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居民增收问题研究
2018-06-06王凤娇马洪涛
王凤娇 马洪涛
2017年,山东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经济总体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居民收入增速加快,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为居民收入翻番打下坚实基础。
一、居民增收主要特点
2017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0元,比上年增加2245元,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实际增长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收入增速稳步回升。
(一)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89元,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18元,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高于城镇居民0.3个百分点,这是自2010年起连续第8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43,比上年下降0.01,比2010年下降0.27,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二)工资、经营收入稳步增长,支撑居民增收。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532元,比上年增加1273元,增长8.9%,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7.7%,拉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2个百分点,对全年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6.7%,是居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从城镇看,多数行业工资增长情况稳定,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3431元,增长7.4%。从农村看,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人数和工资水平均保持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069元,增长9.0%。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5893元,比上年增加423元,增长7.7%,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1.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5194元,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6730元,增长7.4%。
(三)财产、转移收入增长较快,居民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831元,增长12.2%,增速居四项收入之首。其中,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034元,增长10.7%;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91元,增长9.0%。全省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674元,增长10.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131元,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928元,增长9.6%。居民财产、转移净收入增长较快,占可支配收入比重持续提高,比2010年提高1.7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居民收入结构更趋优化。
(四)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为居民收入翻番打下坚实基础。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5%,人均GDP增长6.5%,居民收入实际增速比人均GDP增速高1.0个百分点。2011年至2017年,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实际增长78.0%,为2020年实现居民收入翻番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据此测算,未来三年内,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速保持在4.0%以上,即可实现2020年全省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番的目标。
(五)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收入水平居全国第九位。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0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956元,居全国第9位;同比增长9.1%,居全国第15位;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7.5%,比全国高0.2个百分点。山东居民收入增长趋势与全国基本一致。
二、居民增收因素分析
(一)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保障居民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山东将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保持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8.28万人。实行公务员工资改革和职务与职级并行,连续八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连续19次调整企业工资指导线,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保持稳步增长,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稳定增长,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8.9%,增速比上年加快0.4个百分点。
(二)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增长较快。山东举全省之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向纵深迈进,动能转换加速,新产业新技术快速发展,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同时,搭建创业创新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培育新动能,市场主体快速发展。各地积极建立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融资担保体系,依托当地资源和特色产业推进“农商互联”,农村电商发展迅速。居民二三产业人均经营净收入增长11.7%,高出可支配收入增速2.6个百分点,对全年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7.7%。
(三)投资渠道多元化,财产收益显著。一方面,房屋租赁市场继续保持活跃,房屋租金价格继续保持上涨;另一方面,随着金融改革不断创新,证券投资、理财产品等居民理财渠道不断增多,居民财产收入稳步提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增长12.2%,高出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3.1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稳步上升。其中,人均出租房屋财产性收入增长18.5%。
(四)政策惠民,转移净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一是连续6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连续13次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二是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继续上调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低收入等特殊困难户补贴。三是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保险覆盖面提升、报销比例扩大。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增长9.6%。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增长13.2%。
三、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城乡收入绝对差额仍在扩大。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村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有所缩小。虽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但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基数较大,城乡居民收入绝对额差距仍然比较明显,并呈现扩大态势。2017年,山东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绝对量为21671元,较2012年增加6681元,扩大1.4倍。
(二)农业生产持续增收难度加大。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44.5%,居四类收入构成的首位。在经营净收入中,来自一产的收入比重占59.3%,来自二、三产业的收入比重仅为7.6%和33.1%,农村居民增收对农业生产经营的依赖性依然较强。近期,玉米、蔬菜、猪肉、鸡蛋等农产品价格下降,农资价格和人工成本不断上涨,削弱了农产品生产利润,同时各项惠农政策的补贴标准、补贴范围逐步趋于稳定,农业增收政策效应已基本释放,传统农业生产持续增收的难度较大。
(三)就业压力和困难依然较大。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过程中,产业转型、结构调整,落后产能不断被淘汰,企业重组、破产,部分产业工人面临转岗和失业,其中相当一部分转岗人员年龄偏大,技能单一,转业转岗能力较差,再就业困难。企业对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却在增加,就业结构性矛盾在新旧动能转化过程中依然突出。
四、促进居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一)大力实施城乡统筹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多措并举缩小城乡差距。深入挖掘农业自身潜力与工业反哺农业相结合,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形成城乡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一是支持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科技人员下乡创新创业,鼓励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农产品电商平台,帮助小农户实现和大市场的对接。二是通过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力度;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提高农业效益,不断拓宽居民增收渠道。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着力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建立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政府宏观调控机制,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提高农业的效益和竞争力。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户适度规模经营,让农民分享到农业规模收益。推进农业产业链前伸后延,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观光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网上销售,减少流通环节,让农民获得更多收益。
(三)协调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稳定就业,实现促改革与惠民生共赢。一是要主动对接新旧动能转化。大力培育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不断形成与拓宽新的就业空间,为待安置的员工提供新岗位。二是分类施策,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对于有技术、有经验技能人员,要加大就业引导,促使其尽快实现“转型”就业。对于无技术的分流人员,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尽快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再就业。三是鼓励创新创业。激发失业人员创业创新热情,营造更加宽松的创业创新准入环境,加大对创业者和经营者在财税、金融等方面的帮扶力度,提高创业资金的扶持精度和力度。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护低收入群体权益。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和其他民生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手段,加大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保障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创新帮扶带动机制,加快低收入群体增收步伐,聚焦贫困地区和特定贫困群众的精准扶贫,更加关注隐蔽性贫困和临时性返贫问题,坚持把经济薄弱地区和低收入群体作为民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