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现代化视阈下的农村社会关系分类研究
2018-06-25赵文杰
□赵文杰
一、引言
(一)问题缘起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意义。随后,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对治理现代化的内涵作了深入的阐释。治理现代化的进程是一项系统化工程,既要强调城市社区治理的创造性,也不能忽视农村社会治理的创造性。
随着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开展,一轮接一轮的乡村建设和农业改革实践在我国农村展开,但是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因而,要想解决农村问题,就要先了解农村实际,要想了解农村实际,就要先了解农村社会关系。农村社会关系在维持农村社会秩序、联结农村社会网络和激活农村社会活力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时下,理清农村社会关系类型,借助农村社会关系的合理分类,来形塑各种各样的“共同体”,以“共同体”为载体来维系农村社会运转和解决农村实际问题意义重大。因此,对社会关系的类型和性质的研究,就成为理解社会中的那些重要现象的一个重要的基础。[1]
(二)重要概念的界定
农村社会关系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学界目前对此尚无明确的定义,但是从概念的层次关系,可以尝试对农村社会关系的概念进行初步界定。
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人与事物之间,事物与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关系是两者之间互惠的交换,这种交换涉及到亲情、人情和感情的交换。关系是社会投资或者是社会资本的一种形式,当个人需要帮助和支持时,它是重要的资源。[2]在社会资本的研究中,“关系”也被作为社会资本中的重要内容,在社会资本的研究里,一般都把通过社会关系获得的资本视为社会资本。关系也是社会网络研究的重点内容。[3]
社会关系是一个很抽象的日常生活概念,学界往往将之当做既有的概念普遍使用。例如,韦伯将其定义为“根据行为的意向内容,若干人之间相互调整并因此而相互指向的行为”[4];青井和夫认为它是“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互动的模式相结合,形成一个功能性单位”[5]。因而,可以把社会关系看作是存在于社会网络中的各种联结模式的总和。
综上所述,农村社会关系也就是存在于农村社会之间的各种互动的模式结构和联结模式的总和。在农村社会关系中,农民是核心要素,农民之间的相互关系是重要内容。
二、农村社会关系分类相关文献梳理
目前,对于农村社会关系的分类研究主要存在着几个维度:一是按照血缘纽带来划分。二是按照地缘因素来划分。三是按照业缘取向来划分。梳理相关文献可以发现,农村社会关系分类方式主要有“二维分类法”和“三维分类法”。
(一)二维分类法
我国学者对于农村社会关系的研究已经有很长的历史,在初期主要是对农村社会关系展开“二维分类法”,主要从血缘和地缘维度对农村社会关系进行分类研究。从血缘纽带角度对农村社会关系分类的研究由来已久。早在1957年,就有学者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指出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主张,农民公社出现于原始社会面临崩溃的时期,即随着私有制的成长,氏族內部血缘关系削弱了,而代之以地域的或近邻的关系。[6]从血缘角度和地缘角度对农村社会关系进行了分类,但是只是对血缘和地缘作了简单的介绍,没有把血缘和地缘作为农村社会关系分类的标准和维度来分析。尼玛扎西指出冲突械斗“结构性原因”及其张力关系,反映了血缘与地缘性关系的复杂性,以及现代民族——国家构建过程中的多重推动力量。[7]在农村地区,这种复杂性反应为国家政权嵌入乡村与乡村宗族势力或者地方势力的适应与反抗上,是以血缘和地缘关系来介绍乡村社会治理的一次良好尝试。张宏卿与汤太林研究史料发现湘鄂赣边区的中共党人凭借地缘优势,融合血缘和尊重民情民性等举措,最终使革命之火得以燃烧。[8]晁天义认为地缘组织与血缘组织在史前时期长期并存,共同发挥着凝聚群体、团结社会的重要功能。在史前社会向国家时代过渡的进程中,血缘组织与地缘组织均可能成长为政治性团体。[9]揭示了血缘和地缘在我国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侧面论证了血缘和地缘作为农村社会关系分类的两个维度的合理性。在现阶段,血缘与地缘关系已经无法完全对主要的农村社会关系进行分类。
