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工程总承包的基础理论研究
2018-05-14何祥云丁靖高明林明晖许瑾瑾
何祥云 丁靖 高明 林明晖 许瑾瑾
随着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当前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已经成为当前国内外较为常见的总承包模式之一,为了顺应市场的管理需求,需要做好工程管理工作。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为:EPC总承包一般定义及基本特征。重点内容为EPC总承包的合同结构及优势分析。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总承包模式目前在发达国家广泛使用,是一种成熟的建筑模式。从项目管理的角度来看,EPC可以使各参与方的责任更明确,工程质量有保证;从业主的角度来看,EPC模式能够帮他从琐碎、繁杂的项目管理中释放出来;从总承包商角度來看,他能够获得更多利润的机会。
一、一般定义及基本特征
EPC是设计Engineer、采购Procure、实施Construct三个英文单词的缩写,是对工程建设中三个重要阶段有机的整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工程总承包企业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 安全 、费用和进度负责。
EPC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意义在于通过设计、采购、施工过程的组织集成,促进设计、采购、施工的紧密结合,克服由于设计、采购、施工分离导致的投资增加和工期延长等弊病。
EPC模式一般以设计为龙头,需要总承包商具备顶层设计能力和杰出的策划能力,所以以设计见长的企业具有明县优势。但以设计为龙头的总承包对企业的综合性实力要求非常高,纯粹的设计单位或纯粹的施工单位都很难完成。
因此,EPC总承包模式的本质特质就是:就是以总承包的形式对建设过程中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营全过程的高度控制。
其基本特征为:
(1)、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发包人(业主)不应该过于严格地控制总承包人,而应该给总承包人在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中较大的工作自由。譬如,发包人(业主)不应该审核大部分的施工图纸、不应该检查每一个施工工序。发包人(业主)需要做的是了解工程进度、了解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建设结果是否能够最终满足合同规定的建设工程的功能标准。
(2)、 发包人(业主)对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即过程控制模式和事后监督模式。
(二)所谓过程控制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聘请监理工程师监督总承包商"设计、采购、施工"的各个环节,并签发支付证书。发包人(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各个环节的监督,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FIDIC编制的《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采用该种模式。
(三)所谓事后监督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一般不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但在竣工验收环节较为严格,通过严格的竣工验收对项目实施总过程进行事后监督。FIDIC编制的《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采用该种模式。
(3)、 EPC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整个过程负总责、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及建设工程的所有专业分包人履约行为负总责。也即,总承包人是EPC总承包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二、合同结构形式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商对整个建设项目负责,但这并不意味着总承包商必须独立完成全部工程项目。除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由总承包商独立完成的工作外,其余工作,总承包商则可以采用专业分包的方式进行。在实践中,总承包商往往会根据其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及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的要求,将设备采购、施工等工作采用分包的形式分包给专业分包商。为此,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其合同结构形式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
(1)、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
(2)、设计—采购总承包(EP模式)
(3)、采购—施工总承包(PC模式)
(4)、设计—施工总承包(DB模式)
(5)、建设—转让(BT模式)
国内最为常见的为:(1)、(4)、(5)这三种形式。
EPC模式,是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总承包商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该种模式是典型的EPC总承包模式。
DB模式,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在该种模式下,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等采购工作,由发包人(业主)来完成。
BT模式,是指有投融资能力的总承包商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实现全过程总承包,并同时承担工程的全部投资,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使用后,业主按合同约定向工程总承包商支付全部建设资金。
三、优势体现
EPC管理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一条龙,工程总承包全面负责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是以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和服务为目的,对整个工程项目实行整体构思、全面安排、协调运行的前后衔接紧密的承包模式,通常采用固定的总价合同。在EPC模式中,设计与采购、施工、试运行等业务相辅相成,形成相互配合的统一的有机体。通过协同作战,能够培养设计方案与施工工艺相协调配合的能力。
(一)对工程建设本身而言。
EPC模式能够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使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有机地组织在一起,并进行整体统筹安排。通过系统的优化设计方案,制定合理的设计、采购、施工控制计划,有效地对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进行综合控制,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投资、保证工程质量。
(二)对业主而言。
将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部或若干阶段交给一家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总承包商,将大幅减轻业主对工程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有利于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控制,缩短工程周期,并能有效的锁定工程造价。同时也有利于充分利用总承包企业的管理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的投资风险。
(三)对EPC总承包企业而言。
可充分发挥其技术优势,把他们在施工方案、价格和市场等方面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充分地融于设计中,从而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产生积极的影响。而且总承包商由过去分阶段分别管理变为全过程通盘考虑、相互衔接的系统化管理,可以促进承包企业自身的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使企业管理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更加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作者单位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