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胜方:证券市场应提高违规成本
2018-06-07寇佳丽
寇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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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守住金融安全的底线”,十九大报告更是将“防范化解风险”列为“三大攻坚战”之首,并明确“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防控金融风险无疑将成为今年两会的重要议题。
来自广东省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在两会前接受《经济》记者采访,谈及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并强调应提高违规成本。他指出2017年,中国证券市场频频破获“大案要案”,欺诈发行、虚假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证监会的严厉处罚。其中,赵薇夫妇一案最引人注目。
当年11月,中国证监会以信息披露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为由,对赵薇、黄有龙夫妇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处以罚款合计120万元人民币。
肖胜方认为,虽然赵薇案的处罚力度已经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类行为的“顶格”处罚,但是,相对于其可能获得的巨额利益和股民遭受的惨重损失来说,其处罚力度仍然微不足道。
肖胜方指出,在我国资本市场,企业一旦上市成功,市盈率往往达到几十倍,获益巨大。而另一方面,法律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處罚力度极小,很多严重违法行为的“顶格”处罚仅仅60万元,违法成本和违法收益之间严重不平衡,这使得证券市场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欺诈发行等行为屡禁不止。
因此,两会期间,肖胜方将建议相关机构改变证券市场监管思路,加强监管力度,提升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完善退市制度及其配套制度,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护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他告诉《经济》记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
一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
处罚是威慑、惩戒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违规的有效手段,为了更好规范上市公司行为,应大大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罚款数额,完善处罚规则,使违法违规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二是健全证券民事赔偿制度。
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除了损害证券市场法律秩序外,还损害了投资者的民事权利,行为人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建议完善证券民事赔偿制度,为投资者提供行使权利的途径,例如,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可以委托国家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应就赔偿事宜与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
建立健全证券民事赔偿制度,一方面可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有效提高了证券市场中相关行为主体的违规成本,从侧面起到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