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与对策建议
2018-06-21孟超峰吴玉玲王伟
孟超峰 吴玉玲 王伟
摘 要: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可以有效提高农业生产力和促进农民致富。近年来,宣城市家庭农场发展迅速,截至2016年底,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总数达到了4623个。该文介绍了宣城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指出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全市家庭农场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宣城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8)02-0006-03
Abstract:As a new type of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family farms can effectively improve agricultural productivity and promote farmers to get rich.In recent years,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family farms in Xuancheng, by the end of 2016, the city's total number of family farms registered in the business sector have reached 4623.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family farms in Xuancheng, points ou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development of family farms,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rresponding policy suggestions,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family farms in the whole city.
Key words:Xuancheng City;Family farm;Development status;Countermeasure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產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我国农业正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以家庭农场为生产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发展机遇。家庭农场的发展既顺应了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新趋势,又破解了我国未来农业经营主体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难题;既坚持了农业家庭生产经营的特性,又通过适度规模经营达到了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重点培养“家庭农场”,明确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2]。家庭农场是继家庭承包责任制等之后农业生产中产生的新事物,家庭农场的产生与我国的国情相适应,符合当前农业发展的特点,对改变我国当前小而散的农业经营格局,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增强农村的发展活力、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3]。近年来,全国家庭农场数量剧增,截至2012年底,全国家庭农场总数达87.7万个[4],家庭农场经营耕地面积为1173万hm2,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宣城市家庭农场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文章主要分析了目前宣城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促进全市家庭农场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1 宣城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1.1 宣城市家庭农场发展速度 近年来,宣城市坚持把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作为推进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破解“谁来种地”难题的重要举措,在全国较早出台了家庭农场发展指导意见,率先启动认定登记、运营监测、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创建和金融扶持家庭农场等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市家庭农场的蓬勃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有4623个,由表1可知,2014年宣城市家庭农场新增982个,同比增长100.31%;2015年全市新增970个,同比增长99.08%;2016年新增1692个,同比增长172.83%,增长速度最快,主要是因为2016年家庭农场发展被列为省政府考核目标。2016年家庭农场总数比2013年增加3644个,是2013年的的4.72倍。近年来,宣城市家庭农场发展迅速,家庭农场劳动力数和家庭农场销售农产品总值也在不断增加,2016年底全市家庭农场劳动力数量总数为17402个,是2013年家庭农场劳动力数的3.36倍。2016年底全市家庭农场年销售农产品总值26.46亿元,是2013年家庭农场销售值的4.76倍。
1.2 宣城市家庭农场分布 宣城市位于安徽省东南部,和江苏、浙江接壤,地处苏浙皖3省交汇区域,辖7个县市区,96个乡镇办事处。宣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各地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也各有差异,各县市区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进一步鼓励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郎溪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中共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郎发〔2016〕6号),强化了组织保障。由表2可知,宣城市各县市区家庭农场发展不平衡,郎溪县、广德县、宣州区和宁国市家庭农场发展速度较快,其中郎溪县家庭农场数为1091个,占全市家庭农场总数的23.6%,是全市家庭农场发展最快的县;广德县997个,占比21.57%;宣州区845个,占比18.28%;宁国市793个,占比17.15%。泾县、旌德县、绩溪县由于地处山区,家庭农场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其中绩溪县家庭农场为217个,仅占全市家庭农场的4.69%。2016年末全市被省级认定为示范家庭农场的有115个,宣城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有303个。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郎溪县为87个,郎溪县家庭农场起步较早,数量和市级以上数量均是全市最多的。泾县、绩溪县和旌德县家庭农场总数不多,相应的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数量比较少,家庭农场及示范农场有待进一步培育。
1.3 宣城市家庭农场从事行业情况 宣城市是一个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的综合性农业大市,从表3中可以看出,2016年末宣城市家庭农场总数为4623个,其中从事种植业3011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65.13%,是家庭农场主要从事行业;畜牧业552个,占11.94%;渔业368个,占7.96%;种养结合299个,占6.47%;其他393个,占8.5%。全市家庭农场经营面积达4.4799万hm2,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经营面积为9.69hm2,宣城市家庭农场经营耕地面积为3.646万hm2,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50.04%。
1.4 种养规模及销售值情况 近年来,随着金城市土地流转进程加快,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据统计,全市1580个粮油种植家庭农场中,规模大多在0.075~0.75hm2,经营土地面积在0.075~0.3hm2的为757个,经营面积在0.3~0.75hm2的为657个,经营面积在0.75~1.5hm2的为132个,经营面积在1.5hm2以上的为34个。年销售农产品总值在10万元以下的家庭农场有1297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28.1%;年销售值在10万~50万的有1905个,占41.2%;年销售值在50萬~100万的有764个,占16.5%;年销售值在100万以上的有657个,占14.2%。
2 宣城家庭农场发展存在问题
