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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张士高墓志》著录问题考辨

2018-06-09敏,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拓本拓片释文

张 敏, 何 山

(西南大学 汉语言文献研究所/出土文献综合研究中心, 重庆 400715)

唐《张士高墓志》出土时地信息不详,原石现存情况不明。因此,只能通过相关著录书了解其文献状貌和内容。先看拓本著录情况。《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以下简称《北图汇编》)[1]11册,8、《隋唐五代墓志汇编·北京卷》(以下简称《隋唐五代北京》)[2]、《隋唐五代墓志汇编·北京大学藏拓》(以下简称《隋唐五代北大》)[3]1册,48-49均收录题名为“张士高墓志”的拓本。前两书仅收一张拓片,下文称为“节录本”;后者包括两张拓片,下文称为“全文本”。再看志文著录情况。《全唐文补遗》(以下简称《补遗》)第五辑[4]97、《唐代墓志汇编》(以下简称《汇编》)[5] 349-350、《补遗》第七辑[4]262、《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以下简称《汇编续》)[6]3,121均录有题名《张士高墓志》的志文。只是有的仅节录志铭前面部分,如《补遗》第五辑;有的则载录墓志全文,如《汇编》、《补遗》第七辑;还有的前两种情形兼而有之,如《汇编续》先后迻录节录型和完整型两篇志文[6] 3,121。纵横比较这些同名墓志我们发现,虽节录本和全文本所标注的墓志产生时间存在差异,但铭文所记墓主生平事迹等内容完全相同,所以不论拓片还是录文,都应属于同一墓志,而非两种不同的墓志。可见,已有关于该墓志文献的著录存在材料遗漏或重复收录之嫌,加之文字释读时有缺谬,严重影响到材料的研究和利用。以拓片为基础考辨因著录而产生的各种问题,补正释文之缺误,可为利用此墓志进行有关文史研究提供完整、可靠的文献支撑,同时亦可为后续碑志材料的收录、整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两种《张士高墓志》考辨

由上可知,各著录书收有一简一全两种“张士高墓志”,拓片、录文均如此,两者之间到底为何关系,现考辨如次。

(一)节录本墓志

根据《北图汇编》等书的提要及拓片特征,我们可梳理出节录本墓志的信息如下:其一,拓片版本、规格及行款格式。拓片为原北平图书馆旧藏本,长、宽均36厘米;文字按纵横界格右起左行竖刻,15行,满行16字,楷书。其二,志石产生时间。因志文仅云“去武德五年二月廿四日,崩于魏地”,未及葬期等其他时间信息,故志主卒期最接近于志石制作时间,各书遂将墓志产生时间定为“唐武德五年(622年)二月二十四日”。其三,铭文缺乏完整性。该版本志文起于“张士高,本望南阳相州林虑县人也”,止于“悲伤黎庶,[哀]”,不但没有铭辞,序文亦不完整,于是提要有云:“铭文似乎未完”。《隋唐五代北京》、《补遗》第五辑等均未提及铭文未完缘由,《汇编续》该志录文末尾附注“录自《隋唐五代墓志汇编》北京卷第一册”,表明铭文欠缺源自墓志拓片。从镌刻、椎拓和著录角度看,导致志文内容不全的缘由,或因原志石面不足而弃刻剩余文字,或因制作拓片时漏拓另一石面文字,或因收藏和著录时漏收第二纸拓片。此处到底属于哪种情况,留待后文具体分析。

(二)全文本墓志

根据相关提要及拓片特征,我们可从以下几方面认识全文本墓志:其一,墓志规格。《隋唐五代北大》提要云:“志石两面刻文,两面拓片长、宽均为36厘米。”该书的确刊有两张拓片,铭文内容前后相连,著录情况与志石规格相符,只是第二纸下部边缘微泐。因此,完整志文应包括两个石面上的文字,而不能仅取其中之一,忽略另一石面。其二,拓片版本。该拓片珍藏于北京大学图书馆,系林幼梅、张氏柳风堂递藏本。尽管经过几代人递藏,但幸运的是,两纸都被完整地保存下来,为了解文献原貌、考辨著录问题、开展后续研究提供了客观依据。其三,拓本行款格式。两张拓片均有纵横界格,右起左行竖刻;第一纸15行,满行16字;第二纸15行,满行15字;均为楷书。其四,刻石时间。墓志铭文往往涉及多方面的时间信息,要确定某个具体时间,需总览志文整体内容。全文本志铭第一纸起于“张士高,本望南阳相州林虑县人也”,止于“悲伤黎庶,[哀]”;第二纸起于“发闺门”,止于“丹青有变,金石不颓”。全篇志铭内容完整,序文后刻铭辞,符合墓志铭常规文例。就时间而言,志铭既明确记载志主去世日期“武德五年二月廿四日”,又明确记载安葬日期,文曰:“粤以大唐龙朔元年,建亥之月,廿三日乙酉,葬于行山之东,清都西北”。建亥,指夏历十月。《隋唐五代北大》提要认为“唐龙朔元年九月二十三日葬”,不知何故。与卒期相比,葬期更接近刻石时间。因此,本志石较确切的产生时间应为“唐龙朔元年(661年)十月二十三日”。故《汇编》、《补遗》第七辑等均将该墓志编在“龙朔”年号下。

