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信贷扶贫的分析与研究
2018-05-14叶晨露
叶晨露
[摘 要]信贷扶贫是国家和政府开展扶贫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对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条件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在信贷扶贫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信贷资金使用效率偏低的问题,制约着信贷扶贫工作成果的提升。本文从分析贫困地区信贷扶贫现状入手,提出完善信贷扶贫工作的措施建议,期望对提高信贷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有所帮助。
[关键词]贫困地区;信贷扶贫;金融机构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1 贫困地区信贷扶贫现状分析
1.1 信贷扶贫对象偏离
贫困地区信贷扶贫工作的考核评价方向有失偏颇,其考核重点放在了扶贫地区经济增长层面,而没有放在贫困户的脱贫覆盖率层面。同时,银行信贷扶贫业务的开展需要贷款人抵押物品或者有担保人进行担保,这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户而言是很难达到的要求。基于上述原因,造成信贷扶贫资金难以落到贫困户手中,而是被投放于贫困地区县办企业或工业项目中,严重背离了信贷扶贫的初衷。
1.2 信贷扶贫资金回收难度大
贫困地区信贷扶贫资金的回收率偏低,大部分信贷扶贫资金用于非农项目,这些项目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其经济效益并不明显,甚至还有可能产生项目破产情况,导致项目不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对于投入到贫困户中的信贷扶贫资金而言,由于这些贫困户会将资金用于种植业、养殖业中,而这些项目的收益低、偿还能力差,加之贫困户的守法守约意识淡薄,所以增大了资金回收难度。
1.3 信贷扶贫业务运营成本高
银行将信贷扶贫业务作为最低层次的业务,此项业务一直存在着贷款质量低、效益回收低的问题,尽管政府会对开展此项业务的银行给予一定财政补贴,但是财政补贴数额有限,远远难以弥补银行所增加的运营成本和业务风险。在贫困地区的信贷业务中,该项业务带有政策性和商业性的双重属性,呈现出貸款数额小、环节审批多、业务服务范围广、运营管理成本高的现状,导致银行参与信贷扶贫的积极性不高。
2 贫困地区信贷扶贫的措施建议
2.1 建立信贷扶贫到户的运行机制
贫困地区的信贷扶贫主要对象应是广大的贫苦困群体,所以政府应建立起扶贫到户的运行机制,协调好政府部门、银行以其他非政府机构之间的运作关系,共同帮扶贫困户脱贫致富。首先,推行进村入户扶贫工作。让贫困地区的农户参与扶贫项目的选择,将贫困户作为扶贫主体,由各级干部亲自负责贫困户的帮扶项目开发与实施,签订帮扶责任状。其次,完善小额信贷机制。小额信贷业务应增强政策支持力度,将财政收入与信贷规模挂钩,给予小额信贷业务充分的财政补贴支持。最后,落实扶贫措施。推动信贷资金步入商业化、市场化的运行轨道,通过配合落实政府扶贫措施,确保信贷扶贫资金用于农户脱贫。若信贷资金用于第二、三产业发展,则要求相关部门签订扶贫协议,保证资金得到专款专用。
2.2 完善信贷扶贫风险防范机制
为了提高信贷扶贫资金回收率,降低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风险,政府应建立起风险防范机制,保障贫困地区信贷扶贫事业持续开展。首先,加强信用管理。政府要对贫困地区的农户进行普法教育,使其明白信贷违约应承担的责任,提高农户的守法意识。政府还要建立起信用数据库,纳入本地区农户和企业的信用情况,将其作为银行开展小额信贷的参考依据。其次,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政府部门要鼓励各类担保机构针对贫困地区农户的具体情况设计相适应的担保业务,创新担保形式。如,通过企业与农户建立合作关系,以农产品订单的形式,由企业代表农户去申请信贷扶贫资金,将扶贫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最后,强化贷后监管。金融机构要对放贷后的资金流向进行跟踪,定期开展借贷农户回访工作,掌握农户对资金的使用状况,若农户存在还款危机,则停止放贷,降低资金损失风险。
2.3 开发信贷扶贫金融产品
各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扶贫职能,调动起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其他商业银行参与信贷扶贫业务的积极性,扩大信贷扶贫资金来源渠道,鼓励更多的资金流向贫困地区经济建设。政府要充分发挥国有商业银行遍及乡镇网点的优势,鼓励银行积极参与信贷扶贫工程,引导银行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线上销售等方面开展信贷业务。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针对贫困户的实际情况设计不同层次的贷款服务,如在贷款金额、还款周期、贷款利率等方面进行调整,满足不同贫困户的贷款需求。此外,银行还要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耐心为贫困户讲解贷款业务的办理程序,提高贷款业务办理的成功率。
2.4 建立信贷扶贫监管评估机制
我国应建立起信贷扶贫监督评估机制,通过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降低信贷业务风险,保证信贷业务收益。各级政府部门要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扶贫工作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强化事前调查研究、事中跟踪监督、事后考核评估,以确保信贷扶贫业务取得工作成效。
3 结论
总而言之,在贫困地区规范化开展信贷扶贫工作,既能够减轻政府用于扶贫工作的财政资金压力,又能够扩大扶贫资金来源,对带动贫困地区扶贫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有着重要意义。为此,各级政府要调动起金融机构参与信贷扶贫的积极性,强化对贷款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切实用到扶贫工作中来,帮助贫困地区农户顺利实现脱贫目标,改善生活状态,取得良好的信贷扶贫成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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