(二)三维分类法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业缘成为新的维度,进入农村社会关系研究的视野,许多学者依据血缘、地缘和业缘对农村社会进行分类研究。庞树奇最早尝试把历史上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划分为血缘单位、地缘单位和业缘单位这样三种类型。这三种单位之间,尽管不存在一条黑白分明的分界线,但基本上可以看出它们发展的阶段性来。[10]李汉宗指出传统乡土社会,人们以血缘关系为轴心、以家族或宗族的形式聚集扎根在边界清晰的地域范围内,形成村落共同体,而在现代社会,形成了以业缘为取向的新的联结形式。[11]张文宏、阮丹青和潘允康指出在中国农民社会网的关系构成中,以血缘和姻缘连接起来的亲缘关系比业缘关系、友谊关系和地缘关系占有更重要的地位。[12]周运清研究发现血缘与地缘的结合开始松动,业缘关系长足发展,乡土社会结构的转型进入初级阶段。[13]他们都是从农村社会的微观基础方面发掘学缘、地缘和业缘之间的关系,来预测未来农村社会关系的总体趋向。
越来越多的学者从农村金融借贷等方面来研究农村社会关系,形成了比较稳定的“三维分类法”,剖析血缘、地缘和业缘之间的关系。张改清研究表明农村民间金融的交易渠道主要依靠村落人际关系网络,相互之间的信任成为其交易的基础;基于血缘、地缘和业缘的关系型民间信用借贷具有”自我履行”的功能,使农村民间金融能够从农村独特的社会环境中内生出来。[14]有研究提出以血缘、地缘与业缘为基础的非正规金融极大地满足了农村地区的信贷需求,从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15]以血缘、地缘、业缘等方式为主要联结纽带形成的社会网络、资源、信任等适应小农经济和农业社会发展的农村社会资本,对克服正规金融部门在提供农村金融服务中遇到的困境有很大的帮助。[16]农村社会传统的“差序格局”已发生了很多变化,以血缘、地缘、业缘关系为基础的“私人联系”仍然在农业新技术选择中起着重要作用。[17]这类研究是农村社会关系“三维分类法”应用的典型,但是主题都局限在农民的借贷关系研究方面,对现实其他农村问题的关怀不够,在农村社会关系分类研究中,“三维分类法”是对“二维分类法”的一种突破,但是随着社会变迁的加剧,农村社会关系的维度有待进一步研究。
三、农村社会形态变迁下的“新维度”:从生存时代到发展时代
现阶段,我国现代化进程不断加速推进,社会转型和社会变迁已成常态,我国农村社会关系呈现出差序格局理性化的特征,社会结构也因教育和经济利益关系而发生很大变化。农村社会呈现出如下特征:生产与交换行为的市场化、社会交往的开放化、农民权利意识的强化和发展需求的多样化,我国农村社会形态经历着根本性的变化:农村从封闭保守的传统时代走向开放包容的现代时代;从自给自足的生存时代走向需求多样化的发展时代。在这种新的农村社会形态下,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和业缘关系的“三维度”分类法对于农民的社会关系已经缺乏足够的解释力,一种基于新时代背景下的农村社会关系类型开始萌芽并开始形塑农村社会的关系网络。
当下我国的农村社会既不完全是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也不是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而是呈现差序格局“理性化”的趋势,[18]从差序格局趋向团体格局的一种过渡状态——分利格局,从差序格局走向分利格局,是当前农村社会关系的主要特征。所谓分利格局,就是说,在农村社会,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剧,农民的思维更加理性化和功利化,伦理本位渐渐失去其思想基础,农民在经济上作为集体成员一分子,具有争取个人经济权益的意识,在政治上作为基层社会的一员,具有维护个人政治权利参与政治生活的意识,在文化上作为信息社会的一员,接触到了更加多元的价值观,有了自己独特的文化诉求。在分利格局下的农民主体,在集体之中有个体意识,农民之间相互平等,有共同利益,但是也有个体利益诉求,农民的社会关系在这种利益表达、利益维护和利益分配之间协调,形成了一种均衡稳定的分利格局。在这种分利格局中,农村社会关系面临着新的形态,农村社会关系呈现出新的分类维度。这种新的农村关系类型即利缘维度、学缘维度和趣缘维度。
