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早期学校音乐教材的典范(上)
——《新中华音乐课本》及其思考
2018-05-21董硕
自1902年8月15日《钦定学堂章程》颁布后,我国有了最早的学校教育法规,各地区的学校开始纷纷建立。随后,音乐课也逐渐从无到有,从“随意科”到“必修课”,发生着巨大的转变。随着音乐课的设置与发展,音乐教材的建设成为教育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一环。我国的教育部门以及一些音乐教育家逐渐开始投入到教材的编写与革新中,并且在20世纪20年代末编写出较为系统和完整的音乐教材——《新中华音乐课本》。
一、我国音乐教材建设背景
20世纪初期,我国的音乐课主要以学堂乐歌为教授内容,这些歌曲多为借用外国歌曲素材配以中文歌词等形式进行再创作,或采用我国曲调填词而来,除此之外也有少数原创作品。当时,许多音乐教育家将这些歌曲编辑成册以供学校音乐课使用,如沈心工编写的《学校唱歌集》、曾志忞编写的《教育唱歌集》、叶中冷编写的《小学唱歌初集》和华航琛编写的《共和国民唱歌集》等。①后来,随着我国在作曲方面的进一步发展,很多音乐家开始自己作词、作曲,并将这些歌曲编入音乐教科书,如萧友梅编写的《新学制唱歌教科书》(共三册)等。但由于当时各地区的学校音乐教育发展情况不同,在教学水平、教学设备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而且教材建设也处于探索期,因此很多地区出现了由各学校编写本校音乐教材的现象。这种现象从“得”来看,着眼于实际,教材可以更加合乎本校的音乐教学现状;从“失”来看,由于各地区教材编写教员的水平参差不齐,一些教材出现了歌曲选择不当、质量不佳等问题。随后我国陆续在1912年5月颁布了《审定教科图书暂行章程》,在1927年12月颁布了《教科图书审查条例》,以及在1928年3月颁布了《大学院暂行教科图书审查委员会组织条例》和《大学院暂行教科图书审查办法》等一系列法规,②对教科书进行严格审查。同时于1933年6月,教育部聘请沈心工、沈秉廉、赵元任、王瑞娴等十三人组成“中小学音乐教材编订委员会”,对教材出版前的每一步进行严格的选择、审查及校订。此后,我国音乐教材的建设开始走向正轨,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音乐教材法规的编写更加严谨、周密,音乐教材的内容也更加丰富,更具科学性、实用性。这一时期,各地区的相关教育部门纷纷按照教科书法规的要求编写了各种音乐教材,但在内容编写上最为全面、最具科学性和进步意义的应数《新中华音乐课本》系列,它为我国音乐课本的编写提供了优秀的范例。
二、《新中华音乐课本》的内容编排
《新中华音乐课本》是我国第一套极具完整性和进步性的小学音乐教材。此套教材依据《新学制小学音乐课程纲要》而编写,共十二册,可供小学六年使用。其中,小学初级音乐教材八册,小学高级音乐教材四册,分别于1929年和1932年由朱稣典编辑而成,并于新国民图书社出版。此套教材配有与之相对应的教师用书——《新中华音乐课本教授书》 (小学校初级用)和《新中华音乐课本教授书》(小学校高级用),均由朱稣典和方钦照执笔编辑而成,分别由新国民图书社于1930年和1932年相继出版,教师用书针对每册音乐课本中每一课的知识进行详细的讲解。
图1 《新中华教科书·音乐课本》(小学校初级用)第五册封面
此套教材的前篇附有小学音乐课本编辑大意,共八条,涵盖了这十二册教材中教学内容的划分,教材编排的意图,教学内容的教授目标等。此外,该套教材力求“平正简易,循序渐进”,在歌词方面“多与国语常识等教科联络,凡枯燥轻浮以及不合儿童心理者,皆所不取”,这些要求体现了音乐课的重要性,突出其学科本身具有的综合性,并且强调了音乐课与旁系学科是具有密切联系的。这与20世纪初期被定义为“随意科”的音乐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更加巩固了音乐课的地位。除此之外,此套教材在曲谱的编写方面要求“均与歌词协和,力避强凑硬加之弊”;在曲谱音域范围的设定方面提出了“多合于儿童的音域,依学年的不同,渐次增广”,无疑使教材更具科学性。在教学内容上,除了将小学音乐课本按照学习阶段划分为小学校初级用书和小学校高级用书外,还将小学校初级用书做出具体细化。它将小学一学年、二学年的音乐课本(第一至第四册)与三学年、四学年的音乐课本(第五至第八册)做出区分,使其无论在内容还是编排形式上,都更加适合各个年龄段学生的学习能力与理解能力。另外,为了便于教师对该套音乐教材的讲授,另配有十二册教授书,里面记载着每一课的教学方法,使教师能够更加完整、系统地完成教学任务,并为学生营造一个轻松、愉快且内容丰富的课堂氛围。
