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游泳后备人才培养LTAD模式解读及其启示
2018-06-21张剑威汤卫东
张剑威 汤卫东
摘 要:在分析澳大利亚游泳后备人才培养LTAD模式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的长期发展模式)的起源与发展基础之上,对其对象与定位、重点与原则、基本框架与发展路径进行概述和解析,并归纳其主要成功因素:竞技体育管理系统保障下的社会化管理模式;严格把关游泳教练员队伍执教水平建设;数据化、智能化的运动员选拔以及训练体系;注重对游泳后备人才的综合培养与生涯服务。我国可借鉴澳大利亚游泳后备人才培养LTAD模式的经验,立足国情做好游泳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的顶层设计,完善各级游泳教练人才培养模式,确立多元化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联动机制,注重发展“积极身体活动文化”。
关键词:澳大利亚;LTAD模式;竞技游泳;游泳后备人才;积极身体活动文化
中图分类号:G861.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2076(2018)01-0122-06
Abstract:The origin and foundation, object and location, key and principles, framework and path of LTAD model of swimming for talented person in Australia was analyzed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s summarized its success factor: competitive sports management system under the guarantee of social management mode; strictly controlled swimming coaching construction; digital and intelligent system of athlete selection and training; swim reserve talents of comprehensive training and career services. By referring to the Australia's beneficial experience, China can design a swimming training mod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op-level design for teenagers, perfect the swimming coaches at all levels personnel training mode, establish a diversified "family, school and society" linkage mechanism and pay atten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ositive physical activity culture.
Key words:Australia; LTAD model; competitive swimming; sport reserve talents; positive physical activity culture
自2000年悉尼奥运会后,澳大利亚奥委会对竞技游泳后备力量的培养形式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在21世纪之初,在继英国、加拿大之后,提出建立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的长期发展模式(The Long Term Athlete Development model),簡称LTAD模式。LTAD成为澳大利亚泳坛主要的人才输入保障,这也让澳大利亚再次跻身世界游泳强国前列。战略实施至今,经数年低迷之后,澳大利亚游泳项目自2015年开始强势崛起,在2015年喀山世界游泳锦标赛上,澳大利亚代表团获得7金3银6铜16枚奖牌,位居金牌榜第二,略逊于美国队(8金10银5铜);而在刚刚落幕的里约奥运会上,澳大利亚游泳队成绩斐然,分别以3块金牌和11块奖牌位列游泳金牌榜和奖牌榜第二位。澳大利亚已重回游泳强国之列,与美国队形成对垒之势。
澳大利亚近几年游泳竞技水平的持续提高离不开国家对游泳项目的重视以及对后备人才的成功培养。“不能浪费任何一个青少年体育人才,因为不知道是否还会出现下一个”,这是澳大利亚体育工作者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1]。也许正是这种对人才的危机感,才让对青少年体育人才的珍惜之情深深植根于每一个澳大利亚体育人的内心,成为其竞技体育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游泳一直是澳大利亚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集约化发展的典型项目,完善的游泳后备人才培养LTAD模式在世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成功的实践效果。
