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里的诗是采自民间还是献自公卿
2018-06-25闻衷
闻衷
黄河如带,泰山若砺。
江汉一色,楚天万里。
《诗》三百这部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就诞生在中华民族慈祥的母亲河——黄河与长江的怀抱里。在周初(约当公元前11世纪)至春秋中期(约当公元前6世纪)的500年间,从“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到采诗官轻摇木铎,踽踽穿行于田间地头,从君子贤士的“嘤其鸣矣,求其友声”到大夫寺人的“美刺”献诗与赋诗,《诗》三百的形成就如同九曲黄河一样,虽奔流到海洋却毕竟历尽曲折坎坷……而在春秋中期以降直迄今天的2500年间,从汉初“四家诗”分庭讲学和竞立学官,唐初被列为“五经”之首及科目内容,形成“《诗》中自有黄金屋”“《诗》中自有颜如玉”的历史景致;从《毛传》《郑笺》《孔疏》的联翩出台、宋儒的反《诗序》斗争,直到大量由《诗》脱化出来的成语、熟语、典故在现代社会的魅力不减,《诗》三百的传播就好比浩荡长江一样,虽终归东海,却到底饱经急流险滩……有道是:
月有阴晴圆缺,天有彩霓阴霾。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诗经》的形成和传播,在潮起潮落的江河怀抱里,亦自有倾吐不完的历史风云,诉说不尽的悬案故事……
过去较多的看法是:《诗经》里的诗是上古(主要在周代)国家采诗官摇着木铎,深入民间采集得来的;也有一种说法讲,《诗经》的诗乃朝廷公卿列士所献,非采自民间。应该说,两种观点皆言之有据,那么,哪一种说法更可靠呢?
应该说,“采诗”说和“献诗”说都有典籍可征,延续时间长,影响也都很大。其中,尤以“采诗”说最为突出,为一般诗歌爱好者熟悉。
一、汉人“臆度”的“采诗”说
“采诗”说最早大致是由班固《汉书·食货志上》提出来的。其曰:
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
颜师古注云:“行人,遒人也,主号令之官。铎,大铃也,以木为舌,谓之木铎。徇,巡也。采诗,采取怨刺之诗也。”
《汉书·食货志上》的意思是说,开春之后,聚集在一起过冬的人们就要分散到田野里去农作了。这时候朝廷就派出叫“行人”(遒人)的号令官,摇动着大铃去各地巡行,四处采诗,然后将它们献给朝廷的乐官太师,配好音乐,演唱给天子听。所以说,天子不用亲自下去一家一户地考察就可知道天下的事。
天子为什么要派人到民间去采诗并亲自聆听这些诗歌呢?《汉书·艺文志》说:
《书》曰:“诗言志,哥(歌)咏言。”故哀乐之心感,而哥(歌)咏之声发。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哥(歌)。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
原来,诗歌是人民心声的反映。周天子派出采诗官将它们采集回来,就是想听听民间广大老百姓平时想些啥,说些啥。从这些发自内心的话语中,天子可以考察到下面的风土人情,了解到政治的得失,吏治的好坏,以便发扬或改正。这诚如《诗经·大序》所言:“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礼记·王制》也写道:天子“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比班固稍后的经学大师郑玄注云:“陈诗,谓采其诗而视之。”孔颖达《毛诗正义》则说:“乃命其方诸侯大师,是掌乐之官,各陈其国风之诗,以观其政令之善恶。”
与郑玄差不多同时的何休在《春秋公羊传解诂·宣公十五年》里的一段话则比班固、郑玄的叙述更为具体生动:
在田曰庐,在邑曰里。一里八十户,八家共一巷……民春夏出田,秋冬入保城郭……五谷毕入,民皆居宅,里正趋辑绩。男女同巷相从夜绩,至于夜中,故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作。从十月尽正月止。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采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故王者不出牖户,尽知天下所苦。
今人孙绿怡在《文学肇始》(中华书局1997年版)一书里说:“汉人认为设置采诗官的目的是出于‘王者可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在我们今天看来,这冠冕堂皇的目的之外,还有朝廷十分现实的需要,那就是通过采诗满足王室在礼乐方面的需求。‘制礼作乐本是封建贵族显要地位的标志,天子就更需要借此宣扬声威,巩固朝政……朝廷的乐官太师就是专门负责编制和教演乐曲的。为了配合不同的场合的使用,乐官要经常创制新曲,或者利用、改编民间的唱词和乐调,因此采诗是丰富创作的重要途径。采自乡里田野的民谣俗曲必然会给朝廷带去清新的气息,那情景是可想而知的。”
但是,“采詩”说一经提出后,即引起相关学者的关注和质疑。清人卢文弨遍查先秦典籍,发现那时的书中并无关于采诗的明确记载。他因此批评郑玄注说:“以‘陈诗为‘采诗,是康成之蔽。”(《抱经堂文集》卷二十四)清人崔述也在《读风偶识》中批评汉人“采诗”说是“出于后人臆度无疑也”。近人陆侃如、冯沅君在《中国诗史》(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中对崔述之论颇为赞同:“他说采诗出于后人的‘臆度是很对的。这种臆度显然是从汉武帝‘立乐府,采诗夜诵上推想出来的,以为汉既如此,周亦当如此。却不知道这种臆度在《春秋》和《左传》里找不出一点根据。”徐中舒亦认为,所谓“采诗”,是汉人根据汉武帝以来建立的采风制度而向前推想出来的(《汉书·礼乐志》谓武帝‘立乐府,采诗夜诵;《艺文志》谓“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换句话说,是他们杜撰出来为本朝的乐府制度作根据的。(徐中舒:《豳风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六本第四部分)
