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生态思想探析
2018-05-30刘於清
刘於清
[摘要]邓小平可持续发展生态思想是其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导。这一思想的核心内容有:保护环境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反对盲目开荒与滥砍乱伐,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建设;提高人口素质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占有少是现实国情,合理协调人口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是谋求人们生活质量改善的关键;优化资源利用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切忌过度开发与浪费资源,努力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科技支撑与法制保障相结合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要推动科技创新与绿色技术发展,积极履行生态治理中政府责任。深入挖掘邓小平可持续发展生态思想,对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的建设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启迪。
[关键词]邓小平;可持续发展;生态思想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921(2018)01-0087-07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正视了我国环境形势严峻的基本国情,非常重视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工作,他的一系列讲话与措施蕴含着丰富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思想,目前国内学者大都从综合性角度和宏观角度研究邓小平的可持续发展思想,本文选取其可持续发展中的生态思想,进行微观化研究,以期更加深入。
一、保护好环境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来源,也是人类发展最主要的前提。邓小平认为保护好环境不仅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因素,而且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因此,他一方面反对盲目开垦荒地和乱砍乱伐,另一方面提倡全民植树,保护自然生态。
1.反对盲目开荒与滥砍乱伐
邓小平对过度砍伐树木与盲目开垦荒地的严重后果有着清醒认识,认为二者皆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因此在发展经济时,盲目开荒和乱砍乱伐都要加以限制。早在1950年《在西南区新闻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一文中,谈到我国西南区工作的中心任务时,提出了要领导生产,恢复经济,其中明确指出,“开荒不要鼓励,开荒要砍树,现在四川最大的问题是树林少”。邓小平的论述表明,盲目开荒给生态环境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不仅影响当前人民群众的生活,也会损害子孙后代利益,得不偿失。因此他主张保护植被,对待垦荒要三思,并指出,“凡是无把握的事要慎重一些,先研究一番”。邓小平的这些主张对于生产过程中盲目性的克服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邓小平认为,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诱因之一即是盲目砍伐树木。1981年陕北、四川等地发生特大洪灾时,导致洪灾最重要的原因是长江、黄河上游山区的人们大肆伐木毁林,引起水土流失,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邓小平在分析水灾发生原因时指出,“最近发生的洪灾涉及到林业问题,涉及到森林的过量采伐,看来宁可进口一点木材,也要少砍一点树。报上对森林采伐的方式有争议。这些地方是否可以只搞间伐,不搞皆伐。”尽管当时已有专家开始研究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并提出国家要减少自然灾害发生,实现保持水土和调节气候、促进农业的丰收的目的,就要保证森林覆盖率不得少于30%,但当时人们搞林业生产只是以提供木材为主要目的,尚无法立足于生态视角来看待保护森林与自然灾害之间的重要联系。邓小平提出的防止过度砍伐树木的思想,对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起到了重要的思想引导作用。
2.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建设
国外绿化工作的成功经验显示,森林植被遭受严重破坏之后,植树是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国土绿化建设的重要方法。基于此,邓小平很早就意识到植树造林的重要性,明确了生态建设的实践主体,“号召全国人民植树造林、绿化祖国、造福后代”。全国性的绿色运动的兴起,一是为脆弱的生态环境自我修复赢得了时间,维护代际生态正义;二是有利于扩大植被覆盖率,达到加快修复已经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邓小平将植树造林的重要性摆到丁很突出的位置,与增进子孙后代的福祉相联系,与当代环境伦理学中的生态正义思想不谋而合。他曾在会见美国驻华大使德科克时指出:“我们准备坚持植树造林,坚持二十年、五十年。……就会给人们带来好处,人们就会富裕起来。生态环境也会发生很好的变化。”邓小平的这些主张流露出了他对改善生态环境的殷切希望与坚强决心。经邓小平的呼吁,后来的1981年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至此,植树造林、保护环境成为了公民一项重要义务。1982年国务院又制定颁布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始在全国蓬勃开展。从1982年起,邓小平都身体力行地参加植树活动,极大地激发起了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与对生态保护的认知。诚然,生态治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既要打持久战,又要树立信心。因此,在1 982年林业部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情况报告上邓小平又特别予以批示,植树造林必须长期坚持,要“坚持二十年”,一年比一年要做得好。这些主张与言论体现了邓小平在生态环境治理上高超的战略眼光。1983年,召开了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把环境保护纳入了我国的基本国策。环境保护工作开始进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政治视野,国土绿化建设开始已经进入国家顶层设计的层面。
一、提高人口素质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改革开放之初的中国,经过“文革”十年,人民生活水平低下,发展经济成为邓小平最核心的关切。邓小平看到了人口与经济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可持续发展既要满足当代人的利益,又要关注代际正义,不能损害后代人需求。邓小平认为,要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人口素质是基础。
1.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占有少是现实国情
