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期间税务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
2018-05-30于宁周思宇
于宁 周思宇
〔内容提要〕 7月20日,全国县乡国税地税机构正式合并,所有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标志着全国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分步合并和相应挂牌工作,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第一场攻坚战圆满收官,下一步改革将向逐级制定和落实“三定”规定、逐级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领域纵深推进。在此背景下,税务机关应充分认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期间税收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的新特点,围绕改革重点工作主动发声,积极宣传税务正能量,改进宣传工作方法,夯实税收宣传和舆论引导的基石。
〔关键词〕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税务宣传 改革重点
一、把握全局,充分认识改革期间税收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的新特点
1.宣传工作面临更大挑战。一是当前改革任务日益繁重,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在德州座谈会上指出,在省级、市级、县区级新税务机构相继挂牌后,改革将呈现出多层叠加、多事项叠加、多主体叠加的局面。二是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各级税务机关将逐级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与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税收工作。三是税务干部队伍的思想也比较活跃,特别是围绕“三定”规定,切实关系到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内部宣传引导工作不容忽视,尤其要做好重点人、重点群体宣传引导工作,避免出现大规模上访的情况。以上新情况都对做好税收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宣传主战场大幅向互联网端倾斜。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已经占据了人们越来越多的时间。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因其表达的随意性、隐秘性、便捷性及传播的开放性、迅捷性等特点,正迅速吞食着传统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市场,日益成为大众获取信息、表达诉求、传播信息的聚合平台,并产生加速、放大的传播效应,使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互动频繁,加剧对突发事件的影响。2018年8月20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发布的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情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02亿。其中我国在线政务服务用户规模达到4.70亿,占总体网民的58.6%。因此,税务机关应加强网络时代的税收宣传,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两微一端”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应对和引导涉税舆情。
3.纳税人群体法律意识双向极端化变化。随着我国城镇化和法制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纳税人群体出现两种极端的新变化。一方面相当比例一部分纳税人税收法律意识淡薄,依法纳税观念有待加强。当前,我国人口流动加剧,大量新生代乡村人口涌入城市,并逐步融入到了城市群体,这部分人群组织成立的公司在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中占比较大,而这部分社会群体、纳税人处于税收宣传的“真空地带”,纳税意识相对淡薄,极易造成税款流失。而在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对收入中心工作的组织调度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重要,面对复杂严峻的税收收入形势和繁重的工作任务,对新生代纳税人群體的税务宣传还需依托广泛覆盖的平台加以强化。另一方面纳税人整体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越来越强调、维护和追求相应的权益,社会各界对履行纳税义务和享受权利的对等性愈加关注。以上依法纳税意识淡薄和依法维权意识增强的两种现象,对宣传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既要做到税务宣传的“全覆盖”,又要做到及时准确满足纳税人需要。
二、把握导向,围绕改革重点工作主动发声积极宣传税务正能量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务宣传都势必围绕改革重点展开,每一项税务宣传事项都与改革密切相关。在牢牢把握话语权,积极努力地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更要主动宣传,讲好改革故事,弘扬改革精神,汇聚改革力量,打出改革品牌。
1.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是为了让行使权力者接受监督,使民众参与权力的行使过程。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期间的政务公开要特别注意以下两点:一是改革期间的政务公开要稳准快实,及时让纳税人了解一些重要的改革信息,如原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合并后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事流程等与纳税人办税息息相关的信息,必须要及时、准确公开。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规范管理。要严格遵守对外宣传纪律,总局、省局规定不允许对外发布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发布、对外宣传。需要经审查后公开的、涉及单位保密信息、个人隐私的内容要慎重对待,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公开。
