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高血压病人生活方式对血压的影响
2018-06-05,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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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是常见的慢性病,也是心脑血管病主要的危险因素,可导致脑卒中、心力衰竭等主要并发症,致残率、致死率高[1]。治疗高血压同时,干预其他可逆性心血管因素,适当处理存在的临床情况有利于高血压病情控制[1]。健康的生活方式对高血压病人是有效的治疗方法之一。本研究选择2013年6月—2014年10月某社区500例高血压病人进行生活方式干预,观察健康的生活方式对高血压病人血压水平的影响及对并发症的影响。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3年6月—2014年10月某社区500例高血压病人,由太原市迎泽区中心医院内科医师采用上门问卷和测量血压的方式,并询问病人降压药物的服用情况。男368例,女132例,年龄60岁~70岁(62.37岁±12.16岁),收缩压154.38 mmHg±14.91 mmHg(1 mmHg=0.133 kPa),舒张压97.09 mmHg±10.20 mmHg。本研究结束时,采用同样方法从相邻社区采用配对方式抽取500例高血压病人作为对照组,男372例,女128例,年龄62岁~71岁(63.10岁±10.20岁),收缩压157.44 mmHg±13.87 mmHg,舒张压99.17 mmHg±11.38 mmHg。两组病人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纳入及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已确诊原发性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160 mmHg,舒张压90 mmHg~110 mmHg,或血压虽低于上述标准,但已服用降压药物;无严重心肺功能衰竭或肝肾功能障碍;愿意接受健康教育。排除标准:原发性高血压;有抑郁症;不愿意接受健康教育;近期有往别处迁移意向者;血压<140/90 mmHg或>160/110 mmHg病人。本研究对象无死亡病例,无失访者。
1.3 方法 本研究采用病例对照方法抽取高血压病人,太原市迎泽区中心医院南院医师负责管理。对病人进行健康教育,鼓励病人戒烟,每日至少活动30 min以上,每周至少活动5次以上;健康均衡饮食,如鼓励病人饮用牛奶,每日至少250 mL,低盐饮食,每日摄入量少于6 g(为病人发放盐勺);鼓励病人多食用新鲜蔬菜、瓜果,每日至少进食新鲜蔬菜、瓜果500 g以上;督促病人少食用肉类,尤其是红肉及加工肉,如火腿、香肠等。嘱病人回顾1周饮食情况,并详细询问进食的种类和数量,折算成每日各种食物的摄入量,从《中国食物成分表》[2]查得每种食物中的可食部和各类食物成分的含量,计算每日各种食物成分的摄入量。
本研究采用水银柱式血压计上门测量病人血压,除病人血压有明显升高,不改变病人的降压药物种类及剂量,同时并存的血脂、血糖异常。追踪观察1年,记录高血压病人脑卒中、新发糖尿病、新发冠心病发生率。经三级医院相关科室医师明确并发症诊断:脑卒中包括缺血性卒中和出血性卒中,均经头颅CT或核磁共振检查确诊,糖尿病诊断经口服葡萄糖耐量检查确立,即空腹血糖≥7.0 mmol/L,2 h血糖≥11.1 mmol/L;冠心病包括初发劳力性心绞痛和急性心肌梗死。观察1年后,重复进行一次膳食调查。方法与研究开始时相同。回顾性调查对照组新发脑卒中、新发糖尿病、新发冠心病的发生率。
2 结 果
2.1 干预组高血压病人膳食摄入量分析 研究结束后干预组钠的摄入量明显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食盐的分子式为NaCl,每克食盐含钠为393.2 mg,而干预前干预组高血压病人钠的每日摄入量折合食盐30.16 g,远高出中国高血压指南规定的每日6 g食盐标准[1]。干预结束时,干预组病人钠的每日摄入量折合食盐为14.51 g,远高于指南规定的标准。研究结束后钾的每日摄入量较研究开始时增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结束后动物脂肪、动物胆固醇摄入量较研究开始时明显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植物脂肪摄入量研究开始与结束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时间n动物胆固醇(g)动物脂肪(g)植物脂肪(g)钠(mg)钾(mg)研究开始500 327.36±205.632) 60.70±57.542)32.15±21.1011 859.85±765.242)9 314.00±1 203.041)研究结束500198.29±108.5440.60±32.3730.15±19.175 704.53±251.149 461.96±1 805.48 与研究开始时比较,1)P<0.05,2)P<0.01。
2.2 两组高血压病人并发症情况比较 干预组新发脑卒中、新发糖尿病、新发冠心病的发病率均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详见表2。
