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经济新业态应共建共享共赢
2018-05-14崔厚元
公民导刊 2018年6期
崔厚元
随着“互联网+”共享經济迅猛发展,以网约车为代表的“平台+从业者”的全新网络平台用工模式如雨后春笋,吸纳和聚集了大量劳动力,但也考量着劳方、资方和政府在博弈中如何实现共赢。
对于劳动者而言,在与网络平台签定用工合同时,要从工资福利、保险缴纳、劳动保护等方面认真审查,谨防合法权利受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网络平台而言,要强化守法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对于劳动关系用工和非劳动关系用工进行合理区分,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切实承担劳动保障责任,努力建立和谐劳资关系。
对于政府部门而言,要积极应对新业态下衍生出的新型用工关系,加强形势分析研判,综合平衡各方利益,规范互联网平台与劳动者之间的用工关系,以构建多元灵活型用工形态和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