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那些托儿所
2018-05-14雷册渊
雷册渊
“托儿所”和“幼儿园”,常被当作可以通用的概念,其实两者区别很大。那么:托儿所与幼儿园到底有什么区别?当年那些曾经遍布全国的托儿所又是怎么“消失”的?
世界上第一所“幼儿园”,是由德国教育家、现代学前教育的鼻祖福禄贝尔创办的。
1837年,55岁的福禄贝尔和同事在勃兰根堡为年幼的孩子开办了一所游戏和活动的机构,并找到完善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材料来充分发展他的幼儿教育思想。这个机构在1840年被命名为“幼儿园”,也就是我们现在熟知的幼儿园的雏形。
幼兒园在晚清时传入中国,又称蒙养园、幼稚园等。1916年,北洋政府颁布法令,规定蒙养园“以保育三周岁至国民学校年龄之幼儿为目的”。此后中国的幼儿园机构,大都借用此项规定,主要招收3岁以上学龄前儿童。
不同于幼儿园有较多的教育目的,托儿所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看护孩子。如陶行知所言:“女工、农妇及职业妇女要顾到工作便顾不到小孩,顾小孩便顾不到工作……唯一均办法是多设工厂托儿所、农时托儿所和一般的托儿所。”
苏联曾是开办托儿所最多的国家,托儿所全部属于国家机构。1935年,邹韬奋曾撰文称赞:“我们听到‘托儿所这个名称,也许觉得只是保育婴孩的地方罢了;但在苏联,‘托儿所这机关却和新社会的建设有很密切的关系”,“苏联女子参加建设工作的,女工近600万人,约占全体工人三分之一;从事专业的亦近450万人:‘共计在千万人以上!”
中国的托儿所出现于1929年。到了抗战期间,妇女们被“拉上战场,拉进机构工厂”,国民政府修建了不少托儿所来帮助她们分担孩子的抚育工作。当时已有劳工托儿所、农村托儿所、职业妇女托儿所和工厂托儿所之分。具体费用,或向社会募集,或向个人收缴,或由工厂直接负担。有统计称,1949年10月前,全国共有托儿所119个。
1949年10月后,中国借鉴苏联经验,开始大规模配置托儿所。截至1954年,全国厂矿企业、医院、学校等系统已建有托儿所4003个、哺乳室2670个。1949年以前遗留的私立托儿所,也陆续收归国有。
托儿所给妇女及家庭带来很多便利,但也产生了一些问趣。
中华全国总工会在1955年一份报告中指出:“由于企业行政经常随意安插编余人员,致使托儿所的编制一般大于实际需要。如大同矿务局托儿所,收托儿童不满50名,仅管理人员就配备有正副所长、指导员、管理员等。青岛某纺织厂托儿所,安插冗员太多,用两人专看大门。”“由子编制大,人事费用开支也就多。”类似的浪费现象,在公立托儿所里普遍存在。
1980年,中国颁布了《城市托儿所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明确定义“托儿所是三岁前儿童集体保教机构”,由地方行政部门领导。根据《人民日报》报道,当时全国共有各类托儿所、幼儿园98.8万多个。这一时期,托儿所种类复杂,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厂矿托儿所由厂矿行政、工会组织、妇女组织共同指导;农村托儿所归地方领导;街道托儿所属于街道办事处;市、区立托儿所是卫生部门设立的;机关、学校托儿所归属于本单位。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国企改制等政策的推行,企业附属托儿所纷纷关闭,旧有的农村、街道托儿所也大都不复存在。据教育部2005年第二期《教育统计报告》显示,相比于2000年,短短五年间,集体性托幼机构锐减70%。其中,托儿所的消失比重远大于幼儿园。
(摘自《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