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三文鱼之争不仅仅是科学问题
2018-05-31辛省志
辛省志
一个电视报道,让三文鱼和虹鳟鱼之争再次陷入白热化。经过热烈的讨论,目前能够清楚的是,央视节目中报道的青海龙羊峡水库养殖的“三文鱼”,实际品种是虹鳟鱼,而且国内市场上很多所谓“三文鱼”,也是虹鳟鱼。但是在虹鳟鱼是不是可以称为“三文鱼”,以及淡水养殖的虹鳟鱼是否可以生吃这两个问题上,有些专家还有不同意见。在这两个问题上,更加权威的部门该出面澄清了。
中国人认识的“三文鱼”,最早是从欧洲挪威进口的Salmon,音译为“三文鱼”,其品种为大西洋鲑鱼。而现在市场上的“三文鱼”中,有相当大部分品种为虹鳟鱼。这两种鱼在生物学上都属于鲑科,只是大西洋鲑属于鲑属,而虹鳟鱼属于鳟属(也称大麻哈鱼属)。事实上,鲑科鱼类还有很多品种,它们的亲缘关系很近,不少品种从外观上很难区分。
但是在市场上就完全是另一种情况了。市场上的“三文鱼”,确实并不只有大西洋鲑一个品种,从挪威进口的多是大西洋鲑,从芬兰进口的则多是鳟属的大麻哈鱼,从美国进口的阿拉斯加“三文鱼”,品种也是鳟属鱼。尽管从生物学上,这些鱼有鲑属也有鳟属,但在消费者看来,“三文鱼”是一种进口的高档海洋鱼类。而淡水养殖的虹鳟鱼如果也可以称为“三文鱼”,无疑将带来混乱,给成本较低的虹鳟鱼以假乱真、冒充进口“三文鱼”的机会。从商品流通的角度,必须对各种鲑鳟鱼类加以规范,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很早之前就出台了海洋食品清单,对海洋食品在跨州市场上的名称进行规范。在这份清单中,大西洋鲑、太平洋鲑等不少鲑属和鳟属鱼类,都可以标为Salmon,只是需要加不同后缀以便区分,但是虹鳟鱼不可以标为Salmon,只能标为Trout。这样的划分,显然不只是从生物学角度考量的,而且还是从市场角度考虑,避免造成市场混乱。而美国FDA之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与之前市场上以虹鳟冒充三文鱼的情况多发,有着密切的关系。错误标识商品种类,在美国是违法的。为此,美国FDA会进行DNA检测,检查市场上的鱼类是否有错误标记的行为。
所以,中国目前出现的“三文鱼”之争,美国市场上早就出现过,美国FDA用出台规范名称的办法来解决。这一思路值得我们借鉴。负责市场监管的部门也应该出台清单,明确各种鱼类可以使用的商品名称。而中国渔业协会的声明,将成本差距悬殊的虹鳟鱼和进口三文鱼统称为“三文鱼”,只会导致市场混乱。如果这个口子一开,那么东北的大麻哈鱼,是不是也可以改称“三文鱼”,冒充价格高上一倍的进口鱼呢?
另外一个问题,是淡水鱼能不能生吃的问题,同样需要权威部门发声。我们的常识是,淡水鱼类多有寄生虫,生吃有感染的风险,应该做熟之后再吃。智利研究人员的调查显示,抽样的养殖虹鳟鱼中,有7%感染了阔节裂头绦虫。事实上,不仅仅生吃淡水鱼可能感染,海水鱼生吃也可能感染寄生虫,而可以生吃的进口三文鱼,也是经过特殊的冷冻处理,才能杀死寄生虫。鉴于大规模检测的高成本,以及生吃鱼类带来的感染风险,卫生主管部门应该发布警示,提醒生吃鱼类存在感染风险。市场监管部门应该规定,只有经过特殊处理且经检测证明没有寄生虫的,才能标注可以生吃。
说到底,三文鱼虹鳟鱼之争不仅仅是一个科学问题,还是市场问题和健康问题。权威部门应在这个问题上尽快发声,厘清不同的概念,保证市场秩序和人们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