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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微课的翻转课堂在刑法学中的教学模式设计

2018-05-21华丽娜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0期
关键词:刑法翻转课堂微课

关键词 刑法 教学 微课 翻转课堂

基金项目:武汉工商学院教改课题:刑法学课程微课的教学设计与实践,项目编号2016Z05。

作者简介:华丽娜,武汉工商学院,讲师。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089

一、微课与翻转课堂

(一)微课的含义与特点

微课又称为微课程,是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产物。微课主要是指微视频,但还包括微课件、微教案、微练习、微反馈、微点评、微反思等。

微课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时间短。在微课的教学中,重点是微视频的设计与制作。微视频的时间一般在8-10分钟,其教学目标十分明确,教学内容的设计层次分明,逻辑清晰。

2.突破时空束缚。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移动设备的日益创新,微课的学习已经突破了传统的教学课堂的限制。学生在课前或者课后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在不同的学习平台上对微课的内容进行学习,让分层教学得以实现。

3.生动形象。微视频的播放过程中,配以人物和文字说明、图片展示等形式,在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中加入了趣味性因素,使得知识的讲解更加形象、直观,便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翻转课堂的含义与特点

翻转课堂最早起源于美国的两位化学教师乔纳森伯尔曼和亚伦萨姆斯的教学实践。它是相对于传统课堂而言的一种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的新型教学模式。传统的教学模式是“课堂教师讲授,课外完成练习”,而翻转课堂的理念则是“课外先听讲授自主学习,课堂师生协作探究完成练习解决问题”。

翻转课堂具有以下特点:

1.学习内化知识的翻转。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无论是教师传授知识还是学生学习知识,均在课堂上进行,而翻转课堂中,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均需在课前完成各自任务;在传统教学模式中,学生课后通过复习课本、做练习来对知识进行内化,而翻转课堂中,学生对知识的内化主要是通过课堂上的师生互动、生生交流来实现。翻转课堂的课内课外的翻转,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

2.教师角色的翻转。教师由原来课堂上知识传授者的角色转变为课前微课学习的提供者,课堂师生互动、生生交流的引导者。由此可见,翻转课堂并不意味着教师的作用减少了,相反对于教师的要求更高了。

3.学生学习方式的翻转。传统教学模式中,学生课前预习无目标,课堂上被动接受教师的知识传授,翻转课堂中,学生课前要自主安排時间获取知识,课堂上就个人未理解的内容进行师生互动,学生由被动的学习转变为教师引导下的主动学习。

(三)微课与翻转课堂的关系

翻转课堂区别于传统课堂的重要特征就是知识讲授环节前置,由原先的课堂教师讲授变为课前学生自主学习。这一前置环节是如何实现的呢?学生在移动设备上进入某一学习平台,在该平台上学习教师布置的某一或者某些知识点。而这些知识点就是教师提前精心设计、制作的微课。

由此可见,微课是翻转课堂得以实现翻转的关键,是保证翻转课堂实现翻转的重要载体。

二、基于微课支持的翻转课堂应用于刑法学教学的可行性分析

(一)刑法学课程教学现状分析

刑法学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目前,刑法学课堂教学主要采用的是传统的教学模式。教师布置学生课前预习课本(绝大部分的学生没有做到),课堂上由教师对相关法条和知识点进行讲解,在重点和难点部分教师辅以案例,通过师生互动来加强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和消化。部分教师通过课后布置作业来督促学生进一步内化知识。然而,通过对本课程教学效果的调查发现,目前的教学中存在着以下问题:

1.课堂效率低。传统的刑法课堂教学以教师为课堂的主体,主要是通过教师的讲授,将知识填鸭式的传授给学生。通过对武汉工商学院学校的期中教学学生座谈会调查发现,很多学生课堂接受知识的情况较差,课堂效率低。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课前学生普遍没有预习,导致课堂听课无目标,另一方面是教师在授课的时候缺乏针对性,部分教师的课堂完全没有和学生的互动,学生很难保持45分钟的课堂注意力。

2.忽视知识学习的过程。传统的教学模式下,部分法学专业的学生平时的学习比较松散,忽视学习的过程,习惯于期末考试之前搞两个星期的突击学习,导致法学知识的基础打得不够牢靠。

3.学生课堂参与率低,师生沟通差。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教师是课堂的主体,学生只是课堂的参与者(少数同学甚至不参与)。课堂缺乏师生互动或者是有效的师生互动,教师无法真正的掌握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也很难做到有的放矢。

(二)应用基于微课支持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1.刑法学课程结构适合基于微课支持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刑法学课程是按照刑法学总论和刑法学分论来编排的,其教学信息清晰明确,分为若干小的知识点,符合微视频8-10分钟的要求,便于教师进行微视频的设计和制作。而学生通过微视频也比较容易掌握课堂要互动交流的内容。

