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内涵、路径与体制机制研究
2018-06-06卢文云陈佩杰
卢文云,陈佩杰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内涵、路径与体制机制研究
卢文云,陈佩杰
上海体育学院, 上海 200438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本质是探索一条运动促进健康之路,最终目的是解决我国面临的健康问题,促进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路径选择要综合考虑历史、现实和国际经验等各方面的因素,在具体路径的选择上要理念先行,解决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认识障碍;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破除制约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共建共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精准化供给;建立有利于维护和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政策法规;实施系列工程,使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落到实处。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由长期的分离状态向深度融合转变,需要构建相应的体制与机制,实现由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到诱致性制度变迁的转换。
全民健身;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路径;体制;机制
2016年8月,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如何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本文在解析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内涵的基础上,综合学理、历史、现实和国际经验几个方面的逻辑因素,提出我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具体路径及体制机制保障,以为国家的相关政策提供咨询。
1 关键概念厘定
1.1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内涵
要厘定“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内涵,首先要明确“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各自的概念定义。目前对于“全民健身”的定义,学术界还没有做出统一的规范,比较权威的为《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的定义:“全民健身是指全国人民,不分男女老少,全体人民增强力量,柔韧性,增加耐力,提高协调,控制身体各部分的能力,从而使人民身体强健。”[20]这只能说是对全民健身字面上的解释。董新光(2003)认为:“全民健身”对于中国,不仅仅是一个词汇,它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事业和亿万人民的体育实践,是20世纪末期体育的热点和独具特色的社会现象;人们所使用的“全民健身”的含义,已经不仅仅是全国人民来健身的字面意义了,而是“全民健身计划”、“全民健身战略”、“全民健身工作”等的代名词[2]。从这个角度,本研究认为:“全民健身是一项由体育行政部门主导的、覆盖全体公民的大型社会民生工程,它以贯彻和落实国家全民健身相关政策法规为主要工作内容,通过构建满足群众需求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大众科学地参与运动、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最终达到改善和提高健康水平的目的。这一定义阐明了以下几个要点:1)全民健身作为民生工作,政府在其中起主导作用;2)体育行政部门是全民健身的重要实施主体;3)构建满足群众需求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是全民健身工作的重点;4)全民健身的终极目标是改善和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其关键是要引导群众形成科学的健身行为。
关于“全民健康”的定义,目前也无比较权威的解释。但关于健康的定义,却是自古以来一直都有,且随着时代的不断向前发展,其定义也随之不断变化。传统意义上的“健康”一般被定义为机体没有疾病,处于正常运作状态,“无病即健康”。《辞海》对健康的解释为:“通常用人体测量、体格检查和各种生理指标来衡量”、“人体各功能正常、器官系统发育良好、精力充沛、体质健壮并具有良好劳动效能的状态”[3]。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现代的健康观是一个整体健康,包括社会适应良好、躯体健康、道德健康、心理健康,而不是单纯的指病弱或疾病。这是现代关于健康的较为完整的科学解释。因此,“全民健康”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全国人民,不分男女老少,在身体上、心理上、精神上、社会适应上完全处于良好的状态。从实践上看,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人民健康问题。为全面提高我国的全民健康水平,在2008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正式提出了“健康中国2020”战略;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使得健康不再停留于卫计委层面,而是上升到国家优先发展的战略,作为治国理念融入到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纲要》中明确指出“全民健康”是建设健康中国的根本目的[9]。综合全民健康的字面意思和实践表现,本研究把全民健康定义为:是由卫生部主导的、覆盖全体公民的大型社会民生工程,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它以贯彻和落实国家相关健康政策、法规为主要工作内容,以共建共享为基本路径,通过合理地控制影响健康的各种因素,在生命全周期过程中实现包括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精神健康和社会适应良好在内的全身心健康,最终实现全民幸福。这一定义阐明的要点包括:1)全民健康是国家战略,要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全过程;2)卫生部门是全民健康的重要实施主体;3)全民健康的基本路径是共建共享,要求针对生活行为方式、生产生活环境以及医疗卫生服务等健康影响因素,统筹社会、行业和个人3个层面,形成维护和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4)全民健康的终极目标是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重点要解决好社会弱势群体的健康问题,实现健康公平;要针对生命不同阶段的主要健康问题及主要影响因素,确定若干优先领域,强化干预,实现从胎儿到生命终点的全程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
融合的基本解释为熔成或如熔化那样融成一体。[21]与“融合”相近的词有“整合”或者“合并”,它们之间的区别犹如物质形态的化学变化之于物理变化,“整合”或者“合并”只是事物之间的物理相加,“融合”则是事物之间发生的化学聚变。青木昌彦(2003)认为,融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的汇合,或者是向着一个点的运动,或者是几种不同事物合为一体。综上,融合是指事物(系统)之间的联系由联合或合并,向相互渗透、互为一体的方向和趋势发展的化学反应。其中,事物(系统)之间相互渗透、互为一体是融合的核心,本质是事物(系统)之间显现出某种“化学反应”,也就是融合效应。结合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的定义,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是指: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两大民生工程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相互渗透、互为一体的过程;其中,全民健身要以全民健康为目标和指向,全民健康要以全民健身为重要途径和手段,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联系、相互交叉渗透、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本质是探索一条运动促进健康之路,最终目的是解决我国关系健康的重大和长远问题,实现健康中国的战略目标。两者的融合具体阶段如图1所示。全民健身侧重健康的前端,即A、B和B/C段,涵盖体育锻炼、保健、养生等工作;全民健康侧重后端,即C、D段,涵盖疾病治疗、康复等工作;其中B/C段是两者融合的重点。
从地域范围看,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要从中央到地方。从管理学的角度看,是两个系统要素间相互协同的过程。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是资源在两个系统间的优化配置。从融合的具体内容看,包括宏观的决策层融合,主要指两个系统的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厘定、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等要融合;中观层面的管理层融合,包括资源配置、绩效评估、设施、组织、活动、人才、宣传、科技等方面要统筹;微观层面的操作层融合,包括运动促进健康的具体方案、手段和方法上的融合和平台的建立,健身和健康行为干预计划、手段、方法上的融合和平台的建立。
图1 不同健康阶段的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特征
Figure1 National Fitness and National Health Integration at Different Health Stages
1.2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体制与机制界定
“体制”(institution)在《辞海》中的解释为: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制度、方法、形式的总称[4]。机制(mechanism)的概念源于机械工程学科,现广泛用于社会领域。《现代汉语词典》中的“机制”有4层含义:1)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2)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3)指某些自然现象的物理、化学规律,也叫机理;4)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7]。从一般意义上理解,机制是与实现一个系统运行有关的一切组织结构、方法、制度、规章、习惯等体系。理解“机制”的概念需把握两个方面的要义,一是构成系统各个部分的存在是前提,只要系统存在不同的部分,就需要协调不同部分之间的关系;二是协调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需要一定的运作方式。机制实质上就是联系系统各个组成部分的运作方式,它或有形或无形,贯穿于整个系统的运行过程中,使它们协调运作而发挥作用,对实现系统目标起决定性的作用。从体制与机制的关系看,体制指系统的结构方面,机制指系统的功能方面,体制决定机制,机制为体制服务。因此,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体制就是指有利于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制度、方法、形式等的总称。它主要回答谁来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工作,如果有多个主体,它们之间内在关系如何,怎样把多个主体搭建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机制是指把涉及融合的不同主体之间联系起来的方式,使它们协调运作而发挥作用,实现融合目标和效应。它主要回答如何才能实现融合,是一种动态的方式。
2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路径选择逻辑
2.1 路径选择的学理逻辑
