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经济评价内容的探讨
2018-06-05余丹亚
余丹亚
摘 要:本文分析了近年来不同研究单位在广东省航道工程前期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经济评价的方法与内容,提出航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经济评价部分只对项目进行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而不再做详细的经济评价。
关键词:航道;初步设计;经济评价
中图分类号:U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8)4-0024-03
1. 问题的提出
水运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是项目前期研究工作的重要内容。交通运输部2009年印发的《水运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以下简称《水运方法与参数》)中,要求水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必须按照《水运方法与参数》的要求开展工作,水运建设项目其它阶段的经济评价工作可参照使用。在《航道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以下简称《可研编制办法》)中也规定项目经济和社会影响评价应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水运方法与参数》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在《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以下简称《初设编制规定》)中,也规定了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经济效益分析”的内容。
从近十几年广东省航道工程前期研究和初步设计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基本上都是参照以上三个文件(包括早期版本)要求执行的。但在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关于项目经济评价的具体内容,笔者认为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
2. 航道工程经济评价的基本内容
2.1 航道工程经济评价的要求
在《工可编制办法》中,沿海航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评价,要求计算经济净现值(ENPV)、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和经济效益费用比(RBC)等指标,分析项目投资的经济合理性;针对可能影响项目投资效率的主要变动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测算敏感度系数,找出敏感性因素,分析项目抗风险能力;测算项目营运期内各年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研究项目的财务生存能力;开展经济影响分析,包括行业影响分析、区域经济影响分析和宏观经济影响分析。内河航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分析,与沿海航道建设项目基本一样,如果涉及航运梯级、船闸工程,又存在融资情况时,还必须进行财务分析,包括财务生存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和偿债能力分析等。《工可编制办法》还规定,政府投资的航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
在《初设编制规定》中,要求沿海航道和内河航道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的“经济效益分析”一章应包括“编制依据”、“基础数据”、“经济效益指标计算和分析”、“经济敏感性分析”、“综合评价”和“附表”等6节内容。枢纽及通航建筑物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的“经济评价”一章应包括“评价依据与原则”、“基础数据”、“国民经济评价”、“财务评价”、“综合评价”和“附表”等6节内容。
2.2 公路工程经济评价的相关规定
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公路建设项目也必须按照《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结合《公路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经济评价”相关章节,内容包括“评价依据和方法”、“评价方案设定”、“经济费用效益分析”、“财务分析”、“评价结论”等5节内容。同时,也规定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与初步设计概算之差,应控制在投资估算的10%以内。而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中,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就没再要求进行项目经济评价。
2.3 广东航道工程前期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经济评价内容
自“十五”以来,广东省不断完善航道规划,加大航道建设投资力度,提高全省高等级航道里程,大大改善了全省水运条件,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广东省航道部门先后开展了西江下游3000吨级出海航道建设和西江界首至肇庆2000吨、3000吨级扩能升级工程,北江干流300吨级航道建设和1000吨级扩能升級工程,东江干流300吨级航道建设和1000吨级扩能升级工程,珠江三角洲“三纵三横三线”高等级航道及其1000吨级加密航道建设,以及非珠江水系的榕江航道、韩江航道、那扶河及镇海湾出海航道建设,还开展了崖门出海航道、磨刀门出海航道、横门出海航道、海安航道等沿海航道建设。到2017年底,全省1000吨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超过1270公里,占全省等级(Ⅰ~Ⅶ级)航道里程的26.4%。
从2001年开始,广东省将航道工程前期研究和初步设计参加单位选定全面推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航道工程前期研究和设计工作参加单位。多年来,参加过广东省航道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设计工作的省内单位有广东省航道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为中铁建港航局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正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等,省外单位有四川省交通厅内河勘察规划设计院(现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西省航务勘察设计院、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河海大学设计院等,这些单位在我国航道前期研究、设计方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从近年各单位参与完成的项目来看,航道建设前期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经济评价内容有几个共同点:
