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十三种特药纳入医保报销
2018-06-24
文萃报·周二版 2018年30期
日前,湖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保障参保患者重特大疾病特殊用药需求。此次列入特殊药品的品种达33种,比2016年实行特殊药品制度之初增加17种。
据了解,特殊药品是对治疗重大(罕见)疾病临床必须、疗效确切、价格昂贵,治疗周期长,适合药店或门诊供应保障,且已通过谈判机制纳入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以下简称“特药”)。保障对象是参加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参加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或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人员中符合特药使用限定支付范围的患者(简称“参保患者”)。
记者对比发现,本次列入的特药品种达33种,主要针对不能手术的肾细胞癌、转移性乳腺癌、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等重特大疾病。
(摘自《湖南日报》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