(一)《新中华音乐课本》
1.《新中华音乐课本》(小学校初级用)
由朱稣典编写的《新中华音乐课本》按学习阶段分为小学校初级用书和小学校高级用书两部分,其中小学校初级用书共八册,每册十六课,每课讲授一首歌曲或一组音乐理论知识。
(1)一学年、二学年音乐课本(第一至第四册)
纵观整套教材不难发现,一学年、二学年的四册音乐课本中均绘有插图和简易谱表,这些都是针对以听唱为主的低年级学生量身定做的。该套教材运用丰富多样的绘画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增加唱歌的趣味性,从而激发其对音乐课的兴趣。同时,考虑到一年级、二年级学生的理解能力和认知能力有限,因此所呈现的谱表既不是简谱,也不是五线谱,而是采用了类似象形、会意的记录方式,并在下方标记出歌词(详见图2)。这种记谱方式直接明了、简单易懂,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低年级学生在听觉及谱表理解能力上的不足,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它缺少对调性、节奏、音准、节拍等方面的准确性表达,在记谱上存在缺陷。
图2 《新中华音乐课本》(小学校初级用)第二册《小小鸟》
虽然这套教材考虑了该年龄段学生的理解和学习能力,但一些极为必要的符号和图示仍应该在谱表上有所体现。例如,课本中的长音用较长的横线表示,短音采用较短的横线,但相同长短的横线在不同歌曲中所代表的时值是不同的,在上一个曲子中它代表四分音符,下一个曲子它或许就代表八分音符或者十六分音符。因此,在简易谱表中音的具体演唱时值没有确切的体现,只以教师教授书中的要求为基准。又如书中对音的高低没有准确的定位,只是在简易谱表左侧的竖线上标有一格一格的刻度,其他并无体现。根据所匹配的教师教授书可以推断出,每首歌曲均用首调记谱法,所标出的刻度由下向上数第一个为do音,第二个为re音,以此类推。除此之外,对于小节的划分、调性在简易谱表中的体现等都存在会意不明确的现象,而这些没有体现的知识只能在教师的教授书上查阅到。以上这些局限性都是相对于当今较为系统、科学、完整的教科书的编写角度而言的,其中适用于一学年、二学年的音乐教科书虽在调性、节奏、音高等方面存在记谱不明确的缺陷,但换一个角度来看,其在当时是具有重大进步意义的。它将学生作为教学主体,其内容更加贴近学生的学习能力,立足于学生的实际情况,还考虑到一年级、二年级学生的听唱能力、理解能力等方面相对较弱,因此制作带有插画的简易谱表以便辅助学生学习、理解。同时,针对这一年龄阶段的学生在学习方面更加依赖于教师这一特点,将课本中缺少的知识点放在教师教授书中加以体现。可以说,这些都体现了这一时期教材编写的科学性、实用性。
图3 《新中华音乐课本》(小学校初级用)第二册目次
这也不难看出,当时教育部门在小学音乐教育方面具有一定的主动性,主动去了解和分析学生在各阶段的学习能力,主动开发适用于不同学年所对应的各种教材。
(2)三学年、四学年音乐课本(第五至第八册)
基于一学年、二学年的学生对音乐课已有了初步的了解,基本开启了对音乐课的兴趣,学生的听唱能力、理解能力都有一定的提高,因此三学年、四学年的音乐课本较一学年、二学年有所不同。从第三学年开始,课本中的歌曲改为五线谱记谱,由首调唱名法变为固定调唱名法,由听唱学习变为视唱学习。在教材内容的排版上去掉了插图部分,取而代之丰富的乐理知识的讲解。第三学年的音乐课本(第五册、第六册)首页标注“本学年为听唱到视唱的过渡时期,所以一面将歌曲程度略为放低些;一面逐次说明谱表的组织,及认识的方法,以便练习视唱。各种符号在未经说明以前,暂不记入谱表,以免混乱儿童的视觉及注意力。至于完全的谱表及教学法,均详载教授书中,以备教师采用。”③由此可以看出,这一学年在教材的编写上依然以学生的接受程度为基准,更加注意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科学、理性地规划教材。第四学年的音乐课本(第七册、第八册),除了在内容程度上有所加深外,还增设一条“第七、八两册附有空白五线谱数面,以备儿童练习写谱及抄写选习歌曲之用。”④这部分内容不但锻炼了儿童的书写能力,更重要的是增强了学生对五线谱的熟悉程度。这种针对学生实践的习作是我们当今小学音乐课堂中应借鉴、学习和应用的。教材中的每一课均以五线谱记谱,下方注有歌词。当遇到乐理知识需要讲解时,会附有图示以及清晰的文字解读,从内容上看所涉猎的乐理知识是非常全面的,详细地将一些基础的乐理知识进行一一呈现,如各种音符时值的讲解、简单调性的认识、对表情记号的学习以及音乐符号的写法等。因此,相较于当今小学音乐课以学唱歌曲,了解简单的节奏、节拍等知识,以及欣赏课为主的模式,该套教材在这一时期所呈现的乐理知识更为深入、广泛。