邓小平在描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宏伟蓝图时,看到了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是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充分认识到了中国的具体国情。他认为,“要使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至少有两个重要特点是必须看到的:一个是底子薄”。“第二条是人口多,耕地少。”邓小平对中国现实国情进行深入分析,认识到这是中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特点,而且认识到中国的人口现状,看到了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他辩证分析过,“人多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在生产还不够发展的条件下,吃飯、教育和就业就都成为严重的问题”。在资源总量上,我国是名副其实的大国,但人口总数多,直接造成了我国人均占有量偏低。邓小平概括出了一个具体的数字,“例如煤产量,一九七八年,美国商品煤五亿九千九百多万吨,苏联原煤七亿二千四百万吨。我们去年的原煤也达到六亿三千多万吨,似乎不算少。但是,按每人平均占有量计算,我们就少多了”。这些数据表明,我国的人口基数大,增长过快的人口需要消耗大量的生产消费资料。从过去的“人类”属于自然到自然从属于“人类”,自然生态系统被简化并被沦为工具性资源,人们不仅过度索取,而且大肆排放,严重超出了自然生态的承载力和净化力。因此必须控制人口数量和增长速度,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缓解人口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尖锐矛盾,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基于这样的现状,邓小平强调要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劳动力的文化素养,才能不断地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正是邓小平把人口问题放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考虑,我国政府把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
2.合理协调人口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是谋求人们生活质量改善的关键
人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随生产力的提高和人口的增长而扩大加深。在人口和生态的关系上,既不能一味追求原始生态平衡,也不能肆意向自然界索取,蹂躏生态环境,人类只能从控制人口和保护环境两方面来协调人口与生态的关系。邓小平立足于我国当时人口多、资源少、生态环境不断破坏的现实情况,认为要做好两方面的事情:一是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和增长速度。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他就对“人多力量大”的观点产生过质疑,曾明确倡导过要节育,看到了“人口高速增长和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不断推动实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指出,“人口增长要控制……应该立些法,限制人口增长”,并把控制人口增长作为政府施政的重要内容之一,认为应当“把计划生育问题当作一个战略问题”。邓小平的这些主张,清楚地指出了人口的高速增長使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人口基数大、新增人口多、素质偏低的现实情况影响了整体经济水平与人民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给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二是提高人口素质,主张优生优育。他指出,“我们国家,国力的强弱,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知识分子的数量和质量”。邓小平主张把人口资源转变为人才资源,他指出,作为一个拥有十亿人口资源的大国,只有加快教育发展,才能把人才资源的优势发挥出来,这是其他国家所不能比拟的。邓小平指出只有把教育这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搞上去,人才资源的优势才能凸显,才能为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邓小平看到了人的素质的高低影响了可持续发展的质量。
三、优化资源利用是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当下的生态问题已经跃出了一国界限,成为一个世界性问题。合理开发和节约能源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涵之一,也是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能源资源问题一直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注重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
1.切忌过度开发与资源浪费
自然资源作为维持人类生存和生活的基础。在提高环保意识的同时,要充分了解人类健康与生态健康之间的关系,不能无限制向自然索取。邓小平反对盲目开发资源,主张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对土地、森林、水利、矿产、煤炭等各种自然资源进行全面研究和规划,切忌过度开发和浪费,认识到了生态平衡失调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在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上,邓小平认为土地资源是进行工业、农业生产和各方面建设的基础,不能过度开荒以造成环境退化,必须合理地开发利用。例如,针对当时东北的垦荒情况,他及时作出指示,一部分的国家和地区在利用土地资源上有过深刻的教训,过度开垦荒地,使得土地资源破坏,造成了黑风暴、风沙等灾害性天气,引起了生态环境的退化。因此邓小平要求对待开荒要高度谨慎,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要全面。二是在水利资源利用上,自古及今,我国都十分注重对水资源的利用,古人积累了丰富的水利资源综合开发的经验。邓小平也十分注重对水利资源的利用,“水利资源成本低,具有可再生性,要大力开发利用,兴建大型水电站,作为煤炭、火力发电的替代品”。三是在森林资源的利用上,他认为森林具有重要的蓄水功能,洪灾的发生主要原因在于“涉及森林的过量采伐”,因此邓小平指出,要改变传统采伐方式,林区要坚持森林开发与保护相结合,伐育保持平衡,并且建议有些地方“可以只搞间伐,不搞皆伐,特别是大面积的皆伐”。四是邓小平还观察到能源资源的高消耗、高污染、高增长给环境保护带来了巨大压力,也给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了巨大压力。邓小平的一系列论述,蕴含着生态文明的重要价值取向,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强调了人与自然、人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2.主张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传统工业化模式是建立在资源环境和公众健康不断透支基础上的。这种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不仅资源浪费严重,而且其利用效率低。邓小平多次强调要节约资源和提高能源有效使用率。在对大地震后的唐山视察时指出,对待钢厂煤矿的余热,可以回收利用,认为工业三废是可以综合利用的。又如在煤炭开发问题上,他这样论述,“开发煤炭,首先应当做也必须做的,是要提高洗煤比重,煤洗与不洗不一样,洗了以后可以提高热效能,节约运输,剩下的可以发电,搞蜂窝煤供应农村需要,煤渣可以搞水泥,增加建筑材料。”邓小平的论述,是我们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最早的思想雏形,蕴含着丰富的循环经济思想。通过资源的循环利用,使社会生产投入资源最少,对环境的危害最小,向自然界排放的废弃物最少,却能产生不错的经济效益,有利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现。对于经济发展过程中那些高消耗资源、浪费原材料的企业,邓小平态度坚决,要求坚决关掉和整改。社会主义国家要杜绝各种浪费,并指出“任何浪费都是犯罪”。可见,在邓小平看来,资源能源与可持续发展联系紧密,合理开发节约资源能源,将成为打破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瓶颈的必然选择。在当前中国的条件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
