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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于某些事实,忠于某些情感,也忠于幽暗的自己

2018-06-12李伟长

南方文学 2018年2期
关键词:纳博科契诃夫惩罚

李伟长

谈文学观前,先讲一个“真实”的故事,一起毫无希望的恋爱事件。

有一个饱经世故的男人,情场高手,遇见了一个不谙世事、脸上写满寂寞的女人。这个男人风流成性,常在外寻求身心寄托。这女人的丈夫有钱,可她过得不开心,渴望新的生活。两个男女主人公,邂逅了,相爱了,不断地幽会……未来怎么办?她哭了,他也束手无策。

故事中人说:“我们不知道这段关系会持续到何时,但至少现在它不会结束。”有人会问然后呢?没有然后,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这个“真实的”看上去庸俗撩人的故事,来自契诃夫的短篇小说《牵小狗的女人》,有人译成《带叭儿狗的女人》,也有人译作《带小狗的女人》,用词不同,不作细究。那些被写成的故事,就是真实的,只不过发生在作家的文本中。

这会是一次真的爱情吗?对这个男人来说,是真的动情了,还是又一次风流?可为何他已经深陷思念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女人是第一次出轨,因为婚姻生活的苦闷,她渴望呼吸新鲜的空气。她是真的爱上了这个年纪大她一倍的男人?还是只要不是她丈夫,谁适时地出现在她面前、讨好她、听她诉说、带她逃离目前的生活,谁就可以得到她的爱情?关于这起恋爱事件的结局和意义,契诃夫没有表明哪怕半点态度。

这个故事和文学观有什么关系呢?文学不是数学,1+1必须等于2,文学不是这样。首先就可以没有1+1等于几这样的问题,其次即便有这个问题,也会有许多答案,2只是其中一个。依我看,你认为什么是文学,就像你怎么看待契诃夫的小说,就是我们的文学观。有人感动,有人反省,也有人糊涂。这两个私通的人有未来吗?看看其他人怎么解读。

美国作家乔伊斯·卡洛尔·奥茨,就不主张过于追求小说的意义,对契诃夫这个故事的结尾,奥茨在《短篇小说的性质》作了这样的解读:

由于他们各自的家庭、各自的社会责任等因素,他们不能结婚。故事的“意义”就这些。契诃夫使我们感觉到他们进退维谷,他们极度的痛苦使我们经久难忘。这就够了,故事不需要再有别的意义。

对于故意的意义,奥茨认为这就够了,但关于故事为什么会这样,何至于此,她有着平实却独特的洞见:

他们不是因为私通而受惩罚!——也不是因为不敢私奔,不够罗曼蒂克而受惩罚。他们是平常的人,陷进了不平常的境遇。

奥茨没有否认他们应该受到惩罚。相爱就是惩罚,思念就是惩罚,痛苦就是惩罚,爱而不能相见就是惩罚,未来往哪儿去的煎熬就是惩罚。这就是奥茨的文学观:平常人,陷进了不平常的境遇,感情只是其中一种,还有更多同样烦恼的境遇。试问,谁又不是平常的人呢?如果有幸或者不幸地,陷入了这种不平常的情感呢?平常人的平常,就是原因,也就是答案吧!想起最近的热词“佛系”,佛系不就是认清了平常人的面目吗?看似不争,但未必随波逐流。

由此,小说中的想念是真实的。男人以为风流过后就是烟消云散,他错了,这次不一样了,他开始疯狂地想念她:

他一闭上眼睛就看见她活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显得比本来的样子还要美丽,年轻,温柔……每到傍晚,她总是从书柜里,从壁炉里,从墙角处瞅着他,他能够听见她的呼吸声、她的衣服亲切的窸窣声。在街上,他的目光常常跟踪着来往的女人,想找到一个跟她长得相像的人。

