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对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影响*
——基于45个OECD国家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
2018-05-24易泽华
谢 波 贾 鲜 易泽华
一、 引 言
当前,全球经济形态由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演变,服务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新引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大幅提升,这在发达国家中尤为明显。服务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相对位置代表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国际竞争力和全球化程度,服务业化是当今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发达国家凭借其强大的综合国力占据着全球价值链的高端位置。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促进我国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在全球价值链的各增值片段中,加工、生产、制造等相关工序只占到1/5,其余的研发设计、销售、品牌、售后等服务业相关环节占4/5,产业结构由原先的“二三一”转变成现在的“三二一”。2015年中国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首次突破50%,2016年服务业继续超越第二产业。中国要想成功跨越“后中等收入陷阱”,打造“中国服务”国家品牌,就必须在全球价值链的服务相关环节重点发力,加快服务业转型升级。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发展服务业已成为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所在、发展方式转变的核心支撑、发展动能转换的重要路径。
然而在经济向前发展的同时,因为追求高额收益,造成了“先污染后治理”的局面,中国也因此为环境保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随着经济形态的改变,全球性环境污染问题不断恶化,世界各国也都采取了相关环境规制措施,但是效果并不显著。传统研究认为,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会增加一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成本,进而影响一国在国际舞台中的竞争力,从而影响一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相对位置。而“波特假说”认为,适当的环境规制可以刺激并促进一国进行创新性活动,进而抵消一部分环境保护成本,提升竞争力,提高国际地位。当前,世界经济形态由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变,虽然服务业相对于制造业而言是“无烟产业”,但是环境规制对服务业全球价值链的相对位置影响如何,有待进一步检验分析。从现有文献来看,主要是研究环境规制对一国或地区制造业地位和国际竞争力的影响,本文的创新之处是研究对象的创新,即研究服务业,将CIEsIN发布的环境规制指数作为解释变量,运用OECD发布的TiVA数据测算出的GVC地位指数作为被解释变量,研究环境规制对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影响。
二、 文献综述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性环境污染问题表现得更加明显,关于环境规制的研究也更加广泛。关于一国或地区环境规制影响的研究主要涉及全要素生产率、产业、贸易、国际竞争力等宏观方面,其中关于全要素生产率、贸易、国际竞争力方面的研究日益成熟,而产业方面更多的是研究制造业,对服务业的研究甚少。
国外学者Chintrakarn(2008)分析了美国制造业,认为环境规制强度越高会导致美国制造业的技术效率降低,说明一国环境规制的提升阻碍了技术进步。这与Popp(2009)的研究结果相一致,即环境规制强度越高,会导致更高昂的环境成本,从而降低污染品的出口竞争力。国内相关研究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环境规制与产品出口贸易的关系,以陆旸(2009)、李玉楠和李廷(2012)、苏超(2012)、李宏兵和赵春明(2013)、傅京燕和赵春梅(2014)、高静和刘国光(2014)等为代表;二是环境规制与全球价值链的关系,以杜运苏(2014)、刘岑婕(2015)、余姗和樊秀峰(2015)、丘兆逸(2017)等为代表。丘兆逸(2017)认为,发达国家利用其在全球价值链的主导地位,采用碳规制迫使发展中国家参与总量排放,从而对发展中国家全球价值链升级产生重要影响。环境规制和要素禀赋均会影响某地区的比较优势,但环境规制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李玉楠和李廷,2012)。而李宏兵和赵春明(2013)对中美相关行业进行分析认为,环境规制在某种程度上对中间产品贸易呈显著的正向影响。傅京燕和李丽莎(2010)从分行业角度研究认为环境规制对比较优势的影响呈现U型,这说明在某一临界值前,环境规制可能会使企业承担过多的成本,从而对行业竞争力产生负作用;当越过这一临界值时,环境规制反而会刺激企业进行技术方面的创新,进而通过已有比较优势,产生新的竞争优势,提高行业竞争力。