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证行业队伍建设基本情况调查报告
2018-06-08左志林
左志林
[关键词]大庆市公证队伍;问题;对策
队伍强则事业兴。公证队伍建设不仅直接关系到公证行业的生存与发展,也是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重要保障。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是公证行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的客观要求。本人以所在的大庆地区为例,对全市公证行业队伍建设进行调研,形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底,大庆市共有公证处11家,均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中,市司法局直属公证处2家,县区公证处9家,依托乡镇司法所设立公证服务联络站47个。全市公证员29人,同比减少6%,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3名,占公证员总数的10.3%,平均年龄44周岁。公证员助理及其他辅助人员62人,同比减少2%,平均年龄32周岁。2012-2016年,全市约30名公证员年均办证量38878件,年均收费额1258.4万元。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
近年来,大庆在加强公证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主要体现在:
一是公证员资源分布不合理。大庆为典型的资源性城市,呈現组团式格局,近年来城市人口集中向东西两城区集拢,公证机构却按照原有行政区划设立,地区性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日益凸显,仅东城区就有4家公证处。除大庆公证处外,其他3家公证员均3人以下,公证员数量无法满足公证业务开展需要,而人口日益外流的红岗、大同等城郊区公证资源少,公证员未能得到充分利用。
二是公证员数量无法满足业务需要。受事业单位编制和法律资格双重门槛限制,全市公证员整体数量偏少,特别是县公证处一般仅2名公证员,肇源等县公证处老龄化严重,陷入公证员青黄不接甚至“一人处”的困境,不得不采取返聘的方式确保公证员达到2人以上执业最低要求,有的公证处将不是法律院校毕业或没有公证员资格的人员调入公证处,使公证处有限的编制不能得到很好利用。
三是公证行业队伍活力不足。全市公证行业分配机制不合理,缺乏绩效奖励机制,公证员的付出与所承担风险责任不成比例,加上公证人员发展空间受限,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公证队伍活力不足,公证行业很难吸引人才、留住法律人才,影响了公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公证队伍缺乏稳定性。受制于地方财政,公证处经费普遍紧张,聘用的公证员助理工资待遇偏低,有的被迫跳槽改行,有的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后离开公证队伍,形成业内培育公证人才留不住、外面符合条件人才引不来的怪圈,长期下去会加剧公证队伍人员老化、流通不畅、负担过重,为公证队伍的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对策与建议
千古兴业,关键在人。加强公证行业队伍建设是实现大庆公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大庆公证工作的重中之重。具体思路:抓住司法部推动公证体制改革契机,探索适合大庆公证行业发展的体制,尽快完成体制改革。加快全市城区公证行业资源整合,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不断优化全市公证队伍结构,加大公证人才培育、引进、扶持力度,强化公证人才储备厚度,建设一支高素质、规模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公证队伍。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公证事业体制改革。公证体制改革是当前司法部一项势在必行的重点工作。大庆公证行业体制改革决定公证行业发展未来。建议按照全省公证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加快对全市11家公证处公证人员去留意向、改制面临难点难题等情况展开调研,摸清公证行业的人、财、物真实现状,对目前由财政拨款纳入公益二类的公证机构转为自收自支进行科学合理评估,为加快公证事业体制改革奠定坚实基础。积极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探索完善配套扶持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公证处转为合作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公证员组建合作制公证处。
二是积极改善我市公证行业布局。从全市11个公证处来看,让胡路、龙凤、红岗、大同等城区均有公证处,市区公证处过于密集,而证源有限,在公证体制改革成为必然趋势情况下,转为自收自支或合作制的公证处将来难免恶性竞争,损害公证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不利于全市公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议对全市城区公证处进行资源整合,可在城区设立1-2个大型公证处,将原城区的公证人员、编制划归新设立的公证处,实现全市公证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通过对城区公证处撤并,跨区设立公证处办事点,优化全市公证处布局,确保大庆公证行业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三是积极推动公证行业转型升级。我市11家公证处目前均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大部分公证机构人、财、物受制于当地司法局,公证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未真正落实到位。建议针对全额拨款事业公证处面临转为自收自支的迫切压力,进一步落实公证机构独立法人地位,理顺公证机构性质、编制,探索科学合理的公证人员分配激励机制、奖惩机制,强化公证机构对公证人财物的自主管理,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薪酬能高能低、职务能上能下”的新机制,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激发大庆公证行业发展活力。
四是研究公证员保底线配套措施。公证事业体制改革不能以牺牲公证员的正当权益为代价。建议市司法局加强与人社、财政、编制部门沟通协调,研究即将改制后的公证处公证员“保底线”配套措施,解除公证员后顾之忧,也可为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减少阻力。当前,对财政拨款的事业体制公证处转为自收自支的,可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原则,妥善处理改革前后公证人员待遇水平的平稳衔接。同时,探索建立公证事业发展基金、公证赔偿基金、公证专项宣传基金、福利基金等制度,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增强公证行业的吸引力。
五是建立公证人才队伍长效机制。人才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公证事业长盛不衰的重要保障。建议结合全市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公证事业长远发展计划,把培养、选聘、引进公证人才列入全市人才发展长远规划,拓宽人才选拔视野,重点引进优秀的法学专业类人才,大力引进专家型、研究型人才。加大现有业务人员的培养力度,储备公证人才,为长远发展积蓄后续力量。通过用事业吸引人才、用待遇留住人才、用机制激活人才,推动全省公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