(三)两种墓志之比较

第一,相应拓本的内容完全相同。将节录本拓片与全文本第一纸拓片相较,其字句完全一样,文句表达风格和内容亦完全一致。如志文有云:“齐之以礼,不假蒲鞭之以盛;示之以信,无违竹马之契。”根据上下文意和文句对仗关系,“不假蒲鞭之以盛”一句原刻当衍“以”字,“盛”当为“威”之误刻,两拓本均如此作。第二,拓片尺寸和行款格式完全相同。上文有述,此不赘。同时,两种拓片每行的起止文字、每个字形在界格中的位置等也无任何差异。如第二行“长源”二字共处第十一字格,第十行“之如”二字共处第十字格,两拓本均如此。第三,书体和字形相一致。拓本文字整体均为楷书,个别笔画或构件又有行书写法。如两拓本第二行的“于”“远”两字,行书书写特征相同。两拓本异体字形众多,但文字变异情况相同,尤其是一些讹刻字也相同。如“祖荣宗,怀袖万顷”之“万”原刻均讹作“方”;“羽仪当代”之“代”原刻均讹作“伐”;“栋梁之器先标”之“标”原刻均讹似“慄”。第四,石花和泐痕相同。虽然各著录书所收两种拓片的亮度和对比度有所不同,但石面的石花和泐痕分布则几无差别。如两拓本最末一行均有不同程度的石花,造成部分文字模糊不清;第四行最后一字均有向右下的一道泐痕;末行最后一字均有由右上到左下的三条斜杠。

(四)两种墓志关系之判定

由上述比较可以看出,节录本与全文本两种拓片的各项特征基本一致,文本内容完全相同。因此,两者实源自同一墓志,而不应当作两种不同的墓志。《北图汇编》《隋唐五代北京》漏收第二纸拓片,《补遗》第五辑等缺录相应的释文,其根源应是原北平图书馆仅收藏第一纸,遗失第二纸,整理者未进行调查和考辨,最终导致文献著录不全、误判材料之间的渊源关系等问题。同时,几部著作仅据第一纸拓片的内容而将墓志产生时间定在唐武德五年,比实际提前了近40年,与志铭内容严重不合。《汇编续》前后两篇《张士高墓志》志文纯属重复收录,应取其全而舍其简。

前期整理工作的一时疏忽,加上当时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导致此墓志有关著录信息谜团重重,甚至给研究者以误导,若不及时辨析并加以纠正,后续唐代墓志整理还可能会以讹传讹,仍将现有著录成果中的两种拓片及对应的释文作为不同墓志材料分别收录。从这个角度说,本文的考辨是有积极意义的。《隋唐五代北大》和《汇编》、《补遗》第七辑,著录该墓志的两纸拓片和志铭全文,呈现了文献全貌,为相关研究提供了完整的墓志材料,值得称许。

二、墓志释文补正

由于字形俗变、石面磨泐等原因,除上文已探讨的文献漏收或同书重收等著录问题外,各书所录《张士高墓志》志文中的文字释读缺误问题也比较严重,成为影响材料科学利用的主要障碍之一。为了使释文能够准确传递拓本内容,现选择《隋唐五代北大》刊布的全文本拓片作为底本,依墓志原文次序,择要补正已有录文中可识而未释和错释的文字,以便该份资料更好地服务于相关研究。

(一)惟君建国承家,赐姓命族

《隋唐五代北大》拓本“惟”字稍泐,但其组成构件“忄”和“隹”的轮廓可见;《北图汇编》《隋唐五代北京》泐蚀较严重,仍基本可识。《补遗》第五辑直接脱录此字。《汇编续》节录本据《隋唐五代北京》拓本录文,“惟”字缺释而作“□”;全文本据《隋唐五代北大》而作“惟”,是也。