(一)利缘维度:农村资源配置的视角
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在激发农村经济活力的同时,也造成了农村内部的贫富分化。如果说我国的第一次比较明显的社会分化是城乡差异,那么我国第二次比较明显的贫富分化发生在现在的农村,农村内部的贫富分化加剧,是此后很长一段时间的趋势。一方面,由于受教育程度差异化程度日益增加,不同农民主体的机会不均也会导致农村贫富分化加剧。另一方面,随着农村和农业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村资源和要素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开发,在农村资源的承包权和承包收益分配方面,农村社会管理者拥有很大的发言权,因而存在人为分配的贫富不均。在这种人为分配导致的贫富不均过程中,农民会分化成不同的利益群体,对于承包面积的多少和收益的分配,每个农民都会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因而,基于这些诉求,农民会基于这些共同的利益会形成不同的利益共同体。在这种利益纠纷与利益交融过程中,利缘成为联结农村社会关系的又一纽带。
在现代社会,国民交往突破了传统社会人际交往呈现的差序格局,强调国民之间等距离和无分别的交往:业缘、趣缘、利缘成为构建国民交往关系的重要媒介。[19]所谓农村社会关系中的利缘维度,也就是农村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基于资源的产权关系而形成的彼此利益联结关系,利缘关系的主要形态是利益合作关系与利益竞争关系,关系的核心是资源的占有和目标的实现。
(二)学缘维度:农村精英分析的视角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农村社会成长起来一批农村精英。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成长起来一大批“经济精英”。随着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许多地方通过农业改革使得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这类精英可以被称为“本土经济精英”,这类“本土经济精英”大多数参加过一些农业技能培训,有自己的学友圈。并且还有一部分农民通过外出从商积累了大量财富,成为乡村社会的精英,这类精英可以被称为“外致经济精英”,这类经济精英大多受过相对较高的教育,有自己的同学圈。除此之外,在农村社会还存在“政治精英”。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下降,掀起了一股“返乡潮”,农村里面有一部分在外务工的年轻人回到了老家,他们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主干,成为村干部的有力竞争者,掌握着农村资源的分配情况,因而这类“政治精英”在农村社会关系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参加过很多政治课,也有属于自己的同学圈。此外,还有一种“教育精英”,我国基础教育的普及使得农村社会的人均受教育水平普遍提高,也培育出来一部分农村教育精英,这类人以在当地学校教书的老师和获得高学历的农民子弟为主。由于有多年的求学和教学经历,这部分人掌握着很多的社会资本,关系即权力,[20]他们有很多的同学关系和学生关系资源,对农村社会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业缘、学缘及趣缘的群体状况的差异,都可能在将来成为决定自下而上治理乡村区域差异的关键方面。[21]然而,“经济精英”中的“外致经济精英”和高学历“教育精英”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两类群体,但是他们最终选择离开农村,到城市发展,精英流失已经成为一个很大的趋势。留在农村的基本上是“经济精英”中的“本土经济精英”和农村“政治精英”,而它们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不利于精英培育,以形塑农村社会关系新形态。
