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辩证法思想的当代启示
2018-05-14高晨
高晨
[摘要]辩证法一直是哲学研究领域的重要问题,马克思辩证法更以其批判性、革命性和实践性等特征在辩证法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自以卢卡奇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想家重申马克思辩证法的重要性以来,众多马克思主义思想家都力图重新解读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东欧新马克思主义思想家马尔科维奇和科西克都对马克思辩证法做出了创造性地解读。在众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中,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的辩证法思想独树一帜。这种独特性一方面来源于二人深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功底,另一方面则来自于东欧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以及东欧独特的民族文化精神。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的辩证法思想展现了东欧新马克思主义思想家独具特色的理论研究视野和深切的人道主义情怀,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的强大生命力和内在活力。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的辩证法思想在东欧新马克思主义思想及当代新马克思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这种重要性一方面体现在二者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各自的理论创新上;另一方面则体现在二者的辩证法思想对于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所具有的重要启示上。两人都致力于通过本土化、创造性地解读马克思辩证法为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发展提供良性建议、为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人类摆脱生存困境寻求解决路径。因此,探寻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辩证法思想的当代启示有助于深化对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史的认识,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国内学界对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进程与深度,尤其是对于将马克思思想与时代问题相结合进行理论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辩证法;马尔科维奇;科西克;东欧新马克思主义
[中图分类号]A81;B50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284(2018)03-0028-06
南斯拉夫实践派代表思想家米哈伊洛·马尔科维奇与捷克新马克思主义代表思想家卡莱尔·科西克虽同处于东欧社会主义历史背景下,但却对马克思辩证法有着各具特色的深刻理解。马尔科维奇将马克思辩证法解读为“人道主义的辩证法”,科西克则解读为“具体总体的辩证法”。然而,可以肯定的是,二者的辩证法思想对于在当代研究马克思主义尤其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均具有重要的价值和启示。
一、回归马克思辩证法的本质属性
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辩证法思想的第一个重要启示就是研究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首先是要内在式地解读马克思辩证法思想,对马克思思想的解读必须要以马克思的作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厘清基本概念内涵,理顺基本逻辑关系,在理论总体中把握特殊内容,透过文本本身了解马克思的真实意图。
(一)打破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教条式理解
内在式地解读马克思辩证法思想的第一步就是要打破以往对于马克思辩证法的教条式理解。从某种意义上说,马克思思想的发展史就是它反对教条化的历史。马克思在《资本论(1872年第二版跋)》中就曾指出许多理论家对其辩证法思想的误解,例如季别尔将辩证法理解为演绎法,莫·布洛克將辩证法理解为一种分析的方法,甚至有人将马克思的思想理解为将实在论与德国辩证法杂糅在一起的唯心主义理论。马克思批判这些教条化的理解,他说:“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马克思承认其受到黑格尔思想的影响,但他是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他反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主义和唯心主义,马克思辩证法是以人的实践为基础的批判性、革命性的理论,绝非粗略的分析方法和演绎方法所能概括的。