我们查《汉书·艺文志》,确有这样的话:
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
《汉书·艺文志》还收录了乐府在各地采集来的民歌部分篇目:
《吴楚汝南歌诗》十五篇
《燕代讴雁门云中陇西歌诗》九篇
《邯郸河间歌诗》四篇
《齐郑歌诗》四篇
《淮南歌诗》四篇
《左冯翊秦歌诗》三篇
《京兆尹秦歌诗》五篇
《河东蒲反歌诗》一篇
《雒阳歌诗》四篇
《河南周歌诗》七篇
《周谣歌诗》七十五篇
《周歌诗》两篇
《南郡歌诗》五篇
《汉书·艺文志》的记载,毋庸说是汉代立乐府采诗的一个有力证据,同时也说明卢文弨、崔述们关于汉人“臆度”周代“采诗”说的立证是有一定基础的。
不过,李壮鹰在《诗歌与音乐》(《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4年第3期)一文里针对先秦典籍并无“采诗”记载的观点提出,在先秦典籍里虽无“采诗”,却有“采谣”,这见之于《国语·晋语六》范文子(范燮)的话,其中“风听胪言于市,辨妖祥于谣”,说的就是采听民间的传言与歌谣来分析。谣,就是“徒歌”,指无乐器伴奏而随口唱出来的歌,它与《诗经》中的那些歌并无本质上的不同,如《诗·魏风·园有桃》:“心之忧矣,我歌且谣。”所以说,《国风》中的歌本来也是谣,只是搬到上层社会的飨燕仪式上,由于有了金石管弦的伴奏,这才得以登堂入室,可以称为“乐歌”或“诗乐”了。由此看来,所谓采诗与采谣,“大可不必拘泥于字面”。李壮鹰肯定班固《汉书·艺文志》的观点,指出,歌谣都是歌人有感而发的,它反映人民的心声,所以王者才用之“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李壮鹰认为,班固对周代“采诗”目的的理解是与他关于汉乐府“采歌谣”目的的看法相一致的。
二、先秦典籍里的“献诗”说
反对周代“采诗”说的学者均提出这样一个事实:即先秦文献中罕见或不见“采诗”之说(其主要见诸汉代文献),但却有不少关于公卿列士作诗(仅《诗经》即标明有这样的作者达四位,即家父、孟子、吉甫、奚斯;而《左传》《国语》《尚书》等也记载有诸如周公、郑公子素、秦哀公、卫武公、许穆夫人等王公贵族、贵族夫人作诗的例子达十余起)与“献诗”的记载。这里仅举“献诗”为例,如《国语·周语上》邵公曰: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
又如《国语·晋语六》范文子曰:
吾闻古之王者,政德既成,又听于民,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使勿兜,风听胪言于市,辨祆祥于谣,考百事于朝,问谤誉于路,有邪而正之,尽戒之术也。
又如《左传·昭公十二年》子革对曰:
臣尝问焉,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王是以获没于祗宫……其诗曰:“祈招之愔愔,式昭德音。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形民之力,而无醉饱之心。”
上举三例,说明周代国家鼓励臣子献诗,以开拓王者眼界,帮助王者了解吏治政情民俗人心,进而改正弊端,匡正谬误,以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正是基于这一事实,今人陆学明在《文学文本、历史文本及其他》(《社会科学战线》,1996年第4期)里认为:“《诗经》之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庙堂行为,而非民间百姓行为。包括‘采诗之举即可备一说,也基本上是‘政府行为。”陆学明指出:《诗经》结集的时代大约在西周春秋之际,这是一个以礼为法度的“礼治”时代,是一个“诗礼足以相解”(王安石语)的时代。即是说,在这个时代里,“诗与礼的性质是相通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诗经》也不可能来自民间,属于民间。特别是民间的广大普通劳动者,不大可能是《诗经》的作者。因为他们“是艺术活动权力的被剥夺者。即或有少量的民间文学创作,也很难成为当时的主流文学”。
陆学明还进一步阐明他对《风》《雅》《颂》的看法。他认为,所谓《雅》《颂》乃天子之乐,《风》是诸侯土乐。这里的“土乐”是地方音乐之意,不是民间音乐。不过,陆学明也承认,在西周至春秋长达500年的广泛而漫长的诗歌采集、搜求活动中,会难免混进少量的民间歌谣。但是经过一番搜求、筛选与整理,它们早已被贵族化、宫廷化了。
又有研究者萧甫春在《〈国风〉原是祭社诗》(1997年桂林“第三届《诗经》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一文里指出,既然“采诗”说是汉代学者们臆度出来的,那么,过去一般认为的《国风》出自民间说也就失去了依据。他还说,汉代经学家关于“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之说,也是一种臆度。因为在何休们的眼里,“古时的劳苦大众似乎很浪漫,很会穷欢乐,以致‘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仿佛那时人人都会作诗,殊不知那时的劳苦大众并不具备‘文学上必需之条件,更何況那时的劳苦大众昼耕夜绩,饥寒交迫,劳累不堪,哪里还有什么精力去编诗唱歌?”
