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法:整齐门内,提斯子孙
2018-05-14佟佳·额尔瑾
新传奇 2018年15期
佟佳·额尔瑾
家法,即家族法规,是调整家族或者家庭内部成员人身以及财产关系的一种强制性规范。它是中国宗法社会的特殊现象,是古代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历代都有“家诫”、“家训”问世,先秦时期数量极少,汉朝时略有发展,两汉时期,东方朔、郑玄、诸葛亮、嵇康等许多名人,皆有家诫家训传世。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则形成一个高潮。
明朝以前订立的家法族规,对于違反家法族规的子孙的惩罚,相对较轻。进入明朝后,随着家法族规的严密、完善,并因宗族人口的不断增多,族人之间的血缘关系越来越疏远,对于违反家法族规者的惩罚,已经有了加重的趋势。有些家族甚至对于一些很小的事情,也大动干戈,加以重惩。如撰写于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的广东五华缪氏《家训》规定,对搬弄是非的“小家婆妇”,须“重治而禁绝之”。
到清朝中期,随着人口的激增,无论城乡都出现了众多的无业游民,使尊长们为族众“良莠不齐”而忧虑。许多家庭和宗族将制定和强化家法族规作为防止家族衰败的良方。与此同时,家法族规中的惩罚方式也大大增加。
晚清特别是民国后,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对于“家法”的秉承越来越松散。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在立法上对个人权力进行维护,“家法”这个词渐渐地也只有在电视屏幕上才能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