在马克思逝世后的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对马克思辩证法的教条化的理解甚嚣尘上。以伯恩施坦为代表的“修正主义者”否定了马克思思想的哲学性,认为马克思辩证法仅仅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而并非哲学意义上的方法。以卢卡奇和科尔施为代表的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强烈批判了这种教条化理解,并致力于重申马克思辩证法的哲学内涵,强调辩证法是指导革命走向胜利的唯一方法。前苏联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其建立给无数马克思主义者以信心,但是其对马克思辩证法的教条式理解也是不容忽视的。前苏联的执政党派在很大程度上想要更加快速、高效地向不同文化程度的群体宣传马克思的思想,将马克思思想编写成为更加通俗易懂的教科书,然而这种教科书是无法具体地解释辩证法思想的,因此马克思辩证法最终在苏联教科书中沦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绝对规律。
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肩负着打破对于马克思辩证法教条化理解的理论任务,对教条理论的批驳不仅是针对资本主义理论家以及日呈颓势的“修正主义者”,更重要的是批判苏联教科书式的错误理解。因此,马尔科维奇才在《今日的辩证法》开篇就批判了辩证法教科书的缺陷,认为其对于辩证法基本概念的认识模糊、神化辩证法为绝对规律,限制辩证法的应用领域;科西克也同样批判对于马克思辩证法的教条理解,认为许多研究者在深入研读马克思原著,仅仅通过过分通俗的文献资料就发表自己关于马克思思想的片面的、抽象的认识。
(二)解蔽马克思辩证法的基本概念范畴
解蔽马克思辩证法的基本概念范畴是内在式地解读马克思辩证法的第二步。对于马克思辩证法的具体认识要以对其基本概念的正确认识为前提。“阿多诺在《否定的辩证法》中谈到‘概念的觉醒是哲学的解毒药”[2]15,但是以往的大多数马克思主义者似乎都忽略了解读概念范畴这样一个重要步骤。卢卡奇着力强调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一种能够指导认识和实践的方法,但并未对辩证法的基本概念范畴做出解释;科尔施致力于恢复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哲学内涵,强调辩证法在实践中的重要作用;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则侧重于论述辩证法的批判作用,将辩证法作为批判的“武器”对启蒙理性、技术理性、大众文化等进行批判;甚至作为当代英美马克思主义代表之一的伯特尔·奥尔曼也是将马克思辩证法定义为以内在关系哲学为核心的思维方法。理论家们要么是在试图定义马克思辩证法、要么是在强调马克思辩证法的作用和意义,及至当代则倾向于将新的哲学理论引入辩证法思想当中以重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但是却忽略了对于马克思辩证法基本概念进行批判性解读。更不用提还有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只不过是将马克思辩证法换了一种不同于马克思本人的叙述就敢说自己重新解读了辩证法。
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辩证法思想的重要理论价值与启示之一就是两人都对于马克思辩证法的基本概念做出了具体的、批判的解读,解蔽了以往人们对于基本概念的模糊的、混乱的、错误的认识。马克思辩证法的基本概念范畴包括实践概念、人的概念、历史概念、批判概念,等等。这在上文中都有所论述,因此不再重复表述。这里只对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解蔽基本概念的内容中的特殊性作以简略表述。马尔科维奇对于概念解读的特殊之处就在于他揭示了概念中的价值论假定。这种价值论假定有两层含义:第一是否定性,第二是理想指向。以实践概念为例,马尔科维奇同以往的许多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一样,承认实践是人所特有的活动方式、是辩证法实现的必要的基础,但是,他还指出实践概念范畴的价值论,假定揭示了实践的双重内涵:一方面实践是批判的和革命的,是对异化的否定,是能够发掘人类潜能的客观实在活动;另一方面,实践是人类自我实现的基础,是满足真正的人的需要的必要条件,是实现人道主义理想的可能性;科西克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对于概念的解读是以对“实在”概念的认识为基础的,实在是现象与本质的统一,因此科西克注重关于区分“现象”意义上的概念和“实在”意义上的概念。以“劳动”概念为例,科西克区分了一般劳动即哲学意义上的劳动和特殊劳动即经济学意义上的劳动。“作为人类客观活动的劳动,搞糟这社会-人类实在的劳动,是哲学意义上的劳动”[3]158,“作为一个经济范畴,劳动是创造某种特殊社会财富的社会—生产活动”[3]158,“虽然一般劳动是经济意义上的劳动的前提,但这两者毕竟不是一回事。造成资本主义财富的劳动不是一般劳动,而是特殊劳动。它是抽象—具体劳动,即具有两重性的劳动”[3]158。
(三)坚持马克思辩证法的实践本质
