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内隐行为” 重视“文化建设”
——访中南大学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吴超教授
2018-05-29刘亚民丨文
本刊记者 刘亚民丨文
美国安全管理专家海因里希认为,绝大部分工业伤害事故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在这些可预防的事故中,这一比例占到了88%。事实上,行为安全管理不仅关乎“人的不安全行为”,还包括组织不安全行为,比如不合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有问题的安全文化。行为安全管理非常重要,但难以落实也是当下诸多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为探讨此领域的研究现状,落实行为安全的关键点,及其与安全管理的关系等问题,本刊采访了一直热衷于安全科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和安全科普推广工作的中南大学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博士生导师吴超教授。
中南大学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吴超教授
记者:行为安全管理研究的重点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避免或减少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和伤害。我们注意到业界的一些研讨会上,如“第五届行为安全与安全管理国际研讨会”,除了研讨“人的不安全行为”,其议题也涵盖了“组织不安全行为”,您认为,该如何定义“行为安全”概念,能否简要介绍下其内涵和外延。
吴超:行为具有非常广泛的内涵,行为通常可分为个体行为和组织行为。因此行为安全管理的研究重点不仅是人的不安全行为,还包括范围更宽广的组织行为,当然,组织行为也是由人来组织实施的行为,所以个体行为和组织行为是相互联系的。总的来说,所有的微观安全管理和宏观安全监管都是组织安全行为。行为安全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切入点和核心内容。
就本人的理解,我更愿意把人的安全行为分为内隐安全行为和外显安全行为,人的内隐安全行为表征了人的复杂安全心理过程和人性特征以及其安全素养(包括安全观念、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等),人的内隐安全行为左右着人的外显安全行为,这种分类方式更容易关联出安全管理涉及人的本质原因。外显安全行为又可分为个体安全行为和组织安全行为。这种分类方式也非常有利于我们开展行为安全管理时需要涉及的更深层次的人因问题,而不是简单地从人的行为动作去做安全管理。
最近我们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杂志2018年第2期发表了一篇题为“行为安全管理元模型研究”的论文,就是专门针对这个问题来建模的。
记者:据海因里希调研,“人的不安全行为”为主要原因的事故占到88%,他认为绝大部分工业伤害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同时,一些研究学者也认为其理论有时代局限性,管理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比如博德的“现代事故因果连锁理论”。我刊曾发表您总结的“40种安全管理思维”一文,其中就包含“人因思维”,您对海因里希的观点如何评判?
吴超:行为安全与安全管理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不安全行为是现象,而安全管理主要是为了减少不安全行为的。海因里希的事故统计在规律上总的来说是正确的,今天也不过时。但海因里希统计的事故是上百年前的生产作业场景条件下发生的,与现在的生产和作业方式已经大不相同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工种和不同生产力水平及不同层次的人群等,由人因引发事故的比例具体数值肯定有所不同。当然,当今世界上也还有一些工厂和工人停留在美国一百年前的水平,这种情况下海因里希的理论还很管用。
博德的“事故因果连锁理论”也谈不上是什么现代安全管理理论,他只不过是对在他之前的事故因果连锁模型做了些补充而已。现在世界上用于安全管理的理论模型有上百个之多。各种模型也谈不上有什么好坏之分,因为世界上的企业千差万别,一款安全管理模型只要适合某一具体企业的安全管理,就是相对最好的。我讲课常说一句话,企业安全管理理论不用“贵”的,只用“对”的。
我在“40种安全管理思维”中提到“人因思维”,与海因里希的观点是一致的,安全管理应更多关注人因问题,因为人因安全问题一直是主要的,工程和技术都是在人之下并由人造和为人用的。人因思维是许多理工科人才的短板和应该补足的。
记者:许多企业在安全管理制度上比较健全,但落实起来却难以到位,最典型的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难以杜绝,比如“三违”现象。您认为“行为安全”管理是否包含于一般企业所说的“制度落实问题”,其实施难点何在,能给一些具体建议吗?
吴超:如果认为由安全管理制度就能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这是非常外行或不专业的表现。其实,我上面已经间接回答了这个问题。一些安全管理工作者在谈人的不安全行为时,基本上指的是人的外显不安全行为。人的外显不安全行为是由内隐不安全行为支配的,而人的内隐不安全行为与人性和个体安全文化素养(安全观念、认同、意识、习惯、知识、技能等)等密切关联,而且是从人出生就开始接受安全教育的熏陶和塑造而形成的,是长期养成的。在我国,很多家庭的孩子从小就缺失系统的安全教育,对于这类人,企业也很难为他们补课。因此,国际上一些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会对员工的安全素质做严格考核,因为企业没有能力和义务来为缺失安全素质的人群补上一二十年的安全课。
另一方面,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很难避免的,其中有很大成分是由人性和人的生理等所决定的,如果企业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岗位作业条件本身就不人性化,不符合安全人性规律,则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其导致的事故是不可避免的。
以上两个方面是行为安全管理的难点和工作重点之所在,也是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知道的基本问题。
记者:除了具体管理制度还有安全观念教育问题,您曾梳理过一些常见的“安全矛盾”,认为解决矛盾的关键在人对科学安全观的认同,即安全观念教育。我们平时看到很多企业在安全观念的内容上十分正确、清晰,比如“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但实施起来却总不能到位,大多惨烈的事故中都能找到因未秉持良好的安全观念而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包括公共安全领域的特别重大事故也如是。在您来看,国内在安全观念上“内化于心”不够,是“还需时间”,还是方法有问题,该如何解决?