1 澳大利亚游泳后备人才培养LTAD模式概述
1.1 LTAD模式的最初产生
LTAD模式的诞生最早可以追溯到前东德体育发展时期,在东德运动员的培养过程中,后备人才的输入问题被认为是东德整个运动员培养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环。例如,民主德国规定学生在小学毕业前就要进行游泳能力测试,游泳教师和家长共同协商讨论游泳规则和认定学生的需求[2],对游泳以及各类体育项目的重视和发展起步均很早,在此基础上,从运动员培养早期采用的“师徒制”以及“短期培训”方式逐步发展成为一套成型的运动员长期发展计划。很快,这套计划成了东德着力打造的竞技体育国家名片,被广泛运用于各类竞技体育项目中。1965年东德加入国际奥委会之后,凭借运动员长期发展(LTAD)带来的成效,东德代表团在1968年墨西哥奥运会上一举拿下9金9银7铜,压倒西德。此后直到1988年汉城奥运会,东德代表团共获得了519枚奖牌,迈入世界体坛无可争议的“第三极”行列,仅位于前苏联(774枚)和美国(624枚)之后。对当时一个只有1 600多万人口的国家来说,如果按人口平均计算,东德人均获奖牌数是苏联的10倍,美国的13倍。
1.2 澳大利亚游泳后备人才培养LTAD模式的演进
20世纪初澳大利亚联邦建立,政府只为游泳项目的发展提供间歇性的支持,对大众参与体育行为的干预较少,游泳后备人才培养在国家政策视野中位阶较低。经历了1956年的奥运辉煌(墨尔本奥运会游泳金牌榜第一)之后,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政策开始发生转向,除继续支持休闲体育项目和精英体育的开展,开始重视游泳后备人才的培养,并实行“游泳促进”计划,而1986年推出的“澳式体育项目”(Aussie Sports),致力于为澳大利亚小学4至6年级的青少年增加游泳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并通过社区体育组织、学校和家庭建立了一整套服务于青少年游泳参与的机制,强调游泳运动所蕴含的游戏、享受和自我表达等。1989年的“Next Step”计划则将游泳项目牢固地定为联邦政府的主要资助领域,为青少年游泳后备人才的培养注入更多的资源,最终构建专业化的游泳竞技人才培养的网络系统[3]。再如1994年出台的《奥林匹克精英运动员计划》和2001年发布的《澳大利亚运动能力的回归:一个更有活力的澳大利亚》都受此导向,特别针对澳洲游泳后备人才培养、资金分配、培养目标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划和部署,之后诸多相关政策也都开始向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上倾斜[4]。2015年11月23日,在墨尔本召开的“体育政策引导国际体育走向成功”大会(Sports Policy Factors Leading to International Sporting Success,SPLISS)上,澳体委宣布加快推动“运动澳大利亚”(Play Sports Australia)项目。在战略中,澳大利亚提出要通过顶层设计来建立游泳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长期发展计划,与32个主要的全国性单项游泳组织开展合作,通过全国性体育组织(NSO)保障澳洲86万儿童青少年的游泳参与机会,目标是提高整个澳洲的游泳参与率,LTAD模式得以进一步构建与完善。
2 LTAD模式的对象与定位
该模式面向的对象主要包括7至16岁年龄组游泳运动员,宗旨是引导他们“提升开展与组织儿童青少年游泳运动的能力,并帮助正确理解自身在游泳运动与身体活动中的角色与作用”,给予儿童青少年课内外的积极运动体验,以提升他们参与规律性游泳运动的数量和质量,强调“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发展[5]。该模式的定位不是指导学生游泳运动的规范性手册,而是基于培养一体化的基本思路,专门强调积极身体活动文化(Positive Physical Activity Cultural),将具体、富有操作性的计划方案与实施策略共同纳入到促进和推动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的整体框架之中。澳大利亚国家教育指南(Australian National Education Guidelines)指出,游泳运动项目应该关注到学生各个方面潜在的能力培养上,将LTAD模式要求的4种关键能力(参与竞赛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奉献能力)进行有效解读、定位和贯彻。
3 LTAD模式的重点、原则与基本框架
LTAD中的重点是宏观层面上游泳运动员长期培养发展的总体规划,其制定必须符合儿童青少年身体发育规律,在其发育敏感期突出开发某些运动能力的发展。例如有氧耐力在青春发育期之前呈快速增长趋势,由此要求开发运动员有氧能力的关键时期主要是在青少年青春发育期前。澳大利亚本土选手特雷西威克姆在15岁时就打破了800米女子自由泳世界纪录,这也进一步印证了长距离女子运动培育的规律:LTAD模式需要缓慢而稳步地推进,训练能力的突破点在13~15岁之间的某段时间范围内,当然,前提是保证年训练量达到42~46周/年,2 000~2 500 km/年,考虑到训练环境、运动员个体发育水平等要素,数据也会略有偏差[6]。同样,LTAD中的“积极身体活动文化”建设和终身体育原则贯穿游泳运动员从幼年到成年阶段整个训练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也衍生出截然不同的两种现象:一种是将游泳运动作为终身的娱乐活动,另一种则是成为游泳这项运動的精英选手[7]。其中,LTAD对参与年龄、训练周期、每周训练次数与时间、年训练量、运动技能学习目标、知识态度以及比赛目标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一般将运动员培养划分为7个阶段,本文重点分析其中的年龄组运动员发展阶段,具体模式如表1所示。
