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纵容”名人性侵?
2018-05-30
什么是性侵?所谓性侵害是指加害者以威胁、权力、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他人与其发生性关系,或在性方面造成对受害人的伤害的行为。
性侵者更直白的说法就是“强奸犯”,在中国,强奸属于重罪,强奸犯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性侵儿童,情况非常严重,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就在刚过去不久的三八节,韩国一名女演员控诉被某导演骗到江原道洪川实施性侵,她挣扎不从的时候,某導演将她的衣服撕烂,还扇了她十个耳光。所幸的是,该女星最终逃脱了。由于该导演名气大,很多人选择忍气吞声。
一直以来,性侵害的犯罪成本都很低。除了法律惩罚的“慈悲”之外,幕后利益集团的“私了”和家属的“大度”,也是性侵者逍遥自在的重要因素。
人们也不时在报端看到各种校园性侵案件。比如西安思源学院性侵女教师案在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这些案件折射出非常可怕的社会现实:
第一,性侵事件正在沦为一种“常见”的人身侵害。性侵害发生的前提是,侵害者对被侵害者具有某种自然的或社会性的优势,如男性对女性的体力优势;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年龄优势;还有雇主对雇员等从属关系的社会地位优势等。性侵者这些先天优势的存在,使得侵害非常常见。
第二,很多性侵事件会不了了之地结束。性侵害是对被侵害者的一种污辱或屈辱,给被害人带来一定的身心伤害,还会影响到被害人的社会性行为及发展。被侵害者或不想再提,或怕被熟悉的人指指点点,或到了法庭也说不清楚,绝大多数人不会诉诸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很多人选择私下解决,或忍气吞声。
但在踢爆这场诺贝尔奖丑闻的女记者古斯塔夫森看来:“在历史上,往往是指控有权有势男性的女子付出了惨重代价,她们或者被不闻不问,或者证词被用来针对她们,她们本人甚至会受到羞辱或者被暴露在众人面前。这些女子敢于说出真相,这绝不是一件小事,能够改变世界,撼动瑞典最强大的文化机构的基础。这是很了不起的。”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