属于贬义,且相当一部分成为骂人、损人、挖苦人的刻薄话。

“狗仗人势”。正因为狗有依赖于主人、忠实于主人的特性,谁养它就为谁效力、卖命,有时难免为了主人的利益而对他人恶吼乱叫,甚至凶扑瞎咬,故尔得此“狗仗人势”的骂名。此语也引喻于一切倚仗权势欺负他人者。

“狗眼看人低”。是骂别人不要瞧不起自己。蹲着的狗比站着的人矮,所以把人也看“低”了,“低”是小瞧、看不起的意思。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比喻壞人口里说不出好话。《红楼梦》四十四回:“宝钗笑道:狗嘴里还有象牙不成?”

“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吕洞宾是民间传说“八仙过海”中的行善大仙,此语讥讽(贬责)对方分不清好歹、是非,错怪(或错打)好人。

“狗拿耗子,多事”。(又作“狗撵耗子,瞎逞能”。)捉耗子(老鼠)本是猫的职责,与狗无关,此语比喻僭越职责,多管闲事。然而古时有一则故事,载于《吕氏春秋·士容》篇,叫做《良狗取鼠》,却写了一只专捉老鼠的“良犬”。如是焉,狗拿耗子也就并不“多事”了。

“画虎不成反类犬”。(一说“画虎类狗”。)比喻好高骛远而无所成,或想做好事却弄巧成拙、反贻笑柄。

“蜀犬吠日”“粤犬吠雪”。前指蜀地(四川一带)多阴少晴难见太阳,犬见日而奇之,则吠;后指粤地(广东一带)终年高温难得下雪,犬见雪而奇之,则吠。这两个成语都用来比喻少见多怪。《柳宗元集》卷三十四有一则《犬吠所怪》,将上述两个故事记录在一起。

“犬马之劳”。“犬马”是说话者对他人的自谦之词,言像犬和马那样效力。《水浒传》第六十三回:“李某不才……愿效犬马之劳。”

“狗苟蝇营”。如狗之苟且偷生、苍蝇之营营飞舞。比喻热衷于追逐名利、无耻钻营。元人姬翼《洞仙歌词》:“甚狗苟蝇营,为浮名薄利苦萦心。”

此外,还有比喻走投无路、情急胡为的“狗急跳墙”,比喻被人粗语痛骂的“狗血喷头”,比喻品行极其恶劣的“狗彘(猪)不如”,比喻坏人结伙为朋的“狐朋狗友”,等等。也不知人们是怎么回事,宠爱狗,视狗为最好的朋友,却又把这些与狗相关的成语大多数弄成贬义。

四、古代名人以“狗”自诩的趣事

“丧家犬”也好,“走狗”也好,似乎都是含有贬义的骂人之语。然而在古时候,人们并不完全是这样的认识。有几位古代名人,甚至以“丧家狗”“走狗”自诩,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调侃中不乏幽默。

先说孔子。《史记·孔子世家》:

孔子适郑,与弟子相失,孔子独立郭东门。郑人或谓子贡曰:“东门有人,其颡(,额)似尧,其项类皋陶,其肩类子产,然自腰以下不及禹三寸,累累若丧家之狗。”子贡以实告孔子。孔子欣然笑曰:“形状,末也。而谓似丧家之狗,然哉!然哉!”

孔子周游列国时来到郑国,却和弟子们彼此失散了;孔子一个人站在外城的东门口。郑国有人看见就对子贡说:“东门那里站着一个人,他的额头像唐尧,脖子像皋陶,肩膀像子产,可是从腰以下比禹短了三寸;一副疲惫倒霉的样子,真像个失去主人家的狗。”子贡见面把这些话据实告诉孔子,孔子笑着说:“一个人的相貌如何,那是不重要的;倒是他说我像只失去主人家的狗,那可真是说得对!真是说得对啊!”

奇怪的是,孔子对于旁人说他像唐尧、像皋陶、像子产等贤人圣人那一类的恭维话一概不感兴趣,而对于说他像“丧家之狗”却很感兴趣,不怒反喜,且“欣然笑曰”:“然哉!然哉!”连连称赞别人说得对。细想起来,原因可能是:孔子认为前面的三个“像”都是指外貌,“一个人相貌如何,那是不重要的”;重要的在于心境和情绪。而“丧家之犬”的比譬,却一语中的地说“中”了他当时“适郑”(来到郑国)时惶惶然、凄凄然的内心世界。当时他四处碰壁,满腹经纶却不为各国国君所用,确有“丧家犬”的怅然若失之感。孔子只赞扬这比喻的准确性,却不计较此语涉“狗”的贬抑性,一方面由此可见出他的胸怀宽广,二方面也可见他的“实事求是”而无虚荣虚假之心。凡比喻都是“跛足”的,取其“像”的一点而不计其余,又何必“较真”呢?