4 LTAD模式的发展路径
运动员长期发展的路径概括了高水平游泳运动员整个训练成长过程,从事游泳运动的前期就需要有专业化的队伍和比赛,使其潜力和发挥最优化,而规范化的发展路径则是游泳运动后备人才培养过程的关键所在。澳大利亚实施LTAD模式的同时,依托完善的法规制度配合校方、俱乐部、州政府、澳体委的财政支持,使得各方利益得到保障[8]。澳大利亚年龄组运动员发展路径,是LTAD模式主要的实践运作。澳大利亚年龄组游泳运动员发展路径以一种高效组织的竞技运动选拔模式存在,对象辐射面广,学生通过选拔入队或是学生群体组织自发组织单项游泳俱乐部参加校际比赛、俱乐部比赛,进而参加一些级别更高的全国年龄组比赛、澳大利亚全国锦标赛乃至世界最高级别的世锦赛和奥运会(详见表2)。LTAD模式作为高水平游泳运动员发展体系的延伸和补充,是国家层面选拔游泳人才功能的拓展,适应了澳大利亚高度社会化与商业化的泳坛竞技氛围。
5 澳大利亚LTAD模式成功因素探析
5.1 竞技体育管理系统保障下的社会化管理模式
成立国家级竞技体育专业管理机构并最终构建高效的竞技体育组织管理系统是澳大利亚竞技游泳在经历“蒙特利尔奥运低迷”之后的重要抉择[9]。澳大利亚奥林匹克委员会早在1919年便已成立,但并不参加澳游泳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训练工作,只负责为澳游泳代表团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而1981年澳大利亚体育学院(AIS)的成立是澳游泳后备人才培养走向系统化、专业化的标志。AIS作为政府资助性质的机构,对游泳项目上的管理框架主要分为两条主线与三个层级:两条主线指澳体委与社会俱乐部组织分别形成的垂直管理系统;三个层级指在国家、州市、区各层面形成的游泳单项协会网络管理框架,主要职责是培养、统筹协调各州游泳后备人才。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澳大利亚没有专门管理游泳运动的政府职能部门,由于澳大利亚现代竞技游泳体系发展已经相当成熟,在经费投入、组织管理、经营运转乃至训练体系的构成等方面,市场功效都能得到充分的展现与发挥。此外,澳大利亚还在昆士兰、布里斯班等全国8个州分别设立了8所分院[10],各州政府也纷纷出资建造大型游泳赛事场馆与游泳训练基地,加之全国各地基层游泳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管理专业化程度的提高,澳大利亚LTAD模式的游泳后备运动员培养系统网络逐渐形成。
5.2 严格把关游泳教练员队伍执教水平建设
澳大利亚之所以能够在游泳项目上长期保持世界领先的地位,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因其有一支世界顶级的教练员队伍。澳大利亚非常重视教练员的培养,其教练员管理一般是由澳大利亚教练员联盟委员会和各单项体育组织来负责,游泳教练员的选拔、录用也都是采取招聘的方式,在任用上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澳大利亚的各级体育学院设有总教练团(或人力资源办公室),总教练有推荐教练的权利,并制定相应的监督制度,严格规定在聘期内如果不能在比赛上取得相应的业绩,教练员就有可能面临解聘。例如里约奥运会前夕,澳游泳协会频繁更换教练员,于2015年4月新任命国家游泳队总教练维尔哈伦以备战里约游泳项目金牌的角逐。
另一方面,澳大利亚一般将游泳教练员分为四个等级:初级业余、一级、二级以及三级最高级。澳大利亚游泳初级教练员主要是由游泳专业的毕业生或是家长来担任,主要职责是对具有游泳运动潜力的儿童进行游泳启蒙和初级阶段的训练;一级和二级教练员则是由经过澳大利亚教练员联盟委员会和各种全国单项体育组织进行专门的培训和资格认定后的专业人员担任,这两个级别的游泳教练员要求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为主,并了解和把握的泳坛发展最新动态和技术信息;三级教练员是澳大利亚最高级别的游泳教练员,不仅要求掌握全面的游泳技术知识,还要求具备优秀运动员组织、管理和教育等方面的综合性知识和技能[11]。不同级别的教练员承担不同层次运动队的训练任务,凡是要在澳大利亚正式运动组织里执教的教练员,还必须经过相应级别的培训并积累学分,澳大利亚各单项协会都备有相关的记录和备案[12]。一般而言,澳大利亚游泳教练员培训所得学分的有效期为四年。四年周期过后,教练员便需再次接受相关培训来积累学分,依次循环。这项制度促使澳大利亚的教练员不断加强自身的进修与培训,敦促自己更新知识、训练方法和执教理念,以提高自身执教业务水平并适应新的发展要求。
5.3 数据化、智能化的运动员选拔以及训练体系
