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锥编》“阿来”之篇浅
2018-05-14杨宇琦
【摘要】近年来,学界对“钱学”研究热情高涨,研究《管锥编》的学者也逐渐增多。这无疑是有力地肯定了钱先生的著作是有巨大学术价值的。钱先生对学界所做出的贡献是不可估量的,是值得我们用心学习、潜心研究的。笔者于本文仅就《管锥编》卷二八三(太平广记·一二四)当中有关“阿来”这一小节中的问题做一简要探讨,主要考证了两个小问题,一是“唐女巫善琵琶”,二是名词前缀“阿”的由来、演化过程以及在生活中作为一个普遍称呼的应用。
【关键词】管锥编;钱钟书;阿来
【中图分类号】I045 【文献标识码】A
管锥编皇皇巨著,其内容之多、篇幅之巨大,令人赞叹;钱先生的学识之渊博,笔力之刚劲,放眼今日,学界诸多学者对其内容研究不断,故笔者之言不外乎于沧海泛小舟。今仅就《管锥编》卷二八三(太平广记·一二四)当中的“阿来”篇之问题做一简要探究。
一、唐女巫善琵琶考
钱先生在此篇里主要想要论述的问题乃是“阿”字作为名词前缀的出现的问题,故笔者对女巫之问题只是简要一概说。钱先生在首段提出了“唐女巫皆能弹琵琶”的说法,我们且看他的说法:
《阿来》(出《朝野佥载》)。按此“邪俗师婆”与同卷《来婆》(出《朝野佥载》)“弹琵琶卜”之“阿来婆”,正是一人,且同出《朝野佥载》卷三,《广记》收入同一卷;分为两则,大可不必。同卷《何婆》(出《朝野佥载》)记其“善琵琶卜”,卷三八四《王勋》(出《广异记》)记巫“弹琵琶”降神;段安节《琵琶录》记康昆仑告段师:“少年初学艺时,偶于邻家女巫处授一品弦调”;王建《华岳庙》诗第一首:“女巫遮客買神盘,争取琵琶庙裹弹”:盖唐女巫皆能弹琵琶,亦如后世江南道士皆能吹笙笛,余少时常见之。[1]
邪俗就是邪淫的习俗。出自晋葛洪《抱朴子·疾谬》:“彼之染入邪俗,沦胥以败者,曷肯纳逆耳之谠言,而反其东走之远迹哉?”师婆就是巫师神婆。出自《朝野佥载·何婆》:“大旱,郡符下令,以师婆师僧祈之,二十余日无效。”《三国演义》第一一六回:“臣闻城中有一师婆,供奉一神,能知吉凶,可召来问之。”钱先生认为,《朝野佥载》卷三当中的“阿来”与“阿来婆”是同一人。同卷有记载,何婆“善琵琶卜”,《广异记》《琵琶录》《华岳庙》等也有关于女巫善弹琵琶的记载。钱先生经过多方考校,说道:原来唐朝女巫都能弹琵琶,就像后世江南的道士都能吹笙笛,我小时候也时常能见到呢。
乐器是女巫通鬼神的另一种重要手段。女巫在祭祀、跳舞或进行其它法术时,都要借助一定的乐器,通过乐器发出的声音影响人们的情绪。唐代女巫善琵琶,在其他书籍中也有所记录。据《河东记》记载:“(韦)浦益怜之,次于撞关,主人有稚儿戏于门下,乃见归以手拴其背。稚儿即惊闷绝,食顷不寐,主人曰:‘是状为中恶。疾呼二娘,久方至,二娘巫者也。至则以琵琶迎神。欠嚏良久,曰:‘三郎至矣。传语主人:‘此客鬼为祟。”唐人张籍《蛮中》诗中也描写:“铜柱南边毒草春,行人几日到金麟。玉环穿耳谁家女,自抱琵琶迎海神。”[4]唐代女巫除了使用琵琶外,还使用鼓、胡琴以通鬼神。这些不同乐器能演奏出不同风格的节奏或旋律,还能制造出神秘的氛围,让她们进入能够与鬼神交通的非正常的精神状态。
钱先生博闻强识,善于于细微处发现问题。在“唐女巫善琵琶”这一细节上正得体现,治学严谨之态度令人钦佩。
二、关于名词前缀“阿”的讨论
钱先生在此篇重点讨论了名词前缀“阿”在古代的使用情况。这个问题在学界受到的关注较少,此称呼最早出自何处也始终无法凿定。“阿”是一个称人名词的前缀,一般很少加在别的名词之前。关于它的形成问题,语言学界的看法并不一致。王力先生说:“词头‘阿字最初用于疑问代词‘谁的词头(阿谁)。而‘阿谁可能是从‘伊谁变来的。”任学良先生说:“‘阿瞒‘阿姨的‘阿……,都不好说明来源。”孙常叙先生说:“这一前级到底是怎么形成的,现时还不十分明了。从前汉把乳母叫做‘阿母来看,‘阿当初可能是有意义的。或者就是近于‘阿衡‘阿呆的‘阿。”
钱先生在《管锥编》列举了诸多例子,如:
《广记》同卷又有《阿马婆》(出《开天传信记》),卷三六一《张易之》(出《朝野佥载》):“母韦氏号阿臧”(《旧唐书·张行成传》作“母韦氏阿臧”)。古人男女之名皆可系“阿”,如《汉书·游侠列传》陈崇劾陈遵“过寡妇左阿君,置酒歌讴”;《全后汉文》卷三八《风俗通》佚文:“庞俭妇艾氏,女字阿横,大儿字阿嶷。”三国以还,“阿蒙”“阿骛”“阿利”“阿戎”“阿环”“阿忠”等,叠著载籍,“宫人阿秋、阿虔”两见于《旧唐书·哀宗纪》及《后妃传》下《何后传》。黄庭坚诗中好以此为琢句尖新之助,如《赠米元章》:“教字元晖继阿章”,《和答魏道辅寄怀》:“天涯阿介老”,《代书》:“阿熊去我时”,《送刘道纯》:“阿秤亦闻有笔端”;攀附江西诗派如吴则礼《北湖集》效颦加厉,“阿常”“阿杰”“阿球”“阿度”“阿苍”“阿先”“阿印”“阿朔”“阿相”之类,连篇累牍。[1]