2.加强改革新闻宣传工作。一是要做好《改革方案》的宣传解读,让社会各界都了解改革进程,争取各方支持。二是要宣传好党建对改革的引领作用,借力党建不断激发税收工作新生机、新活力,以党建宣传促进“改革担当”。三是大力弘扬税务改革精神,多角度展现改革期间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示例,用正能量的税务宣传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四是开展制定“三定”规定的宣传,对内对外都要宣传到位,保障系统内部人心稳定,外部舆论环境和谐。五是融合“放管服”“春风行动”做好改革宣传,越是改革关键时期越不能降低服务标准,越要确保纳税人高满意度。六是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宣传,应分前、中、后三期有序推进,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普法是税务宣传的重要目的之一。强化普法力度,一是要及时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原国税、原地税普法团队要及时整合,联合开展工作,以免遗漏税法普及项目。二是要抓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领导干部是“领头雁”,领导干部能不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直接影响着普法工作的开展与成效。三是要继续开展“六进”活动,在全国第27个税收宣传月期间,税务机关开展的“六进”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好的做法及经验要保持,已建立起来的行之有效的宣传方法更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四是要加强税收执法宣传,这点对内和对外都要并重。对内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积累,可以使我们的执法更合法合规,不出问题。对外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可以有效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五是要加强跨部门普法合作,通过整合各界社会资源,加强与地方政府宣传、文化、公安、市监、财政、教育以及新闻媒介等部门内外结合,邀请纳税人和广大市民参加,开展部门联动,征纳互动,实现税收宣传由部门行为转为政府行为,由行业宣传变为社会宣传,形成全社会参与税收宣传工作的良好风气。
4.提升影视文化宣传强度。影视文化是高效实用的宣传方法之一,影视文化宣传简单直接,相比其他方式人民群众更加喜闻乐见,是普法宣传乃至各类税收宣传的重要途径,在机构改革期间我们更要有效利用这种宣传方式。一是要制作改革专题宣传片,以此鼓舞气势,扩大传播宣传范围。二是组织开展《中国税务之歌》传唱活动,歌词本身蕴含中国税务精神,传唱的形式也有着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制改革等事项影视宣传。可以通过录制涉税事项教程短片等,直观地向纳税人宣传办理相关业务的方式方法,方便人民群众办税。
5.加强新媒体建设。要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时效强、受众广、影响大的特点,开展多元化宣传,促进征纳实时沟通,拓展税收宣传新路子。一是要优化服务平台功能,网站是基础,移动端是辅助。税务机构门户网站上应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标清各类表单下载位置、最新政策查找途径、“网厅”等办税软件等使用方法。二是应充分利用税企QQ群、税务博客、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移动媒体传播手段,把税收专业知识恰当地“表达”出来,增强宣传的通俗性、趣味性和浅显性。三是要积极互动回应,无论是“两网诉求”还是12366及办税服务厅值班电话咨询,只要是人民群众提出的合理涉税问题,我们都有义务要详尽告知,而且要“一次性告知”,以此增强纳税人的满意度。四是要注重安全风险防范,要严格落实责任,任何对外信息的公开都要进行保密审查。对外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客户端要做好运行维护工作,应具备一定的防御功能,保障其安全运行。
6.抓实舆情管理。一是要加强监测分析,提升舆情反应速度。税务部门应加大力度进行涉税舆情调查,认真分析研究各种舆论产生的背景和原因,把握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二是要做好风险防范,抓早抓小处置舆情。遇到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用诚恳负责的态度说明事实、解释缘由,防范和化解可能遇到的“信任危机”。三是要加强舆情辅政的作用,为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三、把握基础,改进宣传工作方法夯实税收宣传和舆论引导的基石
1.健全工作机制。改革时期宣传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十分复杂,要做好新形势下的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作保障。制定和落实7*24小时舆情检测值班制度、舆情分析报告制度、舆情联络制度、舆情工作零报告制度,制定本单位本系统重大舆情应急预案。实行舆情工作归口管理,应理顺人员配备,明确岗位职责。遇到突发情况要能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主动引导,因势利导,变“危机”为“契机”。形成一整套的工作流程,确保在重大舆情出现时能够找得到人、办得了事。
2.加强统筹谋划。一是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正确的宣传方向。二是应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计划,加强宣传工作策划,制定宣传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压茬推进。应注重加强与各媒体之间的联系,协同做好税收宣传工作。三是须注重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应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针对不同时间节点的重点宣传任务,经常性地设置重点宣传议题,及时、全面、深入报道上级部门各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3.强化责任管理。处在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要加强税收宣传归口管理,严格执行新闻采访报告制度。各级税务机关各单位、个人接受媒体采访,要按照规定程序由本单位办公室统一安排,办公室在安排接受采访前须审核采访记者身份,对于有记者证、采访函且采访内容清晰、正向的记者按照规定程序安排采访。
4.狠抓工作落实。一是督查抓落实,把督查工作贯穿于税收宣传的全过程。二是用好绩效考评“指挥棒”,科学设置税收宣传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三是要掌握舆论宣传主动性,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文化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做到寓教于乐。四是要了解和掌握征管工作流程可能存在的舆论风险点,积极引导,提升纳税人的信任感。
5.提升工作能力。要建立高素质的税收宣传队伍,坚持改革推进与宣传能力同步提升,不断增强改革的时、度、效。一是可以通过轮流跟班学习、业务培训、多岗位历练、双向交流等方式,培养税务宣传的“好苗子”,使税收宣传干部既懂法律又熟知税收政策业务。二是不断提高全体税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税务干部对税法学得精,懂得透,讲得清,做得好,人人成为税收宣传员。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皇姑区税务局)
责任编辑:张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