2.基于微课支持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更易于刑法学课程知识点的吸收内化。在每个微视频后面附上课前微练习,一方面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己对微视频所涉及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另一方面也便于教师掌握学生的课前学习情况,包括是否学习、学习中的疑难点等,为教师准备课堂上的师生互动提供素材。

3.基于微课支持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能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和学习氛围。学生通过课堂的微视频学习,对于基本的知识点已经掌握。课堂上他们更愿意和教师就他们未掌握的内容进行探讨,这对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良好的课堂气氛意义重大。

刑法学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部分学生某些时候出于习惯或者其他原因对所学的专业内容不感兴趣,不接受传统意义上的教学模式。刑法学作为一门以讲授为主的理论课,引入翻转课堂来辅助教学,对于学生更好的理解和记忆有关知识有很大的帮助。同时学生也可以针对他们在具体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难点进行讨论,并提出他们所期望的针对这些内容制作的微课形式。这对于完善刑法学的课堂教学、有针对性的提高教学效果大有裨益。除了课堂教学,对于一些难点内容,可以在课前提示学生提前观看微课进行预习,这样课堂学习变得更有针对性也很有效。在课后的复习环节,短小精悍的微课视频也方便学生利用零散时间实现片段化学习并可以反复多次强化记忆。

三、教学模式的设计

针对翻转课堂实施中课前、课堂、课后活动的设计,提出构建基于微课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

(一)课前设计模块

微课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着课内教学效果的好坏。微课与普通的微视频的本质区别在于微课有完整的教学设计及相关的教学支持服务,这要求在制作刑法学微课时应当充分考虑知识体系的完整性,选取章节的重点、难点要慎重。

微课的最大特点就是对授课内容的讲解可以配以图片或动画,即把专业性很强的内容转化为大家都看得懂、听得懂的内容。根据刑法学各章节的内容特点制作微课,对于帮助学生理解知识点从而提高教学质量有益。

在设计制作刑法学微课过程中要做到:标题准确简短、涵盖课程内容;配置相同的片头、片尾,统一语言和画面风格;分析学生需求和特征,抓住知识点的核心部分进行设计;注重PPT设计和音、视频设计的结合。

(二)课堂设计模块

在这一模块的设计中,教师需要重点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个是教师教学内容设计中的重难点,另一个是学习平台上显示的学生进行课前微练习时未掌握的知识点。这一模块设计的目的就是让学生通过微视频的学习进行独立思考,有效地确立课堂交流的目标。教师根据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对全班学生进行分组,讨论相关的知识点,在此过程中,教师需要密切关注各个小组的讨论情况,随时捕捉各组讨论中遇到的瓶颈问题,并对此加以引导。

(三)课后设计模块

学生经过分组讨论之后,根据个人对知识点的内化情况,将学习成果或在课堂进行汇报,或在学习平台进行展示。教师根据学生课前、课堂、课后的表现(含平台学习、展示)进行多维度的评价。此评价一方面作为教师下一步教学计划制定的根据,一方面作为学生总评成绩的一部分。

四、对翻转课堂的反思

(一)教师与学生角色反思

翻转课堂相较于传统课堂,教师与学生的角色均发生变化。教师,首先是设计者,根据课堂授课内容和教学目标,设计出合理的教学方案,作出精彩的微课视频;其次是管理者,学生课前的微课学习、课堂的讨论、课后的配套学习均离不开教师这个教学管理者;再次是答疑者,在学生的自主学习中,必然会碰到难以解答的问题,这时教师要充当答疑者的角色。学生,首先是研究者,学生作为课堂的主体,需要对课堂的内容进行深入的研究,来加以内化;其次是执行者,学生在课前、课堂和课后都需要按照教师的指导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再次是反思者,学生需要对于课前、课堂、课后的知识掌握進行反思。

(二)教学评价机制反思

传统教学评价机制中,总结性评价为主,形成性评价为辅。在翻转课堂教学为主导的教学模式中,这种评价机制无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存在部分学生考前突击应付考试的现象。根据翻转课堂课前、课堂、课后三个阶段的特点,应该建立新的评价机制,以形成性评价为主,以总结性评价为辅。加大形成性评价的权重,可以考虑提高到60%甚至更高,让学生充分意识到平日学习过程的重要性,这样才能更好的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总结性评价降到40%甚至更低,让学生明白最后的期末考试是对一学期学习的一个总结。形成性评价是新的评价机制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教师在评分过程中,应结合学生在三个环节中的表现综合评分,评分的标准必须客观统一,避免主观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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