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犬献瑞 狗年说狗
2018-05-18于淼
于 淼
狗有湿草之恩。
2018年,正值鸡年退位,狗年登场之际,便来说说狗。狗,亦称犬,是人类最先豢养的动物之一。可以说自人类从事采集、狩猎活动开始,狗就和人类朝夕相处,并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据考古研究发现,在我国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中,便已经发现了狗骨的遗存。通过长期的驯化饲养,针对狗的不同特点,人们按职能对其进行了分类,《礼记·少仪》中便提到狗有“守犬”和“田犬”之分(杨天宇《礼记译注·少仪》,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446页)。成书于乾隆二十六年(1761)的清宫《兽谱》记载:“犬,古有三种,曰守犬、田犬、食犬。”(故宫博物院编《清宫兽谱》,故宫出版社,2014年版,第176页)下面笔者就结合文献资料,从守犬、田犬和食犬这三种分类出发,分享关于狗的二三事。
守犬
顾名思义,守犬担负着守卫家宅田园,护卫牲畜牧群,免被盗贼、野兽侵害的职责。《太平御览》卷九〇五引《辛氏三秦记》讲述了天狗护堡的故事:“有白鹿原,周平王时白鹿出此原。原有狗枷堡,秦襄公时有天狗来。其上有贼,天狗吠而护之,一堡无患。”(永瑢、纪昀等《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01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22页)《水浒传》第三十二回“武行者醉打孔亮锦毛虎义释宋江”中,还曾有一段描写武松与黄犬缠斗的文字,“(武松)离那酒店走不得四五里路,旁边土墙里走出一只黄狗,看着武松叫。武行者看时,一只大黄狗赶着吠。武行者大醉,正要寻事,恨那只狗赶着他只管吠,便将左手鞘里掣出一口戒刀来,大踏步赶。那只黄狗绕着溪岸叫。武行者一刀砍将去,却砍个空,使得力猛,头重脚轻,翻筋斗倒撞下溪里去,却起不来。”(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426页)因“三碗不过岗”醉打大虫,又因“三碗不过望”醉打蒋门神的好汉武松,竟会失手于一条守户之犬,真是让人意想不到。
守犬机敏善吠,故又被称为“吠犬”。古人利用这一特点,常将其用于兵战之事。《资治通鉴》中记载,唐昭宗天复二年(902)九月,“朱全忠穿蚰蜒壕围凤翔,设犬铺、铃架以绝内外。”注曰:“凡行军下营,四面设犬铺,以犬守之。敌来则群吠,使营中知所警备。”(《资治通鉴·唐纪》,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8583页)《旧五代史·唐书》称:“晋高祖及蕃众自晋安寨南门外,长百馀里,阔五十里,布以毡帐,用毛索铃,而部伍多犬,以备警急。营中尝有夜遁者,出则犬吠铃动,跬步不能行焉。”(《旧五代史·唐书》,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934页)《宋史》载:“(嘉定)十一年,金帅完颜赛不拥步骑围城,宗政与再兴合兵角敌,历三月,大小七十馀战,宗政身先士卒。金人战辄败,忿甚,周城开濠(壕),四面控兵列濠(壕)外,飞锋镝,以绹铃自警,铃响则犬吠。”(《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2212页)
今天我们通常把多管闲事的行为叫“狗拿耗子”,有趣的是,在古代确实有过以犬捕鼠的先例。《吕氏春秋·士容》中就有一则“良狗捕鼠”的故事,说齐国有个擅长相狗的人,邻居委托他买一条能捉老鼠的狗。过了整整一年才买到,相狗的人对邻居说:“这是一条好狗。”他的邻居养了好几年,狗却一直不去捉老鼠。邻居把这个情况告诉了那个相狗的人,相狗的人说:“这是条好狗,它的志向在于猎取獐、麋、猪、鹿这类野兽,而不是老鼠。想让它捉老鼠的话,就要把它的腿束缚起来。”后来,邻居拴住了狗的后腿,狗这才开始捉老鼠。(陆玖译注《吕氏春秋·士容》,中华书局,2017年版,第950至951页)三国时,曹操曾将丁斐比喻为“善捕鼠”的盗狗:“盗虽小损,而完我囊贮。”(《三国志·魏书》,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89页)由此可见,在猫被引进中原之前,捕鼠也算是守犬的“分内之事”。