从学理上讲,选择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路径,首先要选择两者之间融合的关键出发点,进行以点带面的推进;其次要通过控制影响两者融合的关键要素,使融合过程不偏离应有的轨迹。在融合的关键出发点选择上要从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两者之间的关联出发考虑。首先两者的服务对象具有同一性,都是服务全体中国人民,都要求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覆盖。其次,两者的目标趋同,全民健身不排除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目标,但其核心目标还是增强体质,维护国民健康;全民健康的根本更是提升国民健康水平、保证健康公平、实现全民幸福。最后,两者在手段和方法上部分重叠,全民健身对健康的促进作用主要是通过引导民众形成科学的健身行为、提高科学健身水平来实现;而全民健康的手段和方法更为广泛,包括医疗干预、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健康环境创造等方面,特别是随着人类疾病病谱的变化,以及健康干预模式从“疾病治疗”到“疾病预防”的转变,通过身体运动的方式进行疾病的治疗与预防,越来越成为世界健康促进先进国家所普遍采用的手段和方法。世界发达国家用了50多年的时间对“体力活动不足”进行了流行病学的追踪调查,得出了“不动生疾,动皆有益”的结论。“身体锻炼”在国际医学界被称为“从摇篮到坟墓”都不能放弃的“终生良药”,是多功能的“体力活动补充剂”和“健康效益收获器”[5]。因此,就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二者的逻辑关系来讲,应该针对国家的主要健康问题,把构建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覆盖的运动促进健康服务体系,作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关键出发点,两个工作体系应从各自的角度推进这一中心工作。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其融合过程受多种因素作用和相互影响。按照其发挥作用的不同分为动力要素、政策要素和支持要素。其中,动力要素推动两者融合,政策要素指导两者融合,支持要素为两者融合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从动力要素包括的内容看,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涉及到不同组织、部门和系统之间的协同,推动不同主体融合的动力主要包括个体和社会对运动促进健康的需求因素、市场竞争因素和不同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因素。从政策要素包括的内容看,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是通过微观(操作)、中观(管理)、宏观(决策)3个层次的融合来实现的,不同层次的融合需要相应的政策指导,因此,政策要素包括国家的宏观政策、区域的中观政策、操作上的微观政策3个方面。从支持要素看,主要包括组织、体制机制、科技支持、专门人才、资金投入几个方面,是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保障。在选择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路径时,要结合实际进行全要素提升,充分发挥运动对健康的促进作用,为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保驾护航。
2.2 路径选择的历史逻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1949年9月,在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就要求“提倡国民体育”,毛泽东于1950年提出了“健康第一、学习第二”的方针。1953年,他进一步指出:“体育是关系到六亿人民健康的大事。”1954年3月,原政务院发布《关于在政府机关中开展工间操和其他体育活动的通知》,要求“人人都锻炼,天天上操场,为人民健康工作50年。”[6]同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党组关于加强人民体育工作的报告》中提出:“改善人民的健康状况,增强人民体质,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7]1954年,原国家体委颁布《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暂行条例和项目标准》,1958年修改为《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劳卫制》的实施采取部门协同的方式,各级体育运动委员会分别负责领导和监督全国或所属地区的劳卫制工作;教育部门和工会分别负责领导学校和职工的劳卫制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劳卫制的医务监督工作;共青团在劳卫制工作中也起积极作用[6]。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通知》提出:“要积极发展城乡体育活动,努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重点抓好学校体育,从少年儿童抓起。”[29]1985年8月,原国家体委在青海省西宁市组织召开全国首届体育发展战略讨论会,提出“全民体育”概念。1995年,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1995—2010),全面统筹安排了我国全民健身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对策等。2009年,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条例》,并将每年8月8日定为“全民健身日”。2011年,国务院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健康关卡前移;营造重视体育、支持体育和参与体育的社会氛围;促进康体结合,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预防、治疗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15]。2016年8月,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指示[11]。2017年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赵勇在上海、广州等地调研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的重要指示,扎实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5]。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问题的正式提出,成为全民健身工作的新起点,也为全民健身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全民健身工作的发展历程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也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选择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路径时,不应该割裂历史,而应将那些已经证明符合全民健身发展规律、并取得实效的成功经验整合进去,这些成功的经验包括:1)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时代需要,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必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发展格局。多年来全民健身工作由各级政府组织推行,发挥了政府领导职能,体现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各级政府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财政预算,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政府的任期目标、政绩考核和评选表彰条件,从根本上保证了全民健身工作的顺利推进。在全民健身工作的推进过程中,积极探索国家宏观调控、部门协同、依托社会、服务群众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和依靠社会力量,广泛动员各行业、系统、各单位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使全民健身事业焕发出无限的生机和活力。3)必须以满足群众的需求为基本出发点。在多年的全民健身工作实践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为群众做好事、做实事为重要动力,坚持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为工作目标,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欢迎,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4)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实现发展机制和方式的变革创新。建国以来的全民健身工作表现出与时俱进的时代风貌和不断改革创新的实践探索,从全民健身的“三边工程”到“六边工程”正是这种改革创新的最好诠释。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完善的务实举措,是建成有中国特色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目标得以最终实现的根本动力。5)必须坚持整体规划、全面协调,以系列工程为抓手。提高人民的健康素质是开展全民健身工作的根本目的,其途径是以群众的健身需求为出发点,不断改善健身环境,包括投资金、建组织、建场地、立法规、组织活动、广泛宣传、科技支撑等多方面,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做到整体规划,全面协调,并以系列工程的形式进行推进。如1995年《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后,原国家体委即发出了实施全民健身“一二一工程”的通知,突出发动期的宣传,在重点实施阶段,又提出了“三个一”即造就一支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立一个国民监测体系,倡导一套科学的体育健身方法。经过5年的努力,初步建立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第1期工程的目标基本实现,极大地推动了全民健身计划工作的实施与开展[23]。
2.3 路径选择的现实逻辑
健康中国战略的深入推进,需要国家从战略层面统筹解决关系健康的重大现实问题,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作为健康中国战略实施的重要途径和手段,理应为解决这些问题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从当前我国所面临的重大健康问题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慢性疾病的悄然蔓延。卫生部等15个部门于2012年5月联合印发的《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指出:“我国慢性病发病人数快速上升,现有确诊患者2.6亿人,是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到2014年5月,中国已经确诊的慢性病患者接近3亿人,且中国总死亡的85%由慢性病导致,其中,心血管病目前已成为中国城乡居民的第1位死亡原因。此外,中国还是糖尿病大国,患者人数居全球之首,2013年全球约有3.82亿成年人患有糖尿病,中国人数为1.14亿,且近5年间平均以每年550万例的速度增长。国际糖尿病联合会估计,到2030年,中国糖尿病患者将达到1.54亿人,每年的医疗费用将达到280亿美元[13]。二是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2014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1242万人,占总人口的15.5%[14];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65岁以上人口比重达到7.2%,预计205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占人口总数的31%,达到4亿人。[27]如何通过运动促进健康老龄化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三是抑郁症人群和自杀情况非常严峻,根据中国心理协会的统计,中国抑郁症发病率为总人口的3%~5%,即有几千万人患有抑郁症。[31]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路径选择,必须要有利于这些现存问题的解决,满足健康中国战略实施的需求。