关于面前离家出走的女子的所思所想,契诃夫赋予小说人物身上的清醒也是真实的。

她为什么这样爱他呢?他在女人们的心目中总是跟他的本来面目不同,她们爱他并不是爱他本人,而是爱一个由她们的想象所创造出来的、她们在生活里热切地追寻的人。

奥茨认为契诃夫忠实了这种真实。相比奥茨的一种解答,纳博科夫的解答就显得过于正经了,很像数学那般工整。他以《论契诃夫》为题,收在《文学讲稿》中,以文本细读的方式,逐段讲解了这篇《牵小狗的女人》。

纳博科夫开篇就先声夺人:有人说契诃夫总爱写一些可爱而一事无成的人物,这种说法不够准确,倒是这样的说法更确切些:他笔下的男女正是因为一事无成才显得可爱。

纳博科夫认为,这篇小说没有提出什么问题,没有通常的高潮,也没有一个有意义的结尾。然而这却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短篇小说之一。呵呵,纳博科夫就是这样,爱憎分明,高赞此篇为最伟大之一。不得不承认,有一点纳博科夫说得深刻:

小说没有明确的终结,而是按照生活的自然运动,以典型的契诃夫方式渐渐消隐……他俩都明白结局还远得很,对他们说来,那最复杂、最困难的事情才刚刚开始。

没有有意义的结尾,深刻归深刻,有人会喜欢纳博科夫的解读,关于日常生活的延续,无论发生什么,生活始终匀速向前。然而,我个人还是觉得奥茨的“平常”一词更加意味深长。所谓平常,就是最大的枷锁,非不愿,不能也。“平常人,陷进不平常的境遇”,则跨越了时间、空间和民族,趋于某种永恒的人类情感和人性。

奥茨直截了当,“短篇小说的性质是什么呢?它没有单一的性质,而只有多重的、不同的性质。就像我们各人的个性不同一样,我们的个性所做的梦也不会相同。没什么规矩可循”。当年的规矩都被打破,新的规矩正在被打破,即使这般不断流变,奥茨还是郑重建议:

我们写作,是要忠实于某些事实,忠实于某些情感,是为了“解释”那些表面上古里古怪的行为……

为什么要忠实?这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忠于自己内心的幽暗,才可能看到光泽。奥茨继续向自己发问:

一个聪明的年轻人为什么会变得暴戾恣睢,会去杀人?一个无忧无虑的女人为什么会跟人私奔,结果毁了自己的一生?一个头脑清楚的人为什么会去自杀?

奥茨的写作,都出于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我想知道人类各种情感后面的“为什么”。关于她所列出的问题,我们都想知道原因,不是吗!我们也想知道契诃夫为什么要写《牵小狗的女人》这样的小说。

唯有忠于某类价值,才可能发出神圣的光泽,如果做不到忠于,写也写不出好的,读也就配读鸡汤文。忠于某类意义,是不是就非得写大事件呢?这似乎也是纠结在中国写作者心中的大问题,奥茨更是不以为然,她认为只有还没入门的作者才会挖空心思,想什么“大”事件。 业余作者往往想写大事情,表现严肃的主题。但世上没有“大”事情,只有大手笔。所有的主题都是严肃的,或者愚蠢的。

好吧,话题又回来了。就文学而言,世上没有“大”事件,只有大手笔。所有的日常生活中的主题都是值得写的,就看你写成什么样,普鲁斯特的小蛋糕就是最好的例子了,非要挖掘意义,可能徒劳无功。

问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文学观,其实就是问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生活。刻薄地说,想要的生活常常就只能是想要,而不是能够要到,就像契诃夫的《牵小狗的女人》,平常人陷入了不平常的境遇,你又能如何解题?愿那些经历古里古怪的事件的人,都能安然归来,因为现实中,很多人都没能回来,都消失了。有些朋友再也见不到了,有些人再也不会谋面了。

忠于某些事实,忠于某些情感,也忠于幽暗的自己,不驱一时之趣味,不满足于流行(因为有流行就会有过时),去体验更为普遍的不会过时的人类情感,也许这就是我们需要的文学观,好像也可以算是人生觀吧……

中国有这样好的小说吗?也有的,如刘恒的《伏羲伏羲》:“如此就老了,这就是驯养欲望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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