沈能和刘凤朝(2012)的研究表明,由于地区异质性,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各不相同,在东部沿海地区“波特假说”表现得更加明显,而在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却难以解释,这种地区异质性主要是受到环境规制强度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苏超(2012)认为,环境规制强度的不断提高会使得产业发生转移,流向环境相对宽裕的国家或地区。刘岑婕(2015)研究了环境规制对全球价值链的影响,认为存在两种假说:适当的环境规制可以提升各国分行业参与全球价值链的程度,进而提升各国在全球价值链的相对位置;由于受地区异质性的影响,环境规制对不同发展水平国家的影响也不同。
已有文献存在三种截然不同的假说:一是“污染避难所假说”;二是与之相反的“波特假说”;三是上述二者的综合,即“拐点假说”,环境规制的影响可能呈现U型,也可能呈现倒U型。“污染避难所假说”认为,严格的环境规制会增加一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成本,进而影响一国在国际舞台中的竞争力;高等收入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的环境规制存在异质性,在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条件下,高等收入国家严格的环境规制会增加额外的成本,使得污染密集型产品出口受到阻碍,降低了比较优势,从而出口更多的非污染密集型产品,而污染密集型产品则从环境规制强度较弱的中等收入国家进口,实现了污染转移。“波特假说”则认为适当的环境规制可以刺激并促进一国进行创新性活动,进而抵消一部分环境保护成本,产生新的竞争优势,提升一国或地区的竞争力,提高国际地位。“拐点假说”则认为环境规制对一国或地区产品贸易的影响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可能存在临界值效应,在临界值某一侧会起促进作用,过了这一临界值则会产生抑制作用。
当前,全球经济形态由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演变,服务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新引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大幅提升,这在发达国家尤为明显。2015年中国服务业增加值占比首次突破50%,达到50.2%;显而易见,服务业已跃升为国民经济第一大产业,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2016年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升至51.6%,比第二产业高出11.8个百分点,服务业已撑起国民经济半壁江山,服务业主导地位逐步确立。中国服务业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正处于提质增效的重要机遇期。但是已有文献尚未将环境规制纳入服务业升转型级的影响因素中来。
综上所述,环境规制对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影响究竟属于上述哪种假说有待进一步研究。本文基于全球价值链相关理论,利用2002-2011年45个OECD国家的服务业相关数据,首先比较分析了环境规制差异、服务业全球价值链现状,然后实证检验了环境规制对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影响,为正确处理好环境规制和服务业全球价值链的关系,实现中国由“服务大国”向“服务强国”转变提供参考和借鉴。
三、 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1. 模型的设定
在杜运苏(2014)、刘岑婕(2015)、余姗和樊秀峰(2015)等的基础上,运用2002-2011年45个OECD国家的相关面板数据,考察环境规制对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影响,模型如下:
GVCDWit=α+β1lnEPIit+β2lnCSit+β3lnHCit+β4lnFDIit+β5lnRDit+εit
其中,GVCDWit代表t年i国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地位指数,EPIit代表t年i国的环境规制指数,CSit代表t年i国的资本存量,HCit代表t年i国的服务业劳动力,FDIit代表t年i国的外商直接投资,RDit代表t年i国的研发投入,εit为干扰项。资本存量、劳动力、外商直接投资、研发投入为控制变量。
2. 指标说明
(1) 全球价值链地位指数(GVCDW)。关于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测定方法目前种类众多,各种方法测算的效果也各有差异,本文采用Koopman et al.(2010)提出的增加值贸易的计算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2) 环境规制指数(EPI)。EPI指数可以综合反映一国环境规制强度,数值越大表示一国环境治理效果越好。环境规制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一国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但“波特假说”认为,适当的环境规制将刺激技术革新,进而影响一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本文借鉴陆旸(2009)、Chakraborty et al.(2013)、高静等(2014)的方法,选取2014年CIEsIN联合发布的世界各国环境绩效指数(EPI)作为环境规制指数的替代变量。计算方法是通过赋予17个细分指标不同的权重进行加权得到,可以更加全面地反映国家或地区的环境规制情况。
