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的暴脾气司机
2018-05-29汤姆范德比尔特邹熙陈晓斐
☉[美]汤姆·范德比尔特 著 邹熙 陈晓斐 译
1950年的迪士尼短片《疯狂摩托车》中,可爱的笨狗高飞(他是用两条腿走路的)扮演典型的行人“步行先生”。步行先生是个“好公民”,诚实有礼貌,他会吹口哨回应鸟鸣,并且“连蚂蚁都不忍心踩死”。然而,一旦步行先生坐在驾驶位上,“奇怪的现象就发生了”,他“整个人都改变了”。他变成了“车轮先生”,一头迷恋权力的“失控的怪兽”。红灯时他与其他车辆一争高下,还把道路看作个人财产(但他依然认为自己是个“好司机”)。而当他打开车门,解除“个人装备”,就又变回了“步行先生”。虽然他也知道“其他人对他的看法”,但一坐回车里,他就被“车轮先生”的人格操控了。
迪士尼的这部短片以绝顶聪明的简单办法揭示了生活中一个常见而独特的事实:行为决定了我们的态度,我和高飞一样,也饱受多重人格障碍的痛苦。身为纽约人,我经常步行。步行的时候,汽车在我眼里是个恼人之物,吵闹且污染环境。车里的司机全是外地醉汉,只看手机不看路。而在我开车的时候,我又发现行人突然间特别招人烦,他们一边听着iPad(便携式多功能数字多媒体播放器),一边快活地摇头晃脑,过街时根本不看路。而当我骑自行车时,飞驰而过的汽车不但威胁着我至高无上的健康,还对我这种环保的生活方式不屑一顾;心不在焉的行人也让我心烦,他们似乎认为,“不就是一辆自行车吗?”是可以闯红灯的,当我以25英里的时速从他们身旁呼啸而过的时候,他们又被吓了一跳,对我愤慨不已。
我猜想这样的事情在你身上也发生过,我们且称之为“典型偏见”。典型偏见部分与我们被扭曲的感知有关,部分与对地盘的控制欲有关,比如共用一条道的骑车人和行人冲着彼此大喊大叫,或是一辆尺寸超大的婴儿车,就像马路上的越野车,凭借庞大的体积强行霸占了人行道。然而,当我们从行人变成了驾驶员,一些深层次的变化就发生了。迪士尼短片所描绘的“个人装备”也许并非全然不切实际。法国研究人员针对行人死亡事故开展的一项研究表明,有相当数量的事故与“模式转变”(例如从驾车转为步行)有关,这份研究报告指出,司机下车之后似乎依然以为自己刀枪不入。
心理学家力图理解那些“行为异常的司机”。他们建立起详细的性格档案,试图弄清哪些人比较容易患上“路怒症”。“开车反映了一个人的生活方式”,这句话长期以来影响巨大。这句话最初被用在“经常肇事的司机”身上,也解释了为什么汽车保险费不仅与驾龄挂钩,还与信用记录挂钩(这一点也颇具争议)。细想一下便会得出结论:信用不佳的人在道路上也容易做出冒险行为。然而,低信用评分与高额保险损失之间的关系仅仅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至于为什么生活方式会影响驾驶行为,原因则相对不明确。
野蛮驾驶通常被认为是不良或粗野的行为,用了“路怒症”这样的字眼,就显得与医学沾点儿边。“开车暴脾气”也是个实用的别称,巧妙地弱化了野蛮驾车行为不成熟的一面。与其思考为什么有些人一开车就容易变身杀人狂魔,不如思考一个更有趣的问题:为什么每个人的行为方式都不一样,这不仅是性格上的变化,而是整个人都发生了改变。在马路上行驶的过程中,我们不得不努力坚守自己的人性。
想一想语言这一人类最显著的特征。开车时,我们在大部分的时间里都是沉默的,交通语言没有复杂的词汇,没有微妙的面部表情变化。出于安全和经济因素的考虑,交通语言被缩减为一系列正式或非正式的基本信号,只传递最简单的含义。研究显示,这些信号(特别是非正式信号)常常被误解,尤其是新手司机。举个例子,戴维·罗韦牧师是康涅狄格州费尔菲尔德城郊富人区教堂集会的组织者,他还是绿日乐队的歌迷。戴维说有一次在路上开车时看见一辆车的保险杠上贴着绿日乐队的车贴,便鸣笛以示友好,结果对方竖起中指回应他的善意。
即便是正式的信号,有时也会令人迷惑:一辆车一直开着右转向灯,司机究竟是准备右转,还是忘记了将转向灯关掉?很不幸,我们无法向司机询问他的真实意图,否则极度愤怒的情绪可能由此爆发,并脱口而出:“你到底转不转弯?”但你无法对他发问,也无从得到答案。无法与对方交流让我们非常沮丧,于是我们便粗鲁地打手势或鸣笛——这可能会使暴脾气司机对你产生误解。或许别人也对你鸣笛,听到莫名其妙的喇叭声,你怒火中烧——干什么?!——结果发现对方只是想提醒你汽油箱盖子没关。“感谢!祝你愉快!”
超车通常被认为是粗鲁甚至怀有敌意的行为,超车的司机也无法辩称自己的行为毫无恶意。而由于车流的速度很快,此类行为也不太可能有其他目击者——没有人(除非车里有其他人)会和你一起摇头谴责:“他怎么能做出超车这种事?”回应超车的方式至少有两种。你可以加速超过对方,“教训他一下”,但被教训的人不一定会意识到自己之前超车了——于是你的这一行为构成了挑衅——他们也不一定会接受你的“指教”,而且即便接受了,这么做也不太可能会给你带来任何长期利益。你也可以选择利用“非正式”的交通信号,比如竖中指(或者按澳大利亚目前正流行的做法,向对方竖小指,因为澳大利亚道路交通管理局的一则广告称,超速或野蛮驾驶是一种缺乏自信的矫枉过正的做法)。卡茨说,如果对方注意到了你的行为,你会感觉自己胜利了,但如果对方又竖起一根中指回敬你呢?
最后,就算我们想对不文明的司机表示不满,信息往往也无法送达。而我们依然会为此抓狂,但却没人会看到。卡茨认为,我们在驾驶室里展开了一场戏剧性的表演,愤怒地“上演道德的戏剧”,我们扮演其中蒙冤的受害者和“复仇的英雄”,但这往往会招致更惨烈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