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的辩证法思想揭示出了马克思辩证法的本质是实践,以往的对于马克思辩证法实践问题的认识存在着不够具体和深入的问题。无论是葛兰西的“实践哲学”还是科尔施的“实践的哲学”所强调的都是实践的作用,诚然,实践在辩证法中的基础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对于“实践为何具有这样的作用”以及“作为马克思辩证法思想本质的实践的内涵究竟是什么”这些问题确少有人能够做出回答。
马尔科维奇是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实践派的核心人物,该学派的理论被称为实践哲学,而这种哲学的本质“是一种人道主义(或人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4]77-78,该学派将实践范畴作为理论的核心范畴,认为实践是“人的本质规定性”[4]79、“人的一切活动和规定性的总体”[4]81、“人的认识、进而是人的世界的基础”[4]81。这种关于实践范畴的认识也体现在马尔科维奇的辩证法思想当中,马尔科维奇强调实践是以人为主体的自由、自觉、自足的活动,是革命胜利和人的自我实现的必要条件。马尔科维奇将其辩证法的本质表述为“人在历史中的自我实现”,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是对于马克思辩证法思想实践本质的另一种表述;科西克區别了两种不同意义上的实践概念,一种是作为日常观念中的实践概念,这种实践是伪具体的、抽象的、非批判的,在这样的意义上“实践被当作一种操控力量,当作一种于人和死物两种治疗的主宰来看待和实行”[3]68;另一种则是唯物主义哲学意义上的实践,这种实践是批判的、辩证的、具体的,在此意义上,“实践既是人的对象化和对自然的主宰,又是人类自由的实现”[3]73,并且“人在实践中形成了于一般实在的开放性”[3]58。唯有在后一种意义上认识和把握实践的内涵,才能够以实践为基础探寻人与世界的关系。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通过对实践内涵的阐述论证了实践作为马克思辩证法的本质所具有的基础性作用与意义。坚持马克思辩证法的实践内涵不仅是重要的更是必要的,唯有实践,能够为人类的自由与解放提供客观可能性。
二、本土化地解读马克思辩证法思想
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的辩证法思想的第二个重要启示就是两人均将对马克思辩证法的理解与自己所处的特殊的社会历史情况相结合,本土化地解读马克思辩证法思想。历史地、批判地、发展地理解辩证法是马克思辩证法内在的理论要求,同时这也对促进东欧新马克思主义流派的理论发展以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在社会历史进程中阐释马克思辩证法
马克思出生并成长于资本主义日益繁荣、工业社会快速发展、政治力量持续变革的人类历史变革时期,马克思正是有感于资本主义对人的剥削与压迫才致力于建立自己的哲学思想体系,寻求人类自由与解放之路。一方面,诸如19世纪末期工人运动的高涨以及20世纪初期苏联作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确实让他们看到了革命的曙光;另一方面,自20世纪伊始,马克思主义遭到严重误读、工人运动接连失败、苏联陷入僵化体制也是对于他们的重大打击。也正是因此卢卡奇的思想中带有明显的转折点,但是他们从未放弃对于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法兰克福学派所面临的又是一幅新的图景,同马克思主义时期相比,各国的资产阶级政权已经趋于稳固,资本主义虽遭遇经济危机重创但却仿佛涅槃重生的凤凰迎来了更加繁荣的发展期;同早期西马思想家相比,法兰克福学派第一代领导人霍克海默主张不参与政治运动,而绝大数说学派成员一生中都参与过政治活动。他们切实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为躲避战争侵袭继续学术研究甚至不惜搬迁至美国。正是基于这样的时代背景,法兰克福学派致力于融合多学科的社会批判理论的发展,相较于马克思和早期西马思想家,他们的理论是“更温和的”。
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的理论背景似乎更加复杂,二战以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扩大了社会主义版图,人类距离真正的解放看似更近了。但是,前苏联与美国的对抗为东欧马克思主义思想家带来了阴霾,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成了这场大国博弈的砝码之一。另一方面,苏联对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过度控制限制了其自身的发展,苏联作为社会主义的“典范”愈加僵化的国家主义也令马克思主义者倍感失望。在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下,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不仅发现了东欧社会所面临的严峻问题,更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路径,这个路径就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但是二人都清楚地知道,照抄照搬是无法直击问题本质的,必须结合本土的情况对马克思辩证法进行再解读,因此,马尔科维奇提出了人道主义辩证法,科西克提出了具体总体的辩证法,两人均强调辩证法的人学本质、强调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还是革命的实践活动其最终的目标仍是人的自我实现、是全人类的自由与解放。