田犬
接下来我们再谈谈田犬。所谓田犬,即我们今人所说的猎犬,它的职责是帮助人们捕获猎物。猎犬在古代社会生活中拥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汉代曾设狗监一职,专门掌管皇家猎犬。唐代亦有狗坊,是为皇帝畜养猎犬的场所。《清宫兽谱》言:“惟田犬所以佐三驱而逐猛兽,其为用也大。”(《清宫兽谱》,第174页)。而能在史籍中留下名号的,也多为此类犬,如青驳、修毫、白望、青曹等诸号。
在我们的印象中,猎犬都应该身体健壮、高大威猛。但中国古代的猎犬多体形纤细,十分苗条,故又称为“细犬”。《西游记》第六回中,孙悟空被太上老君的金钢琢打中天灵后,“跌了一跤,爬将起来就跑;被二郎爷爷的细犬赶上,照腿肚子上一口,又扯了一跌”(《西游记》,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75页)。文中所言“细犬”便是二郎神的猎犬。这些猎犬最大的特点就是奔跑速度极快,且耐力好,据说它们的奔跑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60公里。
郎世宁作品
在农业社会出现之前,狩猎经济占有相对主导的地位,猎犬的优劣对于那些主要依靠狩猎谋生的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吕氏春秋·不苟论第四·贵当》中的一则故事就反映了这一问题:齐国有个好打猎的人,耗费了很长时间也没有猎到野兽。他琢磨自己打不到猎物的原因是猎狗不好。想弄到一条好猎狗,但家里又穷得没钱买。于是他就回家奋力耕作,攒够钱后购买了一条好猎狗,从此屡屡猎到野兽,收获也经常超过别人,日子就好了(《吕氏春秋·不苟论第四·贵当》,第913页)。
我国很多少数民族也与猎犬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比如生活在东北地区的赫哲族。赫哲人是“野人”女真之一,因擅使猎犬,常用犬类帮助狩猎运输,且六畜中唯犬最多,故清朝称其为“使犬部”(故宫博物院编《清史图典·太祖太宗朝》,紫禁城出版社,2002年版,第21页)。在冬季,赫哲人一般都要使用猎犬驾拽的雪橇作为交通工具,赫哲语称之为“拖日气”。这种雪橇少则套三四只犬,多则套几十只犬,在雪原上疾行如飞,蔚为壮观。由乾隆宫廷画家所绘的《皇清职贡图卷·赫哲人》一图就是对这一习俗的具体表现。
至于有清一代,猎犬依靠自身独特的优势,赢得了善于狩猎的满族人的喜爱,进而形成了清人敬犬、爱犬的习俗。留存于今的清宫画作中,不乏以猎犬为主题的佳品。其中当以乾隆时期由郎世宁所作的设色《十骏犬图》最为典型。该作品共十件,每幅画作中均以肖像写生的方式刻画了一只体形优美的猎犬,画面气势宏大,笔法精湛,构图优美,具有很高的艺术感染力。每幅画名即为图中犬名,十条猎犬分别是:霜花鹞、金翅猃、墨玉璃、斑锦彪、睒星狼、雪爪卢、苍水虬、茹黄豹、蓦空鹊、苍猊。(聂崇正主编《郎世宁全集》,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2015年版,第174至182页)。从字面看,每条猎犬的名字都具有十分强烈的艺术色彩和深厚的文化内涵,这一点也反映了当时满族人吸纳汉族传统文化,追求语言文字修辞内涵的文化特点。
食犬
最后来讲讲“食犬”。对于“食犬”的理解,我认为可分为两种:
其一并非食用之犬,而是充当祭祀宗庙的“牺牲”或与祭祀有关的牲物之用。如《礼记·曲礼》载:“凡祭宗庙之礼,牛曰‘一元大武’、豕曰‘刚鬣’……犬曰‘羹献’”(《礼记译注·曲礼》,第50页)。《说文解字》中对于“献”的解释就是“献,宗庙犬名羹献,犬肥者以献之”(《说文解字》,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204页)。《周礼·大司寇》载:“大祭祀,奉犬牲。”(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秋官司寇·大司寇》,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740页)该篇中亦记载有“犬人”一职,职责主要掌管作“牺牲”的犬类。而且明确提出,凡是供祭祀用的犬牲,要选毛色纯一的,即“牲牷”者(《周礼·秋官司寇·犬人》,第777页)。不仅如此,古人认为狗是极具灵性的动物,在丧葬之事中,也经常会用到狗,比如天子五种丧车中的“木车”和“素车”,就会看到以白狗皮充当覆盖物的犬和白狗皮制成的尾櫜(《周礼·春官宗伯·巾车》,第569页)。