农村精英的成长过程和地位维持过程离不开学缘关系,一方面,农村精英的成长过程累积了大量的学友和同学关系资源,另一方面,农村精英的地位维持和个人目标的实现也与学友与同学关系资源的维持息息相关。因而,所谓农村社会关系中的学缘维度是一种基于共同的教育经历、共享同一种教育资源和价值观的农民个体或群体间形成的外向型关系,农民维系学缘关系的主要目标是维持相互间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
(三)趣缘维度:小农社会化的视角
现代化进程推动了农民的社会化。中国农民本质上仍然属于小农,但已被卷入或融入到一个高度开放的社会化体系中间,社会化水平之高史无前例。[22]但是现在的小农是社会化小农,我们可以把“社会化小农”理解为传统小农在后集体化时代自觉融入社会化分工体系之中,受外部因素、社会条件影响并塑造而成的一种小农形态。[23]现阶段,我国农民的社会化水平很高,在社会化渠道上,农民可以通过电视、电脑、手里等设备里面接受各种信息,在丰富的信息中发展自己的兴趣,通过QQ群或者微信形成自己的“朋友圈”,形成虚拟团体。在社会化内容上,农民可以在技能兴趣上向别人学习新技能,在生活技能书与别人交流经验,在运动兴趣上一起坚持锻炼。在社会化实践中,农村妇女可以在村庄公共场所跳广场舞,农村里的老人可以在公共场所聚集起来下象棋。通过这种现实或者虚拟的“朋友圈”形成团体凝聚力,这种凝聚力就是趣缘。
随着农民空闲时间的增多和社会化程度的增加,趣缘团体会进一步增加,农户社会关系分类研究中的趣缘维度会凸显出来。所谓农村社会关系的趣缘维度,即是一种基于个人兴趣爱好和个性发展而形成的互动关系,趣缘关系具有地域的分散性、群体的同质性、互动的娱乐性等特点。
四、农村社会关系新型分类法
(一)“六维度分类法”
在我国传统社会,农民以血缘关系为主要纽带,在农村社会关系中,基于血缘关系形成了宗族-房头-支-家庭等不同的血缘共同体,也形成了宗族祠堂和宗族祭祀等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现象。在某些地方,因为安土重迁的思维,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很多时候会发生重叠的现象,一个自然村乃至一大片区域只有一个姓氏,延绵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历史,这种村庄分布很广,这里的农民因为受到交通工具的限制,活动空间有限,他们对本区域内的人和事务非常熟悉,形成了一套适用于本区域的习惯法,来维持本地区的社会秩序。后来随着交通的日益便利,农民由于经济和工作的需求,流动加快,基于职业形成了新的关系纽带——业缘关系,农村社会依旧存在着一些工匠(泥匠、瓦匠、篾匠和木匠等),他们虽然没有自己的组织,但是他们经常结成一个小团体,合伙做工,合作挣钱。首先,在联系工作上,这些工匠他们都是相互介绍工作,而不用通过中介组织介绍工作,即使是今天的农民工,他们找工作也是以老家的同行介绍工作为主;其次,在工作过程中,不同地方的农民他们可以抛开血缘或者地缘因素的影响,遵守工作流程和规则。到今天,农村社会关系已经发展为血缘、地缘和业缘等多元化的纽带,并且在此基础上,农村社会基于共同的兴趣形成趣缘关系,比如近期在农村渐渐流行起来的“广场舞”;基于共同的教育经历形成学缘关系,比如同上本镇一所小学、初中或者高中的老同学;基于共同的利益关系而形成利缘关系,比如同一个村集体下的受益主体。总体上,我国农村社会关系的纽带呈现出从单一化走向多元化的趋势。由原来比较单一的“二维分类法”、“三维分类法”,发展为现阶段的“六维分类法”:血缘、地缘、业缘、趣缘、学缘和利缘等维度。
(二)“六维度”农村关系格局的发展趋势
1.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弱化
在既有的农村社会关系研究中,学界对于血缘、地缘的维度给予高度的重视,对农村社会关系业缘维度的分析也已经开始得到学界的普遍认同,这与农村社会关系的发展格局是息息相关的。在我国传统社会,安土重迁下的农村社会,血缘和地缘很大程度上是高度一致的,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由于农村社会的封闭保守性而常常出现重合。到现代社会,人口流动较大,亲属关系的日趋淡漠化,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的两个维度才逐渐明晰下来。但是在血缘与地缘关系界限清晰化的同时也意味着这种关系的弱化,血缘关系承载的那种等级分明、长幼有序的观念正在慢慢消解,那些象征着长辈对晚辈支配权力的家庭或宗族仪式也在日渐式微。农村成为一个与外界开放的社会系统,社会交往的对象不仅仅限于本村或邻村,基于地缘之间那种“远亲不如近邻”的互助行为相对减少,互助的观念也在淡化。例如在1949年以前,在农村村民互借农具是件非常寻常的事,但是在现代社会,互借物品的对象选择更广,除了本村村民,同学、朋友甚至网友都是潜在的选择对象,地缘关系也在呈现一种弱化的趋向。