此外,从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工作各自的实施情况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全民健身工作取得的成绩显著,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群众体育设施遍布城乡;截至2014年,全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3.9%;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水平的城乡居民达到89.6%。但全民健身工作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和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二是,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共享程度依然不高;三是,新建小区配套体育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的政策还未真正落实;四是,社会力量在全民健身中发挥的作用依然不够;五是,全民健身的多元投资渠道尚未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依然较低;六是,全民健身氛围不浓、信息化程度不高等[17]。在全民健康工作方面,主要把医药供给和卫生保健作为促进国民健康的途径,没有把运动作为健康促进的必需内容;“体医融合”的政策机制尚未建立;虽然一些政策中强调了要借助各部门力量推动健康服务、加强组织间的协作,但缺乏专门的实施计划和协调机构。[18]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路径选择,也要有利于这些现存问题的解决,以充分发挥运动对健康的促进作用。
2.4 路径选择的国际经验:美国、澳大利亚的经验借鉴
美国是全球最早实施健康战略的国家之一,从1980—2010年共发布了4个《健康公民》计划,每个《健康公民》计划都重视身体活动与健康促进的联系,把身体活动与健康促进作为国家健康战略的重要内容。选择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路径要借鉴美国的下列做法:在宏观的决策层注重健康公民计划、国民体力活动计划等战略规划的融合;在中观的管理层强调医疗卫生服务与体育健身服务的“医体融合”、运动健康指导服务平台的构建,计划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门、工商业、大众传媒、公园、休闲、健身、运动、交通、土地使用、社区、志愿者、非营利组织等的跨界协同;在微观的操作层通过建立体力活动的生命体征系统,在临床3级诊疗系统中融入体力活动,实现临床诊断和治疗中健身手段、方法与医疗手段、方法的融合。[34-37]
澳大利亚推崇循证健康干预,即健康干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讲求有证可循,澳大利亚的“运动促进健康”战略行动同样基于大量研究佐证。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是澳大利亚全民健身发展的黄金时期,国家出台了系列政策来促进大众的体育参与,解决因体力活动不足而引致的慢性病、超重和肥胖等问题。1996年9月,澳大利亚体育、国土与地方政府部长和澳大利亚健康与家庭服务部长共同启动了类似我国《全民健身计划》的《活跃澳大利亚计划》,计划以促进澳大利亚人都能积极参与体育运动、社区休闲、健身、户外休闲及其他体能活动为愿景。2001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启动了《提高澳大利亚的运动能力—更加活跃的澳大利亚》体育新政策,对学校、俱乐部、社团环境内的基层体育提供史无前例的支持。2009年,由澳大利亚心脏基金会(Heart Foundation)牵头研发颁布了《活跃澳大利亚蓝图》(2010-2013)《Blueprint for an active Australia》(2010-2013),该计划是提高澳大利亚体力活动人口水平的核心计划,以此促进社会的经济、健康、环境发展。通过分析这一时期澳大利亚运动与健康促进所采用的手段和方法,可为推进我国的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提供以下借鉴:1)全方位:“运动促进健康政策”的实施包括交通、基础建设、医疗、媒体等多个领域的协调运作,全方位推进国民体力活动计划;2)多层级:从政府的政策制定、经费支持,到学校、社区、家庭的联动,各个层级的责任明确,且领导机制和反馈机制科学合理;3)多维度:“运动促进国民健康”战略行动充分考虑到不同群体的健身需求,建立点、线、面的服务网络,充分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的公平性;4)重科学:战略行动的制定建立在研究证据的基础上,监控机制也充分体现循证原则,确保了战略行动的可行、实施过程的可控和实施结果的可测[32]。
3 选择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具体路径
通过从学理上分析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关键点选择及影响因素,借鉴我国全民健身工作的历史经验和运动促进健康的国际经验,针对当前我国存在的公共健康问题以及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具体路径如下:
3.1 理念先行,解决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认识障碍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对全民健身的重视程度不够,关于全民健身的基本公共服务相对缺失;全民健身的多元功能被淡化,其价值也没得到应有发挥;对健康的认识很多时候也是局限在身体层面,实现全民健康的途径被简单理解为大力发展卫生医疗事业。对此,需要引导人们形成正确的观念,解决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认识障碍。
一是要根据健康中国战略的要求,贯彻和落实“以促进健康为中心”的大健康观、大卫生观,并将这一理念统领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相关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从健康促进和疾病防控的角度,始终以人民的健康需求为中心,严格遵照“以体为先和体医融合”原则,不论是需求侧还是供给侧,都以提升国民健康为目标,把全民健身作为健康促进的主流手段,共同提升国民身体健康、道德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健康。要提升全民健身的价值定位,从单一的体质增强功能提升为多元的社会功能。
二是要树立大群体观,统领全民健身工作。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要求全民健身工作要以运动促进健康为中心,解决我国面临的主要健康问题。而健康是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因此,要突出政府的全民健身责任,把政府重视全民健身工作与重视民生相关联等同。此外,运动促进健康工作要求全人群、全生命周期覆盖,涉及领域众多,绝非体育部门一家所能完成,需要相关部门协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调动各方资源,形成全民健身工作推进的合力。为此,要重新审视现有的全民健身工作定位,寻找与相关领域工作的差距,形成使目标任务具体化,工作过程可操作、可衡量、可考核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
3.2 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破除制约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
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基础[18]。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则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要求打破体育、卫生、医疗等部门界限和行业壁垒,形成合纵连横、协同创新和跨域治理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受体制影响,我国的健康工作主要由卫生部门负责承担,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基本没有主动参与,卫生与体育部门联动的“体医融合”政策机制也未建立。全民健身工作主要以增强国民体质和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为目标,健康对全民健身的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尽管提出了全民健身的“大群体”推进策略,但由于缺乏跨部门的协同机制,尚不能有效解决部门界限和行业壁垒问题,实现部门和行业之间资源的有效整合,使得系统内外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动力与合力不足。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用全局的观念和系统思维考虑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问题,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多元主体参与运动促进健康工作的动力,形成推进运动促进健康工作的合力;应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为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克难攻坚探寻方法路径,破除制约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
要以实现健康中国战略为目标,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第一,改革政府职能。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把政府对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工作的一揽子管理权逐步下放给社会,细化各个协同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逐步实现由政府对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工作的“垄断式”主导向精细“分权化”管理的转变。要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转变养人、养机构为养事的机制。第二,改革筹资机制。政府的财政资金应加大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领域的投入,科学界定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中央财政的投入应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予以倾斜,并着力提高财政投资效益;充分调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的积极性,形多元筹资格局;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完善扶持措施;建立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投入的绩效评估机制。第三,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坚持“保基本、全覆盖、公平、均等、可持续”原则,向全体公民提供基本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着力保障社会弱势人群的健身需求。要整合卫生医疗、体育、文化、教育、养老等政府机构中与百姓主动健康直接相关的职能,努力使全民健身成为保障健康、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经济转型的重要力量。加快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能力,积极发挥全国性的体育单项协会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专业指导服务等方面的龙头示范作用。要建立公众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政策制定、执行、监督评估的全程参与机制,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供需匹配。要优化治理手段,通过互联网+、加大事业单位改革等形式,改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供给绩效。
