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背景下上海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2018-06-11周海旺高慧
周海旺 高慧
摘要:在施行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如何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女性生育保障机制,支持和鼓励女职工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个孩子,是当前各级政府部门和工会面临的突出现实问题。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女职工个案访谈、文献查阅等多种方式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分析二孩政策实施背景下企业女职工生育期间权益保障的现状和问题,提出完善与生育相关的就业政策法规、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加强对二孩职工的支持、加强对企业的扶持、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等对策建议。
近年来我国关于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继出台,为保护女职工权益提供了很好的政策环境。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中规定了“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标志着我国已经开始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但是最近几年的出生人口数量远远低于预期。2018年1月30日上海市統计局发布的2017年上海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2017年上海常住人口的出生数量为19.70万人,比2016年的21.84万人减少了2.14万人,其中上海户籍出生人口约11万人,比2016年的13.07万人减少了2万多人。显然,上海的全面二孩政策对增加生育数量的效应没有显现出来,而且还出现了令人意外的出生人口减少现象。上海平均每个家庭生育的孩子数量一直在极低的水平上波动,2015年户籍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为1.0,2016年为1.1,2017年估计又回落到1.0左右。而与此同时,上海的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却在减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在增加,社会抚养负担加重,人口结构进一步失衡。
导致上海生育水平低于预期的原因有很多,孩子的养育负担重、影响个人事业发展、影响个人生活质量等是主要原因。对于女性来说,生育孩子,特别是生育两个孩子,给她们带来的各种压力更大,一些企业在招聘中歧视女性,还有些企业侵害女性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相关就业和福利权益。
因此,在施行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如何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女性生育保障机制,支持和鼓励女职工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个孩子,是当前各级政府部门和工会面临的突出现实问题。
为此,2017年5~12月上海市总工会与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组成联合课题组,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女职工个案访谈、文献查阅等多种方式开展了专题调研①。在广泛和深入的专题调研基础上,深入分析二孩政策实施背景下企业女职工生育期间权益保障的现状和问题,寻求破解问题的对策,以期为工会和政府部门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权益提供决策参考。
一、研究背景
(一)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女职工生育权益的法规
我国在坚持男女平等原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男女生理差异,根据女性生理上的特殊情况,采取一系列保护性立法保护女性的特殊权益,主要反映在女性生育期间的特殊权益保护,也就是怀孕、生产、哺乳三期中的权益。这些立法主要有《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2012年4月28日我国还公布施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的专门法规《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根据国家立法,各省市也出台了相应的保护女职工生育权益的实施办法及意见。
(二)人口老龄背景下上海亟需提高生育水平
上海一直是我国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并且从2015年开始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2017年上海户籍老年人口的比例高达33.21%。根据预测,到2030年上海户籍人口中40%将是老年人,2040年上海60岁以上老年人届时预计将达44.5%,成为全球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与人口老龄化同步,上海户籍劳动年龄人口绝对数在减少。自2008年以来,上海18~59岁户籍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开始持续减少,2015年已经减少到844.97万人,比2008年净减少98.35万人,平均每年减少14.05万人。今后上海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迫切需要提高生育水平增加劳动力的供给。
(三)全面二孩政策下上海职工生育二孩意愿低
1.超过八成的职工只有一个孩子
如表1所示,在所调查有孩子的职工中,85.3%的职工只有一个孩子,14%的职工有两个孩子,有三个及以上的职工仅占0.8%。从年龄差异看,只有一个孩子的职工年龄主要集中在30~39岁、40~49岁,分别占52.5%、30.6%,有两个孩子的职工年龄构成相对年轻一点,30~39岁占68%,比只有一个孩子的职工高近16个百分点。
2.近四分之三的职工没有生育二孩的意愿
在上海市总工会开展的《生育政策调整后如何帮助青年职工解决生育后顾之忧》的530份问卷调查中②,对于生育意愿的询问,有73.6%的职工表示没有生育二孩的意愿,其中:回答“没孩子且不打算生孩子”的职工占4.2%,回答“没孩子打算生育一个孩子”的职工占8.3%,回答“有一个孩子不打算再生育”的职工高达61.1%。
生育两个或有意愿生育两个孩子的职工仅占26.4%,其中:没孩子打算生育两个孩子的占5.1%,有一个孩子打算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占11.9%,有两个及以上孩子的占9.4%。调查数据显示,女职工生育二孩的意愿普遍很弱。
3.生育权益无保障成为职工生育二孩的重要后顾之忧
在所调查有生育二孩意愿的职工中,36.1%的职工对生育二孩有顾虑。职工对生育二孩的顾虑,主要其中在经济负担重(65.3%)、无人照料孩子(44.4%)、影响职业发展(37.8%)这三个方面,另外生育后不能回到原岗位(16.9%)、影响职务晋升(13.3%)、工资待遇降低(8.4%)、被辞退(4.9%)等与生育权益保障有关的问题也有所顾虑(图1)。
在全面二孩生育政策下,上海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状况如何?存在什么问题?如何进一步保障女性生育权益提高上海生育水平?这些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也是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目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