(二)以民族文化精神为内核推动马克思辩证法
“在当代所有新马克思主义中,东欧新马克思主义是唯一一个深深根植于特定的民族文化并表现为具有一定地域特征的本土式的马克思主义。”[2]19-20东欧位于欧亚板块的交界,自古以来就受到多种文化的影响,是一个具有多样性和包容性的地域。东欧自古以来受到古希腊和希伯来精神中人道主义精神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受到近代自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发展起来的理性主义思想的影响。两种思想相互交融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东欧文化,东欧民主精神倡导人道主义、自由自治等思想。“在东欧文化传统中,自由主要是思想自由;平等不只是经济平等,更重要的是政治平等;革命也不只是制度的转换,更重要的还在于制度的完善。”[2]20东欧马克思主义思想家自然也将这种民族精神融入自己对于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理解当中。
因此马尔科维奇强调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在人道主义框架下的辩证法思想,突出论述辩证的价值论假定,明确其内涵与指向都是人道主义的实现。同时,马尔科维奇也关注人道主义革命的实现,他将辩证法思想用于指导革命实践的理论,同时又指出革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革命是时代的要求、是人类走向自我实现的必然选择。科西克的伟大之处在于,他作为一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在深谙马克思思想的基础上,能够打破其逻辑结构,重构自己的理论体系并阐明马克思辩证法思想的精髓。在论述过程中,无论是对基本概念的历史追溯还是对逻辑起点的选择都体现了他深厚的哲学功底。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对于马克思辩证法思想的创新性解读正是对于东欧人道主义、自由自治的民族精神的最好诠释。
(三)从人道主义实践哲学立场出发发展马克思辩证法
从人道主义实践哲学立场出发发展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原因有三个:
1.马克思辩证法本身就是关于人的理论。马克思辩证法的思想出发点就是为了解读资本主义环境下人所面临的生存困境,马克思辩证法的本质是以人为主体的实践,马克思辩证法的最高理论诉求是全人类的自由与解放。
2.东欧民族精神内核是人道主义。通过论述可知,对于人道主义的追求已经深深根植于东欧的民族文化精神当中。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不可避免地受到本民族精神文化的影响,从人道主义的立场理解马克思辩证法思想,在这一过程中又促进了马克思辩证法的本土化。
3.社会历史状况的必然要求。两次世界大战对人类造成了不可磨灭的精神创伤,资本主义国家的持续繁荣拷问着马克思主义是否还有未来,苏联模式的僵化以及极权倾向日益严重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不可跨越的障碍,所有这些情况都要求一种人道主义的马克思辩证法的出现,但是仅仅作为理论是不够的,这种辩证法思想要从实践哲学的立场出发,为革命的胜利、共产主义社会的建立、人类解放的实现提供可能性。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揭示出马克思辩证法的人学内涵和实践本质,从人道主义实践哲学的立场出发发展马克思辩证法,马尔科维奇的人道主义辩证法和科西克的具体总体辩证法的提出不仅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信仰马克思主义的人们打了针“强心剂”。马克思辩证法不能够确保理想一定实现,但是它提供了切实的客观的历史可能性。“如果我们想为真正的人的解放以及社会上层建筑和个人心里生活领域中的任何一种其他的根本变革留有空间的话,那就别无选择。”[5]。
三、创造性地解读马克思辩证法思想
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辩证法思想的第三个重要启示是要创造性地解读马克思辩证法思想。马克思主义自诞生之日起至今已近200年的历史,在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中每一种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解读都是难能可贵的,因为这对于任何一位思想家来说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马克思辩证法的批判性与革命性要求其自身是不断发展的,对于马克思辩证法的理论创新的实现不仅要熟读马克思原著更要真正地理解马克思的意图,同时还要具备深厚的哲学史功底和刻苦钻研的精神。正是由于其难度之大,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对于马克思辩证法的理论创新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才熠熠生辉。
(一)在东欧视野下重释马克思辩证法