3.3 共建共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精准化供给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精准化供给是实现运动促进健康的关键,而共建共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则是实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精准化供给的必由之路。因此,要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贯穿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共享中共建。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统筹政府、市场、社会和个人的力量,形成运动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创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通过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积极培育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形式,提升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体育、卫生、教育、旅游等行业要主动适应群众的健身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和服务供给,推动健身与养老、医疗、教育培训和旅游融合,实现健身产业的升级换代,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身需求。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供给,吸引、鼓励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到运动促进健康活动中,构建全民健身环境,发挥承上启下的科学指导及组织、协调和实施等功用。从服务的可及性出发,把“六边”工程作为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重要抓手,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在理念上融合、组织上融合、设施上融合、活动上融合、队伍上融合、管理上融合、体制上融合[13]。要推进资源可及性保障工作,让所有人群都能享受到健身、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尤其是基层、偏远地区,从而保证人们能够获取健身、诊疗和卫生所需的体卫医技人员、健身设施和健身医疗技术等。从经济可及性的角度,要加大对偏远区域或欠发达地区投资、重点扶植,保障全体国民公平享有体育、医疗、卫生权利与义务,实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场所全覆盖、生命周期全覆盖。从个人层面来看,要强化个人的健身责任,提高全民体育素养,引导形成自主自律、符合自身健康特点的健身行为方式,有效控制影响自主健身行为的因素,形成热爱运动、坚持运动、追求健康、促进健康的生活方式。
3.4 建立有利于维护和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政策法规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在多领域、多层次、多要素的深度融合,要求打破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各自的原有工作体系和制度,重新划分政府、市场、社会以及政府不同部门的职责权限,进行利益的重新调整。若仅依靠政治动员、行政手段、沟通协调以及协同者的个人自觉和影响力,难以取得融合的预期效果,也难以持续融合发展。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立有利于维护和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政策法规,发挥政策法规的权威性、稳定性、强制性作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由于我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融合还处于初期,很多政策法规还是空白,因此,在政策法规的制定上要体现顶层设计与落地配套相结合,重在建体系、重统筹、谋实效。具体表现为:一是,在顶层设计上要建立具有约束力的综合性法律,明确界定相关主体及其各自权利、责任、作用范围;对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战略规划、重大项目实施和核心要素建设要有相应的法律保障。二是,在顶层设计的基础上,要建立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构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微观运行机制,使得各项工作能落地执行。如关于体医融合的落地政策就要紧紧围绕“四个共同”来开发各项具体的实施办法,即共同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共同培养能开运动处方的医生、共同服务群众的健身需求和共同发展健身康复产业。三是,加强统筹协调,由于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涉及到健康中国战略、全民健身工作体系、全民健康工作体系,关系中央和地方、各个系统、诸多领域、众多部门,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发挥政策法规制定的统筹统管作用,加大政策制定的统筹力度。如关于全民健身的场地设施建设,涉及到土地、规划、城建、交通等多个部门,在相关政策的制定时就要纳入统一的框架进行考虑。四是,加强对政策法规执行效果的评估和调研,提高政策效果。
3.5 实施系列工程,使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落到实处
3.5.1 实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宣传工程
要以运动与健康为主题,采取各种措施,协调各级各类媒体,通过“六进”(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医院、进村入户)和“六有”(电视有画面、报刊有报道、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专题、微信有公众号、墙上有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程全面落实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加大宣传,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要实施面向各级党委、政府的思想政治引领工程,积极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教育各级干部认清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程的重大价值,增强对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程的认同和理解,凝聚共识,为各级政府和部门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程增添动力,坚定信心和决心。要深入实施面向百姓的观念革新工程,通过讲百姓身边的健身(健康)故事,组织开展“寻找健身达人”、“健康家庭评选”,开辟“健身(健康)论坛”等主题活动,引领百姓形成健身是责任的观念(为个人健康负责、为家庭幸福负责、为减轻社会负担负责),提升全民健康素养,主动、自觉地投入到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各项活动中来。
3.5.2 实施社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工程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在微观层面上的融合,要求全面收集居民的健康和疾病信息、体育锻炼信息、健康相关的体质信息以及接受医疗或运动干预的历史信息,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医疗干预和运动干预方案。社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是社区居民健康管理过程的规范、科学记录,它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实现多渠道信息动态收集,可直接为个人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健康管理和运动行为干预提供基线和效果信息[8]。实施社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工程,首先要在现有的社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基础上,增加居民体育锻炼信息、健康相关的体质信息和接受运动干预的历史信息,并统一这些数据的标准。其次,要明确管理主体,城市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农村由村卫生室负责。最后要完善管理模式,安排固定人员对电子健康档案进行管理。在信息采集方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可利用居民体检的时机或采取定期测试的方式,全面记录居民健康基本信息;利用病人诊疗的时机,将相关信息记录在档案,保证档案及时更新。在信息利用方面,挖掘电子健康档案信息,主动为慢性病、老年人、肥胖人群等提供健身干预服务,并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的个人记录。
3.5.3 实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人才支撑工程
要发挥人才对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通过专门人才培养与资源整合等多种渠道,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人才队伍。重点要建立运动与健康促进指导者队伍,包括两类人才,一类是在社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担任运动指导,面向社区居民进行体格检查、制定健身运动处方的“运动医生”;一类是负责具体执行运动处方,根据居民的健康状况、体力水平、运动参与的具体情况进行实际指导的“健身活动指导者”。要建立两类人才的培养和资格认定制度,特别要建立开放的“运动医生”的培养和资格认定制度。改革医学院校的体育课程模式,加强学生“体医结合”知识的学习和技能培训;对从事初级卫生保健的医生进行职后教育,发挥医生对群众参与科学健身的推荐、咨询和指导作用。推行《社会工作类型的专业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制度》,建立一支具有社工职业资质的专职体育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实社区(街道)、乡镇的运动与健康促进指导者队伍。建立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专家信息库,对多领域、多学科、多部门专家进行科学遴选,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县级的多层次专家资源库,为相应层级部门的融合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3.5.4 实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工程
实施运动促进健康科技行动计划,将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关键问题纳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发挥科技对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的引领作用,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开展基于不同理论设计的运动干预方案的实验研究,推动群众形成科学健身的习惯;研制针对常见慢性疾病、不同年龄人群的健身运动指导方案、处方库,提升群众科学健身的效果和安全性。加强科学健身普及,弘扬科学健身文化,通过组织编写《百姓科学健身指南》、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素养和能力。推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使全民健身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精准。建立全民健身的大数据平台,动态监测健身环境、群众的健身行为和健身效果之间的关系。推进智慧场馆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科学、安全、灵活、无障碍的健身场地设施。鼓励协同创新,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健身产品。
3.5.5 实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典型示范”建设工程
以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典型示范”建设为载体,探索融合路径,进行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通过以点带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典型示范”建设要与卫生部门实施的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学校等相结合,与体育部门实施的全民健身示范区相结合,与文化部门实施的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相结合。“典型示范”建设工程的类型包括示范场所、示范区。示范场所从居民全覆盖考虑,包括社区、村和家庭;从工作场所全覆盖考虑,包括学校、机关、企业、医院。示范区建设,从政府行政区域角度考虑,包括(乡)镇、县、城市、省。“典型示范”建设要突出重大需求融合对接、要素资源融合共享,根据不同类型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和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准入有条件、建设有目标、考核有标准,达标有奖励。要做好“典型示范”的经验总结工作,组织实施以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为主题的推广活动,通过现场展示会、媒体宣传、网上展示和组织编写《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案例集》等形式扩大经验推广范围和深度。