2.1 家庭农场融资难,扶持政策未配套 宣城市农业家庭大多不富裕,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量大,加上后期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规模扩张、基础设施建设、农资农机购置都需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多数家庭农场资金实力不强,没有有效的抵押资产,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从而大大制约了家庭农场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实施农业。从银行角度来看,家庭农场与其他企业不同,一般家庭农场的规模小,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经营周期长,风险较高,效益低,抵御风险能力不强,一旦家庭农场遇到天气和疫病等自然风险,银行将很难收回贷款,所以银行对家庭农场发放贷款的额度一般较小,融资不能满足家庭农场扩大生产经营。因此,融资难是制约宣城市家庭农场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因素。
2.2 农场主自身素质不高,品牌优势不强 目前宣城市大部分家庭农场是以种植业、养殖业大户发展起来的,很多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是土生土长的农民,种植或养殖主要是依靠经验和已有的技术。从全市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来看,大多数家庭农场主文化水平不高,高中以上学历约占30%。由于文化水平较低,创新意识不强,再加上对技术引进、品牌价值认识不够,就造成了有面积无规模、有数量无效益、有特色没有品牌局面,导致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弱,经济效益不高,很难形成明显的品牌优势。很多家庭农场主缺乏现代的经营管理理念和对市场需求的判断能力,对今后家庭农场的发展思路不清晰。再加上雇工成本快速上涨等众多因素的影响,致使家庭农场经济效益难以得到大幅度提升,从而制约着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
2.3 经营风险大,抗风险能力弱 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容易受到天气、疫病、生态环境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面临的风险较大,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强。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比较滞后,农业保险的品种较少,保险范围小,农业收益面窄,商业保险公司面对自然风险大、操作成本高的家庭农场,对家庭农场金融支持的积极性不高,家庭农场发展受到一定的制约。灾害认定不规范,遇到灾害的时候实际能够获得经济损失补贴很少[5]。目前全市家庭农场普遍抗风险能力较弱,加上农业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当遇上重大自然灾害,后果是毁灭性的。另外,家庭农场与农户相比,家庭农场的投资周期更长,投资规模更大,致使家庭农场面临的生产经营风险也就更大。当家庭农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大的疫情或自然灾害时,缺乏相应的损失补贴政策,农业保险制度不完善,仅依靠家庭农场自身很难渡过难关,成为影响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扩大的一个重要因素。
2.4 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落后 家庭农场需要进行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目前,宣城市家庭农场的整体经营水平仍处于较低层次,许多家庭农场的道路、水、电不通,排灌设施不畅,烘干设备缺乏等基础设施比较薄弱。而且很多家庭农场没有会计,没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家庭农场缺乏长期规划,发展后劲不足。全市大多数家庭农场没有完善的生产记录、没有建立基础台账,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无从查找,且多数家庭农场没有长期规划,家庭农场的质量管理、成本核算及成本控制能力比较薄弱。
3 家庭农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加强政策扶持,优化家庭农场发展环境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更新农业生产设备及投入现代化农资都需大量资金,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瓶颈。因此,要积极创新家庭农场金融扶持政策[6]。发展家庭农场,是宣城市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的现实需要,各级政府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尽快研究出台切合实际的、操作性强的鼓励发展家庭农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重点支持家庭农场扩大经营规模、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技术水平、改进经营管理、抵御风险等。给予家庭农场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减免税收待遇,适宜家庭农场申报的农业项目要优先安排,新增农业补贴、财政奖补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应向家庭农场倾斜,落实用地优惠政策,允许家庭农场按规定建设生产管理用房。市、县两级应将家庭农场培育发展经费列入市、县财政预算,对获得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荣誉的,对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的申报认证和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应给予相应的奖励。支持和引导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贷款,建立担保信用体系,增加信贷额度。优先解决家庭农场的农田水利和道路等基础设施,同时鼓励大学生,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投资创办家庭农场。
3.2 加强培训,提高农场主自身素质 家庭农场主与传统农民相比不仅是生产者,更是决策者、管理者和市场风险承担者。要实现家庭农场标准化、现代化经营,必须要有发展现代农业的经营理念,要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所以必须加大对农场主的培训力度。培训内容涉及种养技术、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创业知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内容,全面提高农场主素质。全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开展针对家庭农场主的培训,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指导,引导家庭农场主开展企业化经营,树立成本核算的意识,建立健全生产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做好生产记录和基础台账。进一步提升农场主在生产技能、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观念等方面的素质,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管理的现代家庭农场主,促进家庭农场这种农业模式健康发展。
3.3 开展交流加强家庭农场间的联合与合作 鼓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的家庭农场组建家庭农场协会,加强家庭农场之间的联合,如郎溪县在2009年就成立了“郎溪县家庭农场协会”。鼓励家庭农场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社,也鼓励农民合作社骨干成员创办家庭农场。积极推进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基础的产业组织体系建设,促进要素优化配置、产业融合发展。
3.4 发展特色农场,创造地方品牌 全市各类家庭农场应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作用,扩大生产规模,充分利用宣城市地理位置优势和资源优势,鼓励家庭农场发展当地特色,逐步形成自己的品牌,不断增强家庭农场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5 强化服务,加快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要建立县乡村三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在强化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着力发展服务组织,鼓励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化农业服务公司、专业化服务队、农民经纪人等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打造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加快构建便捷高效、保障有力、机制灵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全面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层次和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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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徐焕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