马尔科维奇对于辩证法概念范畴的创造性解读的最突出体现是他将人道主义引入到马克思辩证法当中,因此对于基本概念的解读都是在人道主义的框架下进行的。在马尔科维奇看来人道主义显然是一个价值概念,作为价值概念不可避免地带有一种理想指向。人道主义框架下的辩证法不是绝对规律而是“历史实践之确定结构”[6]4、不是单纯的方法论而是批判的辩证人类学;人道主义框架下的实践不是手段而是目的本身、不是抽象的虚无的哲学概念而是一种自由、自足、自觉的普遍人类活动;人道主义框架下的革命不是空泛的口号而是“任何有主义人类解放的质变”[6]24、不是单纯的理论诉求而是“具有真正的马克思的广度”[6]24。
科西克的创造性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科西克将具体、总体概念引入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赋予它们真正的辩证内涵,具体就是总体,總体就是具体,具体总体所强调的是从总体的角度把握事物,并从能够将事物的特殊性置于总体中形成具体的认识,这体现了辩证法的矛盾统一;另一方面,科西克创造性地解释实在概念并将对实在概念的理解作为理论的基础,实在是现象与本质的统一,是结构性的、发展性的总体概念,以实在概念为基础所形成的认识要求要从辩证的、发展的、批判的角度透过现象探究本质。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不仅在新的历史要求下对马克思辩证法的基本概念赋予了新的理论内涵,也将新的理论概念引入到马克思辩证法当中给予了概念辩证内涵,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成就了“理论革命”,推动着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向着更加广阔和深远的方向发展。
(二)在批判视野下重构马克思辩证法
批判性是马克思辩证法最为重要的理论特征之一,马克思以辩证法思想为“武器”批判封建制度的腐朽、批判资本主义对人的异化、批判哲学对于资产阶级统治的妥协,等等。马克思主义者继承了这种批判性,他们批判“修正主义”的自以为是、批判启蒙理性倒退为“神性”、批判大众文化的庸俗不堪、批判一切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读。
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也承袭了独属于马克思辩证法的批判性,这种批判性对内而言是自我批判反思,对外而言是辩证批判发展。马尔科维奇的批判主要集中于社会批判,如果对其社会批判做更细化的分类,则是分为对人的批判和对国家的批判。对人的批判主要是批判资本主义制度所造成的人的异化以及在社会主义国家所出现的人的异化的情况,对国家的批判一方面集中于批判前苏联国家主义的僵化、教条,另一方面则批判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照抄照搬前苏联模式造成的“水土不服”。马尔科维奇的社会批判理论不是只停留在“批判的武器”层面,他强调“武器的批判”的重要性,因此,他的辩证的社会批判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和指向的,辩证的批判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够实现自身和发展自身,也唯有在辩证的、批判的、革命的实践活动中才能实现人道主义;科西克则在继承了马克思辩证法的批判性同时,也继承了其他马克思主义者的批判思想,因此他的批判维度更丰富、批判广度更广博、批判深度更透彻。科西克批判日常生活,阐述了“烦”“操持”“平日”的关系与含义,指出日常生活的异化是以作为人的客观主体实在的“烦”为基础的;科西克批判技术理性,阐述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分化的系统,而“经济人”则是作为系统的组成部分,阐述“理性至上”的本质是人的主体客体性;科西克批判大众文化,认为艺术与哲学是对人类实在形成整体认识的唯二手段。科西克重视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强调只有像马克思一样对经济现象进行透彻地分析才能够发掘出资本主义的本质。因此他的批判理论也都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现象入手,这是他不同于许多马克思主义者的地方,也体现出了他对马克思思想的深刻认识。同马尔科维奇一样,科西克也强调想要消灭异化必须以辩证法为理论指导,以实践为基础,科西克的实践是指哲学意义上的社会—人类实践,是具体总体的辩证实践概念。
马尔科维奇通过社会批判理论重构了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辩证理论体系,科西克则是通过多维度的批判理论重构了具体总体的马克思主义辩证理论体系。二者都对马克思辩证法做出了既符合理论本质要求又具有特殊理论价值的创新性发展。
(三)在国际理论视野下重述马克思辩证法
以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辩证法思想为代表的东欧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其独特的社会历史背景以及创新性的理论解读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史上独树一帜。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的辩证法思想的理论价值在于:
1.以马克思思想为“根”。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辩证法理论坚持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出发,发掘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特征,揭示马克思辩证法的实践本质,阐述马克思辩证法的人学属性。两人始终是在马克思辩证法思想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发展出独具特色的属于自己的辩证法思想,但是二人的辩证法思想最终又回到了马克思思想本身,其最高的理论诉求同马克思辩证法是一致的——即实现全人类的自由与解放。始于马克思又回到马克思,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始终以马克思思想为“根”。
2.以民族文化与精神为“叶”。东欧独特的地理位置成就了独具特色的民族精神与文化,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也将这种追求自由、向往人道主义的民族精神融入对于理论的研究和探索之中,形成关注人、发展人、实现人的辩证法思想。另一方面,二人也以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现状为历史背景,致力于能够解决东欧社会问题的独特的辩证法思想,这为其后的马克思主义者发展辩证法思想和其后的社会主义国家运用辩证法思想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
3.以国际理论视野下的辩证法思想为“果”。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的辩证法思想不仅是本土化的更是国际化的,这种国际化一方面体现在他们的辩证法思想受到其他地域或流派的哲学家思想的影响,比如科西克的辩证法理论就受到海德格尔存在主义以及胡塞尔现象学的影响,因此甚至有学者将其辩证法思想称为海德格尔式的马克思主义;另一方面则体现在东欧思想家在“东欧剧变”以后步入国际理论舞台,不仅在交流的过程中扩大了自身的理论影响力,也在全新的更为广阔的国际理论视野下发展自己的思想,例如马尔科维奇的人道主义思想就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
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在各自的辩证法思想中都一再强调马克思辩证法动态性、开放性的理论要求,在二人的理论生涯中他们也确实以辩证法思想作为理论指导,吸纳有益的哲学思想丰富马克思辩证法的理论内涵,他们深知发展马克思辩证法的第一步就是要解放马克思辩证法。解放马克思辩证法绝不会止于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这是所有马克思主义者的使命。
四、结语
马克思主义自诞生之日就以其批判性和实践性内涵引领着人类发展与变革的新方向,开拓着人类哲学思考与认知的新视野。马克思辩证法作为马克思思想的重要理论内容,以辩证唯物主义为基本观点,实现了主体与客体、现象与本质、理论与实践、人与世界的辩证的发展的历史的统一,其理论价值与贡献已不可估量。马克思辩证法虽经历困境但仍因一代又一代马克思主义者的不懈努力而保持着连续性发展,从卢卡奇到阿多诺再到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从启蒙辩证法到否定辩证法再到人道主义辩证法与具体总体辩证法,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历史涵盖多个学派的理论成果,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发展足迹几乎遍布欧亚大陆。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对马克思辩证法的创造性解读同样也具有巨大的理论价值与意义。
马尔科维奇与科西克不仅仅是再解读了马克思辩证法,更为难得的是二人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辩证法,在将马克思辩证法本土化、国际化的過程中也解放了马克思辩证法。从对两人辩证法的研究中可以得到诸多有益的启示,这种启示对于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尤其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11-112.
[2]李宝文.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及独特意义[J].学术交流,2015,(1).
[3]卡莱尔·科西克.具体的辩证法——关于人与世界问题的研究[M].傅小平,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9.
[4]衣俊卿.人道主义批判理论——东欧新马克思主义述评[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5][捷克斯洛伐克]马尔科维奇.从富裕到实践——哲学与社会批判[M].曲跃厚,译.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2:187.
[6][南斯拉夫]马尔科维奇,彼得洛维奇.实践——南斯拉夫哲学和社会科学方法论文集[C].郑一明,曲跃厚,译.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0.
〔责任编辑:徐雪野李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