图4 《新中华音乐课本》(小学校初级用)第五册目次
2.《新中华音乐课本》(小学校高级用)
民国时期的小学高级阶段虽相当于现在的小学五六年级,但所学习的内容却十分深奥,远远超出了现今该年级所学习的知识范畴。这一阶段虽属于小学范畴,但从学习进程上来讲,相当于当今的高中。当时师范学校的入学标准是“高等小学四年毕业者”,也就是说,从小学高级阶段毕业的学生已具备进入师范大学学习的能力,以及满足其专业素质的需求。可以说,小学高级阶段在当时的教育领域是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的,而其毕业生也是具有一定知识储备的。
图5 《新中华音乐课本》(小学校高级用)第二册目次
小学校高级音乐课本共分为四册,可供两年使用(即五年级、六年级)。每册教材前均附有一篇“乐谱的认识”,囊括之前学过的所有乐理知识,帮助学生进行一轮系统化复习。每册教材将教学内容分为十个单元,每个单元大致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为音乐理论知识的学习,如调式、调性、和声等。另一个部分为歌曲学习,每首歌曲下方会注有相应的问题,如“这是什么调,什么拍子?”“二拍子的强弱是怎样的?”“全曲各小节音符的排列有几种式样?”等。这使得学生对所学歌曲的认识更加透彻,同时可以将所学音乐理论知识带入到实际曲目中,更好地加以掌握和应用,在每个单元的学习中都可以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每册的十个单元可分为多次教学,以便学生更好地消化所学知识;每册课本后依旧延续了小学校初级用书中练习抄写五线谱的传统,以便学生课后习作。
小学校高级用书中涉及内容非常广泛,难度也较初级有很大提高,并开始学习音阶、音程、和声以及重唱歌曲的演唱等内容。同时,针对音阶的学习,这套教材附有一组唱名读音标记(详见图6)。这种标记起源于1913年,于1918年正式公布实施的“注音字母”,共七个标记,分别对应“do、re、mi、fa、sol、la、si”七个音。图中下方右侧对应的标记表示任何调性中的第一音,后面以此类推。除此之外,在后面的教师教授书中也将“注音字母”标记在歌词的下方,以便所授知识更加精准,整个教学环节更为严谨。另外,在每个单元中还穿插讲解了一些音乐概念,如歌与曲的关系,歌曲的表情,什么是独奏、重奏、合奏,乐器的分类等。
图6 《新中华音乐课本》(小学校高级用)第一册
由此可见,当时小学校高级用书中所学的内容已远远超出了当今小学音乐课所学的范畴。从整体上看,小学校高级用书这四册音乐课本在内容编排上将各个知识点以概念和演练相结合,使该阶段的音乐课本具有一定的整合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同时,为即将毕业后步入师范学校的学生打下了良好的专业基础,为学校与学校之间的衔接做了一定的铺垫,也使这一时期我国小学音乐教育的整个教学体系更加完整和系统化。
可以说,这一整套《新中华音乐课本》(小学校初级用、高级用)的出版与应用使我国小学音乐教育达到了一个新高度,打破了20世纪初期由教员或一些教育者自行编写各种音乐教材的局面,拓展了小学音乐教学的内容,并将学生作为教材应用的主体,从学生的角度进行课本的编排,使小学音乐课本更加系统,更具实用性。这对我国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与极其深远的影响。同时,这套教材也为我国小学音乐教材的编写开启了新的篇章。(未完待续)
注 释
① 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音乐研究所编《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参考资料·第一编(1840—1919)》(参考资料103号),1959年9月1日(油印本),第46页。
② 孙继南《中国近代音乐教育史纪年(1840—2000)》,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2年版。
③ 钱仁平《民国时期音乐文献汇编》(第九册),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5年版,第112页。
④ 同注③,第1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