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助力黄河滩区迁建
——台前县稳妥推进宅基地复垦券交易工作
2018-05-29李玲
文 l 李玲
“截至目前,我县共交易宅基地复垦券132.96公顷,获得收益5.98亿元。对我们这个国家级贫困县来说,全省推行的宅基地复垦券政策很及时,很给力,为我们脱贫攻坚和黄河滩区迁建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日前,台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同志对笔者说。
作为河南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之一,黄河滩区迁建地区是全省脱贫攻坚的“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坚中之坚”。从2017年开始,河南将用3年时间推进实施24万余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作,让滩区群众脱贫致富。其中,台前县涉及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村46个,需搬迁安置33581人。
台前县辖6镇3乡,372个行政村,37.64万人口,土地面积4.54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8324.0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820.87公顷,是典型的农业大县。长期以来,由于该县资源相对匮乏,产业基础薄弱,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
时间紧,任务重,资金缺口大。在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的关键阶段,台前县利用宅基地复垦券交易的特殊政策,积极盘活滩区迁建后腾退的旧村庄土地资产,将产生的节余指标作为宅基地复垦券在省级平台中交易,既为滩区迁建解决了配套资金难题,又促进了复垦后的土地规模化流转经营,带来产业集聚发展,使搬迁群众真正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一举多得。
居民迁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前期调查摸底、安置区设计建设、旧房拆除、土地复垦等工作,要如期完成迁建工作,台前县的任务十分艰巨。为扎实有序推进黄河滩区迁建工作,台前县成立黄河滩区迁建工作指挥部,制订滩区居民迁建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发改、国土、住建等部门,充分调动各乡镇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在搬迁时,该县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原则,实行“以奖代补”,激发群众自主搬迁的主动性,积极做好拆旧复垦工作。村庄搬迁复垦后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纳入全省宅基地类复垦券交易范围,所获得的收益,统筹用于安置区建设、原村庄拆除复垦、耕地提质改造等。旧房拆除后的土地,由县国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复耕。复耕后由个人或集体统一流转,原宅基地复垦后的土地由集体统一流转使用,实现规模化经营。
黄河滩区群众脱贫致富,事关百万人民的切身福祉,也关系到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进程大局。为此,台前县委、县政府想方设法,确保贫困群众既能搬得出又能稳得住、可致富。
创新土地融资政策。结合本轮土地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该县充分考虑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置区用地需求,将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置区所需用地全部纳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对有滩区居民搬迁安置任务的乡镇,优先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提高土地级差收益。
加大扶贫政策支持力度。作为国家级贫困县,该县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项目和资金,瞄准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的脱贫目标,立足安置区资源禀赋,统筹安排好各类扶贫投入,采取产业扶持、技能培训、劳务输出、资产收益扶持等方式,推动贫困搬迁群众稳定脱贫。认真落实对安置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内、3年以下、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贷政策,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增加收入。坚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大力推进土地流转。通过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等项目,改善滩区生产条件,提高各类经营主体承接流转的积极性。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和鼓励滩区县制定出台鼓励滩区土地流转的支持政策,做好相关公共服务,对承接滩区土地达到一定数量的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补助,实现搬迁和土地流转同步推进。对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群众,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协调,采取土地置换、农业合作社托管等方式,解决耕作半径增大的问题。
加快产业发展。该县充分利用黄河滩区资源优势和独特的区位优势,按照“滩内种草、滩外养牛、城郊加工、集群发展”的思路,突出抓好沿黄奶业发展,积极发展花卉、肉牛养殖、水产养殖等优质高效特色农业。结合黄河沿线生态、人文资源,大力发展沿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建设黄河生态文化旅游带。依托产业集聚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滩区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