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供销社经营模式的转型与创新研究
2018-06-06丁芳丽
丁芳丽
(安徽财经大学 中国合作社研究院,安徽 蚌埠233041)
随着农村改革持续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供销社作为一种合作经济组织,如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从而实现转型升级已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综合发展,强调在新的社会背景下要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2017年2月24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在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完善推广试点经验,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系统要坚持为农、务农、姓农,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1]。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为供销社适应经济新常态创新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一、我国供销社发展研究分析
(一)我国供销社系统综合经营状况分析
根据中国供销合作网统计数据表明,近十年来,全国供销系统销售总额持续增长,统计结果如表1和图1所示。由表1可知,2016年的销售总额达47 760.6亿元,同比增长10.9%。其中的农业生产资料类销售总额、消费品类零售额和再生资源类销售额分别为7 986.7亿元、15 435.3亿元、2 664.6亿元,分别增长9.8%、16.6%和12.5%[2]。而2007年全国供销系统实现销售总额为9 198.2亿元,其中,农业生产资料类销售总额为2 257.0亿元,日用消费品类消费额为2 169.5亿元,再生资源类销售额为724.0亿元[3]。2007—2016年,销售总额增长约420%。农业生产资料类销售额增长约250%;日用消费品类销售额增长约610%;再生资源类销售额增长约270%。由图1不难看出,全国供销系统综合经营状况良好,销售总额增长速率较高,而农业生产资料类销售额和再生资源类销售额保持较低速率增长,日用消费品类消费额总体趋势是上升的,但2014年的销售额在近十年内达到最低,之后以较高速率增长。
表1 2007-2016年全国供销系统综合经营状况
图1 2007-2016年全国供销系统综合经营情况
2017年第一、二季度,全国供销社总系统实现销售总额23 491.6亿元,同比增长14.4%,增长速度增加了3.3个百分点[4]。其中,农副产品销售额7 587.6亿元,同比增长26.4%,日用消费品零售总额7 796.9亿元,同比增长10.7%,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约高0.4个百分点。其中,电子商务和在线商品交易额快速增长,达到4 172.0亿元。因此可以看出,以综合改革促进供销社发展的效果十分显著。
(二)全国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分析
2014年4月,河北、山东、浙江、广东确定为综合改革试点[5]。根据“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四个试点省份因地制宜,探索出符合自身发展的特色之路。
河北省供销合作社在组织体系和农村金融体系方面进行了创新,开拓了用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经营服务体系的新模式。创新之处主要分为以下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形成了县及县以下供销社与农民合作社的融合发展模式;第二部分是逐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最后一部分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在流通网络上的存在优势,进而提高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发展水平。
山东省供销社把土地托管作为切入点,建立了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的改革体系。包括三点内容:一是形成了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形式的服务模式;二是建立了“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为农服务协同机制;三是形成了“3控3×6+1”双线运行机制。
浙江省供销社以供销社的综合改革为依托,积极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6]。
广东省供销社把重点放在建设社有企业的经营服务体系上。扩展经营服务领域,实现了经济效益稳步提升;以调整优化社有资本结构,促进社有企业同业整合与内外联合,培育了一批具有较强引领能力的龙头企业。
二、我国供销社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供销合作社成立60多年来,已逐渐发展为一个网络布点遍及全国各地的庞大的网络体系。供销社既加快了农村商品生产的步伐又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建设。经过多年探索和发展,供销社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多年的发展,特别是农村市场化改革以后,供销社面临的挑战与问题日益增多,严重制约了供销社整体优势的发挥。在新常态下,我国供销社在经营过程中表现出以下突出问题。
(一)流通方式现代化的推进力度与流通网络的主导力不足
一是由于现代化流通方式没有普及到全国各地,使得供销社与龙头企业无法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另外,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比较缓慢,使得“线上”“线下”无法有效结合,这对建立现代化的物流服务体系带来不利影响,还制约了足不出户的农民从现代流通中获益。
二是“新网工程”的作用需要改善,使其惠及广大农民。各类龙头企业在其业务规模、资本运营能力与流通网络覆盖率上,体现出流通网络对市场份额的主导力量,这也使供销社在农村整个农产品流通中受到很大影响。
(二)松散的运行机制使得经营模式单一
我国供销社经营网络建立的前提是农贸市场,基层经营网络针对当时农民买难、卖难的诸多难题给予相应的对策。但多年来分散、无组织化的经营方式使得供销合作社经营商品的种类有限,主要为农民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因而造成供销合作社经营范围单一。另外,还有一些地方,由于交通不畅、消费群体不集中等问题,使得基层经营网络无法到达,所以大多数农民的物质生活需求也就无法得到满足。
(三)经营服务网络布局不均匀