澳洲游泳的数据化程度令人吃惊,对数据的重视体现在管理、训练和科研等各个方面。澳游泳协会正在朝一种全新的选拔模式转变,青少年游泳运动员通过个性化的运动方案发展自身素质。具体来说,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青少年运动员科学选材的数据化。众所周知,澳大利亚精英游泳运动员的成长,要经历“社区-州-国家”三级选拔体系。为了搞清不同项目的选材规律,将LTAD模式落实到每一位青少年运动员,实现运动员的科学化培养,澳大利亚从20世纪80年代就着手建立全国范围内的竞技游泳科学选材数据库,拔尖的游泳青少年运动员从参加社区体育俱乐部比赛获得名次伊始,就陆续接受各种身体机能标准化测试。随着运动员成绩的不断提高,测试内容不断改进,直至国家队对运动员定期进行全面的机能形态、生理生化、生物力学测试。在游泳运动员生涯体系构建中,这些测试数据都被完整地记录下来,这一过程历经几年甚至十几年。这些数据的收集,不仅对于运动员个人训练的个性化、科学化十分重要,更可以通过数据倒推,研制更具普遍指导意义的游泳项目选材科学标准,这是个性化和智能化训练体系的巧妙融合。二是运动员高水平训练及技术改进的数据化。生物力学的发展对众多体育项目的技术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澳大利亚游泳项目更是将其发挥到了极致。除了将实验室搬到泳池,实现游泳训练过程的全程实时监控,澳洲还自主研发创新训练技术与模式。例如2015年4月底,西澳大利亚体育学院耗资3 373万澳元新建竞技体育服务中心,为游泳、自行车、田径等11个项目的奥运种子选手提供世界级的训练设施,在澳体院科研中心还应用了一套三维动作捕捉系统来监视运动员的游泳动作,为运动员、教练和科研人员实时提供游泳训练中最全面的数据测评,以便发现有待改善的地方。在短距离游泳项目上,一些细微的技术调整都会造成比赛名次的巨大变化[13]。
5.4 注重对游泳后备人才的综合培养与生涯服务
澳大利亚游泳后备人才培养LTAD模式向来都是以培养综合人才为目标。在澳大利亚,运动员一旦从国家队退役步入社会,澳体委将不再发放工资和给予任何形式的支持,只能自谋生路。所以运动员的综合培养在澳青少年运动员成长的各个阶段都被视为重点内容。纵观澳大利亚精英体育政策的演进[14],可以清晰发现,澳体委除了为青少年运动员提供日常训练方面的服务之外,还十分注重对运动员生涯的服务。重视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和突出综合素质的培养:因参加比赛而耽误的课程,学院都排有专门的老师负责补习科目,不因个人比赛成绩突出而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而是完全看其在课程上的综合表现;重视运动员的生涯发展,为其就业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并关注退役后的工作生活。此外,澳大利亚国家体育学院专门设有运动员综合发展部(Personal Excellence),帮助青少年运动员平衡学训关系,合理进行个人职业规划,为退役后的职业转型奠定良好基础,解决体育后备人才和其家庭的后顾之忧,以实现其全面发展的最终目标。
6 推进我国游泳后备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澳大利亚经验的启示
6.1 立足国情,做好游泳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的顶层设计
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我国提出了要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时代战略,国家体育总局亦颁布“101计划”,使游泳成为奥运会上的夺金大户。然而在最近的里约奥运上,我国游泳代表团只收获1金2银3铜共计6枚奖牌,显然,游泳项目已经成为我国在奥运会上继续开拓夺金领域的重点地带。当前我国竞技游泳滑坡的主要原因为后备人才缺乏以及管理模式滞后,游泳长期以来实行赛前集训制,全运会、世界锦标赛与“奥运金牌战略”脱节。大赛之前,临时成立国家集训队,大赛过后,教练、队员回归各省[15]。这种长期各自为阵,而临阵又形成“联邦管理体制”严重地制约着中国竞技游泳的发展。多年以来在游泳人才培养效益上,我国三线队伍向二线队伍的人才输送率为6.1%,二线向一线的人才输送率为1.96%[16]。后备人才培养“断层化”严重,反映了我国当前缺乏对游泳后备人才培养模式高瞻远瞩、统筹兼顾的顶层设计,更是没有一支长期为国家任务负责的游泳管理团队。反观澳大利亚,其联邦政府对游泳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的投入和制度设计是高效的,早在2001年,澳颁布的《澳大利亚竞技能力的回归:一个更有活力的澳大利亚》[17],以及一系列关联性和整合性策略的提出,都涉及构建游泳后备人才培养模式顶层设计的重要性,为更好地加强游泳管理的结构与实践水平,促使全国游泳组织机构提高政策目标的内部关联。為此,我国要着眼于顶层设计的整体性、协调性,结合自身情况,将游泳后备人才培养视为一项系统工程,统一制定规划、统一工作部署、统一安排比赛,建立一条有着制度保障、培养效益高的游泳人才培养通道,进行统筹思考和长远规划。
6.2 建立完善的游泳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培养各级教练人才
