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2018-06-07汪炎珍
汪炎珍
【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职院校的辅导员老师的作用越来越广泛,他们不仅加入了教师队伍,承担起了教学的任务,也成为了大学生学习生活的指導以及思想的规范的监督者。辅导员的绩效水平直接影响到了学生教育监督的力度,从而间接作用于高职院校的绩效管理。因此,完善和健全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绩效考核指标是高校要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关键词】辅导员作用 绩效管理 绩效考核指标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14-0188-01
随着国家对于高等教育的重视,各高校积极扩大招生,尤其是高等职业院校。学生人数的迅猛增加导致高校工作任务的增大,因而大多数高校将有关学生生活安全,学习监督的任务交由辅导员老师。学生是学校培养的首要对象,学生素质的高低也是一个学校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而辅导员作为与学生接触最多,与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主体,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环节上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高校对于辅导员的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考核指标激励辅导员完成既定的任务,指导辅导员按要求完成工作,以达到学校绩效的高水平。绩效管理是整个考核工作中的中心环节,对此,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研究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1.研究辅导员绩效考核体系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对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要求从思想认识、健全机制,培养人才等几个方面着重考核,采取一系列的标准提高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的强度和深度,从多个方面促进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高校学生人才的培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机制。实践证明,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对于学生的思想教育、生活指导等工作仍由辅导员负责。因此,不论是从社会、学校、学生或是辅导员自身的角度考虑,拥有一套机制健全、公平公正的考核机制,对于加强和改进高职院校大学生学习生活规范、帮助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以及维护高校稳定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这一做法也是响应国家号召,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加强高校管理的教育学习工作,具有切实可行的现实意义和布局深远的战略意义。
2.绩效管理的应用指标
绩效管理的目的是持续提升个人、部门和组织的绩效。所谓绩效管理,是指各级管理者和员工为了达到组织目标共同参与的绩效计划制定、绩效辅导沟通、绩效考核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绩效目标提升的持续循环过程。基于这个概念,运用到高职院校中来,就有四大主要参与者:绩效指标的制定者学校领导,绩效指标的考核者领导或教师,考核工作的参与者辅导员,考核工作的收益者学生。绩效管理在多个领域都有应用,主要包括关键绩效指标,即用各种方法技术将企业关键绩效指标分解到部门、岗位。其次是岗位职责指标,即根据工作说明书的内容设计各部门、岗位的个人细致分工。最后是岗位胜任特征指标,也就是根据一些特定的模型来综合考量辅导员的工作表现,与模型中的归纳相对应。在高职院校中,各计划制定者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校情的指标,再通过一些机制来综合评判,以促使工作的各方面的进行往好的方向发展。
3.绩效考核指标对辅导员工作的指导
3.1绩效指标的应用对辅导员工作表现的改变
给定一个标准去规范辅导员的工作,赋予辅导员在管理学生生活和学习上的权利与义务,根据辅导员的个人情况和自身需求,给与一定程度的奖励和惩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各辅导员应该做好哪些工作,达到怎么的工作质量以及其他小学在这上面的要求。基于此,将一切的工作做定性和定量的划分,给出参照指标并按照这个指标来评判工作的好坏,根据这个好坏的结果,再做相应的奖励和惩罚,在此类奖惩后还要进行信息的公布,一般是进行表彰大会与工作岗位或职称的提高,最后还要组织学习,扬长避短。
3.2高职院校的绩效考核取得的效果
以上这种机制是教育改革后高校普遍实行的对辅导员队伍的考核体系。调查表明,这种机制得到了绝大多数教职工的认可,适用于很多学校,辅导员工作的考核有规可循,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整个学校的绩效的改良。当然学校应该考虑自身的特点和学生素质等综合因素,完善和健全本学校的绩效考核体系。有研究表明,有弹性,有张性的考核会激发老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会使这些辅导员更加认真的按照要求参与到实际工作当中。
4.结语
无论进行哪一项工作,都会有一个标准来评判我们工作完成的程度。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责任重大,工作内容相对而言更抽象化,因此对应的考核标准不能太过刚性,虽然有很多的模板和案列可供使用,但是各高职院校仍需要就自己的校况综合考虑,以本校教育理念为蓝本,从学生的利益出发,制定和完善本校辅导员队伍的绩效考核体系,来促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效果。
参考文献:
[1]张学兵.浅谈绩效考评[J].管理与发展,2016,8(3):4-5.
[2]刘微,雷蕾.对高职院校辅导员考核水平的研究[J].管理科学学报,2017,(20):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