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产品外销涉嫌违法
2018-05-14
新传奇 2018年12期
“买来的化妆品又贵又有添加,不如自己動手做纯天然化妆品”。近日,《舌尖上的中国3》中出现了自制口红的情节,自制化妆品又走入市民视野。自制口红、眼影、腮红等在受买家追捧的同时,也遭遇诸多质疑。
白领刘女士就曾是一名自制化妆品的爱好者。她曾在网上购买自制口红、腮红原材料,并按照网店上的视频,通过教程自己手工制作了一次。然而使用后发现整个脸颊都肿了,到医院看,发现是真菌感染。她上网查询,发现和她一样情况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大家在网上讨论,怀疑是原料本身有问题,或者是在制作过程中消毒不到位。”
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立宏表示,自制化妆品的人群中,有些是手工爱好者,做来自用,也有一些用于销售。如果是自己觉得好玩,做了自己用或送人,则无伤大雅。但将自制化妆品销售给他人,却涉嫌违法。自制化妆品涉及商业买卖行为,大量加工生产,按规定需要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否则就是涉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
而即使拥有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也不能对外销售自制化妆品的原材料包。“也就是说,网店售卖自制化妆品原材料包时贴出生产许可证也不行,有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在出厂时就必须是检验合格的成品,将半成品拿出去卖,相当于生产场所转移到外面,也是不行的。”正规的化妆品必须保证有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生产厂名、生产厂址、规格、生产日期等要素缺一不可,缺少任意一项就是“三无”产品,这已经成为业内的普遍共识。他提示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网上销售的所谓“私人定制”化妆品以及化妆品原料,尽可能选择与有资质的商家进行交易,否则一旦出现问题,不仅维权难度大,更严重的是危害健康。
(《北京晨报》201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