(3) 资本存量(CS)。要素禀赋差异是国家之间异质性最具代表性的特点。本文选取一国的资本形成总额与本国GDP的比率作为物质资本要素。
(4) 劳动力(HC)。劳动力是衡量一国要素禀赋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选取一国服务业就业人员数占本国就业总数的百分比作为人力资本要素。
(5) 外商直接投资(FDI)。FDI是衡量一国出口贸易增加值的重要指标之一,影响一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水平。本文选取一国来自外国投资者的净流入(新投资流入减去撤资)与本国 GDP的比率作为外商直接投资。
(6) 研发投入(RD)。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本文选取一国研发支出与本国GDP的比率来衡量研发投入。
表1 变量说明
资料来源:作者计算整理。
3. 数据来源
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地位指数相关数据来自于2016年12月OECD最新发布的TiVA数据库,环境规制指数来自于CIEsIN发布的EPI环境规制指数2014版,资本存量、劳动力、外商直接投资、研发投入数据均来自World Bank数据库。研究对象是45个OECD国家,按照World Bank数据库国家收入类型标准,这其中包含32个高收入国家和13个中高等收入国家。样本空间为2002-2011年45个OECD国家相关数据。
四、 测算结果分析
1. 环境规制分析
表2为样本空间EPI的统计结果,从中可以看出,高收入国家EPI平均值远大于中高等收入国家,且中高等收入国家的EPI平均值小于整体的67.13。在研究期内,中高等收入国家对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以及环境政策方面整体要弱于高收入国家;而且高收入国家和中高等收入国家的标准差接近,表明二者EPI在研究期内波动均较小,都比较平稳,说明二者差距也保持平稳状态。
表2 EPI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资料来源:作者计算整理。
图1 2002-2011年部分国家的EPI指数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选取45个OECD国家中的9个代表性国家进行分析,见图1。其中包括5个高收入国家即德国、日本、英国、美国、新加坡,4个中高等收入国家即巴西、中国、马来西亚、俄罗斯。从图1可以看出,新加坡、德国、英国、日本的环境规制指数均高于70,说明这些国家环境治理得比较好;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其环境规制指数介于40~45,在9个样本国家中排名最后;美国虽然是最大的发达国家,在环境治理方面也不是很理想,甚至低于一些中高等收入国家如巴西、马来西亚、俄罗斯。整体来看,这9个国家的EPI指数均呈现平稳变化,新加坡的环境规制一直处于高水平状态,说明新加坡在环境规制方面较其他8国做得相对好。
2. 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分析
(1) OECD国家服务业全球价值链的地位分析
与EPI环境规制指数情况相反,新加坡的EPI指数在图1中是排名第一,但在图2中的服务业GVC地位指数中排名最后;EPI最低的中国,其服务业GVC地位指数在任何时期反而都是最高。这初步说明,严格的环境规制反而会降低一国服务业全球价值链的相对位置,且环境规制对不同发展程度国家服务业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影响程度不同。李玉楠和李廷(2012)基于我国污染密集产业的动态面板数据研究认为,环境规制通过强化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而产生额外的生产成本,从而降低该地区的产品出口竞争力,进而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全球价值链中的相对位置。
图2 2002-2011年部分国家的服务业GVC地位指数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2) 服务业中间品出口比重分析
总出口(EXGR)=中间产品出口(EXGR_INT)+最终产品出口(EXGR_FNT),中间产品出口比重=EXGR_INT/EXGR。
选取2011年TiVA数据对45个OECD国家的服务业中间品出口比重进行测算,见表3。在45个国家中,作为中高等收入国家的俄罗斯排名第一,中国的排名相对靠后,新加坡仍然处于靠前的位置。其中服务业中间产品出口比重大于60%的国家占1/3,这14个国家中既包括高收入国家,也包括中高等收入国家。
表3 2011年45个OECD国家服务业中间品出口比重
资料来源:作者计算整理。