同时,古人认为狗乃纯阳之物,性属金,又善守,所以用犬祭能起到消灾弭祸、攘除疫疾的作用。《史记·封禅书》中记载,秦德公在夏天入伏时进行祭祀,在雍县的四面城门口把狗宰杀,以防止烟瘴毒气入侵害人(韩兆琦主译《史记·封禅书》,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560页)。汉代民间有正月杀白犬以血题门户的习俗,据说可以辟除不祥。在我国少数民族中,也同样具有犬祭的风俗,譬如辽人便有“八月八,屠白犬,于寝帐前七步瘗之,露其喙”之习(参《辽史·嘉礼》,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878页)。
其二就是供人食用之犬。古人确有食犬之俗,《周礼·食医》中言:“凡会膳食之宜……犬宜粱……”(《周礼·天官冢宰·食医》,第105页)即狗肉与粱饭搭配,味道才是最为适宜的。《礼记·月令》记载,天子在秋八月中,食物应以麻籽和狗肉为主(《礼记译注·月令》,第199至200页)。在长期食用的实践中,古人对狗肉也积累出了一些经验。《礼记·内则》称:“狗赤而股躁,臊。”(《礼记译注·内则》,第343至344页)即狗的后腿内侧若无毛,而性格又暴躁,那它的肉便有腥臊气味。通过这种方法,用以辨别狗肉质量的优劣。有趣的是,在宋代曾经出现过一次禁吃狗肉的风波。宋人朱弁在《曲洧旧闻》中说:“(宋徽宗)崇宁初,范致虚上言:‘十二宫神,狗居戌位,为陛下本命。今京师有以屠狗为业者,宜行禁止。’因降指挥禁天下杀狗。”(《曲洧旧闻》卷七,国家图书馆藏清重印刻本)原来只因当朝皇帝属狗,于是屠狗、吃狗就成了禁忌。不过随着徽宗被俘,北宋灭亡,这条禁令也就随之取消了。
犬类忠诚稳重的天性,恰恰与古人所强调的道德标准和伦理原则相一致,所以犬又被古人寄寓了丰厚的情感表达和文化观念。过去臣子常用“犬马”来自比对于君主的忠心,因此便有了诸如“犬马之劳”“犬马之心”的词语。同时,对于狗的忠诚,在古代文学作品中也可见一斑。古人云:“马有垂缰之义,狗有湿草之恩。”后半句所说的便是《搜神记》中一则关于义犬救主的故事。传说三国时期有个人叫李信纯,他养了一条狗,唤作“黑龙”。李信纯特别喜欢它,无论去哪都要带着它,吃饭也要特意分一些给它。有一天,李信纯去城外喝酒,大醉归家途中,倒在路边的草丛里睡着了。恰巧太守郑瑕出城打猎,见郊野荒草繁多,就命人放火烧草。李信纯躺的地方正是下风处。狗见大火烧来,就用嘴拖拉李信纯的衣服,但他一动不动。李信纯躺着的地方附近刚好有条小溪,相距三五十步远。狗就跳进溪水中,打湿身体,然后跑到李信纯躺的地方,来回将自己身上的水洒在主人周围,使主人免遭大难,保住性命。但黑龙却因过度疲劳而累死在了主人身旁(干宝撰,黄雪晴译注《搜神记》,崇文书局,2017年版,第268页)。
《聊斋志异》中也有关于义犬救主的故事,言:周村有一商只人,在芜湖经商,赚了很多钱。他雇了一条船准备回乡,途中偶然搭救了一只将要被宰杀的狗,并养在船上。不想所雇船夫竟是强盗,欲谋财害命。歹人用毡子把商人裹住,扔到了江里。那条狗见况跳入水中,用嘴叼着毛毡,与商人一起在江中漂流,直到水浅处才停住。这只狗跑到人群处哀嚎,有好奇者跟随狗到了浅滩处,商人才得以获救。商人把自己遇难的事情讲了一遍,有好心船夫将他带回了芜湖。但商人上船后发现那只狗不见了,心里十分哀伤。当商人辗转回到周村时,忽然发现那条狗自己回来了,并向商人大声嚎叫。商人唤它,它却掉头就跑。商人追去,狗却奔上了一条船,并死死地咬住了一个人的小腿。商人欲上前呵斥,才发现原来狗咬住的就是那个强盗。
以上这些传闻轶事我们不能辨其真伪,但其中狗的灵性与对主人的忠诚是为古人所欣赏的。
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载:王征君载扬言:尝宿友人蔬圃中,闻窗外人语。曰:“风雪寒甚,可暂避入空屋。”又闻一人语曰:“后垣半圮,偷儿阑入,将奈何?食人之食,不可不事人之事。”意谓童仆之守夜者。天晓启户,地无人迹,惟二犬偃卧墙缺下,雪没腹矣。(韩希明译注《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561至562页)
诚如文后纪昀所言:狗这种动物,不用主人赶着打着,就能守夜,从不失职,宁可忍饥受冻也留恋主人,不肯离开,天下有些人,实在是万不能及。与二犬相比,着实令人惭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