吴超: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我去年曾发表了一篇题为“‘安全第一’的逻辑思辨”的论文,里面有很详细的论述。因为人是有多种需求的,而安全和不安全并不是仅在0或1两种状态,而更多的是在0~1之间的无穷多种状态,机械地强调“安全第一”实际上是不现实的,何况生理需求是排在安全需求之前的。当人们面对多种需求,要同时做出权衡和选择时,对安全与否的判断和是否把安全放在优先的位置,这取决于他对安全的认同。并且,各种人造工程的设计都是有冗余系数的,一些安全意识淡薄和利益熏心的人往往会钻安全边界模糊和冗余设计的空子,以获取各种利益。这些人也是安全监管需要重点管控的对象。
当然,现在信奉“富贵险中求”“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等俗语的还大有人在,这些话的历史和影响远比“安全第一”和“生命至上”等新安全观悠久得多和大得多。可见,科学安全观念内化于心还需很长时间是显然的。
记者:您在安全文化领域的研究上很有建树,针对组织的不安全行为,您能简单阐述下安全文化在此方面的作用吗?
吴超:从安全文化的作用原理,就可以看出安全文化在解决行为安全问题上的功能。
例如,安全文化原理中有一条是“安全文化的组织原理”,安全文化是组织的安全价值观与安全行为规范的集合,它通过组织体系对组织系统施加影响。组织作为安全文化形成、存在和作用的基础,安全文化的组织原理就显得极为关键。
安全文化的组织原理的具体内涵有以下5方面:一是组织安全文化以组织安全至上为核心价值观,就是一种组织安全管理的手段;二是组织安全文化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价值观与安全行为规范,自然对安全管理也起着重要作用;三是组织安全文化的传播载体是由个体和组织构成的组织体系,安全价值观与安全行为规范首先影响的是组织成员的个体观念或行为,各组织个体的观念或行为一旦汇集成为组织的观念和自觉行为,就会产生升华、聚集成组织的观念或行为,成为组织的安全文化;四是组织安全文化的影响作用可以体现在由成员、设备、环境和制度4要素构成的组织系统;五是组织安全文化建设以组织体系作为核心,通过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等各种手段措施改善组织体系中的个体、组织这两个不同层次主体的安全价值观与安全行为规范,最终目的是提升组织系统中的4要素的安全状态。
记者:您能否对国内行为安全研究趋势做个前瞻,并在微观层面,给企业此方面的工作一些建议。
吴超:近期我们刚发表一篇安全科学研究动态方面的综述文章(见《安全与环境学报》,2018年第2期),里面也谈到一点行为安全方面的研究动态。在企业微观层面的行为安全动态,如:一是行为安全管理深度方面:需要从表层的安全行为管控研究,转向更加深层而本质的安全人性、安全心理过程与基于安全信息认知的安全行为干预等领域的研究。因此,近年和未来,安全人性学、安全心理学、安全认知心理学、基于安全信息的安全行为干预等领域的研究和新学科分支将得到进一步发展与重视。二是行为安全管理方式变革方面:需要从侧重普适性的安全管理,转向侧重个性化,使安全管理更加精准化和人性化。长期以来,人们习惯针对同种安全问题运用相同的安全管理方案或措施来解决。但安全科学的发展使人们认识到,对不同个体或组织,安全管理方案或措施的效果存在极大差异。显然,了解与研究此类差异的机制,对于安全管理实践和新安全管理方案或措施研发均具有重要意义,未来这方面的研究将逐渐得到重视。此外,行为安全管控将更体现人性化和人文关怀精神,如基于安全人性的安全管理和情感安全文化建设等。三是行为安全管理研究对象方面:需要从侧重于个体安全行为,转向侧重于组织安全行为。若追究个体行为所引发的人因事故的根本原因,则是组织安全管理体系(即组织安全行为)不完善所致。此外,组织安全行为会显著影响个体安全行为,因此,行为安全管理研究对象将更加侧重企业组织的安全行为管控。四是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及职责方面:未来职业安全人员需要把提升个人与集体的安全感作为所有领域的安全工程目标加以实施,提升安全感也将成为安全科学发展的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