2.业缘关系稳定发展
农村社会关系的业缘维度在传统社会已经存在,不过由于分工不明确,业缘关系在传统农村社会存在一定的隐蔽性。现代化以来,随着社会分工的精细化,业缘关系作为农村社会关系分类研究的一个重要维度,更加凸显。但是由于这种社会分工大多数是在农村社会与城市社会的人员流动中形成的,农村社会内部纯粹的规模经营和分工也是在起步阶段,因而业缘关系处于稳定发展阶段。
3.利缘关系、趣缘关系和学缘关系不断增强
基于我国农村社会的新气象,可以看到趣缘、学缘和利缘成为连接农村社会关系新的纽带,是丰富农村社会关系分类研究新的维度。目前,学界对于农村社会关系中趣缘、学缘和利缘关系的研究处于方兴未艾之势。一方面,因为血缘、地缘和业缘对于解释农村社会关系还有很强的解释力;另一方面,因为趣缘关系、学缘关系和利缘关系在目前阶段还只是处于辅助解释阶段。比如学缘关系,现在的大部分农民受教育水平可能还偏低,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学缘维度的解释力则会越强。总体而言,利缘关系、趣缘关系和学缘关系呈现不断增强的趋势,发掘趣缘、学缘和利缘维度对于农村社会关系分类研究的价值,有利于对现代农村社会形态与农村社会力量形成新的分析框架。
将农村社会关系分类研究从“二维分类法”、“三维分类法”推进到“六维分类法”,挖掘它们对于塑造农村共同体的价值,有助于理清农村社会治理的各项脉络。
五、农村社会力量形态与治理现代化
(一)“六维度”分类法:农村社会力量形态分析
农村社会关系的载体是农民,指向的主体也是农民,农村社会关系有效分类的意义在于提供了一个分析农民的工具、提供了一个农村社会力量的分析工具。
在农村关系的分类领域中,米格代尔在《农民、政治与革命》一书中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很好的分析框架,他先是对中国农村作类型学的划分,基于农民与地主的关系将农村分为地主控制型的村庄与控制松散的农村,在地主控制型的村庄与控制松散型的农村形成的机理背后是一种“内向型力量”与“外向型力量”的互动与对比。[24]在传统时期,“内向型力量”支配着农村,而随着社会转型与现代化的加快,农村社会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甚至形成了“外向型力量”对“内向型力量”的胜利格局。“外向型力量”与“内向型力量”之间的交互关系呈现的是农村社会关系基本的结构形态。
并且,在新的社会背景下,新的农村主体如农民工、现代农民已经成长起来,一种新的关系纽带正在形成,他们游走于经济条件与观念基础悬殊的城乡之间,形成一种身体与观念的双重冲击。因而,如何把生于斯长于斯的传统农民、游走于城乡之间的新生代农民工和现代农民等人组织起来,显得尤为重要。[25]在传统农民、半现代化的农民工、现代农民和农村大学生身上存在着悬殊的传统和现代的因子,传统农民在熟人社会里面组织化的程度可能比较弱,呈现一种离散性,组织化程度较弱;而半现代化的农民工和现代农民由于收到了城市中的生活中细小行为的“操练”,受现代组织和观念的“规训”形成了一种纪律观念,组织化程度较强。[26]在农民的社会关系中,这种组织化的因子也在侧面塑造了农村社会关系的形态,农民组织化的强弱程度呈现的是农村社会关系的行动指向。
新时代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农村社会的治理过程中,“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形成的前提是农民的有效组织。而在有效组织农民的过程中,需要理清存在于农村之间的关系形态,需要对急剧变迁下的农村社会关系进行合理分类。如上文所言,结合新的社会背景对这种“内向型力量”和“外向型力量”进行细致地剖析,抽象出隐藏与其后的农村社会关系结构形态;通过对不同农民主体的组织化程度分析农村社会关系的行动指向。在这种社会关系基本的结构形态与行动指向过程中,农村社会关系的分类意义愈加显著,“六维度”分类法下的农村社会关系形态,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实际上构成了四种不同关系结构、不同行动指向的农村力量形态(表1所示):一种是以血缘关系为特征的强组织化的内向型力量形态;一种是以地缘关系为特征的弱组织化的内向型力量形态;一种是以利缘、业缘关系为特征的强组织化的外向型力量形态;一种是以学缘、趣缘为特征的弱组织化的外向型力量形态。
