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我的火勇
2018-06-12
一开始要说说好看这个定义,每一个看篮球的人都有对于比赛独特的欣赏点,行云流水般的进攻、铁血的防守、机敏的临场应变、跌宕起伏的情节反转或者坚韧不拔的比赛气质都能让球赛的观赏者感受到身心的愉悦,也都可以被称作好看。然而我在这篇专栏里所说的好看,那就是脱离了任何精神层面,单纯从竞技水准出发所说的好看。打个比方来说吧,这就像一个画里或者雕像中的美女,就是美,就是能让段誉磕头一千遍的那种好看。
而在我印象里,最好看的比赛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美国队对西班牙队的比赛,可能更多人会被场上那些个当时那个年代最顶尖的运动员所吸引,但是始终刻在我脑海中的,是那场比赛球星强大的个人能力和团队打法的完美融合,更是在五个位置还相对清晰的时代,无处不在的错位之美。当场上的任何一组对位都存在着大小或者技术特点上的错位的时候,每一位队员就都需要在攻防兩端更多的跑动和分享球以求找到更好发挥自己错位优势的机会,这样的比赛就是一幅流动着的画,美国和西班牙的那场比赛正是如此。
在90年代特点鲜明的美国篮球和欧洲篮球,由于世界和NBA的距离越来越近,在2008年进入到了一个相互融合的大成时期,而北京奥运会的这场决赛也对后来的篮球发展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十年过去了,随着运动员的能力越来越强,位置的概念越来越模糊,七尺长人可以获得全明星赛技巧赛的冠军,一米九出头的球员也可以在长人林立的内线狂抢篮板。在篮球进入到一个越来越快,能处理球的球员越来越多,越来越依靠三分球的时代,勇士和火箭这两支球队的碰面在胜负之外,更吸引我的是不亚于08年美国和西班牙之争的那种切合时代的观赏性。
首先说打法,火箭和勇士的打法都是那种立足于快速进攻和三分球观赏性极强的打法。很难归纳这种打法的具体名称,因为即便火箭的主教练是靠“跑轰”被联盟所认可的德安东尼,火箭在这个赛季大多数时间里打的也并非最原始的“炮轰”打法。基于在过去十年间成功球队的例子,现在勇士和火箭的打法更像是“炮轰”、莱利的“未来篮球”以及马克·杰克逊在勇士时期提倡的攻防平衡的集大成者。
在完成这篇专栏的时候,火箭和勇士已经打了三场比赛,其中第二场和第三场很有意思,火箭先赢勇士23分,之后勇士再赢火箭41分。这种背靠背互相血虐的比赛并非因为双方表现不稳定,而是因为由于双方都具备着出色的防守能力和恐怖的得分爆发力,哪怕场上某一时间段的一个细小的失误,都有可能被对方抓住从而让你翻不过身来。看火箭和勇士的比赛,让我想起了天龙八部虚竹和丁春秋之间的一段单挑。两个人都是逍遥派传人,身法无比潇洒,但是也都知道哪怕一个失误就有可能被对方钻了空子一招致命,因此众人看来两个人如翩翩起舞,其实是招招凶险的以命相搏。火箭和勇士都有着潇洒的打法和能力出众的球星,同时当火箭拥有了保罗、塔克这些球员之后,他们和勇士一样也成为了具备着打硬仗能力、会赢球的球队。精彩的场面,细腻的战术和顶尖的球星发挥加上胜负只在一念之间,真的是又精彩,又刺激。
再说球星,勇士的四大天王每一个人都能具备着很强的单兵作战能力,同时又兼具着深深烙印在脑海中的整体作战意识。同时,勇士的四大天王技术特点也极为潇洒飘逸,汤普森的炸、库里的浪、格林的硬以及杜兰特的无人能防,极强的个人特点给他们的比赛打上了深刻的烙印。而火箭,登哥可能会有着各种各样的黑点,但是从球队老三逆袭成为绝对老大,从最佳第六人逆袭成为MVP,这不仅仅是靠着身体天赋或者机遇得来的。从雷霆时期开始,哈登就表现出了极强的学习能力和在系列赛中的个人调整能力,在我看来,哈登就是一个奇异盒,在打开盖子之前,也就是季后赛结束之前,谁也不知道他会带来什么样的惊喜,哈登的比赛存在着无限的可能。
最后是教练,系列赛的观赏性有很大一部分是来源于教练的临场指挥和每场比赛之间的战术调整。从前三场比赛来看,德安东尼和科尔都很好地抓住了属于自己的机会。两位名帅真正能给比赛带来的魅力将在第四场之后。
可惜的是火箭和勇士的比赛只有七场,而且必须要有一支球队离开这个赛季。假如一个正常的赛季火箭勇士之间打82场加季后赛,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在将来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小火箭或者小勇士,但在这个时代,他们是兼具这个时代领先打法和超级球星的最顶尖球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