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士人对女性小脚的道德想象
2018-05-24黄映梅
内容摘要:成书于明末清初的《醒世姻缘传》,被后世列为明清时期世情小说的典范之一,它不仅向广大读者展示了明末时期华北地区各阶层妇女丰富的日常生活与社会活动,更有趣的是,在这特殊的成书年代,作者为各层次女性的“小脚”重重着笔,并将女性“小脚”蒙上了浓厚的道德意味。
关键词:小脚 《醒世姻缘传》 女德 明末清初
女子小脚本不仅是中国,而且也是西方男权社会自古以来对女子身体审美的一大标准[1]。在中国,至迟到魏晋时期,男性对女性小脚的迷恋和美的幻想已经显现。据《南史·齐东昏侯记》中记载,当时尚为帝王的东昏侯“又凿金为莲华以贴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花也。”[2]宋代以后,这一审美追求自天然转向人为,残酷的女子缠足习俗兴盛起来。至明清时期,随着儒家道学的不断加强,女子社会地位进一步下降,缠足不仅是官宦人家的女子,甚至也是平民女性的必行之事,这在明清世情小说与士子文集之中多有反映,例如《金瓶梅》、《醒世姻缘传》甚至袁枚的《续子不语》等。而且明清时期的女性缠足,早已不单是审美趣味的需要,更是对妇德约束的标尺。我们甚至可以说,道德的意味在此时更高于审美的意味。
《醒世姻缘传》的成书年代,学界目前尚存争议,有人持崇祯说(包括曹大为、段江丽等人),有人持顺治说(包括徐北文、徐朔方等),甚至有人持雍乾说(以夏薇为代表)……其中雍乾说明显与周在浚等人对于雍乾时期此书在中国的江南地区有刊刻本流传这一史实不符以外[3],崇祯说与顺治说均难以分辨。因此,认为此书成于明末清初这段时间,并主要描摹了明朝中晚期中国北方的世情生活,应该是大致符合事实的。
此书作者“西周生”也是学界对《醒》书研究的一大论争点,关于“西周生”究竟是谁的问题,蒲松龄说、丁耀亢说、贾凫西说,或者作者为陕西人、章丘人、河南人等种种猜测,不一而足。且不论作者生卒年代,出生籍贯,社会地位等问题,单是本书描写为中国北方,尤其是河南、山东、北京三地的社会生活状态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书中大量的山东方言应用也说明了作者的人生轨迹恐主要在这一带地区,因此才会对此地语言习惯、人文风俗如此熟悉。
一.适婚女性“脚”的神秘性及其道德象征意义
《醒世姻缘传》以明代中晚期为时代背景,以中国山东地区为地方背景,讲述了官宦子弟晁源宠妾弃妻,诱杀狐妖,其妾珍哥亦凌逼正妻,后狐、妻、夫、妾均不得善终,而又投胎为人,通过新的婚姻关系报前世之仇的故事。在这浩浩一百回书中,家庭婚姻生活,尤其是家庭中的女性生活,是作者着墨的重中之重。
本书第十八回“富家显宦倒提亲,上舍官人双出殡”里,晁源父亲丢官回乡,晁源正妻计氏既死,宠妾珍哥又身陷牢笼,家中因父为官而资财钜万,前乡后里的媒人争相为他说媒娶继妻。晁源心中对其中两家闺秀的门第财势都很中意,只是苦于不知对方容貌如何,于是委派朋友禹明吾的“奶母老夏”和两个媒人去拜会这两家官宦的女儿,意图探听深闺之秀的姿色,以娶中一个美貌的女子。
既然老夏是受命专门探寻对方的姿色容颜的,那按照明清士子的审美习惯,“脚”就应该是最重要的考察因素之一了。但老夏先到了唐侍郎的府邸,看到的唐侍郎之女却是:
“五短身材,黑参参面弹。两弯眉叶,黄干干云鬟。鼻相不甚高粱,眼睛有些凹塌。只是行庄作稳,大家风度犹存;兼之言寡气和,阃秀规模尚在。”[4]
也就是说唐侍郎的女儿身材矮胖,皮肤较黑,眉发偏黄,五官不够挺括,容貌很差。可以称道的只有举止合理,言行得体,的确是个大家闺秀。在这里老夏根本没有提到女子脚的大小的问题,而且从场景的描写来看,应该是老夏并没有看到此女的脚。这也说明在当时的社会气氛中,这一场合女子的脚是不会向外人展示的。