(二)导长源于蒙汜,构远叶于扶桑

1.各拓本“长”“源”共处一个字格,“长”字清晰可辨,且志文“长源”与“远叶”对举,文从义顺。《汇编续》节录本、《补遗》第五辑均将“长”释作“之”,字形不类,“之源”与“远叶”亦不匹,误。

2.各拓本“蒙汜”二字较清晰,唯“汜”之构件“氵”讹混作“冫”。《汇编续》全文本释为“蒙汜”,是也。《汇编续》节录本却释作“荥先”,误。蒙汜,太阳落山的地方。如《楚辞·天问》:“出自汤谷,次于蒙汜;自明及晦,所行几里?”王逸注:“次,舍也;汜,水涯也。言日出东方汤谷之中,暮入西极蒙水之涯也。”洪兴祖补注:“《尔雅》云:‘西至日所入,为太蒙。’即蒙汜也。”[7]88《楚辞·九歌》:“暾将出兮东方,照吾槛兮扶桑。”王逸注:“日出,下浴于汤谷,上拂其扶桑,爰始而登,照曜四方。”[7]74扶桑,神话中的树名,传说日出于扶桑之下,拂其树杪而升。因此,称日出之处为扶桑。表明志文“蒙汜”与“扶桑”对举成文,可佐证“蒙汜”之释准确无误。另,碑志文献中,因“蒙”受“汜”字构形影响,类化加形作“濛”,于是,“蒙汜”又作“濛汜”。如唐乾封三年《靖彻及妻王氏墓志》:“原夫长澜逈派,疏濛汜以通流;琼干遐分,析扶桑而远构。”[5]481唐显庆四年《史陁墓志》:“既而朝乌靡驻,虞泉有匿景之津;夕菟难停,濛汜载潜光之济。”[5]297是其例。

3.拓本“远”作“逺”,与后文“神不与善,方亏远步”之“远”构形相似。《汇编续》节录本两处释文均误作“逮”,大概因构件“袁”与“隶”的变体形近易混,加之石花干扰所致。

(三)祖荣宗,怀袖万顷,标榜一时

1.拓本“万”上部有一点画而与“方”相混,《补遗》第五辑录文即作“方”。但志文意在形容墓主之祖张荣宗胸怀宽广,若作“方顷”则与此不符,故《补遗》所释之“方”实为“万”字。其上的点画或为泐痕,或因刻工讹刻而误加。谛视拓本,点画位置明显偏左,其为泐痕的可能性更大。

2.拓本“标”作“摽”,碑志文字构件“木”变作“扌”已成通例,《汇编续》节录本释作“德”,误。志文“标榜”意指称扬。

3.拓本“时”右下部微泐,但可明辨其为“时”字,《汇编续》节录本释文缺,当补。

(四)羽仪当伐,雅俗归怀,德被黔黎,辞兼丹柒

1.拓本“伐”当系“代”的讹字,因构件“戈”“弋”形近而混,与砍伐之“伐”成为同形字。《汇编续》全文本、《补遗》第七辑均径录作“伐”,未加说明,欠妥。志文“羽仪当代”意指志主身居高位且具才德,堪为当代之楷模。

2.拓本“雅”左部构件“牙”大致可辨,右部泐蚀较严重,残留笔画轮廓似“隹”。唐贞观六年《张浚墓志》:“德高时彦,雅俗归怀,籍甚风猷,堂构斯在。”[5]28其中,“雅俗归怀”与本志辞例相同,可佐证“俗”前应为“雅”字。《补遗》第五辑录文作“雅”,是。其余各著录书缺释,可补。

3.拓本“柒”字清晰,仅左上构件省作“冫”。“柒”俗“漆”字,木名。《字汇·木部》:“柒,与桼同。”《山海经·西山经》:“又西百二十里,曰刚山,多柒木。”毕沅校:“当为桼(漆)。”[8]90汪绂云:“柒即漆字。”[9]72丹漆,本指朱漆,志文用来指志主天才秀逸,辞藻弘丽。《汇编续》全文本录文作“染”,误。

(五)君资神昂宿,禀气嵩山。百金不足著其情,四时无以过其信

1.拓本“昂”应是“昴”的讹混字,碑刻文字构件“卬”“卯”形近相混已成通例。据《汉语大词典》,“昴宿”本为星宿名;传说汉相萧何为昴星精转世,后又借为颂人之辞。北魏《元渊墓志》:“王禀气高山,资神昴宿。”[10]23是其例。《汇编续》全文本径录作“昂”,不合全书体例,亦未注释,不妥。