教练员的个人智慧及执教技艺,永远不可替代且永远价高不换[18]。高素质、高水平的游泳教练员肩负着培养高水平游泳运动员的艰巨任务,是青少年游泳训练过程的设计者、组织者和管理者,在高水平游泳运动员选拔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澳大利亚十分重视游泳教练员的培养与管理,其优秀游泳运动员的成功培养与澳大利亚游泳教练员的作用是分不开的。在我国,虽然体育总局早在2000年下发的《关于“十五”教练员培训工作的通知》中就规定,为落实《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必须不断提高教练员素质,造就一支高水平教练员队伍。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只有61%以上的专职游泳教练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2/5游泳教练员通过岗位培训,获得相应级别游泳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而多数教练员对办队训练目的认识,尚未定位到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长远目标,由此单单产生追求短期效应培养青少年运动员的速成过程。为此,首先,计划和部署各级游泳教练员培训工作应成为当前我国游泳教练员培训体系的重点;其次,需筹集专项经费大力支持相关培训工作;再次,健全游泳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工作及进修学习深造。在此基础之上,对青少年各年龄级别游泳队教练员的遴选,应尽可能采用透明度较大的招聘制,向社会招聘,明确教练员的任期及其目标责任,并与应聘教练员签署包括任期内的对工作绩效评价标准的合约,以实现各级教练员对口化;在计划和部署好各级教练员的工作职责上,应采用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策略,明确赋予教练员应有的责、权、利。
6.3 确立多元化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联动机制
从 1980 年开始,按照“思想一盘棋、组织一条龙、训练一贯制”的要求,我国逐步完善竞技体育后备力量的培养体系,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实行的是“业余体校—专业运动队—国家队”一条龙的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19]。现阶段,我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还是处于“三级训练网阶段”,国家几乎完全负责后备人才培养的一条龙服务,以追求优异的运动成绩为最终目标,由此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但产出并不如人意,我国金牌运动员的成才率仅为 3.6‰,绝大多数的运动员与金牌无缘,国家对运动员退役后的生活尚缺乏统筹安排。由此可知,“体教结合”制度在我国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在根本改善游泳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的路途上,可借鉴澳大利亚经验,构建一个家庭、学校、社会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形成以家庭教育为基础,以学校和社会系统优势资源为依托的有机整体,以实现多元结合培养高水平竞技游泳人才的目标。家庭是学校和社会的起点,学校是衔接家庭和社会的“纽带”,而社会则是前两者的延伸。澳大利亚充分发挥了三者的功能,减少了政府开支,其游泳后备人才的培养多是依靠各级学校课余训练来完成,体教的高度结合使其很好地实现了双重资源共享,大大提高了政府投入的效益。为使“体教结合”在游泳项目上得到有力的落实,我国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由单一专业化培养向学习化、社会化等多元化模式发展成为大势所趋[20]。由此,必须逐步确立多元化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联动机制,增强家庭教育在游泳后备人才中的促进作用,强化学校对游泳后备人才的主导地位,推进社会各界对构建游泳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视程度。
6.4 注重在游泳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发展“积极身体活动文化”
澳大利亚LTAD模式指出发展“积极身体活动文化”是教练帮助青少年形成终身活动习惯、建立健康生活方式的最好办法,而以身心协同发展为核心的培养也需要更多操作性的细节,来逐步实现国家竞技游泳战略计划的长期目标和发展愿景。这样一种基于运动价值观所设定的长期目标,对于参与者而言,LTAD模式设计与实施也会造成反向的影响。因此,该模式将青少年身心协同发展定位于游泳后备人才培养的整体战略布局,认为“积极身体活动文化”应该是整个战略发展的长期目标,通过逐步落实跨年度甚至更长时间的计划项目促进青少年“积极身体活动文化”的形成。“积极身体活动文化”可以说是任何一项运动开展的内在精神驱动力。教育家福禄培尔在《人的教育》中说:没有与精神相联系和一致的身体训练,教育就不能达到使人完善化和圆满训练人的目的[21]。当前在我国各层次游泳后备人才培养模式中,普遍存在着重体制、重技能而削弱运动文化的现象,把“运动育人”的任务单方面弱化为体制的增强、技能的传授,矮化了体育的功能。在开展游泳运动员培训工作中,我们要始终坚持“育人至上”的原则,以“游泳与人格并重”的指导思想来发展青少年的身体和精神,强调游泳青少年运动员的整体发展以及“积极身体活动文化”的养成,这也是未来游泳后备人才梯队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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