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视域下师范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文献综述
2018-06-16周黛诗
周黛诗
【摘要】为了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有关部门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为本,在师范院校进行了行之有效的师德教育建设。文章通过整理师范院校基础课师德建设中的研究文献,为今后相关研究提供文献支撑。
【关键词】师德;师范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文献综述
近些年来,高等学校教师规模有较大发展,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规模初步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需求,教师结构也得到改善。但由于当前社会变革转型时期的负面影响,少数高校教师理想信念模糊,育人意识淡薄,教学敷衍,学风浮躁,言行失范,道德败坏等,特别是近年来极少数高校教师失德行为的出现,损害了高校教师的社会形象和职业声誉。师德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作为未来教师——师范生的师德教育问题也引起人们积极探讨。
一、国内研究现状
在国内,专家学者们对师德教育的教学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理论成果。通过对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进行检索,截止到2017年11月,以“师德教育”为搜索词进行全文搜索,查询到了相关文章31182篇;以“师范生师德教育”为搜索词进行全文搜索,检索出相关文献14478篇;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教改”为搜索词进行全文搜索,查找到相关文献2566篇。但在这众多的文献中,却没有文献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与“师范院校”“师德教育”相结合。我们只能在已有的关于“师德教育”“师范生师德教育”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相关文献中,借鉴吸收并创新。
(一)从现有文献看我国关于师德教育和师范生师德教育问题的研究
就现有文献来看,我国关于师德教育和师范生师德教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第一,有关师德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研究。例如,方晓义等在《中小学教师师德观的内隐研究》中提出了“教师的师德由其所具有的师德观决定,教师的年龄、教龄和学历对教师的师德观没有显著影响”。胡忠仁在《论师范生的师德教育》中提到:“教师所肩负的社会职责,决定师范生在道德水平上必然是高于社会的人群,因此,必须加强师范生的师德教育。”袁新文在《师德,一个国家的道德标杆》一文中深刻地阐述了教育的本质意义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智慧的启迪,更是心与心的交流、情与情的互动;强调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业特点决定了道德在教育中的力量和作用;指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在呼唤和期待优质教育的今天,师德的力量决不可轻视” 。2014年9月29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文件,强调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育有德之人,靠有德之师。这为各高校进行师德教育建设提供了动力和方向。
第二,有关师德内容及规范的研究。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其职业道德要求理所当然较高。我国春秋时期的教育家孔子,他所提倡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不耻下问,知过而改”“因材施教,循循善诱”等内容被认为是最早的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学贯中西的教育家康有为、梁启超认为教师要自觉认识肩负的责任,强调教师要热爱和献身教育事业,把教师职业与整个民族和国家的命运联系起来。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毕生致力于大众教育事业,他认为教师应该浑身充满着爱,具有为人民的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可贵的实践精神和创造精神,这是教师可贵的品德。这些教育家们的思想对当时的教师职业道德特别是师德规范的制定起到了一定的指导和约束作用。随着教师职业的职业化、专业化,开始出现关于师范院校师德教育的研究。多年来,我国政府致力于师范院校师德教育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育部于1952年7月16日颁布了《师范学校暂行规程》,提出了培养“全心全意为人民教育事业服务的初等教育和幼儿教育的师资”的目标,确定了通过各科教学和各项活动,“培养学生科学的世界观、革命的人生观及为人民教师的专业思想”等教导原则。1956年5月,教育部颁发的《师范学校规程》进一步提出:“师范学校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的政治觉悟、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共产主义道德、中等文化水平与教育专业知识技能、身体健康、全心全意为社會主义教育事业服务的初等教育和幼儿教育师资。”1997年9月1日,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当然,学者们也纷纷著书立说,对师德教育规范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例如安云凤和吴来苏主编的《高校师德教育与修养》(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版)中就对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出了要求,提出教师要树立公正观念,尊重每个学生,全面关心学生,坚持教书育人以及跟踪学科前沿,参与知识创新等内容。
第三,有关师范生师德培养路径的研究。有学者已经开始了关于师德培养对策的研究。例如檀传宝编著的《走向新师德:师德现状与教师专业道德建设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版)一书,其中第三章第三节对师德制度建设的实践路径进行了论述,但很可惜没有与高校的基础课程相联系。当然,也有学者关注“思想政治理论课”整体层面的实践教学研究。柳礼泉编著的《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研究》、吕志等编著的《面向社会,实践育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探索》等,这些研究虽然对“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开展提供了宝贵的文献资料,但是针对性明显不够。而王荣发著的《“基础”课实践性教学:理论与探索》,此研究成果不仅对“基础”课实践性教学进行了深入而系统的探讨,内容涉及“基础”课实践性教学的理论研究、体系建构和考核机制等,而且提供了一系列实践教学的具体方案和考核方式,充分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色。
(二)从现有文献看我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
在我国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公共课也是基础课程,学者们对于该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实践的研究也不少,其研究主要集中在两方面。
其一,对该“基础”课程的实践教学地位和重要意义的阐述。例如:王滨有、贾少英在《“思想道德修養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思考》一文中就提到:“本门课程的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是辩证统一的整体,在大学生成才成长的过程中,实践教学对培养大学生思想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就需要大学生将在实践中亲身体验到的与所学的理论知识相结合,融入自己的思想意识,并以此来指导自己的实践行为,达到知行统一。”
其二,对实践教学实施困难的原因分析及相应对策建议研究。例如严毛新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改革探析》文中提出了实践教学大纲的缺乏,高校不重视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的基础设施不够等问题。
可见,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探讨。在各师范院校,师德教育的地位和价值相对于其他院校显得更突出。因此,应大力提倡在师范院校进行师德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保证教师队伍的高素质,保障教育事业欣欣向荣。在各师范院校,各院各系更应借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一公共课,以此为载体对全体师范生进行师德教育。很有必要探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对于师范院校的特殊价值。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师范院校的师德教育教学改革及其实现路径研究就是题中之义,也是本次课题主要探讨的问题。通过查询,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中没有找到一篇关于师范院校从“师德”视域的角度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进行研究和实践的文献。本文从此视角来探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以求为师范教育事业贡献绵薄之力。
二、国外研究现状
在国外,有关师德教育的研究一般渗透在学校的日常道德教育之中,注重职业道德习惯的养成,强调师范生个性的养成。近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还积极倡导师德教育途径、方法的多样化,普遍将教师专业伦理的培养作为师德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追求师德教育的实践性和渐进性,注重教师专业生活与社会生活的紧密联系。国外对师德教育的建设主要是各国相关政策制度的规定和宝贵经验。例如,美国关于本科水平的师资培训课程,主要包括:“通识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及教育专业课程。教育专业课程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课程,二是教学法,三是教学实践。对师范生的师德培养课程包含在教育专业课程的基本理论课中,如《职业道德与法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所特有的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课程,目前国外尚没有关于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性相关的研究成果,更不用谈师范院校进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与实践。
【参考文献】
[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答记者问[OL].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271/201410/175747.html,2014-10-09.
[2]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教师专业化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