表1 “六维度分类法”下基于不同社会关系类型的农村力量形态
(二)农村社会关系“六维度分类法”的治理意涵
基于“六维度分类法”下的不同的农村社会关系分类,使得基于不同社会关系类型的各种力量形态显现出来,为现代农民的组织和现代乡村治理提供新的治理视角,为“治理”主体的有效分类与有效组织奠定基础,促进农村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完善。
1.面向血缘关系为特征的强组织化的内向型力量形态的治理
第一种是面向血缘关系为特征的强组织化的内向型力量形态的治理。农村的传统习俗和传统观念保存得比城市更加完备,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存在着一条纵向的“血脉”将农村的村民联络在一起。这条“血脉”上的人具有高度同质化的特征,基于血缘紧紧地团结在一起,他们基于“血脉”的时间上的远近形成了长辈对晚辈的“规训权”,基于“血脉”的空间上的远近形成了大房头对小房头的支配,在此基础上基于人的自然性状形成了等级严密、高度组织化的关系网络。现在农村的许多从未离乡的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是这种关系网络中的典型代表,他们虽然生活在现代化的社会,生活在日益市场化的农村,但是他们在社会关系的处理上还保留着层次分明的等级、亲疏观念。他们能够在这种观念和习俗中自我组织,举办一些活动,从事生产劳动,但是他们对于“血脉”谱系之外的其他社会人存在着一种天然的疏离感,他们代表者一种强组织化的内向型力量形态。对于这种内向型态,要把这些不同血缘之上的“机械团体”组织起来,形成不同“血缘团体”,促进不同“血脉谱系”之间的协商与合作,形成一种民间的自发组织力量。比如不同家族的协商路径、防御宗族对村庄的过度渗透,拓展外界信息、文化与乡村、农民交流的途经。
2.面向地缘关系为特征的弱组织化的内向型力量形态的治理
第二种是面向地缘关系为特征的弱组织化的内向型力量形态的治理。中国的乡土性在于有着一群生于斯长于斯的人,但是乡土中国的意义不仅在于农民热爱土地、以耕地谋生,还在于基于一片土地形成一种社会关系——地缘关系。传统社会,交通尚不发达,“远亲不如近邻”,一个自然村或者邻近的几个自然村就是一个生活共同体。在中国合作化阶段,互助组合作社的迅速组织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在当今社会,摩托、汽车使得农民的活动范围变广了、社交范围变大了,但是生长在一片地域内的人,具有的地缘关系是没有变的。在一个自然村,他们铺路、修桥、挖池塘、盖祠堂,整个自然村都是一体的,依旧如故。但是无论在传统农村还是在现代农村,这种生活共同体是无序的,不同家庭、不同农民之间是平等的,相互之间并不存在一种强制力或者义务关系;邻里之间的互助是临时的、间歇性的。这是一种以地缘关系为特征的弱组织化的内向型力量形态,遍布整个农村,这种力量形态进入治理领域的最大困境是克服其弱组织化,将一种临时性的、间歇性的互助变成一种地缘意义上的常态化的合作。
3.面向利缘、业缘关系为特征的强组织化的外向型力量形态的治理
第三种是面向利缘、业缘关系为特征的强组织化的外向型力量形态的治理。同一条“血脉”上的人形成一个个的“机械团体”(家族或宗族),而在现代社会,农村已经不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呈现出日益开放化与市场化的趋势。农村的日益开放化导致了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增强,农民与外界发生了信息交流、货币交流等,但是最重要的是出现了农村向城市的流动,农民在城市就业,在工厂里面受到经理、老板、组长的监督、工地上受到包工头、班长的操练,他们在这里有自己的同事,形成一种业缘关系,也熟悉了一套与同事相处的规则。一种区别于血缘等级观念上的纪律观念在他们脑海中形成,当他重新回到农村,带回来的不止是工资,而且还有一个充斥着纪律和组织化观念的大脑。农村的日益市场化则使得农村的经济资源得到开发,尤其是近几年在农村的规模经营迅速发展起来,土地流转的同时,流动的还有村民的权利和利益。