一是全部项目都能按照《工可编制办法》和《初设编制规定》开展项目经济评价。
二是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除航运枢纽建设项目外,全部项目都开展了经济分析和不确定性分析,基本不进行财务分析,只有部分项目对财务生存能力进行了定性分析。
三是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全部航道工程的设计说明书都跟可行性研究一样进行了比较详细的经济评价。
虽然不同的航道工程具体情况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但各参加研究的单位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都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水运相关规划,在相应航道的运量预测、市场分析、工程技术研究等研究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分析、财务分析,结合相应的不确定性分析,对被评价航道工程的经济合理性、财务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和论证,同时也对相应航道工程进行了风险分析、区域经济影响分析和利益相关者经济影响分析。
3. 对初步设计阶段经济评价的探讨
在通常情况下,航道工程的初步设计是紧跟着工程可行性研究进行的,即是说除非项目的两个阶段在方案设计上出现较大变更,否则在短时间内同一项目的各项经济评价参数和结论不应该出现较大变化。因此,航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各经济评价指标判定与可行性研究阶段也应该是一致的。
3.1对敏感性分析的理解
敏感性分析是研究航道工程主要因素发生变化时,项目经济效益发生的相应变化,以判断这些因素对航道工程经济目标的影响程度。通常是在总投资、营运收入、营运费用、投入物单价、运量、服务价格等项目中假定其它因素不变,某个因素单独变化或若干因素同时增加或减少5%、10%、15%、20%时,经济(或财务)净现值(ENPV)、经济(或财务)内部收益率(EIRR)、经济效益费用比(BCR)等三个评价指标中的一个或一个以上合适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并绘制项目敏感性分析图,通过测算敏感度系数,找出敏感性因素,通过测算临界点,从而判断项目的抗风险能力大小。从以往各航道工程研究结果来看,总投资、效益流入(营运收入)是航道工程敏感性分析的是主要指标。
3.2 敏感性因素对经济评价的影响
航道工程项目总投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通常会有所差别,但《工可编制办法》中明确“政府投资的航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超过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10%的,应重新履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程序。”因而总投资对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经济评价的影响是可以控制的。
在航道工程中,效益流入主要影响因素包括船舶大型化效益、船舶待泊费用节约、缩短水路运距效益、替代陆路运输节约、缩短陆路运距效益、货物在途时间价值节约等,这些因素在同一个航道工程项目、在较短时间内进行分析计算,其结果一般不会出现较大波动。
如果以上总投资和效益流入两个因素都没有发生颠覆性变化,则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经济评价结论也不可能出现太大差别。
3.3初步设计阶段经济评价重点
航道建设项目一般属于战略性投资项目,主要是为国家长远经济目标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服务,通常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也没有直接的、商业性的财务收入,其效益主要体现在各种费用的节约,是一种宏观经济效益。因此,航道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经济评价的重点是在经济分析,不是财务评价。
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重点是研究项目建设的可能性、工程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提出项目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因此,经济评价相关指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初步设计是为项目实施做准备,重点是解决技术问题、工程措施和实施方案等,相关经济评价指标不應该成为本阶段关注的重点。
4. 结论
(1)在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工可编制办法》和《水运方法与参数》对项目进行经济评价是十分必要的。
(2)在航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虽然《初设编制规定》中要求初步设计说明书应包括“经济效益分析”的内容,由于受到总投资、效益流入等影响因素的控制,在项目经济评价各因素没有出现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建议只对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各指标和结论做定性的分析和评价,只做综合评价,不做详细的、量化的评价。
(3) 也可以借鉴公路建设项目的做法,在航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不再要求对项目进行经济评价。
参考文献:
[1] 交通部水运规划设计院.水运建设项目评价手册[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6.
[2] 交通运输部.交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汇编(公路·港口·航道)[G].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0.
[3] 交通运输部.JTS 110-5-2008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S].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
[4]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Z].交规划发〔2009〕700号.北京:交通运输部,2009-11-19.
[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批准发布《公路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Z].建标〔2010〕106号.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