多年以来,供销社系统因为具有“点多、面广、腿长”的特点而建立了连接城乡的网络。但是由于我国地域人口分布不均匀、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供销社系统建立起来的网络也存在诸多缺陷,比如规模小、网点分布不均匀等问题。很多地区由于行政区域划分等因素而出现同类企业竞争的恶劣现象,使得整个供销社系统出现网上服务效率低下、经营环境不良等问题。网络是全体供销社系统经营建设的血管和基础,其地位不可或缺。供销社要想真正实现为农服务就必须真正地在农民、农村建设发展的基础上有选择性地建立网点。铺好点、连好线、建成网才是将网络优势真正变成供销社的核心竞争优势,才能更充分地发挥供销社的职能作用。
(四)缺乏创新型的营销策略
现在一些企业是从原有供销社系统直接转化而来的,原有员工比例较高,传统经营生产模式影响大,企业员工改革创新能力较差,企业缺乏应有的活力,看到其他地域发展得好的项目,就会盲目采取“复制”的模式,而忽视了地域差异性,盲目跟风而以失败告终。还有一些地区只注重农副产品的生产、种植,而忽略了市场需求、销售手段等因素,导致供过于求,使得大量农副产品销不出去而亏损严重。农业信息受市场需求影响因素较大,供销社系统应拥有完备的营销策略,从而形成完整、高效的销售体系,让农产品从种植期就开始营销,促进农副产品产销对路,真正实现帮助农户保值增值的目的。
三、新常态下供销社转型的原因
(一)“三农”问题的长期存在
由于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占地面积也相对巨大,再加上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这些因素决定了“三农”问题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要性[7]。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地方针对“三农”问题做了重要讲话,重点说明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带有方向性和战略性的诸多难题,2017年的党中央一号文件继续将“三农”问题放在首位[8]。虽然我国一直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扶植力度,但是相对于第二、第三产业,农业经济效益的增加不太显著,但其影响范围却在不断扩大,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困难、农民收入难以得到更好的保障等已经阻碍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表2 2007—2015年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
表2反映了2007—2015年我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及变化趋势。由表中数据可知,乡村就业人员在全社会就业人员中所占份额由2007年的58.9%降至2015年的47.8%,减少了11.1%;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在全社会就业人数中所占份额由2007年的40.8%减少到2015年的28.3%,减少了12.5%;农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在2009年为3.3%,而最近几年稳定在3.1%,减少了0.2%。综上所述,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呈下滑趋势。
(二)新常态下的新需要
经济新常态是当今我国经济建设的大趋势,供销社应当主动顺应,积极应对[9]。随着经济向纵深发展,我国农村发展出现了诸多障碍,主要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民在组织化生产方面能力较差、经营手段陈旧;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致富困难;农副产品流通渠道不畅等。我国的农村建设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农业现代化的推进急需一个带有中国特色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组织,农业现代化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和挑战也为综合性的服务组织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
首先要确保农民收入能够持续稳定增加。实现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的途径是制定相关的有效制度。诸多案例分析表明,合作社可以有效推动农业进步又能保障农民的利益。通过供销基本职能,把资金、技术、生产引入农业生产中,有效提高农业产业化程度,减少其销售环节,加大农副产品利润,从而使农民的收入得到增长。其次要建立健全农副产品流通渠道。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步伐逐渐加快,农副产品的产出每年都有所增加,其供应能力也在逐渐上升。然而有优质的农副产品而无畅通的流通、销售渠道,无疑会阻碍农业的快速发展。供销社长期以来作为为农服务的经济组织能够扎根农村、贴近农民,为农民提供多样化的流通渠道,以保障农副产品的流通效率,有效传递先进的科学种植技术、有效引导农民进行现代化农业生产。
四、供销社经营模式的创新途径
在新常态下,农业农村的建设不断发生着变化。供销合作社改革要与时俱进,顺应农业适度范围经营的新趋势,面向农民和诸多新兴农业企业,拓展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不断创新服务方式[10]。供销合作社作为为农服务的重要组织,必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提高综合实力,按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推动传统农资流通网点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加强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网点建设,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切实做好与“供销e家”全国电商平台的对接,打造“网上供销社”,使供销社更好地服务农民,方便他们的生产和生活。
(一)仓储物流配送模式
供销社在发展电子商务的过程中,仓储物流配送极其重要,因为它能有效解决农产品“单打独斗”的问题。统一配送及管理能增加农产品价值,由于供销社具有覆盖面广的优势,可以充分利用此优势来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增加农民收入[11]。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供销联社,就如何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这个问题进行了探索[12]。在2016年,县供销联社已创立了500余家农资放心店,涉及221个行政村,还有100余家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村网点,这些举措补充了农村电商无力到达乡村的劣势。2017年4月7日,贵州省台江县农网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正式开业,该配送中心设施齐全,设有办公区、产品展示区、包装分拣区、乡镇配送区等,助力优质农产品走向全国。