钱先生认为,自汉以来,不管男人女人,名字前面都可以缀“阿”。“阿”缀于名前早在《诗经》中就已有出现。《诗·商颂·长发》:“实维阿衡,实左右商王。”郑玄笺:“阿,倚;衡,平也。伊尹,汤所依倚而取平,故以为官名。”又有《史记·范唯蔡泽列传》:“居深宫之中,不离阿保之手。”《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故齐北王阿母自言足热而慈。”服虔正义:“乳母也。”例证颇多,不再一一列举。
接下来话锋一转,钱先生举出了另一种说法:
《芦浦笔记》卷一、《日知录》卷三二、《陔余丛考》卷三八、《交翠轩笔记》卷四先后考名之系“阿”,然均未辨古书中男女名皆可冠以“阿”,而姓则惟女为尔,不施于男也。《云麓漫钞》卷一〇:“妇人无名,以姓加‘阿字:今之官府,妇人供状,皆云‘阿王,‘阿张。”实乃六朝以来久然,且未必由于“无名”,亦不限于官文书。[1]
钱先生在考察《芦浦笔记》《日知录》等书时,发现这些书中没有说明古书中男女的名字前都可以冠以“阿”字,冠在姓之前只是针对女子而言,不用于男子名前。其实把“阿”字加在人名字之前用来称呼人的情况早在汉代就已出现了,将名词前缀“阿”普遍使用已经到了魏晋以后。例如,三国时期魏国的枭雄曹操,小字就是“阿瞒”;汉武帝称呼陈皇后为阿嬌等。《云麓漫钞》里说,没有名字的女子,会在姓之前冠以“阿”字,比如官府文书中如需出现女人的名字,就会说名字是“阿张”“阿王”等。这种现象实际上是六朝以来久而久之形成的,而且不一定是由于因为女人“没有名字”的原因,并且也不限于官府文书中使用。钱先生在书中列举了大量的例子验证上述的现象:
《南齐书·周盘龙传》高祖以金钗镊送其爱妾杜氏,手敕曰:“饷周公阿杜”;《北齐书·平鉴传》以爱妾刘氏送和士开,谓人曰:“老公失阿刘,与死何异!”[1]……《鉴戒录》卷六《戏判作》:“李绍妻阿邓乞判改嫁”;《敦煌掇琐》之四八《翟明明受田清单》:“妻阿马”又六〇《寡妇阿龙诉状》。《广记》尚有卷一〇二《沈嘉会》(出《报应记》):“有妇人阿赵”;卷三五八《齐推女》(出《玄怪录》):“乃命追阿齐”;卷四四九《焦炼师》(出《广异记》):“有黄裙妇人,自称阿胡。”后世则称“刘氏”“邓氏”“龙氏”“赵氏”等矣。[1]
虽然列举了诸多例子,但是钱先生显然是不认同这种观点的:
刘崇远《金华子杂编》卷上记窦惨宴李绅,当筵舞伎年已长,伶人赵万金献口号讥之曰:“相公经文复经武,常侍好今又好古;昔日曾闻阿武婆,如今亲见阿婆舞。”夫唐韦后自呼“阿韦”,武后自呼“阿武婆”,犹“阿胡”“阿来婆”也,二后岂“无名”之妇哉?朱熹《朱文公集》卷一六《阿马奏状内小贴子》、卷一九《按唐仲友第四状》、卷二〇《论阿梁狱情札子》,则《云麓漫钞》所谓“今”官府文书之例也。[1]
钱先生认为,唐朝的韦后自称“阿韦”,武则天自称“阿武婆”,就跟“阿胡”“阿来婆”一样,这两位皇后难道是没有名字的妇人吗?所以《云麓漫钞》中所说的只是当时官府文书的例子罢了。
综上所述,最初的名词前缀“阿”可能是由动词演变过来的。汉代时,“阿”作为名词前缀便已正式形成。魏晋南北朝时期,名词前缀“阿”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它首先加在亲属称谓和小名或名字上,后来发展到姓氏和行次上。它加在姓氏前,把一般的姓氏变成了专有名词。一个“阿”字由实词变为前缀后,使汉语的人称名词得到了很大发展。钱先生在此篇中的论述有理有据,旁征博引,举了大量的例子来验证古人的观点,其虚心的态度和严谨的精神让我们敬佩和学习。同时也教导我们,敢于质疑前人的观点,敢于说出自己的想法,对自己来说,对学界来说,都将成为宝贵的学习经验。
参考文献:
[1]钱钟书.管锥编·第二册[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12).
[2]朱茂汉.名词前缀“阿”和“老”的形成和发展[J].安徽师大学报,1983(4):88-94.
[3]竟成.也谈汉语前缀“阿”的来源——兼与杨天戈先生商榷[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4(3):88-94.
[4]王晓玲.试论女巫与唐代社会生活[D].首都师范大学,2004.
作者简介:杨宇琦,集美大学文学院,2016级古代文学方向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