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备建设中地铁造价与建设标准关系初探
2018-06-11刘佳喜
刘佳喜
摘 要:随着我国地铁建设的不断发展,地铁工程的时代要求与其高昂的成本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如何降低地铁成本造价,缓解两者之间的关系,已成为地铁建设经济领域一个急待研究解决的课题。
关键词:地铁建设;地铁造价;建设标准;关系
1建设前期规划阶段地铁工程造价控制
地铁工程前期规划阶段主要内容是选定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方案竞选,初步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预估投资规模,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工程预可行性研究等。首先,合理选线,地铁线路要融于城市交通规划网络中,才能充分发挥其功能和特性,协调和整合现有各种交通资源,达到提高城市综合交通运输效率的目的。其次,合理设计,选用先进的运营控制系统,合理的埋深和新型的施工方法,设计从简,可节约可观的资金。最后,科学的预测客流,在工程设计规划时,车辆的选型和编组、设备容量及数量、系统的运输能力、车站规模及工程投资等都依据客流量大小来确定,客流预测结果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线路形式和造价。各城市应重视研究轨道线网的客流预测工作,建立适合自身条件的客流预测模型。
2设计阶段对地铁工程造价控制
2.1 因设计造成的造价不稳定性分析
以初步设计图纸招标,即“招标图”。以招标图纸招标后再出施工图,施工图是招标图的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招标图仅仅是为了招标,施工图才是工程实施的图纸。
施工方案多变性的影响,由于地上建筑物的位置,地下管线迁改或是因为征地拆迁的影响,均可能影响设计方案或施工方案的调整,从而引起费用的调整。
项目投资的关键在于施工前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项目决策后控制项目投资就在于设计控制。因此,严把设计关是降低地铁建设造价的关键一步。
2.2要重视总体设计单位在降低工程造价中的作用
总体设计单位的任务就是做全线的初步设计,全线的前期规划,协调与各段设计单位的配合,审查单项工程设计文件与系统设计文件的原则问题,参与全线重要科研工作,协调解决施工中由于总体规划设计而影响的技术问题,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九大项任务。作为总体设计单位责无旁贷地负有降低工程造价的任务,从总体设计单位整体构思到每个分项工作,都应与降低造价挂钩。
2.3在确保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设计指数以降低工程造价
总体设计单位应普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体系、手段和方法,建立健全设计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使设计水平不断提高。充分发挥设计单位技术密集,人才密集的优势,集思广益解放思想。在设计参数能达到要求情况下,就不应再加双保险,充分利用价值工程理论,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设计,可以达到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施工管理,合理降低造价,加快施工进度的目的。 因此加强地铁工程造价管理控制的力度,能够有效地避免不必要的设计变更,并将新技术新工艺引入到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达到简化施工工艺、提高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进度的效果,保证地铁工程的顺利实施,并为地铁工程后期的造价控制打下良好的基础。
3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施工各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与各阶段的工程项目实施是紧密相连的,工程项目在不同实施的阶段,工程造价的运用方式和内容也不同,此外,在一定程度上工程造价同时也在指导着各阶段的工程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3.1招标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
建设单位需要充分理解招标图纸和施工工艺,掌握国家、省、市政策法规,行业技术规范、计价原则。设计方案确定后,应通过编制全面、完整、清晰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自己的需求、材料和设备的指标、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以及工程量等,这样可以减少施工过程中因为需求描述不清晰、材料和设备更换、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改变以及工程量不准确或者漏项等引起的工程变更。建设单位还应该根据地铁工程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单位的报价方法,是固定总价法还是固定单价、工程量调整法或是单价和工程量都可以调整法等,这直接关系到工程量变化和物价快速上涨等因素影响单价等情况是否可以进行工程变更。此外,评标办法也可能会间接影响到工程变更。实践中,有很多施工单位通过低价甚至是低于成本价中标后,千方百计制造工程变更、增加工程费用,让建设单位甚是头疼。因此,评标办法不能单以价格低为最优,而应该采用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即要在剔除报价不正常低的投标单位的基础上采用低价经济标得分高的评标办法。
招标阶段的合同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描述尽量详尽,该包死的必须订立严格、严谨的合同条款,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既平等互利,又共担风险,是工程承包合同签定的宗旨之一,因此针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意外变化也应该制定公平分担风险的明确条款,尽量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扯皮、 推托现象。
3.2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施工阶段是工程变更实际发生的期间,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工程变更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应牢牢把住工程变更审批关,应坚决拒绝不必要、可有可无、甚至是故意编造的工程变更。在这个环节,建设单位应充分依靠但是绝不能依赖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专业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必要时建设单位应邀请、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建设单位内部应建立有效的工程变更审批机制,应尽量避免一人就能审批工程变更的情形。一般而言,工程管理部门、财务部门、预算部门等都应该参与工程变更审批。对于必需的工程变更,建设单位应尽快审批。一般而言,建设单位批准工程变更,也就意味着建设单位认可了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变更预算。但是,实践中工程变更预算往往超过施工单位实际费用,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对工程變更预算进行认真的审核,如果建设单位缺乏审核能力,建设单位应委托专业造价审计单位进行审核。最后,对于批准的工程变更,建设单位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方案和内容实施变更。
对于更换材料设备的工程变更或者原属于暂定价材料设备的确定,施工单位应提供多种品牌型号的材料设备供建设单位选择,建设单位还应对施工单位的报价进行审核,必要时建设单位甚至可以自行组织材料设备采购,通过招标等方式降低材料设备价格。在工程竣工结算的过程中,应当重视对工程量的计算,避免施工单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在结算时私自增加工程量,或对工程量进行重复计算。同时,要认真核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变更,正确的计算工程的各项费用,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要坚决的予以剔除。必要时委托造价审计单位审核,要在确保工程的造价合理、质量合格的情况下,才可支付工程建设的资金,从而有效地确保地铁工程的使用安全。
结论
总之,针对地铁不同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其标准的要求也有所不同,修订或制定相应规范,使标准适用于地铁建设特色,还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1]许丽丽.建设标准对地铁造价的影响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07.
[2]刘振汉.刍议地铁建设中地铁造价与建设标准的关系[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