3.5.6 实施基于科学循证的社区重点人群健身行为干预工程
针对社区的老、弱、病、残、幼等重点人群进行科学健身行为干预,实现这些人群的运动参与自觉、有效与安全,不断提高健康水平,是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是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人群差异的内在要求。要把那些在科技创新项目中被证明有效的“基于不同理论设计的运动干预方案的实验研究”,进行基于社区真实环境下的健身行为干预的转化研究,寻求既能实现在实验控制条件下的干预效果,又能保证在社区真实的环境下有足够的资源和时间来实施的行动方案。要设立专门的基金,通过开放式的项目申请形式,落实行动方案。
3.5.7 大力推进“体医融合”工程
“体医融合”是运动促进健康的重要实践模式,是落实“全民健康”理念的载体,是部门之间优质资源整合的典范。要在医疗系统推广“运动是良医”的行动计划,把“体医融合”纳入医院评级的指标体系中,发挥临床医生和健康管理人员在科学健身行为干预中的积极作用,将体力活动水平作为基本生命体征,纳入医生问诊的内容体系中,并能为病人提供健身运动处方或者为病人推荐有资质的健身运动专家进行咨询和提供支持。要在医疗系统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健身运动,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要尽快开展“运动医生”的培训和认证工作,把城市社区初级卫生保健医生和农村村卫生室医生的培训和认证纳入国家的统一计划。要完善社区全民健身服务网络,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医疗系统,实现两个系统的功能互补和资源共享。要尽快开发适用于临床医生的、简单、方便、有效的《健身行为干预行动指南》,方便医生评估病人的体力活动水平,根据病人的健康状况、体力活动水平和体质情况制定健身运动处方,以及为病人推荐有资质的健身运动专家,实现临床医生对健身行为干预的标准化。
4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体制与机制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融合的过程关系复杂,涉及的领域、部门、机构和影响因素众多,要想使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取得预期的效应,就必须准确地认清和把握融合的起点,控制融合过程中的关键影响要素,才能更深层次地解决融合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提出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原因在于当前我国疾病谱变化,健康促进模式由“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中心”的转变。可见,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融合的历程本身较短。从实践上看,我国全民健身由体育部门主导实施(其中“青少年健身”又是由教育部门主管),全民健康由卫生部门主导,两者在实践中的有效融合不足。以卫生部门主导的全民健康工作为例,为规范和指导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开展,2005年,卫生部颁发了《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虽然《纲要》强调“加强多部门协调,发挥各级健康教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和大众媒体的作用”,但并没有将体育运动纳入其中,没有提到利用体育资源为健康促进服务[19]。2008年提出的“健康中国2020”战略,仅在21项行动计划之一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里提及“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适量运动”的字眼[10]。在全民健身工作方面,体育部门长期以“增强体质”为己任,致力于提高国民的健康水平,但受自身资源的限制,也仅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全民健身的基础性条件建设上,缺乏针对不同个体健康状态的精准化服务供给,运动促进健康作用也就比较有限。虽然《全民健身计划》要求行业、系统的参与,但也局限于体育活动的开展,很少利用其他行业和部门在相关资源上的优势。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由长期的分离状态向深度融合的转变,本质上是由社会对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隐性需求(隐性需求是指人们没有意识到的需求,对运动促进健康服务需求来讲,很多民众的健康状况客观上需要进行运动行为干预,但受知识和意识制约民众却不需要该服务),与相关服务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而引起的不同利益集团相互博弈从而调整利益关系的制度变迁过程。由于两个系统的长期分离状态,主导两个工程的部门及相关主体为适应分离制度而形成的非正式制度(指观念、习俗、传统等)存量已经积累到了相当程度,在观念和行为上形成了对原制度的惯性,产生了路径依赖。要打破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路径依赖,只有借助于政府的力量进行强制性制度变迁。政府通过构建适应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要求的体制机制,提供一种新的正式制度安排,并要求或鼓励其他相关主体在此框架下积累非正式制度(进入诱致性变迁过程),最终才能实现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因此,要把体制与机制构建作为关系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全局性重大问题提上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规范、灵活的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
4.1 构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体制
体制融合是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前提。尽管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作为健康中国战略实施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被放在了突出位置,但两者的融合发展却没有统一的组织领导机构或实体。而从影响健康的因素看,主要有生物学因素占15%(主要指遗传和基因的易感性),环境因素占17%(主要指自然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行为与生活方式因素占60%(主要指饮食、运动、吸烟、饮酒等),卫生服务因素占8%(主要指医疗卫生服务的可获得性和质量)[33]。因此,解决全民健康问题需要环境学、生态学、医学、体育学、社会学、行为学、生物学等多学科来共同推进,需要整合医疗卫生、交通、住房、规划、环境、就业、社保、金融、能源、农业、工业、教育、旅游、宣传、体育等多部门的力量,需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要实现深度融合,一方面,要求涉及全民健康的这些相关部门要主动、积极地在部门领域内倡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另一方面,也要求这些部门的政策制定与执行要有利于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如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关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方面的政策,交通部门的交通政策对步行和骑行的优先,国土、园林部门关于公园绿地的健身使用,教育部门关于青少年健身的政策等。这些工作远远超越了卫生部门和体育部门现有的责任和能力,需要从国家层面建立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的促进委员会(省部际联席委员会),成员包括体育、卫生、规划、住房、交通、国土、文化、教育、旅游、财政、园林、农业、民政、老龄办、妇联、残联、团委、工会、各省市相关领导。委员会设立常设机构(可挂靠国家体育总局),主要职能是从全局上对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进行统筹、协调及信息互通,实施有力的组织领导;将部门间分散的资源和力量进行整合,制订操作性强的顶层设计方案,明确融合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商讨和制定操作性强的“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法规;监督评价不同层级的“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进度。要建立委员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目标和相关规定,商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涉及的重大问题,多方面听取融合涉及相关主体的意见,出台有利于“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相关管理政策、措施,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推广经验、考评执行、表彰先进。委员会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的总体方案及专项规划实施进行评估,并向联席会议提交评估报告;针对联席会议议题和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和咨询活动;负责搜集整理公众对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服务供给方面的意见建议,向联席会议反映社情民意。在地方层面也要建立类似的组织领导机构及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家关于“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总体框架下,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工作。
在管理制度方面,《全民健身条例》和以5年为周期的《全民健身计划》,是我国全民健身工作的主要依据和重要工作内容;不同时期制定的《健康中国战略规划》、《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等,则是该时期我国全民健康工作的主要依据和重要工作内容。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要深度融合,客观上也要求这些管理制度能相互融合。从现实情况看,《“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将成为未来10余年我国全民健康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纲要》提出“要通过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等,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并积极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说明在战略规划上全民健康已经把全民健身作为重要目标和手段。而从全民健身的角度看,当前国家层面或是地方层面制定的《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是“十三五时期”我国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依据和主要内容,从《计划》的内容上看,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在战略规划上并未实现深度融合,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计划》制定的思路上,并没有围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目标、内容和要求进行制定,《纲要》中的很多内容《计划》都未涉及,如关于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中的全民健身环境问题,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体医融合”问题,如何把国民体质数据和运动参与纳入居民个人电子健康档案问题等。二是共建共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作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重要路径,尽管《计划》中也提出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的发展目标。但各相关主体在实施《计划》中到底承担什么样的职责,以及如何履行相关职责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就会造成相关协同主体承担全民健身任务的软约束。因此,应结合《“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目标、内容和要求,从国家层面制定《全民健身2030规划纲要》,作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纲领性文件,有别于现有的《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纲要中要明确规定涉及融合的各相关部门职责,以及完成该职责所要采取的具体策略。