紧接着老夏来到秦参政家中,看到秦参政的女儿:
“无意中,家常素服,绝不妗妆;有时间,中窍微言,毫无矫饰。举头笼一片乌云,遍体积三冬皑雪。不肥不瘦,诚王夫人林下之风;有矩有模,洵顾新妇闺门之秀。”[5]
透过老夏的眼睛,读者看到的秦参政的女儿穿着与言谈都很自然,头发浓密而黑,皮肤雪白,身材适中,且很有大家闺秀的风范。老夏同样没有提脚的问题,这是因为在小说的场景里,老夏同样地根本没有看到,也没有机会看到这位小姐的脚。
从这趟专门为相看待订婚女子容貌之行,我们可以看到当时有身份的女子即使在面对婚姻之事时,其容貌首先不会轻易透露,而其脚则更是神秘,即使专程的拜访也难以得见了。
女子之脚如此神秘,象征女子的德行,不能轻易向外人展示。因此本书对形形色色的女性人物的描写中,第一类有品行、有善行、有年纪、有身份的女子之脚,就从不提及,甚至是她们的容貌与穿着也是不能描写的,例如晁宜人或姜氏;其次身份同等的官宦人家女性,单是道德有缺陷的,其言行自该被描写,被批评,其脚也才有被评判的可能;至于仆人、娼妓甚至是村庄的劳动妇女,则她们的脚既无深闺大院,又无曳地长裙保护遮挡,因此任何他们出现的场景,似乎其脚都是最先被人观察到的。
二.《醒世姻缘传》里的典型女性及其容貌、道德和脚
在明清儒家道学思想的不断增长中,女性的社会从属性质越来越强,男性对于女性全体的道德评判、物化与玩弄的情感態度也愈演愈烈。在此背景之下,本书包含道德评判与审美评判的思想,而描摹了丰富的明清女性形象。作者的对于多数女性描摹的手法一般都是以容貌起,以品性终,容貌描摹又往往加入“脚的因素。”贯于这些女性角色命运之间的则是她们各自不同的品德、为人以及作者的道德评判。
由上可知,西周生在本书中描摹的突出女性角色主要是以妻、妾、仆、娼、乡村劳动妇女等身份出现的。作者对于不同类别的女性,其情感态度大不相同,因此其道德要求和文学描摹也差异很大。
妻,尤其是官宦人家的妻,自然是作者眼中身份地位最高的一类女性了。但妻有贤妻,例如晁宜人或者姜氏;也有悍妻,例如计氏、寄姐,尤其是薛素姐。官宦人家的贤妻,不仅不会描写到她们的脚上,甚至是她们的容貌仪态也鲜有描绘,更加不会评论;即使官宦人家的妒悍之妻,如薛素姐或者寄姐,也少有提及她们的脚的场合。书虽在第一回就写计氏“下面虽然不是三寸金莲,却也不是半朝銮驾”[6],但有必要说明的是,这不同于对以后出场的各女性的描写,因为计氏的脚不是被书中任何“人”看到的,描写在这里只是描写而已。
妾的地位虽然比妻低了一等,但是比起女仆来又要好很多。妾的品性也有好坏之分,因此像珍哥这样品行低劣但又诱惑男子的妾,其容貌自然应该好,脚也自然应该小的[7]。只是对于这种妇德几乎在全篇女子之下的人而言,其小脚仅能够增长姿色,且其小脚与姿色也同时仅能增长其罪恶。最终在她落难受刑时,狼狈地露出“两根泥条裹脚”,便更显其罪有应得。
而品行高洁的妾,如春莺呢?她的容貌应该至少是不丑的,而她的脚更是可因其高洁的品行而免于被评论了。作者在此只以其母的叮嘱“第一不要偷馋抹嘴,第二不要松放了脚”来暗示她一直都是裹脚的。且其母居然将放脚与偷盗相提并论,其中的道德寓意不言自明。
其他娼仆与劳动妇女中,小脚更加地既是容貌出色的象征,又是道德败坏的标志,在孙兰姬是如此,在唐氏是如此,在程大姐更是如此。
综观全书,脚最小的当数程大姐“两点点脚”,而全书林林总总的女性形象总,道德最败坏的也是她。
以上便是西周生对于女性容貌、脚及其道德审判的决定书。
三.《醒世姻缘传》里村庄劳动妇女的脚及其道德评判
若单以第四十九回书“小秀才毕姻恋母,老夫人含饴弄孙”中晁宜人所见三个寻找奶妈工作的社会劳动妇女而言,则一,作者毫无避讳地描摹了她们的容貌;二,作者详细地描绘她们的脚,仿佛脚也是能否胜任这份工作的重要标尺,虽然乳母的工作与妇女的脚本来是毫无关系的;三,作者简单地概括她们的人生遭遇,其中带有作者显见的道德评价。总之,通过晁宜人的眼睛和媒婆们的介绍,读者看到的是这些社会底层妇女生活的全貌,所有世人关心的细节不仅都被展现出来,更是都被评价了。她们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她们毫无隐私可言。
