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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价值与功能分析

2018-05-29李文

成长·读写月刊 2018年4期
关键词:防范经济法金融风险

李文

【摘 要】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价值功能主要表现为协调与干预主义,这些价值功能被人们重视和利用的时间较晚,是美国次贷危机时期才引起人们的重视。经济法在金融市场中的监管功能,是其价值功能的重要体现方式之一。从国内外社会发展情况分析看出,经济市场的稳定性是社会发展所必不可少的因素,而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的有效约束,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具有重要意义,是促进经济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关键词】经济法;防范;金融风险;价值;功能

从一个方面来说,金融风险是必然会存在和出现的,这是因为任何企业的发展过程均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形成一些潜在的金融性风险,而企业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这些潜在的风险,使得这些潜在的风险不断增大,进而造成金融方面的风险持续恶化,给企业的发展产生严重的影响,进而影响到市场经济,甚至造成国际性的金融风险。所以,为了预防和有效解决潜在的金融风险,经济法的应用是十分必要的。

一、经济法所具有的功能价值概述

经济法立法者为了维護社会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采取立法并实施法律规范的方式,从而在客观上促进社会经济的积极健康发展。所以,社会经济与经济法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只是,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不同的国家和历史时期,其具有的潜在风险不同,所以经济法也会有所增减变化,在同一国家的同一时期,经济法也会分为多个子部门法,比如宏观调控法、市场秩序法等,不同的子部门法具有不同的控制和调节作用[1]。其次,经济法的功能必须在特点的对象中才能发挥出来,即经济法的功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也就是说对社会经济产生影响的不一定是经济法的整体。

二、金融风险的概念

在资本市场的发展中,金融的安全性是其市场发展重点关注的对象,对整体的经济发展安全性产生关键性的影响。对于当前和未来的社会发展来说,经济发展的安全性对人们的活动以及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基础性的价值。因此,经济安全对国家与个人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其活跃性不断增高,导致金融安全成为重要的经济安全部分,而金融市场内的资金过于活跃,使得大量的资金流入金融市场,进而导致潜在的金融风险不断增高,逐渐形成较大的金融风险。

三、经济法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价值与功能

(一)安全价值

对金融风险防范是各个国家发展中必须重点关注的工作,如果出现金融风险防范水平的降低或者应对风险的措施与方式没有效果,便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对一个区域的持续发展也产生威胁。笔者认为,金融风险的防范中,经济法具有较好的安全价值,这主要体现在,首先,金融安全在经济安全中属于重要的部分,而经济法对金融风险进行防范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安全价值是为了促进金融财产与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得到提高,金融安全对经济的稳定运转有产生重要影响,使得经济法的安全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其次,经济法在对金融风险进行防范和保护的过程中,为了保证金融安全,不能采取比较极端的方式来实施。从某个角度来讲,金融风险具有多样化的特征,但是经济法也具有较高的灵活性,所以两者通过相互作用,经过一段长久、持续、有效的防范手段来保障金融的安全[2]。

(二)效率价值

以客观的角度进行分析可以得出,金融风险具有非常快的出现速度,在一些金融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时,又会产生其他的金融风险,进而转变为金融危机。而对于金融风险的处理上,人们的看法有所不同,为了促进大家建立共同的努力目标,国家必须建立具有权威性的理念与内容,对金融风险的处理工作加以科学引导,从而进一步降低金融风险带来的不良影响。笔者认为经济法具有的效率价值主要展现为:首先,经济法中对金融风险的一些产生条件、影响因素、处理办法进行了系统性的整理和规范,帮助人们提前做好预防工作。其次,经济法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判定和审理金融风险需要一个信息、数据的积累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会不断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采取正确的经济法执行方式,维护社会经济的全面稳定,快速有效的采取应对、处理金融风险的办法,进而降低损失[3]。

三、经济法与金融风险的相互融合

经济法的范畴中本来包含着金融风险,只是在经济法的实施过程中,其实施效果较低或者在某些方面的实施存在疏漏,就会给金融风险留下可趁之机[4]。所以在实施经济法的过程中,必须要有一个准确的认识,认识到金融风险的潜在威胁,并尽量提前做好预防准备。在应用经济法防范金融风险时,应加强两者之间的相互融合,提高针对性和及时性。比如,在实施经济法的过程中,应根据不同行业的金融特征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并结合国家的发展计划及发展趋势,不断完善专项经济法律制度,推动金融防范工作不断前进,为金融防范打下坚实的基础,减少金融风险的发生,降低经济损失,促进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5]。

四、结语

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金融市场的发展速度也不断加快,对国家经济的进步带来重大贡献。不过,国内金融市场具有基础薄弱、竞争力较差、金融风险防范措施较大等劣势,如果金融市场出现一些问题,就会对整个经济市场的安全产生严重影响。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价值功能主要表现为协调与干预主义,这使得经济法具有较高的安全价值与效率价值,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工作进行了科学引导,从而将低金融风险带来的损失。

参考文献:

[1]肖清波.经济法视角下风险社会的责任价值目标探究[J].昆明民族干部学院学报,2016(6):19-20.

[2]陈南华.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中法律顾问的作用分析[J].职工法律天地,2017(16):116-116.

[3]张茜.论“营改增”中经济法基本价值的指导作用[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6,36(10):258-259.

[4]刘丽娜.关于防范金融风险中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分析[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7,08:197-198.

[5]杨松,郭金良.互联网创新发展中的经济法治研究[J].江海学刊,2017(4):128-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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