表2两组高血压病人并发症情况比较例(%)
组别n新发脑卒中新发糖尿病新发冠心病干预组5003(0.6)10(2.0)8(1.6)对照组50086(17.2)1) 40(8.0)1) 65(13.0)1) 与对照组比较,1)P<0.01。
2.3 两组病人戒烟情况比较 干预组病人戒烟25例,对照组仅戒烟8例,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 论
高血压是我国常见的心血管疾病,是冠心病和脑卒中发病的危险因素[3]。治疗高血压的目的是减少心血管疾病及其患病率、死亡率。改进生活方式、限制食盐摄入、禁止吸烟、减轻体重,强调高血压的治疗需坚持健康生活方式,如限盐、戒烟、控制体重、体育运动与心理平衡[4]。
本研究对某社区高血压病人进行营养膳食调查并对病人进行健康的生活方式指导,尤其是教育病人限制食盐的摄入、适当运动、戒烟等。经过1年干预,高血压病人食盐的摄入量明显减少,大量吸烟病人戒烟。结果显示在不改变社区高血压病人原有降压药物种类、剂量基础上,对社区高血压病人进行健康干预,1年后病人血压水平明显下降;高血压病常见的并发症,如新发脑卒中、新发冠心病、新发糖尿病的发病率明显低于未干预的高血压病人。结果提示:健康的生活方式对高血压病人血压水平可有效控制,对减少或避免并发症有重要意义。
有研究发现,主要的健康危险因素包括不健康饮食、高血压、烟草使用、环境空气污染、高血糖、过量饮酒、职业危险因素、超重和肥胖及体力活动不足[5]。本研究上述危险因素给予干预,对病人进行健康教育,使高血压病人获益。
胡大一教授提出重视全民健康,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即倡导4种理想的健康行为:不吸烟或戒烟、坚持有氧运动、健康的饮食习惯、理想的体重指数[6]。本研究按照4种健康生活方式教育高血压病人,实施健康的饮食习惯、戒烟、适度体育活动,效果显著,因此认为4种健康生活方式适用于所有高血压病人的防治。
有研究提出,具有现代人类杀手之称的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癌症等疾病趋于年轻化,均与不健康生活方式有关[7]。高血压病人及具有心血管危险因素的人群,坚持健康的生活方式至关重要。大量临床干预研究结果显示:控制心血管主要危险因素,既有利于预防心血管疾病,又有利于防治脑卒中[8]。
本研究为避免干预研究影响高血压病人的降压治疗导致病人血压过度上升,因此选择干预组病人的血压范围为(140~160)/(90~110)mmHg,排除血压>160/110 mmHg病人。本研究不足:由于降压药物不调整引起血压过度升高给病人带来不良影响;对照组是在研究结束时选取的病人,不是随机分组,但对照组病人的年龄、性别构成及血压水平与干预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认为对照组对本研究结论及观点无明显影响;样本量比较小,观察时间仅为1年。
本研究干预组高血压病人虽经过健康生活方式的干预,但食盐的摄入量仍较高,干预前食盐的摄入量高达每日30.16 g,干预1年后,每日食盐的摄入量高达14.5 g,对高血压病人不利,应进一步干预。世界卫生组织建议,一般人群平均每日摄盐量应控制6 g以下,我国人均摄盐量远高于其他国家,尤其是我国北方地区,每日摄盐量竟达到4 g~26 g[9]。因此对高血压病人实行健康的生活方式,有利于控制病人血压,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修订委员会.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J].中华心血管杂志,2011,39(7):579-615.
[2] 扬月欣,王光亚,潘兴昌.中国食物成分表[M].2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1-5.
[3] 刘国仗,陈孟勤,周北凡,等.我国高血压研究的主要成就[J].中华心血管杂志,1999,27(4):248-254.
[4] 刘力生.关于制定我国高血压防治指南之我见[J].中华心血管杂志,1988,26(5):328.
[5] 周脉耕,梁晓峰.降低疾病负担,实现中国人民的健康梦[J].中华预防医学杂志,2015,49(4):289-291.
[6] 胡大一.重视心血管病预防康复,延长健康寿命[J].中华心血管杂志,2015,43(3):193-194.
[7] 赵菁,丁荣晶,胡大一.科学健康观于生命伦理学[J].中华心血管杂志,2015,43:459-460.
[8] Hansson L,Zanchetti A,Carruthers S,et al.Effects of intensive blood-pressure lowering and low-dose aspirin in patients with hypertension: principal results of the hypertension optimal treatment(HOT)randomised trial.HOT study group[J].Lancet,1998,351(9118):1755-1762.
[9] 李玉明.盐敏感性高血压:历史、现状、展望[J].武警后勤学院学报(医学版),2003,12(2):8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