在这三个劳动妇女中,奶妈第一是手艺人之妻,也是唯一缠小脚的人,而且她的脚“小小的缠着”,说明小而且美;但她恰恰也是她们三人中最有道德瑕疵的人——罪人之妻是为生活所逼而出门谋职;打柴人之妻是为赚钱奉养残疾的丈夫,在道德上更因该加以歌颂——唯独这手艺人之妻,是因为不能忍耐婆母而离家的,这一行为是对当时社会对妇女的道德约束的反抗和挑战,因此善良如晁宜人,都不能怜悯她,更不能给她工作。
但为何是她有一双小脚?为何道德更为高尚的打柴人之妻却没有小脚?在这里我们还需要关注当时人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处境,手艺人之妻的生活无疑更为优越,而且长期住在城中;相反地,打柴人之妻住在山中,经济拮据,且必须承受繁重的劳作,因此没有缠脚或缠的相当草率。但作者的态度是非常显明的,即对于从事繁重劳作的妇女而言,缠脚的要求可以极大地放松,这丝毫不影响她在道德上的修煉与进步。
这说明在当时儒学士子的心目中,对于经济身份地位极为低下的山村劳动妇女,大脚是可以被原谅,劳动也是可以被讴歌的——因为后来这个吴婆子“又疼爱孩子,又勤力……顶一个雇的老婆子做活……不搬挑舌头……”[8]总之,其勤劳、仁爱、和气、恪守道德是非常值得称赞的。
这样我就发现,在社会底层的劳动妇女中,这一规则是倒换过来了:脚缠得最小的手艺人之妻是不孝顺忍耐婆母的人,个人品德最为败坏;脚居中等的罪人之妻是没有福报的人,也不应该聘用(甚至因此其脚是有不合于审美的脚疾的);而脚最大的打柴人之妻,反被证明其道德最为高尚,最值得肯定。
这里便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上层和下层的双重道德要求标准——下层被鼓励勤恳劳动,上层被鼓励追求道德完满。
总之,明清时期是中国传统社会中道学思想的巅峰时期,置身社会的男男女女,都不可避免地要受到道德评判。只不过,女性的从属地位在此时更为强化,因此与当时的男性相比较,女性还要承受以身体特征而不仅是个人言行来作评判依据的社会不公。而在女性的一切身体特征中,还有哪一点比得上神秘的,不轻易向外人展露的小脚更能引人谈兴呢!
注 释
[1]例如西方童话“灰姑娘”中灰姑娘的小脚与水晶鞋.
[2](唐)李延寿:《南史》·卷五“齐本纪第五“”废帝东昏侯宝卷”.
[3]段江丽:《〈醒世姻缘传〉成书年代再考证——与夏薇博士商榷》,《明清小说研究》,2007年第3期.
[4](明)西周生撰,黄肃秋校注:《醒世姻缘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262页.
[5](明)西周生撰,黄肃秋校注:《醒世姻缘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262页.
[6](明)西周生撰,黄肃秋校注:《醒世姻缘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7页.
[7]第十九回书晁住娘子说:“那喜溜溜、水汪汪的一双眼合你通没二样;怕不的他那鞋你也穿的。”这是借女仆之口夸赞珍哥容貌好,脚也小的例证。
[8](明)西周生撰,黄肃秋校注:《醒世姻缘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722页.
(作者介绍:黄映梅,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从事明清经济社会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