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经济发展注入法治力量
2018-05-21姜岩
姜岩
【摘要】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前正处于不断建设和完善之中,要想保护好改革成果,使经济更好发展,就应当让法治成為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要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完善规范经济行为的法律法规,做到科学立法与严格执法并重,加大普法力度,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落实与深化,提升中国经济的发展水平。
【关键词】市场经济 法治建设 普法力度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 A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不开法治建设。成功的市场经济都是与法治紧密相连,提升中国经济发展水平也是如此。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是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当下,在有效构建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实现法律秩序的有效维护,可谓意义重大。
法治经济是相对于统治经济或权力经济而言的,是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切都被纳入法律运行轨道,经济制度、经济运行模式以及经济环境等都有法律依据并且能依法运行。换句话说,就是所有的经济活动都要实现法治化,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参与到经济活动中的无论是个体还是政府都需要借助法律来全面、严格地规范自身行为。健全与完善的法律能够助推法治经济的健康发展。经济活动中,法治特征的呈现即自主性、平等性与规范性就是法治经济的特点。
法治成为经济驱动力量的必要性
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国际性要求。市场经济的典型特征就是全面开放。要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需要中国的市场经济走出国门,发展开放经济,科学有效利用国内外两种市场资源。基于此,就很有必要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的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依照国际通用的惯例与规则严格依照法律行事,从法治层面有效借鉴广泛通行于国际的市场经济规则,助推科学市场经济的建立,为对外开放、搞活经济打下坚实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健发展需要法律的强有力支撑。法律对其市场经济的直接与间接的促进作用非常明显:从直接促进作用来看,法律积极参与到市场经济的调整之中,确保经济活动在法律原则下进行,同时助推市场完善,为其发展铺平道路,创造诸多利好条件。当然,这类法律对市场经济发展起到助推作用的一个必备前提是符合我国国情,同时不违背市场发展规律。从间接促进作用的层面来看,这些法律通常涉及到对家庭、管理和政治等诸多关系的调整。他们不直接作用于市场经济,但是在对各种错综复杂关系的有效调整之下,矛盾与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增强参与经济活动主体的积极性,进而带动经济全面发展。
市场经济需法律作后盾。法律对市场经济的助推作用不容小觑。首先,法律让企业与个人拥有法人资格,成为独立主体,参与到市场经济活动中来,同时规范他们的经济活动,引导他们的经济活动在法律的轨道上进行。其次,法律为正常的商品交换提供健康经济环境。法律层面的商品交换其实就是以合同的形式而存在。要想确保合同不是一纸空文,那么就需要法律的介入,获得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再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需要法律来维系。法律规范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迫使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参与合理有序的市场竞争,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合理配置资源,最终确保市场经济稳健发展。
增强法治观念能够塑造健康人格。环境对人的影响极大,好的环境能够塑造人的品格,陶冶人的情操,鼓舞人的士气。反之,坏的环境则能够摧毁人的意志,扭曲人的心灵同时挫伤人的积极性。换句话说,人的意识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要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就需要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着手进行:其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领导干部要将法治化提到一个战略的高度,情系百姓,切实为百姓谋取利益,让法律法规来规范约束自身的行为。同时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要基于法治思维,依照法律程序办事。其二,切实做好教育宣传工作,想要实现经济法治化,就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理念,这之中,最为关键的是让法治理念在百姓心中落地生根。基于此,就有必要加强对百姓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行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广泛、深入的普法教育。
以法治为刚性力量,推动经济发展
坚持科学立法与严格执法并重。个别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让法律信誉蒙受损害,使人们对法律制度丧失信心。因此,应在科学制定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实现对执法的深层管理。与此同时,在执法监管上下大力气、做足文章,切实实现政令畅通无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好服务工作。立法是基础,执法是保障。针对执法中面临的困境,要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之上采取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加以治理。同时,还要注意对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提升,做好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将热爱这一工作、对经济和法律有了解的高素质人才吸纳这一队伍中来,为执法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同时要做好定期的培训工作,实现执法人员思想层面和业务层面素质的全面提升。
加大普法力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化的权威来自广大群众的认可、拥护与在实践中的切实推行。法治能够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实际利益,同时法律权威也要靠市场参与者的维护。鉴于此,增强这部分人的法治观念势在必行。市场参与者是否拥有法治观念与其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息息相关。从实际情况来看,市场参与者对法律知识的把握与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化建设这一目标的实现尚有差距。因此,要积极引导他们,实现从学法到守法的全过程覆盖,加大法律教育的宣传力度。一是方向层面,要把握住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这一核心目标,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二是方法层面,采用显性与隐性宣传教育齐上阵的方法,推动全方位的学习与领悟。三是表现形式层面,综合运用文字、图片、漫画、生动的案例等,在阅读文字的同时营造轻松愉悦的氛围,使其在无形中接受教育,并加以践行。四是对象层面,从市场经济管理者和市场主体入手,狠抓其法治观念与依法治理的方式方法,即全面推动两点论与重点论相融合。
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落实与深化。进一步在行政体制改革上加以深化,推动行政效率的有效提升,增强政府公信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切实强化政府多方面的职能,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的职能等。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从对经济增长的高度关注转向对公共服务的关注;在对干部工作机制的改革上,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在考核与晋升上,注重考查节能减排等生态环境衡量指标;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如调整环保收费和资源型产品价格等,提高能源利用的效率;要全面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和金融改革,构建多元高效的财税体系和金融体系,助力经济改革的健康稳健发展。
规范经济行为,自觉遵守法纪。依照法律给予市场主体以充分的权利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之所在。市场经济对法律有着其内在的固有要求,通常而言,对权利本位的法律机制和法治观念的科学有效构建是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市场经济对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即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不拥有特权,任何人都拥有平等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在经济活动中,经济主体要秉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从事相应的经济活动,无论是竞争的机会、竞争的条件或是权利和义务,都是平等一致的,他们的所有经济活动都需要遵守商业公德,符合经济规则,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不能脱离法律的轨道,在市场经营活动中,绝对没有法外的“特殊区域”。正当、公平、有序的竞争才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良性竞争。任何依托于权力和人情,借助强制手段进而达到竞争目的的竞争都不受到法律的认可,最终都将面临法律的无情制裁。
(作者为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党校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李想:《浅析市场经济下的法制建设》,《华商》,2008年第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