2.拓本“过”右上构件有泐,仅见轮廓。《汇编续》节录本、《补遗》第五辑均告缺;全文本录文作“遏”,误。

(六)千寻特秀,栋梁之器先标;六翮孤飞,羽仪之望已显

1.拓本“标”原刻变似“慄”,《汇编》、《补遗》第七辑均录作“慄”,后者于文末注云:“‘慄’当为‘标’”。是也。《补遗》第五辑录作“慓”,误。

2.拓本“显”稍泐,但字形基本可辨,《汇编续》节录本、《补遗》第五辑均因未识而缺。

(七)信之如皦日,归之如流水

拓本“水”微泐,右边有泐痕,影响字形辨认。《汇编续》全文本因不识而缺;节录本释文作“矢”,误。

(八)齐之以礼,不假蒲鞭之以盛;示之以信,无违竹马之契

拓本“齐”左边有石花,似为构件“氵”,故《汇编续》节录本、全文本释文均作“济”,误。“齐之以礼”语出《论语·为政》:“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可为证。

(九)斯则霄中坠羽,旭旦收光。松筠见彫,芝兰被刈

拓本“旭”左边笼罩石花,“旦”字微泐,但都依稀可辨字形轮廓。“收”左边构件变异作“丬”,右边作“又”,因字形下部有泐纹而较难辨认。“旭旦收光”一句《汇编续》节录本、全文本释文缺两到三字不等,当补。

(十)去武德五年二月廿四日

拓本“廿”周围有较多泐纹,但字形轮廓犹存,《汇编续》节录本释文作“十”,误。

(十一)悲伤黎庶,[哀]发闺门,伎女之所停机,商人于焉罢市

2.后两句部分文字写法怪异,有的字泐蚀较严重,于是《汇编续》全文本释文作“伎妾之所传,□高□于鸟□□”,误甚。志文此句“伎女”与“商人”、“停机”与“罢市”结构相同,对举成文,义甚稳切。

(十二)粤以大唐龙朔元年,建亥之月,廿三日乙酉

拓本“年”下一字稍泐,但可辨其为“建”字。《汇编续》全文本将其释作“辛”。“建亥之月”为干支纪月法,代表夏历十月。据长历,龙朔元年十月朔日为癸亥,二十三日正是乙酉。若作“辛亥之月”,则不知所指。

(十三)葬于行山之东,清都西北。右有合涧之川,左带青峯之阜,此地与万世而无违,勒石幽冥,守大地而俱毕

此段文字《汇编续》全文本多处缺释、错识。如拓本“清”“青”“峯”三字均有泐蚀,然字形轮廓隐约可辨,全文本均缺录;《补遗》第七辑又将“峯”误作“岑”。碑拓“此”草写而似“山”,“万”笔画向上穿插而讹作“方”,两字全文本释文即误作“山”和“方”。

(十四)高峰极天,长□带地,发源播德,开基挺志

(十五)九畹兹兰,百亩树蕙

拓本“兹”下部泐蚀较严重,但仍可辨其两个构件“幺”。志文“兹”“树”对举,均为动词。《汇编续》全文本释文作“芬”,误。

(十六)零落山丘,蹉跎蚁,谁谓天道,俄从蒿里

拓本“零”字清晰,只因“令”之点画均写似横笔,使得该字下部变似“彐”,于是《汇编续》全文本将此字误释作“雪”。“零落”与“蹉跎”相对仗,文气和谐。另,“蚁”字前原刻当脱“蝼”字之类。

三、结语

唐墓志距今时间较长,有的碑石现已不存,仅有拓片流传于世,而拓本辗转递藏,又有散佚、损毁,甚至真伪相混,良莠掺杂。志石因各种原因而泐损,一些墓志文字风化、泐蚀,加之碑志俗字丛生,典故史实隐晦难明,文字释读错误在所难免。就需要我们进行全面调查,多向思考,综合分析,充分运用文字学、文献学、语言学、历史学、碑刻学等跨学科知识,穷源溯流,从而尽可能还原文献的真实面貌,为相关学科研究提供更加科学、可靠的文献支撑。

参考文献:

[1]北京图书馆金石组.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

[2]吴钢.隋唐五代墓志汇编:北京卷[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29.

[3]吴钢.隋唐五代墓志汇编:北京大学藏拓卷[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

[4]吴钢.全唐文补遗[M].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

[5]周绍良,赵超.唐代墓志汇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6]周绍良,赵超.唐代墓志汇编续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7]洪兴祖.楚辞补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8]毕沅.山海经新校正[M].光绪三年淛江书局据毕氏灵严山馆本校刻.

[9]袁珂.山海经校注[M].增补修订本.成都:巴蜀书社,1992.

[10]齐运通.洛阳新获七朝墓志[M].北京:中华书局,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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