四、科技支撑与法制保障相结合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是共生共荣的关系,没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基础,任何发展都无从谈起。科技支撑与法制保障相结合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邓小平清楚地认识到在生态文明建设中需要这条途径。
1.推动科技创新与绿色技术发展
邓小平主张利用科学技术,使科技既能照顾人的利益,又能具有保护环境的目标,改变过去科技的目标仅仅为了人的利益的狭隘概念,做好环境保护的科技支撑。1983年邓小平与胡耀邦等人谈话时指出:“解决农村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等等,都要靠科学。”解决生态问题不但不能抛开科技,相反还要依靠科学技术的支撑。因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了人类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邓小平强调,“将来农业问题的出路,最终要由生物工程来解决,要靠尖端技术。对科学技术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邓小平从以下两个方面提出了发展农业问题的思路:首先,提高资源利用率,要积极促进生物工程、绿色工程的发展推广,使生态环境建设达到新的水平。其次,要加强绿色技术的研发,绿色技术是能减少污染、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改善生态环境的技术体系。在科技研发过程中,要使不同主体(包括政府、高校、科研所等)密切合作,形成合力,联合攻关,建设一个既能从事科学研究,又能将成果转化于实践的一体化的环保科技体系,提升我国绿色技术的整体水平。事实上,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科学技术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有利于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能减少环境的污染,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邓小平生态科技思想的正确性和科学性。比如,提高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开展替代能源和发展新能源,防治环境污染,让自然获得喘息的机会,恢复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树立健康的生活方式与消费方式等方面都离不开科技的支撑。
2.积极履行生态治理中政府责任
保护公共利益是政府的责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承担着重要的生态责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主张生态建设要靠制度和法律。邓小平要求政府制定生态法律法规。在立法、司法和执法等环节积极要求政府履行生态责任。第一,强调生态法律法规的顶层设计。早在1978年,邓小平就提出,“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例如工厂法、人民公社法、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等等”。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已经开始关注生态环境方面的立法工作,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在他的倡导下,1979年,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环保正式纳入法制轨道。1981年,经邓小平提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樹运动的决议》被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参加植树造林成为每个适龄公民的义务,全国性的绿色运动开始兴起。第二,抓法律法规的落实,强化责任追究机制。邓小平强调要建立责任制,谁污染谁负责,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这一理念固定下来。1979年颁布《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对破坏环境的种种行为进行批评、警告、罚款或者责令赔偿损失,停产治理等等,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后我国相继颁布了《森林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系统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体系。第三,主张加强生态教育与法律意识教育。邓小平指出,“要讲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教育问题是关系到环境保护发展建设的关键问题,政府要履行责任,发展教育,提高人的素质,使人们树立起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
五、结语
文明是人类超越非人动物的生存方式,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变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当下水体污染加剧、沙尘暴、雾霾等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生态环境就是生产力已成越来越多人的共识。邓小平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思想蕴含着重要的生态价值追求和绿色发展理念,在诸多方面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启迪意义。它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生态文明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我们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提供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方法论指导。一方面,有利于我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促进公众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识启蒙,增强公众的生态伦理意识,审视过去对待自然的态度。环境问题的产生与人们环保意识薄弱以及旧有消费观念、生产方式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另一方面,在生态践行上,邓小平提倡加强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倡导全国性的绿色运动,推动绿色技术和绿色科技的发展,控制人口数量等方面的系列措施,对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