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城乡孕产妇梅毒感染不良妊娠结局情况分析
2018-06-19周薇萍贺娜珍
周薇萍,贺娜珍
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经典性病,妊娠期感染称为妊娠期梅毒。梅毒螺旋体可以通过胎盘感染给胎儿称为胎传梅毒或先天梅毒。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自2011年3月起运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型肝炎(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现对城区和渔农村孕产妇梅毒感染不良妊娠结局情况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收集 2012年 4月至2017年3月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孕产妇14 143例,孕产妇梅毒感染94例,孕前曾有梅毒感染并经过规范治疗36例,孕期发现感染52例,产时发现感染6例。其中81例接受2次及以上的规范咨询、治疗和保健,7例接受1次的治疗和保健,6例在产时接受1次治疗,93例新生儿进行了规范治疗。
1.2方法
1.2.1一般资料的收集 2012年4月开始对所有孕妇开展基线调查,在孕妇怀孕建卡时,运用标准化问卷调查收集信息,包括一般情况、人口学特征等,有关梅毒传播途径、临床表现及人群对梅毒防治知晓程度。
1.2.2孕产妇梅毒资料的收集 在孕妇首次产前检查时取孕妇肘静脉血2m l进行TRUST滴度和梅毒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对初筛阳性者采用梅毒螺旋体血球凝集试验(TPHA)确诊。
1.2.3梅毒孕产妇的管理 对所有妊娠合并梅毒孕妇实行个案管理,严格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对确诊的妊娠梅毒进行有效治疗和孕期保健;并对其所生新生儿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和预防性治疗,追踪妊娠结局。
1.3观察指标 居住在沈家门、东港列为城区范围,居住在其他区域为渔农村(乡村);比较城乡梅毒感染孕产妇不良妊娠结局情况。
1.4统计方法 采用SPSS12.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 检验;计数资料采用2检验。<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孕产妇梅毒感染情况 本组孕产妇14143例,梅毒感染94例(6.65‰)。城区孕产妇梅毒感染56例,梅毒感染率9.9‰(56/5657);渔农村孕产妇梅毒感染38例,梅毒感染率4.5‰(38/8486)。
2.2城乡梅毒感染孕产妇人口学特征资料 产妇梅毒感染94例,年龄18~44岁,平均(27.20±2.16)岁。孕前及孕期发现感染88例,产时发现感染6例。城乡梅毒感染孕产妇的生育年龄构成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2=2.748,>0.05)、文化程度构成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15.231<0.05),户籍构成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4.066< 0.05)。见表1。
2.3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的妊娠结局情况 城乡妊娠不良结局分别为 25.00%和7.8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4.471,< 0.05),见表 2。
表1 城乡妊娠合并梅毒孕妇生育年龄、文化程度及户籍等构成比
表2 城乡妊娠合并梅毒患者妊娠结局情况
3 讨论
目前孕期筛查和治疗是预防先天性梅毒有效的方法,按方案规范孕期及儿童保健综合服务防治梅毒的母婴传播,管理的孕妇及其家属,使其能充分认识孕期规范筛查治疗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孕妇依从性高,对降低先天梅毒发病率具有重要意义。英国、法国、瑞士等发达国家长期对所有的孕妇进行梅毒筛查,确诊后进行规范治疗;从而控制早期感染的梅毒,减少先天梅毒的发生。普陀区从2000年起逐步开展了孕妇艾滋病病毒及梅毒的检测,2006年起实施艾滋病母婴阻断,2012年来普陀辖区内孕产妇艾滋病及梅毒的检测率达到99.9%。2011年3月起普陀区被列为国家级试点单位,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方案。对在普陀区常住、暂住的流动人口自愿接受干预服务的孕产妇人群,实行首诊医院负责制,对梅毒感染孕产妇患者实行全程督导管理,包括检测、诊断、健康咨询、妊娠结局处理、干预性治疗和评估、孕产妇及所生婴幼儿的追踪、随访等。目前未发现先天梅毒患儿。
本资料也显示仅有13例孕产妇在孕晚期和产时接受1次治疗,故要加强孕产妇对防治梅毒的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提高孕前和孕早期的规范治疗。为辖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梅毒母婴综合干预服务,是一项惠民工程,以最大程度减少了疾病的母婴传播,降低梅毒对妇女儿童的影响,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青少年保健,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梅毒母婴传播的预防知识;并要注重服务态度,告知到位,加强自身对梅毒感染孕产妇规范化治疗的学习,从而全面提高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工作的效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