唐代大诗人杜甫曾作《将适吴楚留别章使君》诗一首,内中四句云:

昔如纵壑鱼,今如丧家狗。

既无游方恋,行止复何有。

诗中杜甫自比为“丧家狗”,那是他经历安史之乱之后,不能北返长安,惟有南适(到)吴、楚,离开蜀都时惶惶然有丧家之感的真实写照。杜甫亦避贬义之嫌,而只抒写自己心中的真情实感,只考虑“丧家狗”一词的准确与生动。看来诗人真乃性情中人,率真得煞是可爱。

清代文学家、书画家郑燮(1693—1760),号板桥,是著名的“扬州八怪”之一。他的诗、书、画堪称三绝,不仅名气很大,而且性情狂放,落拓不羁。然而他却独独折服一人,那就是明代才子、也是诗书画三绝的徐渭(1521—1593)。徐渭字文长,号清藤道士,现绍兴还有他的故居“青藤书屋”。万历年间,徐渭以诗文、书画、戏曲等方面的卓越成就,名动京师,并因鄙视权贵而得“狂生”之名。他身世悲惨,甚至一度神经失常,杀妻坐牢。然而他的文学艺术成就却被后人赞誉为“明代第一人”。郑板桥对这位多才多艺、冠绝一时的天才艺术家佩服得五体投地。最使常人不解的举动,是郑板桥居然刻了一枚图章,叫做“青藤门下走狗”,用来盖在自己的书画作品上,以表达自己对这位艺术大师的尊崇和仰慕。才子服才子,狂士敬狂士,郑板桥不仅师法徐渭,潜心学习,而且居然甘当他的“走狗”。此处的“走狗”一词,已不再是“供人役使、助人作恶”的惯常贬义,而只剩下郑板桥对徐渭甘拜下风、追随其后的虚怀若谷与虔诚景仰之意了。

上面列举的三位人物,都是古代的大名人,自诩为“丧家犬”的大圣人孔夫子、大诗人杜工部,自称为“走狗”的大画家郑板桥,他们都率真可爱得很有点儿惊世骇俗。而我们现代人若是谁被人诟骂为“走狗”或“丧家之狗”,必然视为奇耻大辱而无法忍受,轻则暴跳如雷,重则拳脚相向。比之古人,我们是否过于狭隘了一点,刻板了一点,或者说是否过于“较真”了些呢?

五、古诗咏“狗”佳句多

古时候都市较少,而乡村却相对广袤;乡村养犬者甚多,于守门,于防盗,于狩猎,多所用途。狗与人的这种密切关系,为文人骚客平添了几多咏狗的题材。

第一类,狗吠鸡鸣田园图。诗人们或单咏狗吠,或将鸡犬之声合而咏之,相映成趣。如晋代陶渊明的《归田园居》:“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再如他的《桃花园诗》:“荒路暖交通,鸡犬互鸣吠”,都是勾画乡村田园图景的代表作,可谓神来之笔。再如唐代李白的“犬吠水声中,桃花带雨浓”;白居易的“犬吠村胥闹,蝉鸣织妇忙”;宋代王琰的“桃李阴中春事好,田家鸡犬亦欢声”,也都绘声绘色,活画出乡村恬静、平和的田园风光。

第二类,犬吠声声迎归客。诗人们或寄宿山村,乘醉夜归;或清晨出门,黄昏返家。在乡野一片寂静之中,忽闻犬吠声声,倍觉亲切、温暖,如唐人刘长卿的“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宋代陆游的“犬喜人归迎野路,鹊营巢稳占低枝”;清代舒大成的“墟落有归人,烟萝闻犬吠”(墟落,即村落;烟萝,一种藤蔓植物)。这些诗明白晓畅而又清新可喜。

第三类,人间有犬添情趣。犬的存在,不仅为生活带来几分生气,也为诗人平添几多情趣。宋代释守诠:“时闻犬吠声,又入青萝去”,后人评价为“幽深清远,自有林下一种风情”。宋代杨万里“雾外江山看不真,只凭鸡犬认前村”,置身朦胧美中,顿觉生趣盎然。宋人孙觌的“紫荆有信欲开花,黄犬无情不到家”,将“有情”之犬写得颇富人情味。清代李葂的“谁家庭院自成春,窗有莓苔案有尘。偏是关心邻舍犬,隔墙犹吠折花人”,活画出一只“责任心”极强的看家犬。其“邻舍犹吠”的可爱之状栩栩如生。