4.2 构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机制
4.2.1 构建政府统筹推动机制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过程,是一个由政府推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到诱发社会形成有利于两者深度融合的观念、习俗、传统等非正式制度的诱致性变迁过程。因此,坚持政府的统筹推动是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的重要原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工作在各自领域取得成效的历史经验总结。但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工作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领域、范围、部门和层级众多,是一项需要长期、艰苦、细致投入的社会事业,同时它又是一项“软”任务,其效果难以评价,且不可能立等见效,凸显政绩,因此,可能会被各级领导所忽视,受到“硬”任务的冲击而被边缘化,甚至可能陷入说起来重要,而实际行动起来就尴尬的境地。需要建立与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体制相适应的配套机制,引导、激励和约束各级政府统筹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工作。具体表现为:
1. 要提升对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明确政府责任。对于任何政府而言,谋求政府合法性都是其所要达成的首要而且永恒的目标,是其基本属性即公共性和自利性的体现。而政府谋求合法性的现实策略主要是通过集中精力解决特定发展阶段的主要矛盾来实现[16]。健康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建设健康中国的重大战略部署,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将有效提高全民族健康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24]。当前,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疾病谱的变化,发挥运动在疾病预防与治疗方面的作用已成为现实所需,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而我国全民健身工作长期以增强体质为主要目标和任务,全民健康工作又以疾病治疗为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且两者之间长期处于分离状态,使得社会现实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成为健康中国建设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提出,正是解决这一供需矛盾的重要战略举措。因此,政府统筹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是健康中国战略的时代需求,是保障我国公民健康权利的内在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要把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工作自觉纳入政府工作总体规划、议事日程、财政预算、考核评估。
2. 综合运用资金支持、政策引导、政绩评价和表彰激励等手段,切实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落实政府责任。在资金支持方面,要建立充足、有效、公平的财政投入机制。预留专项经费保障重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维护,满足融合工作的需要,且随着政府对全民健康工作和全民健身工作经费投入的增加而增加。特别是国家对全民健康工程方面的财政投入要把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基础性条件建设纳入资助范围。“效率”要求财政投入的方向是市场和社会无动力投入的领域,财政投入的方式要创新,通过服务购买、定向资助、开放式项目申请等形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调动各方面投入的积极性,提升财政资金的投入产出效率。“公平”要求财政资金的配置要考虑地区、人群的差异,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确保落后地区和弱势群体也能享受到精准的融合型服务。在政策引导方面,要站在更高视角、更广范围和更深层次上理解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问题,改善融合发展的生态环境,根据不同层次的融合发展需要从国家宏观政策、区域中观政策、组织微观政策、各分领域政策4个方面,建立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对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的指引和规范作用,从根本上解除制约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体制和机制障碍,推进融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当前,首先要从国家层面研究制定统筹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的目标和保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其次,要做好与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不相适应的政策的“立、改、废”工作,如对《全民健身条例》,就要根据融合工作的要求,清理废除过时的内容,填补缺少的内容,修订与融合工作相互矛盾的内容。在“立、改、废”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促进委员会的统筹作用,避免政策各成体系,互不衔接。最后,要建立政策执行的督导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政策的有效执行。在政绩评价方面,各级政府要把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纳入政绩评价指标,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研究制定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成立一个由各方代表组成绩效评估委员会,或者委托第三方或中介组织,全面负责指标制定、信息收集整理、评估和鉴定以及综合协调等工作,独立评价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工作绩效。建立开放式的激励模式,引导各地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实践模式,激发地方政府的创造性和能动性。
3. 建立系列工程推进机制,使政府工作落地。实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系列工程,是政府统筹推进融合工作的抓手。对系列工程的遴选要发挥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促进委员会咨询专家的作用,组织各工程涉及的学科领域专家对工程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估论证,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对系列工程的推进,要以工程为中心,落实主体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有专门机构、专业人员;优先配置工程资源,建立专项经费,推动资金、土地、人才等保障要素向工程集聚,为系列工程推进提供可靠保障;对跨部门、行业、区域的工程,要建立调度会商制度,通过集中调度、专项调度、现场办公,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对调度事项进行跟踪落实;建立督查推进机制,为每个工程设立督察办,对工程推进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督查督办,保证工程预期完成。
4.2.2 构建跨部门协同机制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本质是一条多方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之路,要求立足于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问题,通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精准化供给,干预人们形成科学的健身行为,达到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的目的。而要完成这一任务,单靠某一个部门或机构的努力是无法做到的,必须要求所有涉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的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资源整合,通过构建跨部门的协同机制,实现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协同、系列工程管理的协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提供的协同,使相关各方的资源和能力优势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 明确协同关系。即要明确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精准化供给的决策和执行、系列工程管理、具体服务供给过程中,需要哪些部门参与?共同的目标是什么?各部门在实现共同目标过程中具体肩负的责任是什么?明确协同关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一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具体内容及保障条件,它以干预人们形成科学健身行为的服务需要为出发点,而人们科学健身行为都是在倾向性因素、促成性因素和强化性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形成,只是不同的人侧重点有所差异而已。其中,倾向性因素包括健身知识、态度、信念、价值观的认识,是产生健身行为的原因和动机,取决于人们的文化素质、健身和健康知识水平、接受健身和健康教育的程度,需要提供全民健身宣传服务去引导和教育民众形成正确的认识。促成性因素包括体育场地设施、指导人员、体育活动、体育组织,是实现健身行为所必需的技术和资源,其对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具体为场地设施服务、指导服务、活动服务、组织服务。强化性因素,是人们从别人那里获得的有关健身的信息反馈,可产生促进或阻碍健身行为的作用,对健身行为的保持起重要作用。如健身行为后的体质监测结果,疾病治疗控制中的效果,以及来自健身活动指导者、家属、同事、邻居的支持对行为参与者的影响,其对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为健身效果评价服务、健身咨询服务、健身组织和宣传服务等。保障条件主要指人才、资金、政策、科技等。二是部门本身承担的行政责任,与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和部门分工有关。三是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条块关系。把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纳入的原因,是其对相关群体的强大动员能力,承担为特定人群提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责任。由于地方政府在执行国家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宏观政策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行政级别看两者相同,只是中央部委拥有对省级政府进行业务指导的权力,同时掌握地方政府开展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所需要的重要资源,因此也纳入其中,地方政府主要根据中央政府的相关政策,承担区域层面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规划、供给、协调服务的生产等责任。
表1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跨部门协同的主体及承担责任