选取2011年45个OECD国家的EPI和服务业中间产品出口比重,建立直角坐标系,将直角坐标系分为4个象限,见图3。逆时针来看,Ⅰ象限为二者均大于0.5的双高区,Ⅱ象限为EPI大于0.5且中间品出口比重小于0.5的区域,Ⅲ象限为双低区,Ⅳ象限为EPI小于0.5且中间品出口比重大于0.5的区域。中国位于图3中的最下方,坐标为(49.95,43.02)(中间品出口比重,EPI);且中国EPI指数在45个OECD中最低,处于Ⅲ象限和Ⅳ象限的分界处。而几乎3/4的国家处于Ⅰ象限的双高区,Ⅲ象限的双低区没有国家,这说明环境规制对服务业中间产品出口贸易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并且环境规制对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促进作用也不同。
图3 2011年OECD国家环境规制指数与服务业中间产品出口比重 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3. 实证结果分析
为提高模型的稳健性,将模型分为:模型一,45个OECD国家;模型二,32个高收入国家;模型三,13个中高等收入国家。表3中的中高等收入国家是墨西哥、土耳其、阿根廷、巴西、保加利亚、中国、哥伦比亚、克罗地亚、马来西亚、罗马尼亚、俄罗斯、南非、泰国。
首先对样本空间进行面板单位根LLC检验,结果显示,各变量均在1%显著性水平上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认为该面板为平稳过程;其次,根据所建立的模型进行Hausman检验,结果表明模型一、二、三均在1%显著性水平拒绝原假设,因此选择固定效应模型。下面按照模型一、模型二、模型三分别进行固定效应模型回归和面板分位数回归,结果见表4、表5和表6。
(1) 整体回归结果分析。从整体的固定效应回归来看,表4模型一环境规制对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地位指数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环境规制是影响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升级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随着OECD各国对环境治理强度的增加,服务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也随之提升。表5模型二同样也是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与表4中模型一回归结果一致,而表6模型三中,虽然系数为正,但不具备显著性。这说明,环境规制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服务业在全球价值链的相对位置呈正向影响,这一现象在高收入国家要表现得更明显一点,而中高等收入国家由于自身服务业基础环节薄弱,导致要承担过高的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成本,进而削弱本国服务业相对竞争力,导致环境规制对服务业在全球价值链的相对位置影响不大,甚至效果不显著。这也验证了“波特假说”在相对落后的中高等收入国家难以获得支持,而在较发达的高收入国家则得到了很好的支持。
除了环境规制变量外,其他控制变量在不同模型的固定效应回归结果中表现出不同的差异。其中,只有模型三的服务业劳动力对服务业全球价值链的地位是正向影响,但不显著;其余各控制变量均呈现负向影响,3个模型中的资本存量均在1%显著性水平对服务业全球价值链的相对位置呈负向影响,这与理论预期不一致,可能由于OECD各国之间要素禀赋差异不同,地区异质性可能造成该变量不是全球价值链地位的影响因素。
表4 环境规制对服务业全球价值链的估计结果(模型一)
注:括号内为标准误,***、**、* 分别代表1%、5%、10%的显著性水平。下表同。
表5 环境规制对服务业全球价值链的估计结果(模型二)
表6 环境规制对服务业全球价值链的估计结果(模型三)
(2) 面板分位数回归结果分析。由于固定效应回归中通常用到的是均值模型,忽略了条件均值对模型的影响,其结果只是解释变量的一个整体平均效果,尚未解释不同分位数下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不同影响,稳健性相对而言也较差。因此采用被解释变量的条件分位数对解释变量进行回归,以期精确描述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变化范围以及条件分布形状的影响。分位数回归能够更加全面地描述被解释变量条件分布的全貌,也可以分析不同分位数下解释变量如何影响被解释变量。不同分位数水平下回归结果常常不同,本文以中位数(0.5水平下)回归为例进行分析。
无论哪个模型,环境规制对服务业全球价值链的地位都呈显著的负向影响,说明环境规制对不同发展程度国家服务业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影响程度不同,环境规制通过强制减排进而增加生产成本,削弱产品出口竞争力,形成“遵循成本效应”(李玉楠和李廷,2012);控制变量中的资本存量在不同回归模型中差异较大;服务业劳动力对中高等收入国家的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地位在5%显著性水平呈正向影响,这可能与其廉价劳动力有关,在高收入国家则效果不显著;外商直接投资在3个中位数回归模型中均呈现负显著特征,说明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在某种程度上会削弱一国服务业在全球价值链的地位水平;研发投入对服务业全球价值链的地位均呈现正向影响,且模型一和模型二均在1%显著性水平呈正向影响,而模型三并不显著,这说明中高等收入国家在研发和技术投入方面与高收入国家仍然有较大的差距。
五、 结论和建议
本文基于全球价值链相关理论,利用2002-2011年45个OECD国家服务业相关数据比较分析了环境规制差异、服务业全球价值链现状,实证检验了环境规制对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影响,其结论和建议如下。
