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家车企被暂停新产品申报
2018-05-24宁文祥
本刊记者 宁文祥
在5月8日的《专用汽车》杂志微信公众号上,
我们发布了一篇题为《58家车企被暂停新产品申报》的文章,这篇文章得到了很高的关注度。
据了解,这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349号)的规定,第三批《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这一期共出现了58家汽车企业,其中就有大量的专用汽车企业。
包括了邯郸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河北光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精恒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铁岭黄海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
据了解,从2018年5月4日起,至2020年5月3日止。在特别公示期间,不受理被特别公示企业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申报。被特别公示的企业经考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特别公示,恢复受理其新产品申报。特别公示期满后,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暂停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
为了推进落后企业退出管理机制,工信部在2012年7月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对于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实行为期2年的特别公示管理(新建企业除外),要求其整改、尽快满足准入条件。其中,“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是指连续2年年销量为零或极少(乘用车少于1000辆、大中型客车少于50辆、轻型客车少于100辆、中重型载货车少于50辆、轻微型载货车少于500辆、运输类专用车少于100辆、摩托车少于1000辆)的生产企业。
根据《通知》,工信部分别在2013年、2015年发布了《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名单,有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在前两批公示名单中,共有45家车企未能在特别公示期内提出申请或通过审查,被执行暂停《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简称《公告》),且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的处罚。这也就意味着暂停《公告》的企业产品无法上市销售并办理注册登记,企业的生产资质也面临被取消的风险。而此次公布的《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为第3批。
有网友表示:“在每个月都有大量专用汽车企业进入的情况下,将一些不活跃的企业有序退出,对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有好处。”
在4月27日的《专用汽车》杂志微信公众号上,我们发布了一篇题为《如何让中置轴轿运车更稳定、更安全?》的文章。文章的阅读量很快超过了五千次,对中置轴轿运车的安全,大家十分关注。
在提升运营效率和经济收益方面,中置轴车的优势明显,但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清楚认识到中置轴车在使用中的安全问题,运输驾驶途中的侧翻和折叠。随着2018年7月1日的临近,中置轴轿运车运行安全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为了测试中置轴轿运车的安全性,威伯科联合安吉物流、上汽红岩、海鹏专用车,在襄樊试验场完成了全国首例中置轴挂车列车轿运车辆的行驶稳定性试验。在主车EBS、主车ESC、挂车EBS打开和关闭的不同条件下,在三个系统同时应用时车辆的安全性能是最高的。
不过依然有很多读者对于中置轴轿运车持较为否定的态度。有网友表示中置轴轿运车在东北寒冷的冬天的条件下,根本没法运行。有的网友则表示,在云贵川等地区,道路条件比较差,中置轴轿运车根本没法在这些地区顺畅地通行。
随着7月1日的临近,国内所有不符合GB1589-2016的轿运车都将完全淘汰,届时中置轴轿运车是否如这些网友所说难以符合相关道路要求,将见分晓。
在4月20日的《专用汽车》杂志微信公众号上,我们发布了一篇题为《现阶段轿运车主要车型和发展现状》,短时间内得到了接近一万次的阅读量。
整治过渡期内,绝大部分运输公司已在过渡期内购置了或正在购置标准型车辆运输车,但这些车目前主要作为储备或在轿车生产基地短驳运输。
约有10%左右的标准型车辆运输车参与高速公路上中短途运营,但部分车型又在后端增加了加长抽板,可比正常标准车型多装2辆轿车,车型主要是半挂车,这样由6位车变成了8位车,这种车成为新的违规车型。过渡期结束后这种车较容易改造成符合标准车型,所以该被以称为“过渡期标准车”。
但是到了7月1日后,这些过渡期的标准车型将会统一变成合规车。文中介绍的车辆运输半挂车、中置轴车辆运输车与车辆运输车三种车型哪种将会更为流行?有网友表示更倾向于车辆运输半挂车,他认为相比中置轴车辆运输车,半挂车更符合当前中国道路运输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