三、今人主张的“采诗”“献诗”兼容说
在《诗经》之诗系由“采”而来还是“献”而来的问题上,有许多学者是取中庸态度的,即对“采诗”说与“献诗”说采取兼收并蓄的立场。
朱自清在《经典常谈》(三联书店1998年版)一书里说,春秋时期,作为各国国家乐官的太师都要搜集包括本国乐歌在内的天下乐歌。这便是《诗经》的来源之一。但是,“那时的社会有贵族与平民两级。太师们是伺候贵族的,所搜集的歌儿自然得合贵族们的口味;平民的作品是不会入选的。”“除了这种搜集的歌谣以外,太师们所保存的还有贵族们为了特种事情,如祭祖、宴客、房屋落成、出兵、打猎等等作的诗。这些可以说是典礼的诗。”在这里,朱自清实际也否定了《诗经》之诗(主要指《国风》)来自民间普通老百姓的传统观点。朱自清眼中的“采诗”对象,其实是各地的贵族或其他富贵人家。
朱自清在《经典常谈》里还提到《诗经》的另一个来源即“献诗”。他认为这些“献诗是臣下作了献给君上,准备让乐工唱给君上听的,可以说是政治的诗”。其内容无非是讽谏、颂美等。
游国恩等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一)》(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则写道,汉代班固、何休关于周代派官吏于民间采诗的说法并非完全出于臆度。因为:
《诗经》三百篇的韵部系统和用韵规律基本上是一致的,形式基本上是整齐的四言诗;而它包括的地域又很广,以十五“国风”而言,就占有今陕西、山西、山东、河南、河北、湖北等省的全部或一部分,在古代交通不便、語言互异的情况下,不经过有意识、有目的的采集和整理,像《诗经》这样体系完整、内容丰富的诗歌总集的出现恐怕是不可能的。《诗经》这部书,我们认为当是周王朝经过诸侯各国的协助,进行采集,然后命乐师整理、编纂而成的。但这只是“国风”和“小雅”的部分诗歌如此,如《国语》所谓“瞽献曲”之类。至于雅诗和颂诗的大部分,可能是公卿列士所献的诗。统治阶级采集诗歌的目的,除用以教育自己的子弟和娱乐外,主要是为了了解人民的反映,考察其政治的效果,以便进一步巩固自己的统治,所谓“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汉书·艺文志》)。
阴法鲁在《经书浅谈·诗经》(中华书局1984年版)里也同游国恩等持比较一致的看法。他首先肯定何休关于“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说法是有根据的,因为在事实上,《诗经》时代的劳动人民(主要指广大农奴和奴隶)确曾运用音乐和诗歌来作为反对剥削与压迫的斗争武器,同时也用它们来反映其他方面的生活和思想感情。另一方面,贵族也利用音乐诗歌来歌颂统治阶级的功德,并借以加强统治。《诗经》其实便反映出被统治阶级与统治阶级的不同的阶级属性。而西周至春秋“行人”的民间采诗活动主要是向着前者进行的;至于献诗者,则是属于统治阶级营垒的公卿列士。总之,典籍里关于“采诗”与“献诗”的记载都应当是可信的。
张树波在《〈诗经〉异文产生繁衍原因初探》里则总结说:“古代的采诗说和献诗说,学术界多数人是相信的,只是在具体理解和说明上有些不同。不论是由公卿祝史等类官员创作后献上来的文人诗,还是由采风者从各个诸侯国家乡间采集来的民歌,都曾送到朝廷乐官手里去作‘雅言化和‘诗合乐的工作。所谓‘雅言化和‘诗合乐,就是由宫廷官对采献之诗在文字、音韵等方面作进一步的加工,配上乐谱,使之更加符合周代的‘官话或曰‘普通话,更加适合歌唱和舞蹈,以用于各种仪式和场合。这是周代进行礼乐教化、推行礼仪制度的需要。”张树波还进而明确指出:“《诗经》中包含两种类型的诗:三《颂》、《大雅》和《小雅》的一部分是文人诗;十五《国风》和《小雅》的另一部分是民歌。民歌属于民间口头文学,劳动群众集体创作。”
就笔者的态度而言,其实也是支持何休们“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说法的,相信周代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广大劳动人民也是《诗经》的创作群体之一。在此基础上,我们也认为,现存《诗经》的民歌部分(如张树波所讲,为十五《国风》和《小雅》的一部分),的确经过官方的再加工,从而以一种礼乐教化工具的面目出现。不过,尽管如此,其民歌的本色还在,属于劳动者之歌的特质犹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