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健康社会工作伦理困境研究
2018-06-11王熙婷
王熙婷
【摘要】社会工作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地方文化、生活方式、制度因素、价值观念等原因,社会工作者在提供专业服务过程中常会遇到伦理困境,尤其是精神健康社会工作领域工作的社会工作者,面临伦理困境的风险更高。
【关键词】精神健康 社会工作 伦理 困境
一、伦理困境的含义
弗兰克·罗伊温贝格和拉夫·多尔戈夫将社会工作伦理困境阐述为“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伦理问题起源于作为现代社会特点的价值的元性和矛盾性,当一个从业者面临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冲突的价值观时,伦理困境就可能会产生,诸如公正与平等、服务效用和效率,或者能力与平等。”精神健康社会工作也不可避免的处理各种社会关系。这些关系中普遍存在着价值观,不同价值观要求不同的指导行为的伦理原则,这些不同的价值观和伦理原则的冲突会导致产生精神健康社会工作的伦理困境。
二、精神健康社会工作伦理困境的表现
精神健康社会工作介入精神病人的康复治疗过程中,存在诸多的價值冲突、伦理困境,主要表现在:
第一、由案主白决引发的伦理困境。
案主白决是社会工作中的重要准则,前提是承认案主的决定权,目的是发挥潜能,使其快速成长。然而在一些情形下,由于生理、心里、文化程度等因素,某些案主可能没有能力做出决定,或者难以对自己的情况作出清晰的判断,比如精神病人在病情控制后,坚持认为不需要继续药物治疗,而实际情况是,其病情仍要用药物控制,还没达到康复出院的程度,这个时候社会工作者该不该替案主做出决定,或者做出什么样的决定?
第二、由保密原则引发的伦理困境
社会工作很重要的一点原则是要求工作者必须承诺为案主保密,这意味着在没有得到案主许可的情况下,社会工作者不得向他人透露关于案主的秘密。但在实务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使社会工作者陷入对案主绝对保密的困境,比如在跟精神病人的接触中发现,他有伤害他人甚至是自我伤害的意图时,按照保密原则的要求,不能跟其他人分享,但这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这些情况都使得社会工作者就面临着继续为案主保守秘密,还是违反对承诺、揭露其某些信息的两难境地。
第三、由专业关系的界限引发的伦理困境
社会工作价值伦理要求社工与服务对象之间只能建立专业服务关系,但中国作为一个熟人社会,很多事情的有效处理,首先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人情”关系,怎样处理“人情”因素而又不至于伤害熟人关系,成为社会工作者在实务伦理中的一大难题。案主康复后,受传统的中国文化影响,认为必须要以“请吃饭”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意,社会工作者的伦理要求的绝对不能去参加,案主在多次邀请后,会觉得是由于社会工作者“不给面子”,产生自我否定的情绪。
第四、由平等、公平原则引发的伦理困境。
在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要求社会工作者公平、平等的对待服务对象。但实际服务过程,由于服务对象需求的差别,待分配资源的不足,资金有限等原因,导致社会工作者不得不面临由于分配不均带来的公平、平等的伦理困境。由于D医院是福利性的,提供的服务是针对低保人员的基本服务,所以医院内的住院病人数量远远超出了医院的配额,而导致不能确保绝对的公平的对每一位病人开展服务。比如适合进行康复活动的人数超过了医院的康复活动场地、工作人员的接纳度,就不能确保每个适合康复训练的人每天都能参加康复活动,社工就易陷入公平、平等的困境中。
三、精神健康社会工作伦理困境的可能出路
社会工作“伦理困境”是贯穿社会工作时间过程始终的重要问题,它既是对社会工作者的考验,也是检验社会工作者实务能力的尺度。能否恰当处理事务工作中的伦理困境,决定着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否顺利实现。针对在社会工作者在开展服务的过程中,如何有效解决可能面对伦理困境,不同的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意见。比如,谢吕莎提出了社会工作伦理抉择的五点总原则:自主性、无害性、获益性、溅实性和公正性。
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作者认为社会工作者要把握以下几点原则:第一,保护生命原则。生命是每个人最可贵的财富,生命权是最高的人生权利。因此,在服务过程中,保护案主的生命安全是社会工作者的首要使命。如果工作者在得知案主有自杀倾向,或者有倾向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产生不利,社会工作者应当告诉其家人或者相关当事人,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悲剧发生,生命权高于一切,优于其他一切权利。
第二,完全平等与差别平等原则。虽然社会工作要求工作者完全平等的对待服务对象,公平分配资源。一方面,资金、资源往往有限:另一方面服务对象面临的具体情况不同,有的情况比较紧急,有的对某一方面的需求有特别要求等等。因此,在面临这些伦理困境的时候,社会工作者应结合具体情况,采取差别对待的原则合理分配资源。虽然这样违背公平原则,但是社会工作者要明白差别对待恰恰是为了达到更好的公平、平等。
第三,案主利益最大化原则。社会工作者介入服务对象的目的要么是为了改善现有的不:良状况,或是帮助其实现更好的自我发展,或避免受到某种伤害,都是为了实现案主的利益最大化。但是在服务过程中,有时会不可避免的会伤害案主利益,这时就必须要考虑将伤害降低到最低限度,实现案主利益最大化。
第四,个人价值符合社会价值和专业价值。在具体的服务过程中,当个人价值与传专业价值发生冲突的时候,必须服从专业价值。社会工作者应该服从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要求,与服务对象保持界限。只有在坚持社会价值,专业价值高于个人价值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服务。
综上所述,社会工作在发展过程中,由于本土化专业伦理框架架构的不完善,使得社会工作者在实务过程中往往面临着诸多的伦理困境。随着社会工作实务领域的不断发展,社会工作者必须正视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的伦理困境和伦理抉择,进一步实践社会工作专业道德特性的本质,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
参考文献:
[1]Frank Loewenberg&Ralph; Dolgoff.Ethical Decisionfor Social Work Practice.New York:F.E.Peacock,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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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罗肖泉.践行社会正义: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4]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