1. 结论
从整体来看,研究期内45个OECD国家的EPI均比较平稳,中高等收入国家对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以及环境政策方面整体要远低于高收入国家;严格的环境规制反而会降低一国服务业全球价值链的相对位置,符合“污染避难所假说”,且环境规制对不同发展程度国家服务业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影响程度不同;大约3/4的OECD国家环境规制的提升能显著促进中间品贸易,而中国的提升效果不明显。从固定效应来看,环境规制对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地位指数在5%水平呈正相关,这一现象在高收入国家要表现得更明显一点,与“波特假说”相一致,说明环境规制是影响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升级的重要因素之一。从分位数回归来看,不同分位数下环境规制对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影响存在较大差别,环境规制对服务业全球价值链的地位呈显著的负向影响,环境规制通过强制减排进而增加生产成本,削弱产品出口竞争力,形成“遵循成本效应”,在“波特效应”还未充分显现的情况下,将对OECD各国服务业全球价值链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2. 建议
(1) 在加强环境规制的过程中,无需过多担心对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冲击效应,正确处理好环境规制与服务业之间的关系,实现环境规制与服务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良性循环。
(2) 中高等收入国家在环境规制方面仍需要加强,缩小与高收入国家之间的差距,调整环境规制政策,尽量减少政府干预,推行市场自我调节机制,并适当加强创新驱动,提升服务业在低碳经济下全球价值链的相对位置。
(3) 就中国而言,要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依托全球价值链,推动制造业服务化,引导更多的企业实现“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的转变,最终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水平,实现“服务大国”向“服务强国”的转变。
参考文献:
1. Chakraborty, D., and Mukherjee S. How do Trade and Investment Flows Affect 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 Evidence from Panel Data.EnvironmentalDevelopment, 2013, 6(6):34-47.
2. Chintrakarn, P.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nd U.S. States’ Technical Inefficiency.EconomicsLetters, 2008, 100(3):363-365.
3. Koopman, R., W. Powers, and Z.Wang. Give Credit Where Credit Is Due: Tracing Value Added in Global Production Chains.NBERWorkingPaperNo. 16426,2010.
4. Popp, D. Policies for the Development and Transfer of Eco-Innovations: Lessons from the Literature.OECDPublishing, 2009.
5. 杜运苏:《环境规制影响我国制造业竞争力的实证研究》,《世界经济研究》2014年第12期。
6. 傅京燕、李丽莎:《环境规制、要素禀赋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实证研究——基于中国制造业的面板数据》,《管理世界》2010年第10期。
7. 傅京燕、赵春梅:《环境规制会影响污染密集型行业出口贸易吗?——基于中国面板数据和贸易引力模型的分析》,《经济学家》2014年第2期。
8. 高静、刘国光:《要素禀赋、环境规制与污染品产业内贸易模式的转变——基于54个国家352对南北贸易关系的实证研究》,《国际贸易问题》2014年第10期。
9. 李宏兵、赵春明:《环境规制影响了我国中间品出口吗——来自中美行业面板数据的经验分析》,《国际经贸探索》2013年第6期。
10. 李玉楠、李廷:《环境规制、要素禀赋与出口贸易的动态关系——基于我国污染密集产业的动态面板数据》,《国际经贸探索》2012年第1期。
11. 刘岑婕:《环境规制对全球价值链的影响研究》,湖南大学学位论文2015年。
12. 陆旸:《环境规制影响了污染密集型商品的贸易比较优势吗?》,《经济研究》2009年第4期。
13. 丘兆逸:《发达国家碳规制对发展中国家全球价值链升级的影响研究》,《生态经济(中文版)》2017年第1期。
14. 沈能、刘凤朝:《高强度的环境规制真能促进技术创新吗?——基于“波特假说”的再检验》,《中国软科学》2012年第4期。
15. 苏超:《国内环境规制对出口贸易的影响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学位论文2012年。
16. 余姗、樊秀峰:《环境规制与价值链升级——基于产品内分工视角》,《经济问题探索》2015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