(二)“农超对接”模式
随着供销社经营发展的需要,“农超对接”模式也逐渐发展起来。其含义是根据农民针对市场的需求来生产产品,还缩短了流通环节。直接采购的优点在于能减少20%~30%的流通成本,对于消费者而言,降低了成本,让他们得到较大满足。“农超对接”从农民角度看,减少了流通环节,最终使得农民收入增加;从超市角度看,超市得到了优质新鲜农产品,从而保障了超市供应新鲜有机绿色食品,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要。由于鲜活农产品存在“卖难”问题,而“农超对接”模式正好可以解决此问题,从而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并且对农产品流通机制的构建、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建设等问题具有重要影响。
(三)“互联网+‘三农’”模式
2015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提出全方位的创新,包括产品、模式、供给、消费、企业组织机构等方面的创新,要求用创新的思维来促进企业的转型发展。“互联网+‘三农’”是我国供销社转变经营方式的极佳选择。如何构建独特的供销系统“互联网+‘三农’”模式[13]?首先,“互联网+”的成功模式具有重要的作用,其独特性在于竞争力。一是善于把握定位;二是善于网罗人才;三是善于将理论与实际相联系不断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其次,建立起“政府推动、供销主导、部门合力、企业主体”的完整体系,使得各部门协调发展,共同进步。最后,供销社要积极适应市场需求探索“互联网+‘三农’”新模式。
(四)新型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
20多年来,我国电子商务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历经四个热潮阶段:图书、服装、3C、农产品电子商务。2006年至今,在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营上,是多品牌、多模式的自由竞争阶段,生鲜农产品可以网上交易,美味七七、乐康等多种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采用品牌运营模式[14],B2C、C2C、C2B、O2O等农产品电商逐渐出现。随着农产品电商行业的不断成长,形成了“两超一强多众”的具有农产品特征的创新格局:“两超”是指阿里巴巴的平台模式和京东的自营模式;“一强”是指苏宁的O2O模式;“多众”是指村邮乐购、1号店、青年菜君、供销e家、天天果园等具有成长性的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创立新型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首先要打造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全产业链和建立利益分享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和服务的质量问题;其次,规范城市快递和快递包裹的“二次污染”;最后以“电商+培训+带动”的模式加强农村电商方面人才培训和跨区域培训。
五、结语
供销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在新常态下,如何将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三农”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这是新的课题,也是新的挑战。破解难题的关键就在于大力推进供销社的全面改革,尤其是经营手段、模式的创新,经过综合改革,使之成为具有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15]。积极探索新型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和流通渠道,着重发展农超对接、仓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模式,努力打造一种系统化、规模化、品牌化流通服务新格局,充分发挥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宗旨,让农民享受到切实的增值收益。
[1]段利民,霍学喜.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内研究文献综述[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2(3):91-95.
[2]陈泳.创新为农服务模式 老供销社焕发新生机[N].成都日报,2016-10-12(9).
[3]毛新宇.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困境与路径创新[D].苏州:苏州大学,2016.
[4]本刊编辑部.新常态下合作社如何发展[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5(5):1.
[5]王静.新经济形势下供销社企业的转型与创新研究[D].乌鲁木齐:新疆大学,2015.
[6]马玉洁.我国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研究[J].山西科技,2015(1):1-3.
[7]张小燕.新常态下实现供销合作事业新发展[N].淮安日报,2015-02-17(A07).
[8]贾俊民,葛文光.关于三农概念与三农问题提法的考察[J].中国农村观察,2013(5):86-94.
[9]田诗豪.制度变迁理论视角下供销合作社职能转型研究[D].桂林:广西师范大学,2016.
[10]霍路.新形势下泰安市供销社职能发挥的困境与对策研究[D].泰安:山东农业大学,2014.
[11]闫光明.我国“三农”问题分析及其对策思考[D].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
[12]刘梅.新形势下我国供销合作社统计、供销模式创新[J].经营管理者,2015(35):314.
[1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五届理事会第十次全体会议特别报道.适应新常态 把握新形势 扎实推进综合改革[J].中国合作经济,2015(2):4.
[14]钱斌.关于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的思考[J].中国合作经济,2014(2):37-42.
[15]戴公兴.准确研判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确保全系统下半年经济平稳运行——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的专题报告[J].中国合作经济,2013(8):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