第四类,猎犬征战任驰驱。宋代诗人梅尧臣笔下的猎犬:“常随轻骑猎,不独朱门守,鹰前任指踪,雪下还狂走。”此犬可谓骁勇善战,吃苦耐劳。清代诗人宋琬笔下的“舟中猎犬”则是另一番境况:“秋水芦花一片明,难同鹰隼共功名。樯边饭饱垂头睡,也似英雄髀肉生。”“英雄髀肉生”的典故,源自三国时刘备因久不骑马,髀(大腿)里肉生,因而感叹功业未成。表面上饭饱思睡的这只猎犬,其实也有着与鹰隼并肩作战、再创功名的未酬壮志啊!北宋大诗人苏东坡曾作《江城子·密州出猎》,开篇便是:“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他不直说是猎犬,而以一“黄”字代之;不直说是猎鹰(苍鹰),而以一“苍”字代之,牵黄擎苍,可谓精炼、别致而又形象、准确。他的这只猎犬(黄犬),伴他“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与主人一样,洋溢着驰骋疆场的英雄气,征战不怠的浩然气。在古今咏狩猎的诗词中,这首词称得上是独树一帜的大气磅礴之作;而词中的那只勇猛英武的黄犬,亦“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给人留下鲜活的印象。

六、以狗为“主角”的古代寓言

《釋文》有言:“寓,寄也”,用讲故事的方法,在故事中寄寓着人生哲理或处世道理,而又文体短小的篇什,称为寓言。以“狗”作为“主角”的古代寓言,载于典籍的为数不少。

《列子·说符》中有一篇《杨布打狗》,说的是杨朱之弟杨布,穿着白衣服出门,穿着黑衣服回来,“其狗不知,迎而吠之”,杨布怒而打狗。杨朱劝告他,并拿狗打比方,说是如果狗也一身白出去,一身黑回来,你难道不会感到奇怪吗?这则寓言启示人们,一是看问题不能光看表象,而要看实质;二是看问题要尽量客观,要以己度人;被误解时要先从自身找原因,不可简单地归咎于对方。

《战国策·楚一》有一篇《恶狗溺井》,写一只恶狗常往水井里撒尿,主人不知,还把它当成“爱犬”。邻居看见了,想报告主人,此狗便十分恼恨地挡着门冲着他叫。邻居怕被狗咬,就不敢告发它了。其寓意,一是恶人为了掩盖自己的恶行,总会凶狠地阻挡别人的揭发,结果真相难以揭穿,恶行往往被继续掩盖;二是恶人当道,“进言”难矣,好人的意见总是难以上达。

《战国策·韩二》有一篇《叱犬》,叙述齐国大夫诸子养了一只恶狗,凶猛异常,对呵叱它的人,它必咬你。有位宾客试以“循序渐进”之法,先瞪眼怒目而试探之,继小心地轻声叱斥之,最后再大声地叱骂它,这样恶狗便不再咬人了。其寓意为:对于凶恶的东西,要摸清它的特性和规律,讲究策略,善于斗争,步步为营,方可取胜。

《艾子杂说》有一篇《猎犬毙鹰》,写艾子好猎,其猎犬每捕一兔,艾子必以兔肝犒赏。一次,艾子放猎鹰追兔,猎鹰竟被猎犬咬死。艾子痛惜不已,猎犬却如往常一般,“摇尾而自喜”,等待着艾子犒赏它。这则寓言讽刺了那些做了错事非但不反省、改过,反而洋洋得意邀功请赏的人。

《战国策》有一篇《猎狗与狡兔》,说的是一只天下最善跑的猎狗与一只天下最善跑的狡兔,二者相逐,猎狗拼命追赶狡兔,终于双双累死。有个农夫恰好碰上,未费吹灰之力而狗、兔兼得。它告诉人们:有本事的能人,切不可互相争斗,以防别人乘机取利。

《艾子后语》中的《噬犬》,写艾子见邻人要将两只狗卖给屠户,不解,认为狗看门有用不该宰杀。邻人告诉他,这两只狗见盗贼而“噤声”不咬,见客人却猛咬乱叫,不仅不能“择人而吠”,反而“伤及佳客”,所以要杀掉它们。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对于那些不能恪尽职守、反而做尽坏事的人,应当坚决清除掉。