2. 建立跨部门的领导机制。跨部门协同的领导机构为省部际行政协调委员会,其主要职能包括进行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总体战略决策和系统方案制定,研制跨部门协调措施,指导督促部门间合作,开展联合督查等。主要通过联席会议进行相关事务的协调,由于跨部门战略政策的制定,要求参与者对各个部门的政策和项目,及其与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融合的相互联系有系统了解并且能进行问题分析,因此,对参与联席会的部门负责人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要求,协调会议各部门参与者一般要求“最懂行”的人员参与,而不是只看与会者的行政级别。联席会议对重大事项的协商应采用民主方式,真正体现各方意志,避免走过场和形式主义,使各类决策能在实践中得到有效执行。在整个跨部门协同网络中,体育部门和卫生部门的作用非常关键,两个部门要组建各自的技术支持团队,不断为参与合作的其他部门赋能,提升他们的协同能力。如体育部门组织专家团队培训初级卫生保健医生,提升其在社区层面对居民进行运动干预的能力。
3. 建立跨部门协同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准确、权威的综合信息是部门间进行有效协同的基础,也是政府进行科学决策的依据。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涉及到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居民健康信息、居民体育参与状态信息、居民体质信息、体育场地设施信息、体育自愿服务者信息、科学运动指导专家信息、体育组织信息等,这些信息分散在不同部门和服务过程的不同环节,如何将分散的信息资源整合起来,使得协同各方能够共享信息与协同知识管理,进而发挥协同效应与增值效应,是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过程中跨部门协同的一个关键问题。为此,需要构建专门的信息平台保证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在信息收集方面,建立信息收集的统一标准,进行长期、系统的信息收集,形成各种信息的资料数据库,可作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效果评价数据;在信息的利用方面,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数据的科学分析和深度挖掘,为制定跨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在信息发布方面,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搭建部门和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在信息的质量保证方面,建立质量保证和监管体系,从组织、设备、人员和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保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避免虚假信息。在资源共享方面,在保证资源产权归属的前提下,通过制定资源共享的规则、程序、协议,使分属不同部门的场地设施资源、人力资源、科技资源相互利用,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4. 建立跨部门协同的监督激励机制。跨部门协同的产生与维持需要解决不同主体参与协同的动力问题。当前,我国部门参与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动力主要来自中央政府的外部压力,而部门的内部动力则不足,原因在于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工作对很多部门来讲都不是主要工作,而且利益关系不大,协同不仅需要相关部门担负具体责任,还需要分出精力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是在原有工作之外的额外活动,非但难以产生激励作用,甚至可能还是负担。此外,政府部门的工作与企业相比缺乏成本效益约束,本身没有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动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即使能实现资源的共享、整合达到节约部门交易成本的目的,也不能对政府部门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如学校体育设施与社会的共享问题,即使有国家的利益补偿,很多学校也不愿意与社会共享。因此,要通过设计跨部门协同的监督激励机制,使相关部门都有持续的动力参与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工作。监督机制主要是进行协同参与的约束,强制部门协同。应立足于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部门协同目标,并充分考量各行为主体承担的具体责任,制定相应的监督审查程序,确定规范的奖惩措施。特别是在部门绩效评估中不仅要关注部门本身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还要把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跨部门协同目标的完成情况及其对总体目标的贡献程度纳入其中,以免出现跨部门协同无疾而终,却又无人追责的情况。激励机制主要是诱导各部门的协同,以尊重协同各方的利益为前提,使其能从融合工作中获得益处。为此,融合工作取得的成果要与协同方共享,体育部门和卫生部门在工作汇报中,要把协同方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都尽可能列入,帮助协同部门进行总结和宣传,提升协同部门的影响力。在全国或省级联席会议上,要经常邀请协同部门负责人进行经验交流,促进协同部门理念、行为的改变,使其愿意进一步开展协同工作。
4.2.3 构建社会参与机制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社会参与机制,是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外的组织和个人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过程的不同层面发挥作用的过程与方式。其中组织包括各种企业,如国有企业、私营企业,政府以外的从事非营利活动的所有组织如体育社团、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社区。社会力量的有效参与对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会产生以下效应:一是,通过参与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宏观决策,提高政府相关政策制定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反映不同利益主体的需求。二是,通过参与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管理工作,在政府和其他主体之间起组织和协调作用,既可促进政府工作职能的转变,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标准制定、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重大工程和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等方面,也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整体管理效率。三是,通过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供给,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精准化供给的水平、质量和效益。因为社会力量参与的直接结果就是增加了要素投入,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精准化供给的规模,如个人层面的自愿服务投入和组织层面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地域的服务投入。此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还可推动各类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形成共同参与、有序竞争的局面,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效益。四是,通过参与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各项工作的监督,有利于政府切实履行保障人民健康权的职责。要实现社会力量的有效参与,需采取以下几方面的策略:
1.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为社会参与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健康是人民的基本权利,针对社会的健康问题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来保障人民健康权益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当前,我国因体力活动不足带来的健康问题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提出了精准化供给的新要求,政府必须强化这方面的职能,通过规划、政策和资金投入等,营造全社会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精准化供给的制度环境。在规划方面,对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精准化供给应纳入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总体规划,并列出具体的目标,如十三五时期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示范企业和社区的个数、体医融合综合体的个数、参与科学健身行为干预的自愿者人数等。在政策方面,为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赠的方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供给,要制定专门的社会捐赠办法或条例;对达到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示范标准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对新成立的体医融合实体应在土地政策上给予保障。在资金方面,要加大财政对社会参与的投入力度,根据社会主体的性质、参与程度的高低、参与的具体内容等方面,予以不同方式和力度的资金支持。要建立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中去。
2. 建立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政策制定的社会参与机制。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政策是为解决融合问题、达成融合目标、实现公共利益而由政府制定的法律、政令、计划、方案。它的制定应该是通过各利益相关主体参与讨论、发布意见所形成的主流民意为逻辑起点,利益相关者与政府共同参与,制定的政策才能既符合社会公众的利益,也符合政府的利益,确保政策的民主性、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因此,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公共政策的制定应是各利益相关群体可以参与的过程,需要建立制度化的参与机制,确保社会的有序参与和有效参与。有序参与是指公民和其他社会团体以合法的形式、通过制度化的渠道、有限度地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要求在政策议程阶段建立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可通过电子民意调查、电子公民投票、发送电子邮件、关键利益群体接触、深入基层调研等形式确定政策问题。政策规划阶段要对确定的政策问题草拟政策方案,并召集相关群体进行座谈评估,形成政策讨论稿。政策修正阶段要举行听证会,选择典型代表参与听证,根据听证意见进行政策修订最后提交立法机构表决。有效参与是指社会参与能对政策的制定产生一定影响,取得政策制定机关的积极回应。这一方面,要求提升参与者的参与意识、素质和能力,另一方面,也要求政府建立决策回应机制,加强政府和社会的互动,对利益群体所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做出积极回应,并能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问题。