规模经营实施过程中的地权分配、收益分配如何进行,他们开始精细地盘算,并不是自我度量这种价值,开始参照着社会上流行的“成本——收益”分析,精细的计算意味着稳固的利益。在修路的过程中,通往各户的长度也成一个值得仔细斟酌的问题。在传统社会里面,宅基地的分配是理所当然的,现在可能会因为寸地而发生严重的矛盾,一些在传统社会里面不会存在的矛盾也增多了。所有这一切,意味着一种新的农村社会关系——存在于农民之间的那种利缘关系开始形成,涉及个体农民的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越多,利缘关系的强度越大。这些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给每个村民带来的成本和收益都是可以用算术计算的,生产、分配公共利益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程序是规范有序的,这些也显示着利缘关系上的外向型力量是高度组织化的,他们以农民工和现代化农民为典型。这给农村社会治理的启示无疑是显而易见的,想在何种程度上引导农民工和现代化农民参与农村的事务,那么就在何种程度上影响涉及他们的种种利益因素,制造他们的利益与村庄公共事务的联系。
4.面向学缘、趣缘为特征的弱组织化的外向型力量形态的治理
第四种是面向学缘、趣缘为特征的弱组织化的外向型力量形态的治理。与生产的市场化同步而来的是农民的社会化。在农村,传统社会的私塾教育在给人们提供有限的教育机会的同时,也存在一个明显的弊端:受教育者有限,每个受教育者的同学都是极其有限的。但是在现在社会,农村重视教育的意识普遍提高,加上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一个孩子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硕士、博士(假设获得最高学历的情况下),获得的不仅是丰富的知识,而且也有大量的同学。这些同学里面有很多是中途辍学的,其中尤以小学和初中辍学者最多,而小学和初中同学基本上都是在农村区域内的,这使得受教育者在乡村内部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而在农村以外高中以上学历的同学中,同学里面不乏社会的精英,也间接地能够成为影响乡村建设的社会资源。基于这种学缘形成一种农村内外联动的外向型力量,主要以农村教师和新一代大学生为主体。而趣缘社会关系的到来以手机、微信、QQ等通讯载体的日益丰富和娱乐观念的日益形成有关。生产效率的提高也带来了时间的盈余,人们可以在QQ、微信上互动,玩同一款游戏,在村庄的活动空间里面一起打球或者锻炼。不太熟悉的两个人可能会基于同一种兴趣而变得熟络。这种基于学缘关系上的农村力量包扩农村的中老年人,他们可以学习一些通讯设备的技能,培养起锻炼的习惯。这种趣缘关系也是不仅仅面向农村内部人员的,它还意味一种对外界文化和兴趣的习得与消费,并形成一种影响农村内部人员的张力,影响他们的观念。但是,不难看出,学缘与趣缘的社会关系具有很强的弥散性,联系的偶然性使他们无法形成一定的团体。但是在这种以学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资源网络”和以趣缘维关系为基础的“虚拟社区”中,一种新的组织力量在农村社会成长起来,他们在这种社会资源网络和“虚拟社区”的动员作用是巨大的。
因而在“六维度分类法”下,农村社会关系呈现出血缘、地缘、业缘、利缘、学缘和趣缘关系,在这种六种农村社会关系中,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实际上构成了四种不同关系结构、不同行动指向的农村力量形态:以血缘关系为特征的强组织化的内向型力量形态;以地缘关系为特征的弱组织化的内向型力量形态;以利缘、业缘关系为特征的强组织化的外向型力量形态;以学缘、趣缘为特征的弱组织化的外向型力量形态。在农村,构建有效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过程中,可以基于这六维度的农村社会关系,通过这四种力量形态的类型构建,形成四种模式:打造血缘基础上的家庭或宗族协商机制;构建地缘基础上的常态化运营组织;制造基于业缘与利缘农民工与现代农民与村庄事务的关联机制;型塑基于学缘和趣缘基础上的社会动员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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