关于狗的寓言还有很多,比如《吕氏春秋》的《相狗》,隐喻用人之道,反对用非所长、埋没人才,提倡知人善任、人尽其用。《伯牙琴》中的《越人遇狗》,讥讽那些巧言善骗、贪得无厌、凶狠残忍的邪恶小人。《崔东壁遗书》中的《冉氏烹狗》,毫不留情地讽刺了那些“勇于私斗而怯于公战”的武人和各种无赖之徒。《简松草堂文集》中有《瘈()狗》一文,瘈狗,即疯狗。此篇意在说明:对于疯狗一样的恶人不能姑息手软。

这些“狗”的寓言,以狗喻人,以狗性喻人性,给人以许多生动隽永的启迪。

七、“义犬”故事种种

古汉语中的“义”,历来被儒家解释为善和美,解释为“利人”,也泛指人的思想行为符合一定的道德标准,“行而宜之之为义”(《辞海》)。古人甚至提倡“舍身而取义”(孟子·告子上)。宋代洪迈在《容斋随笔》卷八进一步诠释为:“至行过人曰义,义士、义侠、义姑、义夫、义妇之类是也。”然而,民间却还有“义犬”之说。

“义犬”故事载于史绩者,不乏其例。

据明人董斯张《广博物志》卷四《义犬黑龙》:孙权在位时,吴中襄阳有个叫李信纯的,与爱犬黑龙形影不离,感情深厚。某天夜里,李酒醉后于路边草丛倒头便睡。后草丛失火,李有被火烧死的危险却酣睡不知。黑龙见状急得团团转,忽见数步外有一小溪,便跃入溪中将身体浸湿,再跑回来翻滚于主人身旁,用水淋淋的身体弄湿草丛阻挡火势蔓延。如此奔跑无数个来回,李纯信才未被烧着,但黑龙终因疲劳过度而累死在主人身旁。李纯信醒来,见状抚尸痛哭,遂厚葬黑龙,刻碑题字“义犬之冢”。

又据清人徐珂《清稗类钞·义侠类》所载《义犬四儿》:清朝大学者纪昀(晓岚)戍守乌鲁木齐多年,乾隆辛卯年(1771年)东归回京时,有只叫“四儿”的黑狗恋恋不舍相送数里。纪昀不忍弃之,将其带回京城。一路上,四儿忠诚地看管家财,瞪眼怒目不准外人靠近行李车辆。当车队停留在荒郊野地时,四儿通宵不睡守护在侧。纪昀作诗二首夸赞它:

归路勿烦汝书寄,风餐露宿且随予。

夜深奴子酣眠后,为守东行数辆车。

空山日日忍饥行,冰雪崎岖百廿程,

我已无官何所恋,可怜汝亦太痴生。

纪昀回到京城后不久,四儿因中毒而死,疑为系被府内仆人投毒害死。盖因平日四兒看家甚严,奴仆无法监守自盗之故。纪昀为四儿厚葬立碑,碑刻“义犬四儿墓”五字。

《清稗类钞·义侠类》还记载:清雍正乙巳年间(1749年),有一人在北京西华门见一位屠夫正要宰杀一只黄狗。那狗吓得全身战栗,眼泪汪汪。那人不忍,便向屠夫买下此狗,却无意中暴露了鼓鼓的钱囊。屠夫顿生谋财害命之歹念,深夜将那人杀死。次日县令率衙役破案时,见黄狗守尸不走,呜呜叫着似在哭泣,又似有话要说。县令觉得奇怪:“莫非你知道凶手是谁?”那狗摇尾点头,起身便走。衙役相随其后,追到村外一处草丛,只见屠夫正在酣睡,黄狗扑上去一口咬住他,结果所抢钱囊还在,人赃俱获,屠夫供认了罪行。那位死者被安葬后,那只黄狗竟绕墓不去,呜呜吠叫如哭声不绝。

以上两则故事均载于“义侠类”中。“义侠”本指侠义之人,此处破例地将犬列入,似乎认可“义犬”已具备人之侠肝义胆也。

前些年报刊还载有当代义犬故事:某地地震将发时,主人酣睡未醒,其爱犬衔其衣被而猛吠不止,直至惊醒主人而带其出屋。此犬又复回屋内,将老人、孩子一一带出。至众人皆出而脱险,房屋轰然倒塌。狗的灵敏知觉胜于人类,能从微妙的迹象中感觉到地震的预兆,所以这故事是可信的。至于它为何有此“义举”,乃此犬与人感情深笃、休戚相关而又忠于主人之故也。

总之,在各类动物中,有如此“义举”者,几乎非狗莫属。虽然极其个别,然而“义气”“仗义”“知恩图报”“舍生取义”这些人类专用的褒奖之词,有时竟能“移植”到某些特有灵性的狗身上。由此可见狗对主人的忠诚远超出其他动物。

作者:四川省作家协会名誉副主席、一级文学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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