3. 建立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自愿服务机制。居民志愿者是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对全民健身工作来说,就是要围绕运动自觉、运动有效和运动安全进行相关服务的供给。运动自觉是指要让居民形成运动的习惯,自发地进行科学健身,这是融合的最基本要求;运动有效是指要针对疾病治疗、康复和预防选择科学的运动方式,效果要显著;运动安全是指运动方法要恰当,要避免伤害事故,特别是对体弱人群更是要进行专门的监控。这需要大量的科学健身行为干预的自愿者,进行个性化的运动行为干预和指导。为此,要广泛宣传、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切实发挥志愿者在科学健身行为干预中的作用;建立科学健身行为干预的自愿服务品牌,统一标识、统一口号;建立自愿者信息数据库,扎实推进科学健身行为干预志愿者注册和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开展专门的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科学健身行为干预志愿者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标准,着力培育一支有专业技能、参与面广、服务能力强、作用发挥好的科学健身行为干预志愿者队伍。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形成有利于志愿者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鼓励社会对科学健身行为干预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资助,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筹资机制。建立专门的科学健身行为干预志愿者服务网站,列出不同地方的自愿者信息、联络方式以及不同地区需要自愿服务的信息,作为人们寻求和参与科学健身行为干预自愿服务的平台。
4. 加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社会组织建设。构建门类齐全、覆盖广泛、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打造一批能力突出、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具备一定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的社会组织,是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组织要求。为此,政府应从盘活组织存量和培育组织增量两个方面出发,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政策工具发挥其对社会组织的引导、管理和培育职能。盘活存量主要是强化现有组织的内部治理,提高专业化水平。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在微观层次上要求健身和健康行为干预计划、手段、方法上的融合,对原来从事健康行为干预的社会组织来说,需要增加健身行为干预方面的功能,对原来从事健身服务方面的社会组织来说,需要在全面了解服务对象健康状况、体育参与情况的基础上提供个性化的体育活动方案,并监控方案的执行情况。因此,对存量组织盘活主要是着眼于如何赋能,可通过提供咨询、培训和各种协助进行针对性的能力提升。通过建立体育社会组织评估机制,从组织结构、活动能力、保障条件、社会实效、群众满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等级,给予不同奖励,形成社会组织能力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培育增量要从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客观需要以及增量对存量的激活作用两方面考虑,从层级上应着眼于培育群众身边的组织;从类型上应培育能提供健身和健康融合型服务的综合性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全国性或区域性大型连锁集团为主;要加大对于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不同类型的慢性疾病等特定人群提供健身行为干预服务的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在政策工具的选择上,首先要简化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的繁琐程序,特别是基层的社会组织更应该降低登记准入门槛,实行登记备案制,以便政府掌握充分的信息和实施监管。其次,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资金支持,在财政方面,政府可通过直接拨款、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税收优惠或减免税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在社会资金支持方面,要通过捐赠税前扣除的政策,鼓励企业和企业家的捐赠;对从事健身和健康服务的融合型企业要扩大税收优惠种类和范围;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与经营活动应提供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最后,要建立社会组织发展的孵化机制,体育彩票公益金应设立专门的基金,作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启动资金;通过重点项目的资助,促进社会组织规模化、品牌化;以体育场馆为依托,通过向社会组织免费提供活动场所,加强能力建设和信息服务,扶助社会组织逐渐成长。
5. 提升社区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精准化供给能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精准化供给是指能精准把脉居民的健身服务需求,通过整合资源,进行差异化、个性化甚至定制化的服务供给,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更具“锚向性”和“匹配性”,既实现服务的全覆盖,又实现量身定做的供给方式。社区是居民日常生活活动的主要场所,社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精准化供给对于居民形成科学的健身行为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实现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关键环节。提升社区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精准化供给能力,实质上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能根据居民的健康状况、体质状况和体育活动的参与特征制定个性化的运动参与方案,也就是能精准把脉社区居民的健身服务需求。二是,能针对居民的运动参与方案主动、精准地推送服务,使居民的运动参与方案能得到有效执行,实现居民的运动参与自主和运动参与安全,最终实现运动有效的目的。而从社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现状看,我国居民健康档案的覆盖面不广,且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缺乏体质和体育活动特征等相关信息,在基本数据缺失的情况下很难精准把握社区居民的健身服务需求。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供给来看,虽然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与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17]很多工作只是停留在量的层面,着眼于建了多少场地、组织了多少活动、成立了多少组织,而从质的层面看,多大程度上实现了居民的运动自主、运动安全、运动有效却鲜有探究。因此,提升社区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精准化供给能力,需要整合社区的内外资源,围绕服务需求评估和运动方案落实两大任务构建平台。在服务需求评估方面,发挥初级卫生保健的作用,为社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收集居民的健康、体质和体育参与信息,在此基础上制定个性化的运动参与方案,若初级卫生保健缺乏运动参与方案的制定能力,也要向居民推荐社区内外的相关资源并提供居民的健康信息。在运动方案的落实方面,注重对社区内部场地设施资源、人力资源、组织资源和其他资源的整合,形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网络体系,使每个居民的运动方案落实都能找到相应的资源。在社区资源整合时,坚持内外结合的原则,一方面要统一规划,将条条块块的各项外部投入整合到社区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网络体系之中,实现“上面千条线”与“基层一张网”之间的无缝衔接。另一方面,在内部资源整合方面,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机制的共同作用,建立政府投入、社会赞助、社区自筹和市场投资等多元筹资渠道,重点建立以政府投入资金、驻社区单位共享场地设施的资源整合机制。在人力资源方面,建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的社区全民健身服务指导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动员驻区学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担任志愿者,发掘社区居民中的体育精英等人力资源。在组织建设方面,不断培育和发展群众自发的体育兴趣组织和社会服务组织。积极在社区推广基于科学研究的健身行为干预活动方案实践,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科学健身行为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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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Wen-yun, CHEN Pei-jie
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 Shanghai 200438, China
The essence of deep integration between national fitness and national health is to explore a road to promote health through physical activity, aim to solve these big problems relate to health in the long run and realize the target of healthy China strategy. We should take into account of these factors comprehensively including theory logic, historical logic, reality logic and extraterritorial experiences logic. In terms of path selection to promoting deep fusion between national fitness and national health specifically, we should give priority on concept to solve the cognitive obstacles, deepen reform comprehensively to break through the institutional and mechanic obstacles, Co-construct and share national fitness public service system to supply national fitness public service precisely, establish regulations to benefit maintaining and promoting the confusion, and implement a series of projects to practice the confusion. It is urgent to construct institution and mechanism for national fitness and national health to transform from long term discrete state to deep fusion state, so as to realize the change from compulsive institutional transformation to induced institutional transformation.
1000-0000(2018)05-0025-15
G80-05
A
10.16469/j.css.201805003
2017-07-28;
2018-05-04
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重大项目(2017-A-06)
卢文云,男,教授,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全民健身理论与实践,Email:lwy807@126.com; 陈佩杰,男,教授,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运动健康促进学,Email: chenpeijie@su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